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操作前检查:确保起重机设备完好,无明显损坏或异常。
2. 安全装置测试:检验制动器、限位开关、信号装置等功能是否正常。
3. 起重物品准备:正确选择吊具,确保负载安全。
4. 操作过程:平稳起吊,避免快速移动或突然刹车。
5. 工作结束:断电,清理现场,做好设备保养。
桥式双梁起重机岗位操作规程旨在规范作业流程,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止设备损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通过严格执行此规程,可以减少事故风险,延长设备寿命,维持生产环境的稳定与安全。
1. 操作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有效操作证,熟悉设备性能及操作方法。
2. 在操作前,检查电源线路,确保无裸露或破损,以防触电。
3. 吊装物品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避免碰撞其他设备或人员。
4. 遇到突发情况,如设备故障,应立即停止操作,启动应急措施,并报告上级。
5. 不得超载使用,严格遵守起重机的最大负荷限制。
6. 操作过程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域,确保作业区安全。
7. 下班后,务必切断电源,锁好控制室,防止未经授权的使用。
8.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查,及时更换磨损部件,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本规程旨在为桥式双梁起重机的操作提供清晰指引,但实际操作中,操作员应根据具体工况灵活应对,同时始终保持警惕,预防潜在风险。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工作的高效与安全,实现生产目标。
1行车工须经专门安全技术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通过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5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零”位。
6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7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8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9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5.7.10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同上层行车相遇,下层行车应主动避让。
11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2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3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4运行时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零”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5浇铸前,应先看好钢(铁)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浇钢时,下降速度要缓稳。
16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铁)水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7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8龙门吊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协助总指挥,传递信息。
19 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①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②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③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⑤歪拉斜挂不吊;
⑥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着有活动物不吊;
⑦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⑧带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⑨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⑩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20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电源。
21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机,及时通知专业检修人员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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