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操作前检查:确保给煤机各部件完好无损,皮带张紧度适宜,防护设施齐全。
2. 启动与运行:根据生产需求调整给煤量,启动设备并保持稳定运行。
3. 运行监控:密切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4.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设备清洁、润滑及故障排查,确保设备良好运转。
5. 停机程序:遵循安全规程,有序停机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给煤机作为火力发电厂的关键设备,其稳定、高效运行对于保障整个电厂的正常运作至关重要。本规程旨在规范给煤机司机的操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预防设备故障,确保安全生产,同时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运营成本。
1. 操作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酒后上岗。
2. 不得超负荷运行设备,防止皮带打滑或断裂。
3. 发现异响、烟雾等异常现象,立即停机并报告维修人员。
4. 清理给煤机时,必须先切断电源,防止意外启动。
5. 遵守交接班制度,详细记录设备运行状况,以便后续操作者了解设备状态。
6. 在设备运行过程中,禁止进行任何可能导致身体接触运动部件的行为。
7. 定期进行技能培训,提升对设备性能和故障识别能力。
8. 熟悉应急预案,遇到紧急情况能迅速、准确地执行应急措施。
以上规程需每位给煤机司机严格遵守,以确保电厂生产安全与效率。在日常工作中,要始终保持警惕,将安全放在首位,做到预判风险,防患于未然。通过持续学习和实践,提升自身专业技术水平,为电厂的稳定运行贡献力量。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2条 必须熟悉给煤机的结构、性能、原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懂维护、会保养,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严格执行信号联系制度,信号不清或无联系信号时,不准开动给煤机。
第4条 溜煤口堵塞时,要停机处理,处理时要有人监护,严禁单人操作。
第5条 发现有大块物料、矸石、铁件等,必须立即停车处理。
第6条 作业时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7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三、操作准备
第8条 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完好;试验信号、通讯是否正常。
第9条 检查箱板、闸门、托轮轴、摇臂轴承及连接螺丝等应无变形损伤,紧固可靠,转动部位润滑良好。
第10条 检查电机减速箱是否紧固,减速箱内油位是否正常。
第11条 开机试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正常操作
第12条 按照收到的开机信号,待皮带机达到正常运煤速度后再开动给煤机,调节闸门到适当位置。
第13条 运转中应随时注意各部声音是否正常,润滑是否良好。
第14条 如有水煤时,给煤机应适当加以控制。
第15条 运行中,接到停机信号,应停机,问清情况;发现皮带停运应立即停机;无煤停车后,应与其他司机联系。
五、收尾工作
第16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清理设备及场所环境卫生,如实填写各种记录,履行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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