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区卸车安全操作规程
罐区卸车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 卸车前准备:
- 检查车辆及设备:确保运输车辆完好,装卸设备无异常,静电接地线连接可靠。
- 确认物料:核实物料种类、性质,与接收计划一致。
- 安全防护:作业人员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化手套等。
2. 卸车过程:
- 开启通风设施:启动罐区通风系统,保持空气流通。
- 连接卸料管:根据物料性质,正确连接卸料管道,确保密封。
- 接地检查:确认车辆已有效接地,防止静电积聚。
- 开始卸车:缓慢开启阀门,监控卸车速度,避免压力波动。
3. 卸车中监控:
- 观察罐体:注意罐体压力、液位变化,防止超压或溢出。
- 监控环境:留意周围是否有泄漏、烟雾或其他异常情况。
- 通讯畅通:保持与控制室、驾驶员及现场其他人员的沟通。
4. 卸车后处理:
- 关闭阀门:卸车完毕后,关闭阀门,断开卸料管。
- 清理现场:清理残留物料,检查场地无泄漏,恢复原状。
- 记录报告:填写卸车记录,上报安全管理部门。
罐区卸车安全操作规程旨在规范卸车作业流程,降低安全风险,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罐区设备的完好。通过严格执行规程,可以预防物料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保障生产运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维护企业的声誉和社会责任。
1. 任何时候都应遵守“安全第一”的原则,遇到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 严禁在无监护的情况下进行卸车操作,确保至少有一名监护人在场监督。
3. 不得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卸车,如雷雨、大风等。
4. 对于易燃易爆物料,必须遵守特殊的安全规定,如使用防爆工具,禁止明火。
5. 培训和考核是关键,所有参与卸车作业的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
6. 保持警觉,任何异常情况都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以上操作规程旨在提供指导,具体执行时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应对,确保罐区卸车作业的安全、高效。
一、车辆进入工厂,必须检斤,司机在门卫领取卸货确认单对确认单中的相关要求了解同意后签字,并经经营部相关人员确认签字,方可进入卸料场地。将烟火寄存在门卫,严禁携带烟火进入厂区。
二、车辆排气管必须佩戴防火帽,进入卸料场地后停车熄火,在当班班长或相关技术人员监督下连接管线,由班长或相关技术人员按要求在确认单上签字。
三、静电连接必须接触良好,确保有效,卸车场地要通过浇水来保证地面和空气湿度,防止产生静电,使用防爆工具操作。
四、雷雨等异常天气时的卸料处理
1、准备卸料时,如遇雷雨天气(出现打雷闪电),禁止卸料。
2、在卸料过程中,如果天气变化,出现雷雨闪电,必须立即停止卸料。
3、准备卸料或正在卸料时,只是下雨,无闪电打雷现象,现场卸料人员必须向主管安全领导请示。经允许后,方可卸料。
五、司机在卸车过程中,必须穿带工作服或棉制衣物,禁止穿、脱和拍打化纤等易产生静电的服装,严禁从事检修车辆、敲击铁器和设施、设备等易产生火花的行为。
六、司机在卸车过程中,不允许离开现场,必须及时巡检罐区及管线阀门连接处,观察液位变化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七、卸料压力、物料流速规定
1、卸环氧乙烷压力:罐车压力与贮罐压力差不得大于0.1mpa,如果发现贮罐压力过高(超过0.35mpa),要立即与班长或其他生产人员取得联系,确认无异常后,方可卸料。
2、流速:物料流速不超过1m/s 。
八、在发现储罐放空有急速气流通过时,要及时关闭卸料及氮气阀门,间隔2-5分钟后,缓慢开启卸料阀门,减低流速,保证无物料喷出,以免造成损失。
九、卸车后期,要提前关闭氮气,在卸料管线出现抖动或异常声响时,表明卸车即将结束,要密切观察储罐液面和放空,既要将物料卸净,又要避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十、在卸车结束后,司机要在当班班长的确认签字后,才可断开管线,起动车辆时必须有2人以上同时在现场。
十一、司机要到指定地点排放剩余氮气,如果擅自排放将处以50---100元罚款。
十二、随时接受公司的检查,如果发现有违反各项规定的情况,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预以相应的处罚。
十三、外来车辆夜间卸车时,要通知当班班长及公司相关领导,获得允许后方可留在罐区进行卸车操作。
十四、春、秋季节罐区卸车,地面浇水,增强空气湿度,如果不进行浇水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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