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处理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个人防护装备的正确使用
2. 设备操作前的检查与维护
3. 化学品的储存与处理
4. 废弃物的妥善处理
5. 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
6. 安全培训与定期演练
制定此规程旨在确保表面处理操作工在工作中能够遵循安全规范,降低作业风险,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旨在维护生产环境的稳定,减少因安全事故导致的设备损坏和生产中断,提高生产效率和企业形象。
1. 个人防护装备:操作工必须佩戴合适的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手套、防尘口罩、防护服等,确保在接触化学品和粉尘时得到充分保护。
2. 设备检查:在开始工作前,应仔细检查设备,确认无异常磨损、漏电等情况,严禁带病作业。
3. 化学品管理:严格按照msds(物质安全数据表)规定操作,避免直接接触皮肤和眼睛,防止化学品泄漏,确保通风良好,避免形成有毒气体积聚。
4. 废弃物处理:使用专用容器收集废弃物,并及时按规定进行分类、存储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5. 紧急响应:熟悉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火灾、泄漏等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程序,迅速撤离现场,并及时报警。
6. 培训与演练: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掌握最新安全知识,参与模拟演练,提升应急反应能力。
7. 规范操作:遵守操作规程,不擅自更改工艺参数,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隐患。
8.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定期清理工作区域,防止滑倒、绊倒等意外发生。
9. 注意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报告,避免因身体状况影响操作安全。
以上各项规定需严格执行,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安全后果。每位操作工都应将自身安全和他人的安全放在首位,共同营造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第1篇 表面处理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表面处理操作工的职责范围、工作内容与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对表面处理操作工的考核。
第二条操作规范与职责
(一) 严格遵守电镀、喷涂各项工艺操作规程。
(二) 熟悉本岗位工艺规程,具备一定的业务素质,按照公司制定的质量体系标准,做好“三自一控”工作,确保各工序产品质量能正常转序。
第三条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 操作工要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服从安排和指挥,有责任、有义务按照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文明生产及设备的各项考核条款。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 操作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对有毒、腐蚀性强的物品不能直接用手接触。
(三) 操作人员所涉及的操作规程、工艺卡片、工艺文件等指导性文件,应置于现场,便于操作。
(四) 操作工每班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首检和自检,并作好记录,首检合格后才能正常生产。
(五) 操作工应遵守公司设备保养要求,对当班用后的工位器具、挂具进行清洗,并摆放整齐。
(六) 操作工应对产品质量精益求精,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现有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应及时主动反映情况,协助查找原因,杜绝不合格品的发生。
第四条检查与考核
(一) 本规程由车间主任负责监督、检查与考核。
(二) 安保科要会同车间分管主任和车间安全人员适时进行抽查,每月组织一次检查。
(一) 实行工作责任、经济效益与工资、奖金挂钩进行考核。
第2篇 碱煮工表面处理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者应熟悉碱煮槽中各管路、开关的作用和碱煮操序等。
2.注意观察碱煮槽内溶液沸腾的情况,当碱液沸腾后则应将开关小,随时调节开关以使碱液工作温度处于平稳的沸腾状态。
3. 加火碱时一般应放进吊篮框后,在未加煮首加入,若碱煮过程中需要加碱,则要关闭各路进气开关,水不沸腾时才能加入。
4. 放入碱煮零件时,要关闭各进气开关,碱液处于平静状态时,才能吊装放入。吊装时挂勾要挂稳,吊篮放入时要平稳缓慢放入,防止碱液崩溅伤人。
5,工件煮好后,要将路进气开关关闭,让碱液平静后方能吊起。吊起后应在空中停留片刻,以便碱液滴尽,才能特工件放入热水槽中清洗。
6.按工艺规定定期清理碱煮槽内的砂子,杂物等和更换碱液,此时应将总开关关闭,让碱液冷却至一定温度后方可进行。
第3篇 表面处理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发蓝处理工
1.工作前穿戴好规定防护用品并打开通风较量,通风10~15分钟。发蓝槽应有独立的抽风设备。
2.工作中应按工艺要求调整好发蓝液的成份。调整时加入烧碱每块重量不应超过1kg,并应吊挂溶液,不应直接加入槽中,且不得在高温下进行。
3.加水调整发蓝槽的体积时,冷水应沿槽壁缓慢加入,防止碱液溅出。
4. 零件出入槽应先拉闸断电。零件出入槽时,要夹紧扎牢,轻拿轻放,防止溶液溅出伤人。
5.发蓝液表面的浮渣应随时清除。
6.发蓝后的工件应立即冲洗干净。
7.废液要集中回收或经中和后统一处理,经化验合格后方能排放。
8.工作完毕,应立即将设备附近地面冲洗挠干净.关闭开关,整理工作场所。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4篇 表面处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电镀工
1.电镀人员必须熟悉电镀工艺规程并掌握本工种所用化工材料及设备的性能和维护使用方法,非本工种人员不得随便操作。
2.开始工作前,要穿戴好配备的劳保防护用品,应先打开通风装置通风10~15分钟,并检查水、电、气、风等开关及有关设施,确认完整良好,方可进行工作。
3.操作者手有伤口时,必须包扎好后才能进行操作,不得直接用手接触各种溶液。在任何情况下不准站在酸,碱或其他腐蚀物品的槽沿上面工作。
4.强酸应储存在带塞的瓶中,不准超过容积的4/5,碱要储存在封闭的铁筒内。
5.搬运酸液和倒酸时,应用专用小车或专用抬具,认真检查酸坛无裂纹后,再小心搬运和使用。
6.配制酸液时,应将浓酸缓慢倒入水中或将比重大的酸侧入比重小的酸中,严禁将水倒入酸中或将酸倒入热水中。
7.对所使用的各种电镀用辅助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三酸等要有专人严格分别保管防止乱拿乱用。
8.向槽内补加有毒物品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上风方向防止风从正面吹来引起中毒事故。
9.强酸强碱或有毒材料调配时不许单人操作,并严格遵守工艺规程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10.零件出入槽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溶液崩溅伤人或阴阳极短路.各槽内溶液高度应低于槽沿100~150mm。
11.不要俯在镀槽上面观察工作情况或搅拌,阳极清理应在潮湿状态下进行。
12.当镀件落入槽内时,应用长柄工具捞起,严禁赤手操作。
13.氰化镀液槽应有盖并加锁专人负责保管,存放有毒物品的容器,使用后必须消毒清洗干净,统一管理,严禁到处乱扔。
14.各种电镀废物废水必须进行处理,并经化验合格后方能排放。废液排外需引流时,要用吸筒、漏斗,绝不允许用嘴吸引流。
15.在工作场地,禁止饮食吸烟、说笑和打闹。工作结束后应用消毒液洗手或洗澡。未经消毒处理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准带到其他场所。
16.工作完毕,关闭各种开关、阀门,用水冲洗地面,并做好文接班记录。
发蓝处理工
1.工作前穿戴好规定防护用品并打开通风较量,通风10~15分钟。发蓝槽应有独立的抽风设备。
2.工作中应按工艺要求调整好发蓝液的成份。调整时加入烧碱每块重量不应超过1kg,并应吊挂溶液,不应直接加入槽中,且不得在高温下进行。
3.加水调整发蓝槽的体积时,冷水应沿槽壁缓慢加入,防止碱液溅出。
4.零件出入槽应先拉闸断电。零件出入槽时,要夹紧扎牢,轻拿轻放,防止溶液溅出伤人。
5.发蓝液表面的浮渣应随时清除。
6.发蓝后的工件应立即冲洗干净。
7.废液要集中回收或经中和后统一处理,经化验合格后方能排放。
8.工作完毕,应立即将设备附近地面冲洗挠干净.关闭开关,整理工作场所。做好交接班记录。
酸洗处理工
1.工作前必须先开通风15分钟,并检查好工具、夹具,启动设备和通风情况是否良好,发理问题应及时修理更换.操作前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具。
2.酸洗槽应有独立的抽风设备。在配制酸液和酸洗过程中均应开动风机。
3.运送酸液或向槽内注入酸液时,应用专用的抬具和夹具。在槽沿高出地面的酸洗槽工作时,不准站在槽沿上。严禁翻越酸槽。
4.配制酸液时,不可单人操作,应先向槽内注水,然后将酸液缓慢注入槽内。如配制混酸时,则先向槽内注水,然后向槽内注入盐酸,再加硝酸,最后加硫酸。配制过程严禁颠倒。
5.工件入槽应尽量缓慢进入液面。严禁将碱性物质带入酸槽内。在槽面上空工作时应对槽画加盖。工作中应注意风向,避开酸烟,避免将头伸到酸槽上方工作。
6.酸洗工作过程中庄严格遵守工艺规程规定的温度、浓度、时间要求。酸洗后的工件应立即清洗干净,并按工艺规定中和工件表面酸洗。
7.酸洗工件落入槽内时,应用长柄工具捞起,严禁赤手操作。
8.混酸洗通风有故障时不准操作。
9.废酸液应集中回收或统一处理后排放。用管于引流酸液或废液时,不准用口吸。
10.工作完后清理现场,工作台、外槽壁、地面等,均应用水冲洗干净,关闭各种开关,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磷化处理工
1.工作前打开通风设备。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2.对化学去油槽及酸槽在工作中补加水时,必须用胶皮管子在远距离缓慢加入。
3.油槽使用温度不许超过120c。
4.配制各种溶液时,必须熟悉化学药品的性能,按比例、按规定的先后次序缓慢加入。
5.磷化槽周围应加遮栏。严禁站在槽沿上操作或翻越糟沿。
6.对化学物品、易燃品,要在指定地点保存,并有专人负责。剧毒物品必须设两人共同保管。
7.烘干箱周围严禁放易燃品。
8.工件入槽应操纵起吊设备或工具慢速下降,缓慢进入液面,防止化学溶液飞溅。
碱煮工
1.操作者应熟悉碱煮槽中各管路、开关的作用和碱煮操序等。
2.注意观察碱煮槽内溶液沸腾的情况,当碱液沸腾后则应将开关小,随时调节开关以使碱液工作温度处于平稳的沸腾状态。
3. 加火碱时一般应放进吊篮框后,在未加煮首加入,若碱煮过程中需要加碱,则要关闭各路进气开关,水不沸腾时才能加入。
4. 放入碱煮零件时,要关闭各进气开关,碱液处于平静状态时,才能吊装放入。吊装时挂勾要挂稳,吊篮放入时要平稳缓慢放入,防止碱液崩溅伤人。
5,工件煮好后,要将路进气开关关闭,让碱液平静后方能吊起。吊起后应在空中停留片刻,以便碱液滴尽,才能特工件放入热水槽中清洗。
6.按工艺规定定期清理碱煮槽内的砂子,杂物等和更换碱液,此时应将总开关关闭,让碱液冷却至一定温度后方可进行。
油漆、喷漆工
1.喷、刷漆应在专用工作间内进行,工作间应有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工作前,应先开动通风设备或打开窗户,使工作间空气流通,并穿戴好防护用具,检查设备及电线绝缘情况。
2.工作中,对电线、电器设备施工时,必须先断电。严禁在运转的设备上刷漆或喷潦。在容器内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通风措施或戴通风面具。
3.油漆、喷漆作业场所10m以内,不准进行电焊、切割等明火作业。
4.油漆里含有铅粉或溶剂挥发浓度较大时,应戴防毒面具,禁止用汽油和香蕉水洗手。
5.增压箱内的油漆和喷漆枪所承受的空气压力,应保持稳定不变。
6.使用的各种油漆、洗涤济和其它易燃、有毒的材料,要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放入专用库内,挥发性油料,应放在密闭容器内。库房要放置消防器材“严禁烟火”标志。
7.需烘干的油漆工件,如用蒸气烘干,可随时烘干;如用电烘箱烘干,一定要等挥发物挥发完后,方准装箱烘干。
8.汽油和有机化学配料等易燃物品,只能领取当班的用量。用不完时,下班前退回库房,统一保管。
9.溶剂和油漆在车间的储备量不许超过两天的用量,并且要放在阴凉的地方。
10.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各种漆类易燃辅料及棉纱、破布等清理集中,妥善存放。毛刷、喷枪、工夹具洗净,放回原处,不得乱扔乱放,更不能放在暖气管、烘干箱和电器等热源地方。
浸漆工
1.浸漆工房内严禁烟火,无关人员不准进入。
2.往浸漆槽内注漆或排漆时,应缓慢进行。
3.手工浸漆产品要轻拿轻放,悬挂牢靠,弹簧卡要上到位,取产品时要拿稳,摆放整齐,防止砸伤,并要等产品冷却后再拿。
4.工作时要经常检查炉温情况,保持工艺要求,应随时注意炉内气体蒸发量过大,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若产品掉落要立即停电排除。
5.产品入炉前要将余漆滴净,防止炉内滴漆太多引起着火。
6.在浸漆罐(器)加压送气时应缓慢地打开进气阀门。如浸漆罐(器)内的压力超过4个大气压时,应立即停止送气,并打开阀门排除降压力。
7.工作地的废液要及时清理,回收在指定容器中。油布、油棉纱不准乱扔,应放入指定箱内。
8.工作地不准存放甲苯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应随用随取。
9.发生火灾时,应用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灭火。
10.浸漆罐(器)应定期进行技术鉴定。内部检查每年一次,水压试验每二至三年一次。
洗涤工
1.洗涤工房内,所有设备线路,照明应符合防爆要求,加热设备应设在单独房间内。
2.穿戴好防护用具,工作时应开动通风机,以排除蒸发气体。
3.严禁将烟火,饮食,引火物(火柴、打火机等)带入作房内。
4.应在指定地点设置防火设施,发生火灾时应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扑救,绝不允许用水扑救。
5.严禁使用铁制器具及塑料制品,器具应用有色金属或镀铜、锌铁皮制作。
6.工作完后应将汽油、酒精、漆类等易燃物品收装到密闭的器具内。存放量不得超过一般用量。
7.使用过的废汽油、煤油,酒精或废漆等易燃品,要存放在专用容器内并定期进行回收。严禁排入下水道。
打磨、抛光工
1.工作前穿戴好劳动护具,打开抽风机.检查设备、夹具是否良好。抛光、打磨机的轴要有足够的强度,螺纹要光滑无毛刺。装卸磨轮、抛光轮时必须校正平衡,紧固可靠。
2.双轮磨轮抛光轮的轮轴两端配合的螺纹必须是左端为左螺纹,右端为右螺纹。打磨抛光机严禁装“正”、“反”开关。
3.使用磨轮抛光轮时严格检查。使用50mm直径以下的毡轮时,禁止戴手套,防止绞伤。
4.布轮必须装牢,不许拆除布轮防护罩。
5.抛光、打磨时,工件要拿稳、夹牢,精力集中,用力应适当。必要时安装托架,以防工件脱手伤人。
6.抛光打磨时,要在磨轮抛光轮的正面进行操作,不可站在反面进行打磨。禁止两人同时在一个磨轮上打磨。
7.装卸磨轮、抛光轮时必须停车进行。若使用双轮打磨、抛光时,两人都须站在磨轮、抛光轮正方向进行,不准一正一反。
8.开机工作中,不许擦洗设备。
9.工作结束后,关闭电源,擦净机床,清理环境。
喷砂工
1.穿好特制的防护用品,戴好面罩。检查机门、手孔、观察孔是否密闭。检查空压机、油水分离器、贮砂器、砂带,喷嘴、缓冲缸、压力表、安全阀和电气设备是否良好,砂子是否纯净,不得有铁丝,棉砂等物。工作前应先开抽风装置。
2.使用喷砂机时将机门关好,防止砂粒溅出。
3.工作时必须扎牢皮管,当皮管不出砂时,不得用眼睛去看出砂孔。
4.根据零件材质不同,几何形状繁简、尺寸大小,精度要求高低,选择合适的气压和砂粒的粗细。冷风压力的控制要平稳。
5.工作中如喷嘴堵塞,必须停车修理,严禁利用折带减压的方式来疏通喷嘴。并严禁将喷嘴对着其他人员。
6.翻动工件时,必须停止喷砂。
7.工作结束,关紧风门,取出工件,关闭各种开关。
8.经常保证工作间和设备整洁。
第5篇 浸漆工表面处理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浸漆工房内严禁烟火,无关人员不准进入。
2.往浸漆槽内注漆或排漆时,应缓慢进行。
3.手工浸漆产品要轻拿轻放,悬挂牢靠,弹簧卡要上到位,取产品时要拿稳,摆放整齐,防止砸伤,并要等产品冷却后再拿。
4.工作时要经常检查炉温情况,保持工艺要求,应随时注意炉内气体蒸发量过大,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若产品掉落要立即停电排除。
5.品入炉前要将余漆滴净,防止炉内滴漆太多引起着火。
6.在浸漆罐(器)加压送气时应缓慢地打开进气阀门。如浸漆罐(器)内的压力超过4个大气压时,应立即停止送气,并打开阀门排除降压力。
7.工作地的废液要及时清理,回收在指定容器中。油布、油棉纱不准乱扔,应放入指定箱内。
8. 工作地不准存放甲苯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应随用随取。
9.发生火灾时,应用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灭火。
10.浸漆罐(器)应定期进行技术鉴定。内部检查每年一次,水压试验每二至三年一次。
第6篇 浸漆工表面处理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浸漆工房内严禁烟火,无关职员不准进进。
2.往浸漆槽内注漆或排漆时,应缓慢进行。
3.手工浸漆产品要轻拿轻放,悬挂牢靠,弹簧卡要上到位,取产品时要拿稳,摆放整洁,防止砸伤,并要等产品冷却后再拿。
4.工作时要经常检查炉温情况,保持工艺要求,应随时留意炉内气体蒸发量过大,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若产品掉落要立即停电排除。
5.品进炉前要将余漆滴净,防止炉内滴漆太多引起着火。
6.在浸漆罐(器)加压送气时应缓慢地打开进气阀门。如浸漆罐(器)内的压力超过4个大气压时,应立即停止送气,并打开阀门排除降压力。
7.工作地的废液要及时清理,回收在指定容器中。油布、油棉纱不准乱扔,应放进指定箱内。
8. 工作地不准存放甲苯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应随用随取。
9.发生火灾时,应用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灭火。
10.浸漆罐(器)应定期进行技术鉴定。内部检查每年一次,水压试验每二至三年一次。
第7篇 洗涤工表面处理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洗涤工房内,所有设备线路,照明应符合防爆要求,加热设备应设在单独房间内。
2.穿戴好防护用具,工作时应开动通风机,以排除蒸发气体。
3.严禁将烟火,饮食,引火物(火柴、打火机等)带入作房内。
4.应在指定地点设置防火设施,发生火灾时应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扑救,绝不允许用水扑救。
5.严禁使用铁制器具及塑料制品,器具应用有色金属或镀铜、锌铁皮制作。
6.工作完后应将汽油、酒精、漆类等易燃物品收装到密闭的器具内。存放量不得超过一般用量。
7.使用过的废汽油、煤油,酒精或废漆等易燃品,要存放在专用容器内并定期进行回收。严禁排入下水道。
第8篇 表面处理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喷砂工
1.穿好特制的防护用品,戴好面罩。检查机门、手孔、观察孔是否密闭。检查空压机、油水分离器、贮砂器、砂带,喷嘴、缓冲缸、压力表、安全阀和电气设备是否良好,砂子是否纯净,不得有铁丝,棉砂等物。工作前应先开抽风装置。
2.使用喷砂机时将机门关好,防止砂粒溅出。
3.工作时必须扎牢皮管,当皮管不出砂时,不得用眼睛去看出砂孔。
4. 根据零件材质不同,几何形状繁简、尺寸大小,精度要求高低,选择合适的气压和砂粒的粗细。冷风压力的控制要平稳。
5.工作中如喷嘴堵塞,必须停车修理,严禁利用折带减压的方式来疏通喷嘴。并严禁将喷嘴对着其他人员。
6.翻动工件时,必须停止喷砂。
7.工作结束,关紧风门,取出工件,关闭各种开关。
8.经常保证工作间和设备整洁。
第9篇 表面处理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喷砂工
1.穿好特制的防护用品,戴好面罩。检查机门、手孔、观察孔是否密闭。检查空压机、油水分离器、贮砂器、砂带,喷嘴、缓冲缸、压力表、安全阀和电气设备是否良好,砂子是否纯净,不得有铁丝,棉砂等物。工作前应先开抽风装置。
2.使用喷砂机时将机门关好,防止砂粒溅出。
3.工作时必须扎牢皮管,当皮管不出砂时,不得用眼睛去看出砂孔。
4. 根据零件材质不同,几何形状繁简、尺寸大小,精度要求高低,选择合适的气压和砂粒的粗细。冷风压力的控制要平稳。
5.工作中如喷嘴堵塞,必须停车修理,严禁利用折带减压的方式来疏通喷嘴。并严禁将喷嘴对着其他人员。
6.翻动工件时,必须停止喷砂。
7.工作结束,关紧风门,取出工件,关闭各种开关。
8.经常保证工作间和设备整洁。
第10篇 磷化处理工表面处理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前打开通风设备。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2.对化学去油槽及酸槽在工作中补加水时,必须用胶皮管子在远距离缓慢加入。
3.油槽使用温度不许超过120c。
4.配制各种溶液时,必须熟悉化学药品的性能,按比例、按规定的先后次序缓慢加入。
5.磷化槽周围应加遮栏。严禁站在槽沿上操作或翻越糟沿。
6.对化学物品、易燃品,要在指定地点保存,并有专人负责。剧毒物品必须设两人共同保管。
7.烘干箱周围严禁放易燃品。
8.工件入槽应操纵起吊设备或工具慢速下降,缓慢进入液面,防止化学溶液飞溅。
第11篇 表面处理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表面处理作业安全技术操纵规程——喷砂工
1.穿好特制的防护用品,戴好面罩。检查机门、手孔、观察孔是否密闭。检查空压机、油水分离器、贮砂器、砂带,喷嘴、缓冲缸、压力表、安全阀和电气设备是否良好,砂子是否纯净,不得有铁丝,棉砂等物。工作前应先开抽风装置。
2.使用喷砂机时将机门关好,防止砂粒溅出。
3.工作时必须扎牢皮管,当皮管不出砂时,不得用眼睛往看出砂孔。
4. 根据零件材质不同,几何外形繁简、尺寸大小,精度要求高低,选择合适的气压和砂粒的粗细。冷风压力的控制要平稳。
5.工作中如喷嘴堵塞,必须停车修理,严禁利用折带减压的方式来疏通喷嘴。并严禁将喷嘴对着其他职员。
6.翻动工件时,必须停止喷砂。
7.工作结束,关紧风门,取出工件,封闭各种开关。
8.经常保证工作间和设备整洁。
第12篇 淬火机表面处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2.气缸操作不灵,气门、水门漏气、漏水时,应及时找修理工修理。
3.淬火机生锈应及时擦掉并涂上油,淬火机用后要盖好。
4.淬火机使用时不准敲打。
5.化盐时不准靠近炉子。不准在电极及导线附近工作。
6.地面保持清洁干燥,不准洒水。
7.容易燃烧的物件不准放在炉子或油槽附近。
8.二人以上操作时行动要一致。
9.检查工件断面要注意安全,锤打时要注意周围人员,以免碰伤他人
10.电门附近不准放钩子、钳子等易导电的东西。
11.炉子附近放的工件,要先试一试冷热后再拿,以免烫手。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3篇 发蓝处理工表面处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穿戴好规定防护用品并打开通风较量,通风10~15分钟。发蓝槽应有独立的抽风设备。
2.工作中应按工艺要求调整好发蓝液的成份。调整时加入烧碱每块重量不应超过1kg,并应吊挂溶液,不应直接加入槽中,且不得在高温下进行。
3.加水调整发蓝槽的体积时,冷水应沿槽壁缓慢加入,防止碱液溅出。
4. 零件出入槽应先拉闸断电。零件出入槽时,要夹紧扎牢,轻拿轻放,防止溶液溅出伤人。
5.发蓝液表面的浮渣应随时清除。
6.发蓝后的工件应立即冲洗干净。
7.废液要集中回收或经中和后统一处理,经化验合格后方能排放。
8.工作完毕,应立即将设备附近地面冲洗挠干净.关闭开关,整理工作场所。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14篇 喷漆表面处理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喷、刷漆应在专用工作间内进行,工作间应有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工作前,应先开动通风设备或打开窗户,使工作间空气流通,并穿戴好防护用具,检查设备及电线绝缘情况。
2. 工作中,对电线、电器设备施工时,必须先断电。严禁在运转的设备上刷漆或喷潦。在容器内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通风措施或戴通风面具。
3. 油漆、喷漆作业场所10m以内,不准进行电焊、切割等明火作业。
4.油漆里含有铅粉或溶剂挥发浓度较大时,应戴防毒面具,禁止用汽油和香蕉水洗手。
5.增压箱内的油漆和喷漆枪所承受的空气压力,应保持稳定不变。
6.使用的各种油漆、洗涤济和其它易燃、有毒的材料,要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放入专用库内,挥发性油料,应放在密闭容器内。库房要放置消防器材“严禁烟火”标志。
7.需烘干的油漆工件,如用蒸气烘干,可随时烘干;如用电烘箱烘干,一定要等挥发物挥发完后,方准装箱烘干。
8.汽油和有机化学配料等易燃物品,只能领取当班的用量。用不完时,下班前退回库房,统一保管。
9.溶剂和油漆在车间的储备量不许超过两天的用量,并且要放在阴凉的地方。
10.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各种漆类易燃辅料及棉纱、破布等清理集中,妥善存放。毛刷、喷枪、工夹具洗净,放回原处,不得乱扔乱放,更不能放在暖气管、烘干箱和电器等热源地方。
浸漆工
1.浸漆工房内严禁烟火,无关人员不准进入。
2.往浸漆槽内注漆或排漆时,应缓慢进行。
3.手工浸漆产品要轻拿轻放,悬挂牢靠,弹簧卡要上到位,取产品时要拿稳,摆放整齐,防止砸伤,并要等产品冷却后再拿。
4.工作时要经常检查炉温情况,保持工艺要求,应随时注意炉内气体蒸发量过大,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若产品掉落要立即停电排除。
5.产品入炉前要将余漆滴净,防止炉内滴漆太多引起着火。
6.在浸漆罐(器)加压送气时应缓慢地打开进气阀门。如浸漆罐(器)内的压力超过4个大气压时,应立即停止送气,并打开阀门排除降压力。
7.工作地的废液要及时清理,回收在指定容器中。油布、油棉纱不准乱扔,应放入指定箱内。
8. 工作地不准存放甲苯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应随用随取。
9.发生火灾时,应用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灭火。
10.浸漆罐(器)应定期进行技术鉴定。内部检查每年一次,水压试验每二至三年一次。
洗涤工
1.洗涤工房内,所有设备线路,照明应符合防爆要求,加热设备应设在单独房间内。
2.穿戴好防护用具,工作时应开动通风机,以排除蒸发气体。
3.严禁将烟火,饮食,引火物(火柴、打火机等)带入作房内。
4.应在指定地点设置防火设施,发生火灾时应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扑救,绝不允许用水扑救。
5.严禁使用铁制器具及塑料制品,器具应用有色金属或镀铜、锌铁皮制作。
6.工作完后应将汽油、酒精、漆类等易燃物品收装到密闭的器具内。存放量不得超过一般用量。
7.使用过的废汽油、煤油,酒精或废漆等易燃品,要存放在专用容器内并定期进行回收。严禁排入下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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