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指挥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准备
1. 检查设备:确保起重机、吊具、索具、钢丝绳等设备完好无损,无明显磨损或损坏。
2. 熟悉作业环境:了解工作现场的障碍物、电线、地下设施等,制定合理的吊装方案。
3. 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反光背心、防护眼镜等,确保个人安全。
二、作业过程
1. 信号指挥:使用标准手势或音响信号进行指挥,确保驾驶员清晰理解指令。
2. 吊装物品捆绑:正确捆绑和固定吊装物,防止滑动、倾斜或坠落。
3. 起吊操作:平稳起吊,避免快速升降或剧烈晃动,注意观察吊物状态。
4. 下降与放置:缓慢、准确地将吊物放下,避免碰撞或损坏。
三、应急处理
1. 遇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发出警告信号,并及时上报。
2. 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参与或组织应急救援。
四、作业后整理
1. 清理作业现场,归置好工具和设备。
2. 做好设备保养,对损坏的设备及时报修。
此安全操作规程旨在规范起重指挥司索工的作业行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事故风险,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设备完整性。通过严格执行规程,可以预防因操作不当引发的设备损坏、人身伤害,维护工地秩序,提升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1. 不得超负荷作业,应严格按照设备额定载荷进行操作。
2. 避免在恶劣天气条件下作业,如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应暂停作业。
3. 保持专注,避免分心或疲劳作业,必要时应休息调整。
4. 不得擅自更改或忽视安全措施,如有疑问或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5. 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指挥信号的准确传递,避免误解引发事故。
6.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充分的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并能遵守规程。
本规程旨在提供基本指导,具体操作应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应用,不断学习和改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环境和挑战。
一、起重指挥司索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三、80t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四、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五、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六、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见表1)。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表2)。
钢 丝 绳 的 安 全 系 数表1
钢 丝 绳 的 用 途 | 安 全 系 数 |
缆风绳 缆索起重机承重绳 手动起重设备 机动起重设备 作吊索无弯曲 作捆绑吊索 用于载人的升降机 | 3.5 3.75 4.5 5~6 6~7 8~10 14 |
折减或报废 | 钢 丝 绳 种 类(交互捻制) | |||
6×19+1 | 6×24+1 | 6×37+1 | 6×61+1 | |
1.00 0.90 0.80 报废 | 0~5 6~10 11~16 16以上 | 0~7 8~14 15~20 20以上 | 0~10 11~20 21~30 30以上 | 0~15 16~25 26~40 40以上 |
八、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九、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其应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表3)。
绳 卡 应 用 范 围表3
绳卡型号 | 卡杆直径(mm) | 允许承载力(t) | 适用于钢丝绳直径(mm) | 绳卡间距(mm) | 绳卡使用数量(个) |
y1-6 y2-8 y3-10 y4-12 y5-15 y6-20 y7-22 y8-25 y9-28 y10-32 y11-40 y12-45 y13-50 | m6 m8 m10 m12 m14 m16 m18 m20 m22 m24 m25 m27 m30 | 0.72 1.28 2.00 2.40 2.88 5.12 6.48 8.00 9.68 11.50 12.50 14.80 18.00 | 7.4~8 8.7~9.3 11 12.5~14 15~17.5 18.5~20 21.5~23.5 24~26.5 28~31 32.5~37 39~44.5 46.5~50.5 52~56 60以上 | 90 90 90 10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250 300 300 350 | 3 3 3 3 3 4 4 5 5 5 6 6 6 7 |
十一、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十二、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十三、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十四、组装起重桅杆应用芒刺对孔。高空拧紧和拆卸螺栓应用固定扳手,如用活动扳手应系安全带。
十五、捆转向滑车或定滑车,捆绕数不宜多,并须排列整齐、受力均匀。捆绑定滑车应有防滑措施,但起重量大的定滑车应用吊环。
十六、缆风应合理布置,松紧均匀。缆风与桅杆顶应用卡环连接;缆风与地锚连接后,应用绳卡轧死。
十七、缆风跨越马路时,架空高度应不低于7m。
十八、缆风与高压线之间应有可靠的安全距离。如需跨过高压线,应采取停电、接地、搭设防护架等安全措施。
十九、桅杆移动的倾斜幅度,当采用间歇法移动时,不宜超过桅杆高度的1/5;当采用连续法移动时,则应为桅杆高度的1/20~1/15。相邻缆风要交错移位。
二十、装运易倒构件应用专用架子,卸车后应放稳搁实,支撑牢固。
二十一、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时,应先起钩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时,应先起伸臂配合起钩。
二十二、就位的屋架应搁置在道木或方木上,两侧斜撑一般不少于3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二十三、使用抽销卡环吊构件时,卡环主体和销子必须系牢在绳扣上,并应将绳扣收紧。严禁在卡环下方拉销子。
二十四、引柱子进杯口,撬棍应反撬。临时固定柱的楔子每边需两只,松钩前应敲紧。
二十五、无缆风校正柱子应随吊随校。但偏心较大、细长、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长度的1/20或不足60cm时,禁止无缆风校正。
二十六、禁止将物件放在板形构件上起吊。吊装不易放稳的构件,应用卡环,不得用吊钩。
二十七、设备吊装三角架(三木塔)下脚应相对固定,倒链应挂在正中,移动时应防止倾倒。
二十八、装运重心高、偏心大或易滚动的设备等,应合理搁置,并采取稳固措施。
二十九、用顶升法装车,托梁应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顶升速度应一致,前后应交错进行,高差不宜过大。
三十、用滚动法装卸车时,滚道的坡度不得大于20°,滚道的搭设应平整、坚实,接头错开。滚动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时应设溜绳。在滚道一侧的车体下面应用枕木垫实。
三十一、使用管子(滚杠)拖运设备,管子的粗细应一致,其长应比托板宽度长50cm。填管子,大拇指应放在管子的上表面,其他四指伸入管内,严禁戴手套和一把抓管子。
三十二、旋转法起吊时,设备的中心线、桅杆和基础中心应在同一平面内。采用多根主缆风时,应有调节受力的装置。在滑车组的相反方向应有制动措施。
三十三、采用人字桅杆起板法吊装时,桅杆两腿闹的夹角应不大于45°,受力方向应在两腿的中间。桅杆的高度,应为设备长度的1/2.5~1/2。桅杆两腿和设备绞座应放在一起。
三十四、滑行法吊装应遵守下列各项:
(一)两桅杆或四桅杆吊装时,桅杆的前倾或后仰应一致,并选用同种型号同速卷扬机。
(二)设备直径大于3m时应设两套溜绳,其间要有平衡轮调节,使滑车受力一致;设备直径小于3m时,可设一套溜绳,但设备中心线、溜绳与基础中心应在同一直线上。
(三)溜绳的滑车组,应有防止扭转的措施。
(四)负载的独脚桅杆倾斜时,应用卷扬机松缆风绳,并确保缆风绳受力均匀。
教育人(签名):班组长(签名):
教育日期:年月日
接受教育人(签名):
第2篇 起重指挥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指挥司索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三、80t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四、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五、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六、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见表1)。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表2)。
钢 丝 绳 的 安 全 系 数表1
钢 丝 绳 的 用 途
安 全 系 数
缆风绳
缆索起重机承重绳
手动起重设备
机动起重设备
作吊索无弯曲
作捆绑吊索
用于载人的升降机
3.5
3.75
4.5
5~6
6~7
8~10
14
钢丝绳断丝折减或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表2
折减或报废
钢 丝 绳 种 类(交互捻制)
6×19+1
6×24+1
6×37+1
6×61+1
1.00
0.90
0.80
报废
0~5
6~10
11~16
16以上
0~7
8~14
15~20
20以上
0~10
11~20
21~30
30以上
0~15
16~25
26~40
40以上
七、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mm。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3个。
八、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九、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其应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表3)。
绳 卡 应 用 范 围表3
绳卡型号
卡杆直径(mm)
允许承载力(t)
适用于钢丝绳直径(mm)
绳卡间距(mm)
绳卡使用数量(个)
y1-6
y2-8
y3-10
y4-12
y5-15
y6-20
y7-22
y8-25
y9-28
y10-32
y11-40
y12-45
y13-50
m6
m8
m10
m12
m14
m16
m18
m20
m22
m24
m25
m27
m30
0.72
1.28
2.00
2.40
2.88
5.12
6.48
8.00
9.68
11.50
12.50
14.80
18.00
7.4~8
8.7~9.3
11
12.5~14
15~17.5
18.5~20
21.5~23.5
24~26.5
28~31
32.5~37
39~44.5
46.5~50.5
52~56
60以上
90
90
90
10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250
300
300
350
3
3
3
3
3
4
4
5
5
5
6
6
6
7
十、使用两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十一、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十二、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十三、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十四、组装起重桅杆应用芒刺对孔。高空拧紧和拆卸螺栓应用固定扳手,如用活动扳手应系安全带。
十五、捆转向滑车或定滑车,捆绕数不宜多,并须排列整齐、受力均匀。捆绑定滑车应有防滑措施,但起重量大的定滑车应用吊环。
十六、缆风应合理布置,松紧均匀。缆风与桅杆顶应用卡环连接;缆风与地锚连接后,应用绳卡轧死。
十七、缆风跨越马路时,架空高度应不低于7m。
十八、缆风与高压线之间应有可靠的安全距离。如需跨过高压线,应采取停电、接地、搭设防护架等安全措施。
十九、桅杆移动的倾斜幅度,当采用间歇法移动时,不宜超过桅杆高度的1/5;当采用连续法移动时,则应为桅杆高度的1/20~1/15。相邻缆风要交错移位。
二十、装运易倒构件应用专用架子,卸车后应放稳搁实,支撑牢固。
二十一、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时,应先起钩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时,应先起伸臂配合起钩。
二十二、就位的屋架应搁置在道木或方木上,两侧斜撑一般不少于3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二十三、使用抽销卡环吊构件时,卡环主体和销子必须系牢在绳扣上,并应将绳扣收紧。严禁在卡环下方拉销子。
二十四、引柱子进杯口,撬棍应反撬。临时固定柱的楔子每边需两只,松钩前应敲紧。
二十五、无缆风校正柱子应随吊随校。但偏心较大、细长、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长度的1/20或不足60cm时,禁止无缆风校正。
二十六、禁止将物件放在板形构件上起吊。吊装不易放稳的构件,应用卡环,不得用吊钩。
二十七、设备吊装三角架(三木塔)下脚应相对固定,倒链应挂在正中,移动时应防止倾倒。
二十八、装运重心高、偏心大或易滚动的设备等,应合理搁置,并采取稳固措施。
二十九、用顶升法装车,托梁应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顶升速度应一致,前后应交错进行,高差不宜过大。
三十、用滚动法装卸车时,滚道的坡度不得大于20°,滚道的搭设应平整、坚实,接头错开。滚动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时应设溜绳。在滚道一侧的车体下面应用枕木垫实。
三十一、使用管子(滚杠)拖运设备,管子的粗细应一致,其长应比托板宽度长50cm。填管子,大拇指应放在管子的上表面,其他四指伸入管内,严禁戴手套和一把抓管子。
三十二、旋转法起吊时,设备的中心线、桅杆和基础中心应在同一平面内。采用多根主缆风时,应有调节受力的装置。在滑车组的相反方向应有制动措施。
三十三、采用人字桅杆起板法吊装时,桅杆两腿闹的夹角应不大于45°,受力方向应在两腿的中间。桅杆的高度,应为设备长度的1/2.5~1/2。桅杆两腿和设备绞座应放在一起。
三十四、滑行法吊装应遵守下列各项:
(一)两桅杆或四桅杆吊装时,桅杆的前倾或后仰应一致,并选用同种型号同速卷扬机。
(二)设备直径大于3m时应设两套溜绳,其间要有平衡轮调节,使滑车受力一致;设备直径小于3m时,可设一套溜绳,但设备中心线、溜绳与基础中心应在同一直线上。
(三)溜绳的滑车组,应有防止扭转的措施。
(四)负载的独脚桅杆倾斜时,应用卷扬机松缆风绳,并确保缆风绳受力均匀。
教育人(签名):班组长(签名):
教育日期:年月日
接受教育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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