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通风设施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检查与维护
2. 工作区域安全
3. 个人防护装备使用
4. 作业程序与操作步骤
5. 应急处理与事故预防
6. 培训与教育
7.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
篇2
1. 设计阶段:依据建筑物的用途、规模、人员密度等因素,进行通风系统设计,包括送风、排风、空调、空气净化等。
2. 材料采购:选择符合标准的通风设备,如风机、风管、风口、消声器等。
3. 施工准备:绘制施工图,制定施工计划,进行现场勘查,确保施工环境安全。
4. 安装作业:安装风机、风管,连接电气线路,进行气密性测试。
5. 调试运行:启动通风系统,检查风量、风压、噪音等性能指标,调整至正常工作状态。
6. 验收与维护:完成初步验收后,进行定期维护,确保通风设施持续有效运行。
篇3
1. 设施检查:确保通风设备完好无损,包括风机、管道、过滤器等组件。
2. 工地准备:清理作业现场,设置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3. 个人防护:佩戴必要的安全装备,如头盔、护目镜、防护手套、防尘口罩等。
4. 操作流程:遵循正确的开机、运行、停机步骤,遵守电气安全规定。
5. 应急措施:制定并熟悉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情况。
篇4
通风设施工操作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现场勘查与设计规划
2. 设备采购与检查
3. 安装准备与定位
4. 管道制作与连接
5. 通风设备安装
6. 系统调试与测试
7. 验收与维护
篇5
通风设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通风设施工是建筑行业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涉及到各类建筑物的空气流通与环境质量。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设备检查:确保所有通风设备完好无损,电气线路安全可靠。
2. 工作前准备:佩戴必要劳保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3. 施工现场管理:设置警示标志,避免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4. 安装过程:严格遵守设备安装步骤,保证稳固性和密封性。
5. 电气作业:遵循电气安全规定,避免触电风险。
6. 焊接与切割:执行相关安全措施,防止火灾及烟尘污染。
7. 高空作业:使用安全带,确保作业平台稳定。
8. 清洁与维护:定期清理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9. 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情况。
10.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通风设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一、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通风设施工。
第二条 通风设施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永久密闭、临时密闭的施工及设施的安设。
2、负责永久风门、临时风门的安设。
3、负责调节风窗的安设。
4、负责测风站的施工。
5、负责风桥的施工等。
6、负责通风设施的拆除。
7、负责通风设施的维修。
二、上岗条件
第三条 通风设施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通风设施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矿井通风系统,避灾路线。
2、掌握下井须知等有关安全规定。
3、熟悉矿井通风构筑物(永久风门、临时风门;调节风窗;测风站;风桥;永久密闭、临时密闭)的作用、安设方法和要求。
4、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5、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通风构筑物的规定。
6、掌握《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通风设施部分的规定。
7、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五条 通风设施的施工,必须按照施工设计,在设计位置 施工,设计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改变安设位置、种类。
第六条 须使用设计的材料,不得随意更改。
第七条 密闭外的钢轨、电缆、管路必须断开。
第八条 在架线巷道中进行有关工作时,必须先和有关单位联系,在停电、挂好”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停电牌、设好临时接地线及保护好架线后方能施工。施工完毕后方可取下临时地线,摘下停电牌,合闸送电。
第九条 施工人员随身携带的小型材料和工具要拿稳,利刃工具要装人护套,材料应捆扎牢固,要防止触碰架空线等其他物口口。
第十条 在运输巷道中施工风门时,要设专人指挥来往车辆,做到安全施工。
第十一条 每个风门前后5m内的支护要保证完好,并应清理剩余材料,保持清洁、通畅。
第十二条 每个密闭前5m内的支护要保证完好,按规定要求设置栅栏。
第十三条 行车的两道风门间距不少于一列车长度,行人的两道风门间距要大于5m。
第十四条 风门必须能够自动关闭;两道风门之间要安设联锁装置,保证不能同时打开。
第十五条 通风设施竣工后,要组织验收,凡是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必须整改至合格。
第十六条 在刮板输送机道、带式输送机道运料时要注意安全。不准用刮板输送机及带式输送机运送材料。
第十七条 密闭、风门、风桥等通风设施的位置应选择在顶帮坚硬、末遭破坏的煤岩巷道内,尽量避免设在动压区。
第十八条 在有电缆线、管路处施工时,要妥善保护电缆、管路,防止碰坏。需移动高压电缆时,要事先与机电部门取得联系。
第十九条 掏槽只能用大锤、钎子、手镐、风镐施工,不准采用爆破方法。
第二十条 在立眼或急倾斜巷道中施工时,必须佩带保险带,并制定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 砌墙高度超过2m时,要搭脚手架,保证安全牢靠。
四、操作准备
第二十二条 密闭、风门、风桥、测风站等通风设施施工前要认真学习通防部门下达的工作通知书和相关的知识。
第二十三条 准备随身携带的小型材料和工具。
第二十四条 计划所需的材料,并通知有关人员将材料装车。装运材料要有专人负责。各种材料装车后均不能超过矿车高度、宽度,装车要整齐,两头要均衡。
第二十五条 料车人井前必须与矿井调度室及有关单位联系,运送时应严格遵照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井下装卸笨重材料时要互相照应,靠巷帮堆放的材料要整齐,不得影响运输、通风、行人。
第二十七条 材料卸车时,应现场验收,发现不足或有误,须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改正。
五、操作顺序
第二十八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验收材料→清理操作现场(安全检查)→施工→质量检查→清理操作现场。
六、工常操作
第二十九条 检查施工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浓度。施工地点必须通风良好,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浓度不超过 《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第三十条 由外向里逐步检查施工地点前后5m的支架、顶板、巷帮的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处理完后方可施工。
第三十一条 拆除施工地点的原有支架时,必须先加固其附近巷道支架,敲帮问顶,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若顶板破碎,应先用托棚或探梁将棚梁托住,再拆棚腿,不准空顶作业。
第三十二条 掏槽时应注意以下凡点:
1、掏槽一般应按先上后下的原则进行,掏出的煤、岩等物要及时运走,巷道应清理干净。
2、掏槽深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一般不小于0.2m),见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
3、砌碹巷道建密闭、风门时,要拆喧掏槽,并按专门安全措施施工。
(一)永久密闭操作
第三十三条 有水巷道要留反水沟或u形放水管,既要保持水流畅通,又不能漏风。
第三十四条 按照1:3的灰、砂比例配制砂浆。
第三十五条 将砌墙用的砖块用水浸湿,尽量多吸收水分。
第三十六条 用砖、料石砌墙时,竖缝要错开,横缝要水平,排列必须整齐。砖块之间要用砂浆抹匀,灰缝要均匀一致,墙心逐层用砂浆填实,墙厚要符合标准(不小于0.5m)。
第三十七条 双层砖或料石墙中间填黄土的密闭,黄土湿度不宜大,且应随砌随填,层层用木锤捣实。
第三十八条 砌墙到中上部时要预留观测孔及措施孔,铁管孔口应伸入密闭墙内lm以上,外口距密闭墙至少0.2m,外口要设阀门,不用时保持关闭。
第三十九条 密闭封顶要与顶帮接实。当顶板破碎时,托棚或探梁上的原支架棚梁应随砌墙进度而逐渐拆下,且应除去浮煤、肝石后再掏槽砌墙,如果最后剩余的空间不足一砖的厚度,应用瓦刀将整块的砖切成片砖,再施工至顶部,不得留有空隙。
第四十条 密闭墙砌实后要勾缝或抹面,墙四周要抹裙边,其宽度不少于0.1m。要求抹平,打光压实,1m 内凸凹不大于10mm,无缝隙。
第四十一条 双层密闭之间需要充填高分子材料时,密闭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临时密闭操作
第四十二条 用砖建筑的临时密闭的厚度不应小于0,24m,其他质量要求与永久密闭相同。
第四十三条 建筑木板临时密闭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应根据巷道断面大小,确定打立柱的数量,立柱要打牢固,且与巷道顶、底板接实。
2、木板条采用鱼鳞式搭接方式。自上往下依次压茬排列钉在立柱上,木板厚度不小于20mm,压茬宽度不少于20mm,四周木板均要伸人槽内接实。
3、木板钉严实后,必须清除杂物,然后用白石灰加黄泥或水泥加黄泥浆沿木板压茬缝及墙四周堵抹平整严密。
第四十四条 建筑木段临时密闭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先在巷道底部铺1层黄泥,上铺1层木段,然后依次铺黄泥、木段,层层用锤砸实,木段外露处要排列均匀整齐。
2、墙内有水时,必须预先埋了1根铁管排水,水管外口要 装阀门。
3、木段墙与巷道顶帮之间的缝隙要用黄泥填实,并用黄泥 加白灰或水泥把墙面抹平整。
第四十五条 施工完毕后,要认真清理现场,在距巷道岔口1~2m处应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悬挂说明牌。
(三)永久风门施工操作
第四十六条 在有水沟的巷道中砌风门墙垛前,必须先砌反水池。
第四十七条 安放门框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
1、先安放下门坎,下坎的上平面要稍高于轨面,下坎设好后再安装门框及上坎横梁,要求门框与门坎互成直角,上、下坎应互相平行。
2、根据风压大小,门框应朝顺风方向倾斜一定角度,一般以85。左右为宜。调好门框倾角后,用棍棒、铁丝将门框稳固。
第四十八条 按照密闭的施工顺序,进行掏槽、砌墙、砌墙垛,要求两边墙垛施工平行进行,逐渐把门框牢固嵌入墙垛内。
第四十九条 若需要在风门墙垛中通过电缆线路,在砌墙时耍预留孔口孔位。
第五十条 反向风门要与正向风门同时施工,除门框倾斜角度、开关方向与正向风门相反外,其余要求与正向风门相同。
第五十一条 风门墙垛砌好后,墙两边均要用细灰砂浆勾缝或满抹平整,做到不漏风。水泥砂浆凝固后,方可挂风门扇。
第五十二条 门槛施工,应将巷道底板浮前矸或浮煤清走,松软底板还应挖深,再砌出门槛,有轨道的巷道,门槛高度不得超过轨道上平面,且轨道内边缘留出矿车轮槽,用水泥抹平。
第五十三条 门框要包边沿口,有衬垫。安装门扇时,使门扇与门框四周接触严密,要求风门不坠、不歪,开关自如。
第五十四条 风门下部及水沟处应钉挡风帘,确保严密不漏风;管线孔应用黄泥封堵严实。
第五十五条 安设有自动开关装置的主要通车风门时,应保证其灵敏可靠、开关自如。
第五十六条 风门要安设闭锁装置。
(四)临时木板风门的安设操作
第五十七条 立柱安设要牢固,且要留设一定倾角;回风侧要打撑木,风压大时回风侧门上坎过梁上要设横梁,并牢固嵌入巷道两帮。
第五十八条 钉木板时,上下木板之间要求采用鱼鳞式搭接,且应由上往下钉,其压茬宽度不得小于2om血,顶帮及下帮要压边并接触槽内实茬。
第五十九条 木板钉齐后耍清碴抹缝,杂物要清除干净,并用黄泥掺水泥或白灰浆勾缝或满抹,保证墙面、四周不漏风。
第六十条 水泥浆凝固后即可安装风门扇,门扇的安装及调整与永久风门相同,并要安设风门闭锁装置。
(五)调节风窗安装操作
第六十一条 挡风墙上需设调节风窗时,窗框预留在墙的正上方。
第六十二条 风门上设有调节风窗时,窗框预留在风门扇的上方。
第六十三条 调节窗口要备有可调节的插板,并有锁定装置。
第六十四条 当挡风墙、风门墙砌筑按照施工程序施工到预留调节风窗位置时,即可将预制好的调节风窗框嵌人墙内。
第六十五条 调节风窗除窗口施工外,其余质量标准和施工操作要求与风门、密闭的质量标准和施工操作相同。
(六)测风站施工
第六十六条 在砌碹或锚喷巷道中建测风站,应按以下顺序进行;
1、如巷帮凸凹变化大时,用喷浆的方法或用水泥砂浆将凹处补平。
2、用和匀的细黄沙掺水泥、白灰或用白灰掺麻刀将巷道顶、帮平抹。
3、进、出风侧巷壁应平滑,抹面长度不少于4m。
4、等表面干燥后,进行刷白。干燥后用红漆画出醒目的测风站标记(如:某某测风站)。
5、设测风牌板,内容要符合要求。
第六十七条 在架木棚巷道中建测风站时应按以下顺序进行:
1、先检查巷道支护,加固巷道支架。
2、用木板逐块排列钉在巷道顶帮支架上,要求钉牢且平整。
3、迸、出风侧钉成后应平滑。
4、漆画出醒目的测风站标记(如:某某测风站)。
5、设测风牌板,内容要符合要求。
第六十八条 在水泥棚、铁棚巷道中建测风站时,要先用小方木固定在棚档中作衬料,然后用木板平整排列钉在方木上。其他要求同架木棚巷道中建测风站的要求一致。
第六十九条 测风站内有水沟时,水沟上必须加盖板,并密闭严实,其前后长度不小于10m测风站两端水沟内要设挡风帘。
第七十条 施工完毕后必须清理测风站前后10m内的杂物,保持巷道清洁通畅。
(七)风桥施工
第七十一条 两坡挑顶的要求如下:
1、挑顶前先加固顶板及起坡点外5m内的支架。
2、根据施工要求打炮眼,爆破挑顶。
3、装药、爆破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按有关规定进行。爆破必须执行爆破工的有关操作规程规定。
4、爆破后由施工负责人和爆破工共同验炮。验炮后应1人监护,并打上临时支柱后再清碴。
第七十二条 挑正顶的要求如下:
1、挑正顶前,先将炮眼钻好,然后撤掉原支架。装药时,必须认真检查顶板,并打好临时支柱。
2、挑正顶时必须先加强下巷支架,必要时可在棚梁下打临时支柱。
第七十三条 卧底时,应先在附近支架棚梁处打上临时支柱,维护好顶板。
第七十四条 对砌墙的要求:
1、可用砖、料石砌墙,风桥两端坡度不能大于30。,应呈流线型。
2、砌墙应先放好中腰线,并按规定掏槽,应见实帮实底.。
3、墙面要砌平整,勾缝和抹面应符合质量标准要求,顶帮应接严填实。
4、风桥前墙及桥面用水泥预制板铺密,后墙用砖或料石砌筑,墙中加填黄土,层层用木锤捣实,应用砂浆将桥面抹平。
第七十五条 上巷支护需要支棚打柱时,必须穿鞋。正顶打的棚腿要打在下巷棚梁上。坡巷的支架必须牢固,起坡处棚柱要与巷道顶部垂直。
第七十六条 服务年限短,风量小于10#/s时,可采用铁筒式风桥,但要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七十七条 风桥施工完毕后,要将管路、电缆悬挂整齐,现场清理干净。
第七十八条 用铁筒做风桥时,每个接头均要加衬垫、拧紧,两端应呈流线型。
第七十九条 施工时,现场负责人应经常检查附近巷道支架、顶板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汇报。
第八十条 风桥中不准安设风门。
第八十一条 风桥建成后,要将内墙全面整修勾缝或抹面。
(八)拆除通风设施
第八十二条 需要拆除通风设施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批准后方可施工,各类密闭墙必须由矿山救护队拆除。
第八十三条 拆除其他通风设施时,必须注意安全,特别是通风设施附近的巷道顶、帮情况以及各种气体浓度情况,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操作。
七、特殊操作
第八十四条 在灾变时期的施工(如密闭等),需要制定特殊的措施,保证安全,可以不按上述要求操作。
八、收尾工作
第八十五条 进行质量检查及现场的安全检查。
第八十六条 完成上述操作后,耍仔细检查工作地点,不得遗漏物品、工具、配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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