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操作前检查:操作前必须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检查,包括钢丝绳、吊钩、滑轮、制动器等关键部件,确认无损坏、无异常。
2. 空载试运行:启动起重机后,先进行空载试运行,测试各机构动作是否正常,制动性能是否可靠。
3. 负载操作:负载起吊前,应确认货物捆绑牢固,避免滑动或散落;起吊过程中,保持匀速平稳,避免突然加速或急停。
4. 观察周围环境:操作时,时刻关注周围人员及设备动态,防止发生碰撞。
5. 信号配合:与地面指挥人员保持有效沟通,严格按照手势信号或无线通信设备指令操作。
6. 维护保养:定期对起重机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此规程的实施旨在:
1. 提升行车工的安全意识,减少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
2. 保障作业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降低职业伤害风险。
3. 保证设备的高效运行,提升生产效率,减少因设备故障导致的停机时间。
4. 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合规性。
1. 行车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
2. 操作时禁止超载,严格按照起重机铭牌上的额定载荷进行作业。
3. 在吊运高温、易燃、易爆物品时,需采取特殊防护措施,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4. 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报告并排除故障。
5. 下班后,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断开电源,做好防风、防潮措施。
以上规程需行车工严格遵守,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共同营造安全、高效的生产环境。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纪律处分。
1、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上岗操作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方可上岗。
2、作业前认真检查确认起重设备各部安全状况,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3、对起吊所用的钢丝绳、吊具等,必须认真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4、起吊前应正确掌握物件的重量,禁止超负荷起吊。
5、起重机每次运转必须发出明确的警示信号。
6、起吊时,必须听从专人指挥,紧急情况下除外。
7、吊车运行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吊物下面人员位置情况,严禁吊物从有人的上方通过。吊车运行过程中,严禁检修和调整机件。
8、吊物行走,其高度一般不超出1米,吊运物件要平稳、慢起慢落。
9、正常情况下,大车、小车运行速度和操作要点以及吊钩起升速度和操作要点应在技术规范内。
10、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
10、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10、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10、3绳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10、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10、5歪拉斜挂不吊;
10、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10、7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吊;
10、8带棱角缺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10、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吊;
10、10违章指挥时不吊。
11、行车工应从专用的梯子抓扶栏杆上下,注意滑跌、防止高处坠落。
12、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并将控制器开关调至停车位置,切断总电源,关好操作室门窗,将门上锁。吊钩必须升起,升起高度不得小于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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