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日常检查与维护
2. 启动与关闭程序
3. 运行监控与调整
4. 故障处理与应急措施
5. 安全防护与个人防护装备使用
6. 燃料管理与环保控制
本规程旨在确保3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的安全、稳定运行,降低设备故障率,保障生产效率,同时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维护企业形象。
1. 操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熟悉设备结构、工作原理及操作流程。
2. 在启动前,检查锅炉各部件是否完好,管道阀门无泄漏,压力表、温度计等仪表正常。
3. 点火过程中,严格遵守点火程序,不可急于求成,避免爆炸风险。
4. 运行期间,密切监控锅炉参数,如水位、压力、温度等,保持在设定范围内,及时调整燃料供应和空气量。
5.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炉,查明原因,不得擅自处理复杂故障。
6. 使用合格燃料,防止因燃料质量差导致燃烧不充分,影响设备寿命和排放质量。
7. 妥善处理灰渣,防止堆积引发火灾,同时定期清理积灰,保持设备良好散热。
8. 工作区域禁止烟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确保消防设施完备。
9.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减少职业伤害。
10. 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时详细记录设备运行状况,确保信息传递准确无误。
操作规程的执行需要每位员工的认真遵守,通过团队协作,我们将确保3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的安全高效运行,为企业的生产活动提供坚实的保障。
一、司炉工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无证严禁操作
二、司炉工必须配备安全防护用品。现场安全消防设施齐全,照明充足。
三、锅炉在运行中,司炉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不准擅自离开岗位、睡觉、打闹和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启动前的检查
1、锅炉点火前必须检查压力表、安全伐,水位计等安全附件是否完好,安全附件应经过校验,不合格严禁投入运行。
2、确认炉内无人工作。
3、汽包、联箱,汽水管道的保温材料应完好,防止烫伤事故的发生。
4、防爆门完整严密,周围无杂物,动作灵活可靠。
5、除尘器进、出口主烟道关闭,旁路在开启位置。
6、油系统各阀门、管道、法兰、接头无漏油现象。
7、锅炉各运行设施完好。各人孔、检查孔应关闭严密;风门、阀门开关位置正确。
五、上水
1、锅炉启动前要严格做好水压实验。
2、锅炉进水时应经过省煤器缓慢上水,进水到汽包最低水位处的时间,冬季不少于2小时,夏季不少于1小时,如环境温度低于5℃,应适当延长时间,以免因锅炉膨胀不均而损坏管子接口。
3、汽包人孔门,联箱手孔盖,管道法兰结合面,各排污阀、疏水阀等无泄漏,。
4、进水结束后, 将锅筒与省煤器集箱间再循环阀门开启, 以便通过省煤器形成水循环,以保护省煤器。
六、锅炉的点火
1、点火前要首先启动引风机通风5—10分钟。
2、启动一次风机,要高于最低流化风量,使底料完全流化。
3、合理调整点火风门,防止火焰烧到前墙及炉底。
4、启动给煤机时,投煤要适当(初投煤最好点投),并维持床温稳定上升,如发现床温升速快,停给煤机,待床温下降时,再重新启动给煤机,防止低温结焦
5、如果投入油枪没有正常燃烧或油枪没有着火应停止给油,适当增加引风量,将风室内存油抽尽,方可再次投入点火油枪,防止爆燃。
6、点火期间严禁除尘器运行,停油后30分钟以上,待炉内燃烧完全正常后方可投入。
七、锅炉运行中的调整、监视与操作。
1、 冷态启动时,从锅炉点火至供汽所需时间为4小时,冷天应注意延长时间。
2、 锅炉升压期间要打开过热器疏水阀门,锅炉送汽前要充分做好暖管工作。
3、维持正常水位。正常运行中应最少有两只水位计完整并指示正确。应保持就地水位计完整,
指示正确、清晰。水位计照明充足。
4、每班要定期冲洗水位表一次,冲洗水位计时要做好防护措施,动作要缓慢,面部不要正对水位计的玻璃管。
5、保持正常的汽温和汽压。严禁超温超压运行。锅炉运行时,每两月应对锅炉安全阀作一次
校对试验。
6、保证饱和蒸汽和过热蒸汽品质合格。合理调整连续排污量,并认真执行定期排污工作。
7、保持炉内物料良好的循环、流化和燃烧,及时调整锅炉的运行方式和燃烧方式,防止结焦。
8、定期巡检运行设备,确保锅炉机组安全稳定运行。转动机械在运行中每小时应全面检查一次,特殊情况下应增加检查次数或留专人监护。轴承、电机温度应应在正常范围,冷却水要保持畅通。
9、正常运行中应保持流化床内温度在850—950℃之间,最低不低于800℃,返料温度最高不超过950℃。防止发生结焦及灭火现象。
10、放渣要根据锅炉的料层差压情况进行,放灰要根据锅炉负荷及炉膛差压的运行情况进行。
11、放渣时和放灰时,操作人员必须按要求穿工作服、工作鞋,戴防烫手套、安全帽和防护眼镜。
八、排污注意事项:
1、 不得两路阀门同时排污,应逐个进行,排污必须在汽压稳定的情况下进行。
2、排污时汽包水位应稍高于正常水位,并有人监视水位,否则禁止排污。
3、锅炉在事故情况下(满水、汽水共腾除外),禁止排污。
4、排污时应用专门把手,禁用其它工具。严禁敲击排污阀及排污管道任何部位。
5、排污阀有严重损坏时,禁止排污。
6、排污系统有人工作时,禁止排污。
7、排污应在低负荷下进行。
8、排污后0.5~1小时内应摸测排污管的温度, 以检查排污阀的严密性。
九、紧急停炉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停止锅炉运行,停止向流化床供给燃料和空气。
1、锅炉缺水:水位在汽包水位计中消失时。
2、锅炉满水:超过汽包水位计上部可见水位时,
3、炉管爆裂不能保护锅炉正常水位时。
4、流化床严重结焦时。
5、所有水位计损坏时。
6、燃料在燃烧室后的烟道内二次燃烧,使排烟温度不正常升高时。
7、锅炉超压,安全阀拒动,高过集箱对空排汽电动阀、手动阀又打不开时。
8、引风机、送风机产生强烈振动有危及设备安全时。
9、炉墙裂缝且有倒塌危险或炉架横梁烧红时。
十、锅炉压火
1、压火前根据压火时间长短,尽可能使料层保持得高些,以便多储存些热量,延长压火时间。
2、减少一、二次风量的同时,缓慢放些循环灰。停止给煤机,停止一次风机的同时快速放掉全部循环灰,关闭放灰门。
3、送风机停后10—30秒钟后方可停引风机,并关闭调节挡板。
4、全面检查各风门应在完全关闭位置,并无漏风现象,防止压火期间局部结焦。
6、压火期间保持正常水位,锅炉停止上水时,应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阀。
7、压火后,应继续监视床温,水位、压力、气温等参数,并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做好记录。
8、压火期间禁止向炉内加煤,以防炉膛爆炸。
十一、正常停炉
1、待燃烧室床温降到600—700℃将返料器内的循环灰全部放掉,放完后停止给煤,调整风机风量,使床温缓慢降低,严禁打开人孔急剧降温。
2、关闭主汽门时,要同时开启供汽集箱排空阀、高低过热器各集箱疏水阀。
3、停止一次风机后,燃烧系统通风5分钟后,方可停止引风机运行。
4、停炉后继续保持正常水位,停止上水时应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阀。
5、锅炉尚有汽压时,不得放松对锅炉的监视。
十一、锅炉大修或长期备用,在停炉前须将煤仓内的存煤用完。
十二、锅炉停炉后,为防止受热面内部腐蚀,必须进行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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