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速绞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设备检查
1. 在开始工作前,务必检查绞车的固定是否稳固,确保无松动迹象。
2. 检查绞车的钢丝绳是否有磨损、断股或打结现象,如有异常需及时更换。
3. 确认刹车系统工作正常,制动灵敏可靠。
4. 检查电气线路是否完好,防止漏电。
二、操作流程
1. 启动绞车前,确保周围无闲杂人员,并发出启动警告。
2. 缓慢启动绞车,逐渐增加负荷,避免瞬间过载。
3. 操作过程中,保持对绞车运行状态的持续监控。
4. 在提升或下降过程中,应均匀施力,避免快速升降造成冲击。
5. 完成作业后,将绞车归位,切断电源,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三、安全措施
1. 操作人员应穿戴好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滑鞋等。
2. 工作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3. 绞车运行时,操作员不得离开岗位,确保随时可以进行应急操作。
4. 遇到紧急情况,立即按下急停按钮,执行应急处置程序。
慢速绞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旨在保障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预防因不当操作导致的设备损坏和事故的发生。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和严格的检查制度,我们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维修成本,同时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
1. 不得擅自修改绞车的机械或电气部件,以免影响设备性能。
2. 新员工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才能操作绞车,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操作。
3. 遵守交接班制度,确保每一班次的操作员都了解设备状况和操作要求。
4. 注意天气条件,恶劣天气下应停止户外绞车作业,防止意外发生。
5. 对于任何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切勿强行操作。
本规程旨在为操作人员提供指导,但具体操作还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灵活应对。每个人都有责任遵守规程,共同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第一章 上岗条件
第一条 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二条 绞车司机必须熟悉所使用绞车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主要技术参数、完好标准,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处理一般故障。
第三条 必须掌握工作地点的巷道及运输情况。如巷道长度、坡度、变坡地段、各车场、支护方式、轨道情况、安全设施状况、信号联系方法、牵引长度及规定牵引车数等。
第二章 安全规定
第四条 绞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本操作规程。
第五条 绞车司机作业前必须认真进行本岗位的危险源辨识,并严格执行“手指口述”。
第六条 绞车司机必须配备齐全、完好的劳动保护用品,扎紧衣袖。
第七条 绞车入井前、安装后,必须由机电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检查验收,达到完好标准后方可入井,安装符合使用条件并签发小绞车准运证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绞车安装地点应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绞车及提运技术牌板(标明绞车的型号、功率、绳径、牵引长度、牵引车数及最大载荷、斜巷长度及坡度等)和准运证。
第九条 绞车必须完好,固定符合设计;运行段内的声光信号和语音告警装置、 安全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一坡四档”的设置必须符合规定。
第十条 操作按钮及信号应上板上架,操作按钮应安设在躲避硐内,声光信号装置应安设在司机和信号工能够清楚的听到、看到的位置,语音告警装置应安设在运行段警戒线位置。
第十一条 绞车司机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源,闭锁开关。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严禁人员蹬钩、扒车。
第十三条 绞车严禁超载、超挂。
第十四条 车辆出现掉道,必须立即停车,严格按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复位,严禁使用绞车强拉硬拽。
第十五条 双速绞车:重车使用慢速提升,空车使用快速提升;变换快慢速档位时必须将所提升车辆停在水平车场,严禁斜坡换档。换档必须在电机完全停止运转情况下进行,如档位一次打不到位,可将手把恢复到原档位,点动绞车,然后重复换档操作,直到换档闭锁销插入销孔,严禁档位手把打不到位开车。
第十六条 信号工与绞车司机之间必须进行信号联系,信号规定为“一停、二提升、三下放、四慢提、五慢放”;严禁绞车司机兼做信号或把钩工。
第十七条 开车前必须先打开手动闸,严禁带闸启动。
第十八条 停车后必须用手动闸进行可靠制动,并将阻车器打到阻车位置,不得将车辆停在斜坡段,停止作业后应对绞车停电闭锁。
第十九条 斜巷中运送支架或超宽、超长、超高物料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第二十条 斜巷提升中因故障停车时绞车司机禁止离开工作岗位,必须闸紧手动制动闸,严禁松绳。配合信号或把钩工在车辆下方(上方)设置牢固、可靠的阻车(附挂)装置。
第三章 操作准备
第二十一条 检查绞车安装地点作业环境及支护情况应安全可靠,便于观察和操作。
第二十二条 检查绞车安装应牢固可靠,地锚、地脚螺栓或“四压两戗”符合规定。
第二十三条 检查防护罩、防护网等齐全、可靠。
第二十四条 检查绞车制动闸带完整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小于3mm,铆钉不磨闸轮,闸轮表面光洁平滑,无明显沟槽痕迹,无油污。各部位螺栓及螺帽等齐全,无变形、弯曲。施闸后,制动行程不大于全行程的2/3~4/5。
第二十五条 检查机械和电气部分完好。声光信号完好、声音清晰、灵敏可靠。
第二十六条 检查钢丝绳及保险绳无弯折、硬伤、打结、严重锈蚀,断丝不得超限;钢丝绳头在滚筒上固定牢靠,禁止剁股穿绳;在滚筒上排列整齐,无严重咬绳、爬绳现象。钢丝绳缠绕长度不得超过绞车规定允许容绳量,绳径符合要求。松绳至终点时滚筒上余绳不得少于七圈。保险绳应与主绳绳径相同并连接牢固,绳端连接装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第二十七条 检查轨道合格,符合运行条件。
第四章 正常操作
第二十八条 依据现场情况点动绞车确定运行方向。
第二十九条 绞车具备启动条件后,接到信号工开车信号后,司机回复信号并得到信号工确认,先打开制动闸,然后按照信号指令方向和快慢启动绞车运转。
第三十条 启动困难或有异常现象时应查明原因,不得强行启动。
第三十一条 绞车运行中司机必须集中精力,注意观察压戗杠或地脚螺栓及地锚固定情况、钢丝绳在滚筒上的排绳情况,手不得离开操作开关停止按钮,如接到停车或不明信号,必须立即停车。
第三十二条 绞车运行中有下列情况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并处理好后方可再运行:
(一)电机转动声响出现异常。
(二)钢丝绳有异常跳动、突然松弛或负荷增大。
(三)钢丝绳出现爬绳、咬绳、打结、断丝超限、破股等现象。
(四)有其他异响、异味、异状。
(五)绞车固定装置有松动现象。
(六)突然停电或有其他险情时。
第三十三条 绞车正常运转中禁止采用手动制动闸施闸。
第三十四条 绞车司机接到停止信号时必须立即停车,并及时用手动制动闸施闸,使绞车平缓减速停车。
第五章 注意事项
第三十五条 绞车运行前,信号工或信号把勾必须在上下部车场设置警戒,并要求所有人员进入躲避硐室。
第三十六条 开车前信号把钩工必须检查钩头与车辆连接件完好,连接符合规定;检查钩头、保险绳与车辆连接装置挂接可靠后,方可打开上部车场的阻车器,发出开车信号待车辆通过后,再打开挡车栏。
第三十七条 绞车司机应在护绳网后操作,严禁司机在开车的同时处理爬绳。
第三十八条 上提车辆过变坡点后应准确停车,严禁过卷或停车不到位,车辆不过阻车器不得摘钩,停车后应立即关闭挡车栏。
第三十九条 上部平车场下放车辆时,绞车司机应与信号把钩工默契配合,随推车随松绳,禁止留有余绳,以免车辆过变坡点时突然加速绷断钢丝绳;下放车辆时,必须带电放车,严禁放飞车。
第四十条 绞车运行中应注意张紧器工作状态及钢丝绳的运行情况,绞车电机、减速器、滚筒运转无异响和震动,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车检查。
第四十一条 车辆提升、下放到位后,方可摘钩。
第六章 收尾工作
第四十二条 整理好工器具,搞好文明生产。
第四十三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向接班绞车司机详细交待本班绞车运转情况,按规定填写好各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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