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尾矿坝是矿业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安全设施,其设计、建设和管理直接关系到矿山安全和环境的可持续性。本规程旨在规范尾矿坝的工程技术实践,确保其稳定、安全、环保。
二、设计原则
1. 安全优先:尾矿坝的设计必须以保障人员安全为首要考虑,确保坝体结构稳固,能抵御预期的自然灾害。
2. 环保兼容:设计应兼顾环境保护,采取最小化占地、最大化复用的原则,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 经济合理:在满足安全和环保的前提下,追求经济合理性,降低建设和运行成本。
三、建设标准
1. 地基处理:充分调查地基条件,进行必要的地基处理,确保坝体基础稳定。
2. 坝体结构:采用适宜的坝型,如上游法、下游法或中线法,确保坝体结构合理,符合设计要求。
3. 排水系统:设置完善的排水设施,包括渗流控制和表面排水,防止水位过高导致的不稳定。
四、运营维护
1. 监测系统:建立实时监测系统,包括位移、沉降、渗流等关键参数,定期检查并记录数据。
2.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坝体结构、排水系统和周边环境,及时发现并处理隐患。
3. 应急预案: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包括洪水、地震等灾害情况下的应对措施,确保快速响应。
五、环境管理
1. 尾矿处置:确保尾矿的妥善处置,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2. 生态恢复:实施尾矿库周边生态恢复计划,促进环境自净能力的提升。
3. 社区沟通:与周边社区保持良好沟通,公开透明地分享尾矿库的相关信息,增强公众信任。
六、教育与培训
1. 技术培训:对相关人员进行尾矿坝管理和应急处理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2. 安全意识: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对尾矿坝潜在风险的认识。
七、法规遵从 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执行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尾矿坝的建设和运营合法合规。
1. 执行gb 50868-2013《尾矿库工程勘察规范》和gb 50357-2018《尾矿库安全规程》。
2. 遵守《矿山安全法》和《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 参照国际最佳实践,如icold(国际土石坝委员会)的相关指南和技术报告。
4. 结合矿山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内部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本规程旨在提供一套全面的尾矿坝管理框架,但具体操作需结合矿山具体情况,由专业团队进行详细设计和实施。所有参与方都应理解和遵守这些规程,共同确保尾矿坝的安全、环保和可持续运营。
第1篇 尾矿坝管道维修工安全技术规程
1、机船下水前,检查救生衣、救生圈、安全带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并有专人负责安全。
2、机船上配有红、黄、绿三种颜色信号旗,并专人负责和岸上人员联系。出现红色旗,表示水上作业不安全,岸上人员立即向厂调度汇报;出现绿色旗,表示水上作业正常工作,安全无事;岸上出现黄色旗,船立即返航。
3、从事水上作业应是血压正常,身体健康有经验的工人。
4、机船在溢洪塔工作时,应选用适当钢丝绳或坚固综绳固定好,防止船波动。
5、机船在水上作业时,岸上须配备一台汽车,保证运输物质及通讯工作。
6、机船未行驶前,必须详细检查工具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工作。
7、机船装卸、位移重物时,应保持船稳定。
8、在坝上工作要注意脚下,防止滑倒摔伤。对接管路、闸门时防止挤伤、碰伤。
9、抬运重物时要起落一致,用力均匀,防止挤伤、砸伤。
第2篇 尾矿坝护坝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1、坚守岗位,有事及时汇报。
2、注意检查坝的安全,特别是雨季,做好防汛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汇报。
3、干波段要控制在400米左右,坝内水面与坝顶高差两米以上。
4、照明线路发生故障,及时找电工处理。
5、上坝检查时注意脚下,以免跌倒摔伤,检查中不允许在管道上行走。
第3篇 尾矿坝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做好尾矿排放、筑坝维护、尾矿库水位控制、坝体检测、坝坡维护、边沟明沟清理、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保护尾矿设施的安全与正常运行,防范发生危害事故。
3、了解尾矿库各种设施的运行状况,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征兆等各项因素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不得延误时机,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处理。
4、在汛期时检查防汛物资是否齐全。
5、检查排洪设施排水是否正常,并做好记录,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6、检查尾矿库输送管路,如有跑、冒、滴、漏要及时处理。
7、检查两坝肩及坝岸排水沟,定期进行维护与修缮,及时清除沟内尾矿砂、树枝、石块等障碍物,防止发生堵塞、漫溢现象,尤其是汛期,必须彻底清理,保证流水畅通。
8、检查尾矿坝的干滩长度及库池内水位正常情况下干滩长度不小于120m,洪水期间也应保持大于80m,当干滩长与回水所需沉降区相矛盾时,必须首先满足安全所需滩长。
9、严密观察坝体的不安全征兆,如坝体沉陷、裂缝、变形、位移、潮解、渗水等异常现象,一经发现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汇报。
10、对坝体上的观测管,排渗设施要严加看管严禁他人进行被破坏活动。
11、向尾矿库排放尾矿要进行分散放矿,不得任意从库后放矿,尾矿排放要求应达到沉积滩面均匀平整,沉积滩有足够的安全长度,严禁矿浆流沿子坝内坡趾流动,严禁长时间固定于某一位置放矿,经常调整排放点,避免出现反坡侧坡,扇形坡和细粒尾矿大量集中沉积于某端或某侧。
12、筑坝要按设计规定执行。尾矿坝外坡坡度各级平台相对高度及台面宽度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筑坝作业计划控制,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任意变更。
13、坝外坡及两侧沟谷,不得有地表积水,要查明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排除。
14、尾矿库堆筑的子坝,不得作为抗洪挡水堤坝使用,也不得在子坝处设置泄洪口,汛期必须做好防冲刷和渗漏与堵漏的措施。
15、每月定期测量一次观测管水位,并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汛期要适当增加测量次数,将测量结果每月向主管部门汇报。
16、经常检查排水斜槽排水情况,如有跑混或漂浮物堵塞溢水孔,要及时处理。
17、下雨时必须对尾矿库各部位加强巡视,密切注视库内水情变化和坝体两侧沟谷地表经流状态,发现险情,要及时汇报,并采取紧急措施处理。
18、尾矿坝外坡有无因跑矿,受雨水冲洗造成拉沟现象,一经发现要及时将拉沟填平并整实。
尾矿坝工负责尾矿坝的看管和叠坝工作。
19、必须保证尾矿坝沿有足够的堆积高度,其高度一般不得低于2米。
20、尾矿坝内严禁任何人员及小孩游泳,以免发生意外。
21、尾矿坝周围必须设有标示牌,标注“严禁游泳”或“有毒”等字样。
第4篇 尾矿坝试验室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1、工作前必须佩戴好相应的劳动保护。
2、到坝上观测、测量、检查工作时,不穿高跟鞋,要注意脚下,防止滑倒摔伤,不得在管路上行走,通过一米宽以上大沟时,无桥时需绕道行走。
3、凡需乘船到库区检查及工作时,必须携带救生衣。
4、在试验室工作时,要注意电气设备的使用,不得用湿手开动设备。如发生异常现象或故障时,必须请电工处理。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班前、班中禁止饮酒,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6、认真参加安全活动,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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