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吊司机岗位操作规程
轮胎吊司机是港口、仓库等物流作业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他们负责操作大型机械设备,确保货物的安全装卸。本规程旨在规范轮胎吊司机的工作流程,提高作业效率,保障人员安全。
1. 检查设备:每日作业前,司机应对轮胎吊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刹车系统、操作系统、灯光信号、轮胎状况等,确认无异常后方可启动设备。
2. 启动与预热:启动轮胎吊,进行必要的预热,等待油压、水温达到正常工作状态。
3. 货物识别与装载:确认货物种类、重量、尺寸,选择合适的吊具,确保安全装载。
4. 操作过程:遵循“慢起、稳行、轻放”的原则,避免急刹车和猛烈冲击,保持与周围人员、设备的安全距离。
5. 通信与信号:使用标准手势或对讲机与地面指挥员保持沟通,确保指令清晰明确。
6. 安全监控:时刻关注周围环境,注意视线盲区,避免碰撞其他设备或人员。
7. 停车与保养:作业完毕后,将轮胎吊停放在指定位置,关闭电源,做好日常保养工作。
此操作规程旨在确保轮胎吊司机能够熟练、安全地执行工作任务,减少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和安全事故。通过规范作业流程,可以提升工作效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同时增强团队协作,提高整个物流系统的运行效能。
1. 司机需持有有效操作证书,定期接受安全培训,熟悉设备性能和应急处理措施。
2. 严禁酒后驾驶或疲劳驾驶,保持清醒的头脑和良好的身体状况。
3.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如大风、暴雨,应停止作业,确保设备和人员安全。
4. 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停机报告,不得私自修理。
5. 确保个人防护装备齐全,如安全帽、反光衣、安全带等。
6. 作业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遵循安全优先原则。
轮胎吊司机岗位操作规程的实施,需要每一位司机严格遵守,以确保作业安全、高效。通过持续改进和强化执行力,我们能够营造一个更加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
第一条 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条 上岗前,必须按照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三条 不准疲劳上岗,严禁酒后上岗。
第四条 司机应熟知所操作机械的技术、操作性能及各种装置、仪表的功用和使用方法。
第五条 露天作业遇有6级以上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禁止起重作业 。
第五条 认真执行《港区安全管理规定》、《流动机械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条 操作前
1、作业前做到“八查”、“四清”和试运转,设备不得带病使用。
2、行驶时遵守《港区交通管理规定》
3、作业前伸出支腿,撑脚平稳着地,作业点地面必须牢固、平整。100t轮胎吊撑脚板下必须垫钢板。
第五条 作业中
1、操作时思想高度集中,开车前要发出音响信号,并注意观察附近设备和人员活动情况。
2、听从司索指挥各类信号指令,并遵守“十不吊”准则。
3、禁止超负荷起吊,对所吊重物重量估计不足时,应作试吊试验,以防超负荷起吊发生断钢丝绳事故。
4、吊运物件要稳起稳落,严禁剧烈摆动,忽起忽落等冒险操作。
5、物件应垂直起吊,不可斜吊或远距离拖吊,严禁吊运物件从作
业人员和司机操作室的上方通过。
6、在运行中发现吊机有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未找出故障原因前不可开机。
7、对各种连接罗栓、销轴、吊钩等受力部件要经常进行认真检查,发现损坏或裂纹要及时更换。
8、没有专用工具,不准吊运气瓶等受压容器。
9、吊运时,被吊物件上不允许放物件,更不允许站人。
10、起重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50%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11、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12、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不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第六条 作业后
1、作业后,应将起重臂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恢复到作业前状态。
2、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在走台上站立或蹲坐,且不得堆放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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