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指挥人员职责及操作规程
一、职责
1. 起重指挥人员应负责规划和组织起重作业,确保安全、高效地完成任务。
2. 指挥人员需与起重机驾驶员保持有效沟通,通过手势、信号或通讯设备传达指令。
3. 对现场环境进行评估,识别潜在风险并采取预防措施。
4. 确保所有参与作业人员了解并遵守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
5. 在作业过程中监控设备状态,及时发现并报告异常情况。
1. 提高作业效率:明确的指挥能确保起重机操作精确无误,减少延误和返工。
2. 保障安全:通过专业指挥,可以预防事故,保护人员和设备安全。
3. 遵守法规:符合行业标准和法规要求,防止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责任。
4. 维护设备:正确指挥能减少设备磨损,延长其使用寿命。
1. 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具备足够的经验和技能。
2. 作业前,指挥人员应检查信号设备(如旗语、灯光信号)是否完好,并确保所有人员理解信号含义。
3. 在起重过程中,指挥人员应始终关注周围环境,避免吊物碰撞其他物体或人员。
4. 当风力过大、视线不清或其他危险因素存在时,应停止作业。
5. 严禁超载或使用有缺陷的吊具,确保负载平衡,防止倾斜或翻转。
6. 在作业完成后,指挥人员应确认所有人员已撤离现场,设备已妥善停放,方可离开。
本规程旨在规范起重作业中的指挥行为,提升作业效率,保障作业安全。各相关人员需严格遵守,确保每一次起重作业都能顺利、安全地完成。在实际操作中,指挥人员应结合具体情况灵活运用,不断积累经验,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
1.吊运指挥人员必须是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0.8以上,无色盲症,听力能满足工作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者。
2.指挥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
3.指挥人员对指定的起重机械,必须熟悉其机械性能后方能指挥。
4.指挥人员应根据gb5082标准信号要求与起重机司机进行联系。
5.指挥人员应熟知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ld48《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
6.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
7.指挥人员的作用就是使驾驶员按指挥信号的要求操作,把负载或空钩向其目的地运行,不能干涉起重机驾驶员对手柄或旋钮的选择。
8.负责负载的重量计算和绳索的正确选择。
9.指挥人员应站在使司机能看清楚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和障碍物。
10.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时,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11.当多人绑挂同一负载时,起吊前,应先做好呼唤应答,确认绑挂无误后,方可由一人负责指挥。
12.同时用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负载时,指挥人员应双手分别指挥各台起重机,以确保同步吊运。
13.在开始吊载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0~200mm后停止起升,进行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用正常起升信号指挥重物上升。必要时,在负载降落前,也应使用“微动”信号指挥。
14.指挥人员应佩戴鲜明的标志,如标有“指挥”字样的臂章,特殊颜色的安全帽、工作服等。
15.指挥人员所佩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背要易于辨别。
16.指挥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检验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正常的起吊作业。
17.在高处指挥时,指挥人员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18.指挥人员一般应选择的指挥位置:
1)应保证与起重机驾驶员之间的视线清楚;
2)应始终能清楚地看到负载吊运的全过程;
3)应站在上风位置或安全区域内指挥,以确保自身的安全;
4)当负载向指挥人员靠近时,应不受威胁;
5)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以便逐级传递信号,当发现错传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19.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
第2篇 起重指挥人员职责操作规程
1.吊运指挥人员必须是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0.8以上,无色盲症,听力能满足工作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者。
2.指挥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
3.指挥人员对指定的起重机械,必须熟悉其机械性能后方能指挥。
4.指挥人员应根据gb5082标准信号要求与起重机司机进行联系。
5.指挥人员应熟知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ld48《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
6.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
7.指挥人员的作用就是使驾驶员按指挥信号的要求操作,把负载或空钩向其目的地运行,不能干涉起重机驾驶员对手柄或旋钮的选择。
8.负责负载的重量计算和绳索的正确选择。
9.指挥人员应站在使司机能看清楚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和障碍物。
10.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时,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11.当多人绑挂同一负载时,起吊前,应先做好呼唤应答,确认绑挂无误后,方可由一人负责指挥。
12.同时用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负载时,指挥人员应双手分别指挥各台起重机,以确保同步吊运。
13.在开始吊载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0~200mm后停止起升,进行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用正常起升信号指挥重物上升。必要时,在负载降落前,也应使用“微动”信号指挥。
14.指挥人员应佩戴鲜明的标志,如标有“指挥”字样的臂章,特殊颜色的安全帽、工作服等。
15.指挥人员所佩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背要易于辨别。
16.指挥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检验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正常的起吊作业。
17.在高处指挥时,指挥人员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18.指挥人员一般应选择的指挥位置:
1)应保证与起重机驾驶员之间的视线清楚;
2)应始终能清楚地看到负载吊运的全过程;
3)应站在上风位置或安全区域内指挥,以确保自身的安全;
4)当负载向指挥人员靠近时,应不受威胁;
5)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以便逐级传递信号,当发现错传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19.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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