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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更新时间:2024-11-20

路基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有哪些

路基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施工前准备: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施工流程和应急预案。

2. 场地安全: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划定工作区域,避免非施工人员进入。

3. 土方作业:控制开挖深度,防止坍塌,使用稳定支撑系统。

4. 地质勘查: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地质调查,识别潜在风险。

5. 机械设备操作: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6. 防护措施:为工人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头盔、安全带、防护眼镜等。

7. 环境保护:采取措施减少施工噪音、扬尘,防止水土流失。

8. 应急响应:制定应急计划,定期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响应。

目的和意义

这些规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路基工程的顺利进行,降低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保护工人的人身安全,同时也减少了因安全事故导致的经济损失和项目延误。通过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可以提高工程的整体质量和效率,增强企业的安全管理能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同时也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

注意事项

1. 工作人员需时刻保持警惕,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或忽视安全规定。

2. 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并确保固定点牢固可靠。

3. 设备操作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无证人员禁止操作。

4. 遇到恶劣天气条件,如强风、暴雨等,应暂停户外作业。

5. 对于可能存在地下管线的地方,务必进行探测,避免损坏。

6. 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如地面下沉、裂缝等,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

7. 保持工地整洁,及时清理废弃材料,防止滑倒摔伤。

8.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以上规程的执行需要全员参与,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每个人都是安全的守护者。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确保路基工程的安全、高效进行。

路基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1、各班(组)要设不脱产安全员一名,负责检查每日安全生产工作。

2、不准挖神仙土、神仙石(掏空取土),不要上下边坡同时有人操作。

3、开挖土方时镐锄背后不得站人,锤、锄、镐柄等应经常检查,防止脱把伤人。

4、双人打钎时,不要面对面操作,防止锤子脱把伤人。

5、在路基高边坡上操作,必须绑系安全带,绑挂安全带的溜绳必须拴在牢固的树或木桩上,溜绳位置必须与操作搁置垂直。

6、在边坡上撬石不得站在石块下方,必须站在侧方的稳当位置上。

7、烧钎炉子周围杂草树木,必须清除干净。收工时要把火种扑灭,以免引火烧山,毁灭森林。

8、路基施工地段的便道,必须设在路基位置或边坡上方。

9、雨后必须检查坡顶坡脚,是否可能产生溜塌方情况,若有发生溜塌方的现象,必须预先处理后再行施工。

10、休息时不得靠近边坡护脚,亦不得卧靠近边坡坡顶。

11、工作时必须集中精力,服从命令听指挥,工作前、工作中不得喝酒,操作过程中避免抽烟,禁止谈笑。

12、做好施工前的安全生产交底,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机械化路基施工中其机械安全技术操作应按有关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规定执行。

第2篇 路基工程石方施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石方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管。

2.人工打眼时,使锤人应站在掌钎人的侧面,禁止对面使锤;选择炮位时,炮眼口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凿打炮眼时,应清除掉坡面上的浮岩危石。

3.爆破器材库的选址和搭建应请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运输爆破器材要用专用运输工具,在公安部门的押运下进行,中途不许停留,并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方;在保管、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工作人员严禁穿化纤服装。

4.爆破器材应严格管理,并执行领用和退库制度,各种手续要有严格记录人领取,禁止由一人同时搬运炸药和雷管,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禁止乱丢乱放和私藏。

5.爆破作业应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边界应有明显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出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员、牲畜必须撤离,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应有明确的规定。

6.导火索起爆应采有一次点火法点火,其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撒至安全点,但不得短于1.2m,不许在同次爆破中使用不同燃速的导火索。

7.进行露天爆破作业,一人连续点火不得超过10 根,严禁使用明火点燃;

多人同时点炮时,每个人的点炮数量应相同,严禁脚踏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爆破时,应点清爆破数与装炮数量是否相符。确认炮响完并过5 分钟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作业区。

8.电力起爆时,在同一爆破网路-亡必须使用同厂、同型号的电雷管;爆破网路主线应绝缘良好。并设中间开关,与其他电源线路应分开敷设;爆破网络的连接必须在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再进行。

9.在雷雨季节,潮湿场地等情况下,应采用非电起爆法;深度不超过10m 的爆破用火花起爆,深度超过10m 的爆破不得采用火花起爆,必须采用电力起爆。

10.大型爆破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并征得当地县(市)以上公安部门同意后由专门成立的现场指挥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大型爆破的安全距离,除考虑个别飞散物的因素外,还必须考虑爆破引起的地震及冲击波对人员、建筑物的影响,

经计算后再确定安全距离。

11.石方地段爆破后,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危石也经处理后,清理石方人员方准进入现场;人工撬动岩石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撬(打)落,严禁人员上下双重作业,更不得将下面撬窄后使上部自然坍落。撬棍的高度不超过人的肩部,不得将棍端紧抵腹部,也不许把撬棍放在肩上施力。

12.爆破时应设警戒线,并安排足够的人员防止人、畜或车辆在警戒区内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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