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设备检查:在启动电气设备前,务必进行详细的设备检查,包括线路连接、绝缘性能、开关状态等。
2. 电源接入:确保电源电压、频率与设备额定值匹配,防止过压或欠压运行。
3. 操作程序:遵循正确的启动、停止、切换和调整程序,避免误操作引发事故。
4. 工具使用:使用专用工具进行操作,禁止使用不合适的工具或裸手接触带电部分。
5.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设备清洁、润滑和部件更换,确保设备良好运行状态。
6. 应急措施:设置并熟悉应急断电和火灾处理程序,以应对突发状况。
本规程旨在规范电气设备的操作流程,降低运行风险,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避免设备损坏,保障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可以减少因操作不当引起的电气故障,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同时也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1. 穿戴防护装备:操作人员应佩戴绝缘手套、安全帽和防护眼镜,确保人身安全。
2. 遵守警示标识:对设有警告标志的设备或区域,必须遵守相关指示,不得擅自操作。
3. 单独操作:除非必要,否则避免多人同时操作同一设备,以防混乱。
4. 避免湿手操作:手部湿润或带有导电物质时,不得接触电气设备。
5. 防止过载:注意设备负载,避免长时间超负荷运行,以防设备过热或损坏。
6. 不得私自改动:未经专业人员许可,不得随意更改设备接线或设定。
7. 紧急情况下的冷静:遇到设备异常或故障,保持冷静,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上级。
请注意,本规程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理解和配合,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美好未来。
第1篇 电气设备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部分发生故障,应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恢复送电时,应统一指挥。
2、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有操作把手者,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3、电缆经过处理重新投入运行时,必须进行绝缘测试,证明合格后方可带电。
4、高压电缆在更换电源或经运行2年后,需做直流耐压试验,并测量泄露电流。
5、高压开关柜前应铺设橡胶绝缘垫。操作高压开关和整理带电的高压电缆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
6、高压油缺油时,禁止使用。电气2装置跳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不得强行合闸。
7、变压器的门上或墙上,应挂有“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变压器外壳必须接地,低压侧中性点必须直接接地或从击穿保险接地。变压器运行电压波动范围,不应大于在该分接头处相应电压的-50。变压器线圈的温升不得超过65摄氏度,上层油度不得超过85摄氏度。
8、电机的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9、长期停用或经故障处理后的电机,必须经绝缘测试合格,方可投入运行。低压电机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0.5兆欧,转子不应低于0.15兆欧。
10、电气设备在运行中出现保护装置动作或熔断器烧断现象时,不得擅自加大其整定或容量。应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再予恢复运行。
11、继电器、接触器和负荷开关等各种电器的名称、代号(或用途)应标注清楚,切断开关、按纽等还应标明其操作位置。
12、所有的配电装置应有良好的接地。配电装置上的机械连锁装置应正确可靠。隔板、遮拦应齐全、牢固、无缺损。门锁应齐全且开闭灵活。
13、维修所有的携带式照明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伏。
14、动力房内的各种设备,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在可能触电的部位,应标挂标示牌。
15、主/辅可编程控制器(plc)进行切换时,应在停电状态下操作。拔下主plc上的各插座,插到辅助plc的相应位置上,并拔动对应的主/辅电源转换开关到正确位置。
16、应经常关注plc电源电池的情况。若发现plc电池耗净或损坏,电池不足指示灯亮,应在带电的状态下及时更换电池,以避免存 数据的丢失。
17、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从事切换plc、更换电池等工作。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plc系统的密码口令。
第2篇 施工现场电气设备运行维修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必须保持良好的绝缘状况,并有防止人踩、车轧、水泡、土埋及物砸的措施。
(2)不用的线路应及时切断电源或拆除。
(3)严禁在本单位不能控制的电气设备上挂接临时接地线作业。
(4)严禁在供电部门电度计量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进行作业。
(5)停、送电前必须与各用电单位联系,严禁约时停、送电。
(6)应避免带电作业。需低压带电作业时,必须设监护人,严禁独立作业。接线时必须先按中性线,后接相线,拆线时,先拆相线,后拆中性线。
(7)当发生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越级拉开负荷开关,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带负荷拉开隔离开关。
(8)停电检修设备时,在可能来电的各方向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并在开关操作手柄上悬挂“严禁合闸,有人作业”的标示牌。
(9)在装置式空气断路器或漏电保护开关下火接、拆用电设备时,必须逐相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10)在多台电焊机集中使用的场所,当拆除其中一台电焊机时,断电后应在其一次线侧先行验电,确认无压后方可进行拆除。
(11)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发生开关跳闸或熔断器熔断,未查清故障原因前不得合闸。
(12)采用自备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时,备用电源断路设备与主电源断路设备之间必须装设连锁设备。
(13)配电箱及开关箱内的闸器具必须完好无损,配电盘面上不得出现裸露带电体。
(14)雨淋、水泡、受潮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干燥处理,并摇测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3篇 电气设备运行实习安全操作规程
(1)对于出现故障的电气设备、装置和线路,不能继续使用,必须及时进行检修。
(2)必须严格遵照操作规程进行运行操作,合上电源时,应先合隔离开关,再合负荷开关;切断电源时,应先断开负荷开关,再断开隔离开关。
(3)在需要切断故障区域电源时,要尽量缩小停电区域范围。要尽量切断故障区域的分路开关,尽量避免越级断电源。
(4)电气设备应防止受潮,要有防止雨、雪和水侵袭的措施;电气设备在运行时发热,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有的还要有防火措施;有裸露带电体的设备,特别是高压设备,要有防止小动物窜入造成短路事故的措施。
(5)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6)凡有可能被雷击的电气设备,要安装防雷装置。
(7)堆放和搬运各种物资、安装其他设备,要与带电设备和电源线相距一定的安全距离。
(8)在搬运电钻、电焊机和电炉等可移动电器时,要先切断电源,不允许拖拉电源线来搬移电器。
(9)在潮湿环境中使用可移动电器,必须采用额定电压为36v的低电压电器,若采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电器,其电源必须采用隔离变压器;在金属容器如锅炉、管道内使用的移动电器,一定要用额定电压为12v的低电压电器,并要加接临时开关,还要有专人在容器外监护;低电压移动电器应装有特殊型号的插头,以防误插入电压较高的插座上。
(10)雷雨时,不要走近高电压电杆、铁塔和避雷针的接地导线的周围,以防雷电入地时周围存在的跨步电压触电;切勿走近断落在地面上的高电压电线,万一高电压电线断落在身边或已进入跨步电压区域时,要立即用单脚或双脚并拢迅速跳到10m以外的地区,千万不可奔跑,以防跨步电压触电。
第4篇 施工现场电气设备运行与维修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必须保持良好的绝缘状况,并有防止人踩、车轧、水泡、土埋及物砸的措施。
(2)不用的线路应及时切断电源或拆除。
(3)严禁在本单位不能控制的电气设备上挂接临时接地线作业。
(4)严禁在供电部门电度计量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进行作业。
(5)停、送电前必须与各用电单位联系,严禁约时停、送电。
(6)应避免带电作业。需低压带电作业时,必须设监护人,严禁独立作业。接线时必须先按中性线,后接相线,拆线时,先拆相线,后拆中性线。
(7)当发生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越级拉开负荷开关,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带负荷拉开隔离开关。
(8)停电检修设备时,在可能来电的各方向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并在开关操作手柄上悬挂“严禁合闸,有人作业”的标示牌。
(9)在装置式空气断路器或漏电保护开关下火接、拆用电设备时,必须逐相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10)在多台电焊机集中使用的场所,当拆除其中一台电焊机时,断电后应在其一次线侧先行验电,确认无压后方可进行拆除。
(11)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发生开关跳闸或熔断器熔断,未查清故障原因前不得合闸。
(12)采用自备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时,备用电源断路设备与主电源断路设备之间必须装设连锁设备。
(13)配电箱及开关箱内的闸器具必须完好无损,配电盘面上不得出现裸露带电体。
(14)雨淋、水泡、受潮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干燥处理,并摇测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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