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式输送机司机技术操作规程
一、开机准备
1. 检查设备:确认带式输送机各部件完好,无明显损坏或松动。
2. 清理现场:确保输送带上无杂物,周围环境安全无阻。
3. 检查润滑:检查各润滑点油量充足,无漏油现象。
4. 电气检查:确认电源线路正常,控制开关灵活可靠。
二、启动与运行
1. 启动前预警:通过信号装置向周边工作人员发出开机警告。
2. 启动设备:按下启动按钮,逐渐增加输送速度至正常工作状态。
3. 监控运行:密切观察输送带运行情况,防止跑偏、打滑等问题发生。
4. 负荷调整:根据生产需求,适时调整输送带负荷。
三、停机与保养
1. 停机预警: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准备停机。
2. 逐步减速:逐渐降低输送带速度,直至完全停止。
3. 断电保护: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
4. 日常保养:清洁设备,检查磨损情况,及时更换磨损部件。
带式输送机司机技术操作规程旨在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减少故障率,保障生产效率,同时预防工伤事故,维护员工的生命安全。规范的操作流程能够延长设备寿命,降低维修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1. 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熟知设备性能及操作方法。
2. 禁止超载运行,防止输送带断裂或电机过热。
3. 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不得强行作业。
4. 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周边工作人员协调配合,确保作业安全。
5. 遵守安全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防止意外伤害。
6.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及时消除隐患,确保设备良好状态。
本规程旨在指导带式输送机的日常操作,但实际情况可能因设备型号、使用环境等因素有所不同,操作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应性调整,确保操作安全和设备效率。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矿井、采区及工作面的除钢丝绳牵引胶带
输送机和强力胶带输送机以外的各类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司机。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3条 必须熟悉所使用带式输送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各种保护的原理和检查试验方法,会维护保养带式输送机,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熟悉生产过程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按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能正确处理一般性故障。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严禁人员乘坐带式输送机,不准用带式输送机运送设备和笨重物料。
第5条 输送机的电动机及开关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第6条 输送机运转时禁止清理机头、机尾滚筒及其附近的浮煤。不许拉动输送带的清扫器。
第7条 在检修煤仓上口的机头卸载滚筒部分时,必须将煤仓上口挡严。
第8条 处理输送带跑偏时严禁用手、脚及身体的其它部位直接接触输送带。
第9条 拆卸液力偶合器的注油塞、易熔塞、防爆片时,应戴手套,面部躲开喷油方向,轻轻拧松几扣后,停一会,待放气后再慢慢拧下。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或用代用品。
第10条 在输送机上检修、处理故障或做其它工作时,必须闭
锁输送机的控制开关,挂上“有人工作,不许合闸”的停电牌。除处理故障外,不许开倒车运转。严禁站在输送机上点动开车。
第11条 除控制开关的接触器触头粘住外,禁止用控制开关的
手把直接切断电动机。
第12条 必须经常检查输送机巷道内的消防及喷雾降尘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第13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不得擅离岗位。
四、操作准备
第14条 上岗后应检查输送机机头范围的支护是否牢固可靠,有无障碍物或浮煤、杂物等不安全隐患。
第15条 将输送机的控制开关手把扳到断电位置闭锁好,挂上停电牌,然后配合维修工对下列部位进行检查:
1. 机头及储带装置所用连接件和紧固件应齐全、牢靠,防护罩齐全完整,各滚筒、轴承应转动灵活。
2. 液力偶合器的工作介质液量适当,易熔塞和防爆片应合格。
3. 制动器的闸带和闸轮接触严密,制动有效。
4. 减速器内油量适当,无漏油现象。
5. 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托架吊挂装置完整可靠,托梁平直。
6. 承载部梁架平直,承载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无脱胶。
7. 输送机的前后搭接符合规定。
8. 机尾滚筒转动灵活,轴承润滑良好。
9. 输送带接头完好,卡子无折断、松动(硫化热补接头无开胶现象),输送带无撕裂、伤痕。
10. 输送带中心与前后各机的中心保持一致,无跑偏,松紧合适,挡煤板齐全完好。
11. 动力、信号、通讯电缆吊挂整齐,无挤压、刮碰。
12. 煤仓上口的栅栏、篦子应完整牢固。
第16条 开机时,取下控制开关上的停电牌,合上控制开关,
发出开机信号并喊话,让人员离开输送机转动部位,先点动二次,再转动一周以上,并检查下列各项:
1. 各部位运转声音是否正常,输送带有无跑偏、打滑、跳动或刮卡现象,输送带松紧是否合适,张紧拉力表指示是否正确。
2. 控制按钮、信号、通讯等设施是否灵敏可靠。
3. 检查试验各种保护是否灵敏可靠。
上述各项经检查与处理合格后,方可正式操作运行。
五、正常操作
第17条 必须按规定的信号开、停输送机。未使用集中控制的多台带式输送机联合运转时,应按逆煤流方向逐台起动。
第18条 不准超负荷强行起动。发现闷车时,先起动两次(每次不超过15秒),仍不能起动时,必须卸掉输送带上的煤,待正常运转后,再将煤装上输送带运出。
第19条 在运转过程中,随时注意运行状况;经常检查电动机、减速器、轴承的温度;倾听各部位运转声音;保持正常洒水喷雾。
第20条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停机,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运行。
1. 输送带跑偏、撕裂、接头卡子断裂。
2. 输送带打滑或闷车。
3. 电气、机械部件温升超限或运转声音不正常。
4. 液力偶合器的易熔塞熔化或偶合器内的工作介质喷出。
5. 输送带上有大块煤(矸石)、铁器、长材料等。
6. 危及人身安全时。
7. 信号不明或下台输送机停机时。
六、收尾工作
第21条 接到收工信号后,将带式输送机上的煤完全拉净。上台输送机停机后,将控制开关手柄扳到断电位置,锁紧闭锁螺栓。
第22条 关闭喷雾降尘水的阀门,清扫电动机、开关、液力偶合器、减速器等部位的煤尘。
第23条 在现场向接班司机详细交待本班输送机运转情况、出现的故障和存在问题,按规定填写好本班工作日志。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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