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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操作规程

更新时间:2024-05-12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操作规程

有哪些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操作规程

一、分类收集

1. 废弃药品:包括过期、废弃或未使用的药品,需单独收集。

2. 生物废弃物:如废弃的血液、体液、疫苗、实验样本等,须放入专用生物安全袋内。

3. 医疗器械废弃物:手术刀片、注射器、针头等锐器应放入防刺容器内。

4. 感染性废物:病人的床单、衣物等,应消毒后处理。

5. 化学废物:废弃化学试剂、消毒剂等,需特殊处理。

二、储存

1. 储存区域应设有明确标识,避免非专业人员接触。

2. 各类废物应分区域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 存储时间不宜过长,尽快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运输

1. 运输车辆应专门用于医疗废物,保持清洁。

2. 运输过程中,废物容器应封闭严实,防止泄漏。

3. 运输人员应穿戴防护装备,确保个人安全。

四、处理

1. 焚烧法:适用于大部分医疗废物,需在符合环保标准的焚烧设施内进行。

2. 填埋法:部分无法焚烧的废物,经消毒处理后可进行安全填埋。

3. 物理化学处理:针对化学废物,采取中和、固化等方式处理。

五、记录与监控

1. 建立详细记录,追踪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及处理的全过程。

2. 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流程合规。

3. 配合政府监管部门的检查,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目的和意义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操作规程旨在规范医疗机构对废物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通过科学合理的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理,减少医疗废物对生态环境的潜在危害,同时也是医疗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提高运营效率的重要举措。

注意事项

1. 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了解医疗废物的危害和处置方法。

2. 在处置过程中,务必遵守个人防护规定,如佩戴口罩、手套、防护服等。

3. 废物容器应定期更换,避免过量装载导致破损。

4. 不得私自处理医疗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处理。

5. 发现废物泄漏或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6. 对于放射性废物,需按照特殊程序处理,不得混入常规医疗废物。

7. 注意废物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以上操作规程旨在提供指导,具体实施时应结合实际情况和当地法规进行调整。每个环节的严谨执行,都是保障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关键。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操作规程范文

一、医疗废物产生地收集点

1、各医疗废物产生点应从方便收集出发设立收集点,可设立在污染物处理间,亦可在治疗室附近设置专室。

2、收集点应设醒目标识,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3、禁止医疗废物在非收集点倾倒、丢弃或混入生活垃圾。

二、分类收集

1、感染性废物和病理性医疗废物应立即丢弃至黄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内;损伤性医疗废物应立即丢弃至黄色医疗废物专用锐器盒内。

2、在盛装前,应对包装袋或锐器盒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3、锐器盒放置点应便于就近丢弃。

4、药物性废物应由药剂部门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5、临床科室产生的少量化学性废物应由相应采购部门统一回收、集中处理;临床科室产生的大量化学性废物应由产生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进行处理。

6、病原体的培养基、微生物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先采用耐高温塑料袋打包,放入灭菌器后,打开袋口或在袋上多处戳洞,以便蒸汽穿透,在实验室内采用内循环式压力蒸汽灭菌(121℃,102.9kpa,20-30min)消毒,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7、患者的体液(如胸腔积液、腹水)及其他排泄物倒入下水道,由医院统一进行污水处理。

8、输血器、血袋单独收集,按感染性废物回收统一处理。

9、放入包装袋或者锐器盒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10、医疗废弃物分类参照卫生部、环保总局卫医发(2003)287号《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三、转运与交接

1、转运

(1)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医疗废物产生地医务人员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确保封口紧实、严密。

(2)封口后若发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应增加一层包装并再次封口。

(3)运送人员需进行适当防护:包括工作衣、口罩、手套。

(4)运送车辆应易于装卸和清洗,防渗漏、防遗散、无锐利边角。

(5)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的医疗废物打包装入黄色塑料转运箱,加盖上扣后送至暂存地。运送时间应避开人流高峰,运送路线从病区两头污物电梯。

(6)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转运箱是否破损、泄露,有破损的转运箱严禁使用。

(7)医疗废物应当放置在运送车辆内密闭运送,防止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8)每天运送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2、交接

医疗废物产生地医务人员和运送人员应共同清点废物种类、重量(数量),由运送人员统一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部门及医疗废物类别、重量(数量),交接人员分别签名,用三联单形式。

四、暂存

1、医疗废物不得逞露天存放,避免阳光直射。暂存地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密集区分开,具有防雨淋的装置,并应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和通风条件,以及防鼠、防蚊蝇设施,张贴“生物危险”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每日工作结束后消毒工作场所。

2、回收站工作人员防护具包括工作衣、鞋、口罩、手套。

3、应将所收集的废物按类别堆放。

4、暂存点储存的医疗废物每个工作日由当地具有资质的固体废物处置公司回收。交接时应记录项目也包括医疗机构名称、感染性废物及其他〔体积(袋),质量(kg)〕、损伤性废物〔体积(盒),质量(kg)〕、医疗机构交接人员签名、医疗废物运送方人员签名、车牌号码、交接时间、废物种类、各类别废物质量、交接日期。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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