贮罐的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一、日常检查
1. 检查贮罐外部是否有腐蚀、裂纹或其他物理损伤。
2. 确保压力表、液位计、安全阀等仪表设备正常工作。
3. 定期清理贮罐周边杂物,保持通风良好。
4. 检查进料和出料管道连接是否牢固,无泄漏现象。
二、操作流程
1. 进料前,确认贮罐内清洁且无残留物。
2. 按照规定速度进行物料填充,避免过快导致压力异常。
3. 在运行过程中,定期监测温度、压力和液位,确保在安全范围内。
4. 出料时,控制流量稳定,防止产生涡流或空穴。
5. 停止运行后,关闭所有阀门,做好封闭措施。
三、应急处理
1. 发现泄漏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关闭相关阀门,通知维修人员。
2. 遇到火灾,使用专用灭火器材,避免使用可能引发爆炸的水源。
3. 如果贮罐内压力过高,允许安全阀自动排放,禁止手动调节。
贮罐的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旨在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同时也符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要求,维护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公众形象。
1. 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了解贮罐特性和相关安全知识。
2. 操作时应穿戴防护装备,如防化服、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3. 不得在贮罐周围吸烟或使用明火,严禁带火种进入危险区域。
4. 遵守“先开后关”的原则,即进料前先开启通风设施,出料后关闭相关阀门。
5. 保持警觉,注意观察贮罐及附属设备的工作状态,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6. 对于特殊物料,需遵循额外的安全操作规程,如低温液体贮罐需考虑防冻措施。
这些规程旨在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人员安全,但实际操作中,每个员工都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应对,时刻保持警惕,以确保贮罐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1固定贮罐第一次灌装或检修后第一次投产时,必须进行置换,使罐内含氧量小于3%,方可进行灌装。
2贮罐应按各实际容器存入的介质标定最大允许充装重量。
3充装时必须严格充装量,不得超过贮罐的最大允许充装重量。
4贮罐在未运行操作时(即没有进行充装及灌装钢瓶作业)的压力不得超过1.177mpa,若超过则进行喷淋冷却。
第2篇 环氧乙烷贮罐的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1、固定贮罐第一次灌装或检修后第一次投产时,必须进行置换,使罐内含氧量小0.5%,方可进行灌装。
2、贮罐应按实际容器存入的介质标定最大允许充装重量(0.79吨/m3)。
3、充装前必须先开液体二氧化碳换热器降温,将罐内温度控制在10℃-15℃,并随时调整。
4、将二氧化碳低温杜瓦罐的气相阀门与环氧乙烷贮罐的气相管连接好,缓慢打开连接阀门,通过低温杜瓦罐对贮罐加压,压力控制在0.35mpa-0.4mpa,打开环氧乙烷贮罐液体出料阀对液化气钢瓶进行充装。
5、充装时必须严格充装量,不得超过贮罐的最大允许充装重量。
6、贮罐在未运行操作时,即没有进行充装的压力不得超过0.5mpa,若超过则进行喷淋冷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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