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车工岗位职责
1. 负责操作天车进行物料吊装、搬运作业,确保生产流程的顺畅。
2. 根据作业指令,准确无误地定位、吊运物品,防止损坏或遗失。
3. 定期检查天车设备,及时报告并处理设备异常情况。
4.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预防事故的发生。
5. 记录并上报作业数据,参与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二、天车工操作准备
1. 检查天车各部件,包括钢丝绳、吊钩、制动器等,确保其完好无损。
2. 熟悉作业区域,了解物料的性质和重量,选择合适的吊具。
3. 检查操作手柄、指示仪表、信号装置等是否正常。
4. 接受作业指令,明确作业目标和要求。
三、天车工操作规程
1. 启动前,鸣笛示意,确认周围无人和障碍物。
2. 慢速试运行,检查天车运行是否平稳,制动性能是否良好。
3. 按照规定的速度和路径进行吊运,避免剧烈晃动。
4. 保持与地面人员的通信畅通,严格执行手势信号或对讲机指令。
5. 吊物接近地面时,应缓慢下降,避免冲击。
四、天车工安全规定
1. 不得超载作业,严禁斜拉、斜吊。
2. 在吊运过程中,禁止人员站立在吊物下方。
3. 发现设备故障,立即停止操作,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维修部门。
4. 操作时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酒后上岗。
5. 停止作业时,将天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切断电源,做好防滑、防风措施。
五、天车工技能提升
1. 定期参加技能培训,提高操作技巧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学习最新的天车技术和安全规范,更新知识结构。
3. 交流工作经验,分享最佳实践,提升工作效率。
1. 天车工需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操作证,通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2. 操作规程应符合国家《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 安全规定须严格遵守,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纪律处分。
4. 技能提升活动应定期进行,确保天车工的知识和技能与时俱进。
5. 对于设备故障,应及时报告并记录,以便进行故障分析和预防。
总结本规程,天车工应以安全为首要,熟练掌握操作技能,遵循规程,不断学习提升,确保生产作业的高效、安全进行。
第1篇 天车工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天车工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者,方能操作。
2、起重应该标明起重吨位,并且要有信号装置,桥式起重机应有卷扬限制器,行程限制器,缓冲器和自动连锁装置,天车工应保持这些部件的灵敏可靠。
3、每日工作前断电检查抱闸,电气卷扬机械,安全装置是否良好,然后接通电源,试开空车,确认各部正常方可开车。
4、天车工运前,必须先按电铃,方可开车。
5、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过起重设备和吊距的不吊:
(3)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或其它常浮物不吊:
(5)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埋在或凝结在地上的物件不吊:
(7)光线黑暗看不清物件不吊:
(8)物体偏离运行轨道歪挂斜吊不吊:
(9)棱器的物件没有垫好不吊。
6、大车、小车和卷扬在近终点或靠行轨行车时,应慢速行驶,撞档和各限位必须灵敏好用,严禁用反转方法停止运转。
7、碰盘吊在装卸铁块时,重物不准从设备、人头上经过。
8、天车运行中遇紧急停电或发生故障时,应拉下开关,并在重物重直下方架设围具,显示悬挂警告标志,禁止通行,禁止用手盘齿轮的方法落下重物。
9、天车工在工作中要思想集中,学员工作时,师傅不准脱离工作岗位,非驾驶人员未经许可不准爬车或进入驾驶室,加油擦试时必须断电。
10、天车每班要清扫,易损件要经常检查保养,工具备件要放稳,以免物坠伤人。
11、只准许从安全梯上下,严禁从一台车跨越另―台车,不准从轨道上通行,上下车或离开驾驶室必须将吊钩升起,把小车开到驾驶室的一端拉下总闸,并将控制器所有把手和手轮搬回“停止”位置。
12、交班时,必须等上班工作人员走下工作梯之后,下班方可开车。
13、不准用两台天车同时吊―件重物。
14、吊物时要与地面垂直,不能悬空加物,严禁在物品的下面站人。
15、司机驾驶时双手需经常放在操作把上,以便随时刹闸。
第2篇 天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安全规定
1. 天车工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安全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否则不得单独操作。
2. 开车前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 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安全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时,严禁吊运。在化工车间吊装不得碰撞设备、管道。
3. 吊运时必须昕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启动时应先鸣铃,起重作业中只听一人指挥,但对其他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也应立即停车。
4. 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民“0”位起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5. 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 ,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6. 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下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7. 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8. 两台天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9. 运行时,天车与天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
10. 检修天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和“禁止通行”的标志。
11. 大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之,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徐徐运行缓慢升高。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2. 天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3. 运行中突然发生停电,必须将开关于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条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4. 铸造车间天车吊运钢水包, 应先看到钢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浇钢时下降速度要缓稳。
15. 吊运钢水包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或吊件下滑时 ,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6. 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17. 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8. 龙门吊安全操作要按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 运吊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19. 天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a.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b. 指挥信号不明,质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c. 吊绳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d. 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e. 歪拉斜挂不吊;
f.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g. 氧气瓶、乙快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h. 带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i. 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j. 钢铁水过满,未加固定卡子不掉。
20. 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21. 挂钩人员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容许负荷、报废标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在指挥信号时不准戴手套,同时应遵守天车工的“十不吊”。
22. 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 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23. 捆绑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24. 吊运物体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 不准将重物堆放在管线下面或安全通道上。放置较高大的物件时,重心要平稳,防止倒下伤人。
25. 行车挂钩统一手势:
a.手心向上表示吊钩向上;
b.手心向下表示吊钩向下;
c.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d.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e. 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f. 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g. 小指向上表示吊钩小起;
h.小指向下表示吊钩小落;
i. 两手交叉表示停止;
j. 起吊手势应有哨音配合。
26. 行车挂钩在有条件的单位应使用步话机。
27. 在化工车间作业遇有泄漏和着火爆炸事故,天车工要沉着,迅速撤离。
(2) 电动葫芦
1. 严格遵守天车工起重的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凡有操作室的电动葫芦其操作人员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安全作业证方可操作。
2. 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部分及钢丝绳、棱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 不得超负荷起吊, 起吊时手不准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4. 起吊物件时, 捆扎应牢固, 重心要平稳。物件的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板。
5. 使用拖挂电线试开关启动, 绝缘必须良好, 正常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 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3) 手动葫芦
1. 悬挂葫芦的构架必须牢固可靠,工作时葫芦的挂钩、销子等装置必须保持完好。
2. 起吊用的葫芦,不准超负荷使用。
3. 起吊物件时,除操作葫芦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靠近被起吊的物件。
4. 起吊物件时,必须捆绑牢固可靠,吊具、吊索应在允许负荷范围。
5. 用两个葫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 必须有专人指挥,负荷应均匀分担,操作人员动作要协调一致。
6. 放下物件时,必须缓慢轻放, 不允许自由落下。
第3篇 天车工安全技术规程
1、天车工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者,方能操作。
2、起重应该标明起重吨位,并且要有信号装置,桥式起重机应有卷扬限制器,行程限制器,缓冲器和自动连锁装置,天车工应保持这些部件的灵敏可靠。
3、每日工作前断电检查抱闸,电气卷扬机械,安全装置是否良好,然后接通电源,试开空车,确认各部正常方可开车。
4、天车工运前,必须先按电铃,方可开车。
5、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过起重设备和吊距的不吊:
(3)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或其它常浮物不吊:
(5)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埋在或凝结在地上的物件不吊:
(7)光线黑暗看不清物件不吊:
(8)物体偏离运行轨道歪挂斜吊不吊:
(9)棱器的物件没有垫好不吊。
6、大车、小车和卷扬在近终点或靠行轨行车时,应慢速行驶,撞档和各限位必须灵敏好用,严禁用反转方法停止运转。
7、碰盘吊在装卸铁块时,重物不准从设备、人头上经过。
8、天车运行中遇紧急停电或发生故障时,应拉下开关,并在重物重直下方架设围具,显示悬挂警告标志,禁止通行,禁止用手盘齿轮的方法落下重物。
9、天车工在工作中要思想集中,学员工作时,师傅不准脱离工作岗位,非驾驶人员未经许可不准爬车或进入驾驶室,加油擦试时必须断电。
10、天车每班要清扫,易损件要经常检查保养,工具备件要放稳,以免物坠伤人。
11、只准许从安全梯上下,严禁从一台车跨越另―台车,不准从轨道上通行,上下车或离开驾驶室必须将吊钩升起,把小车开到驾驶室的一端拉下总闸,并将控制器所有把手和手轮搬回“停止”位置。
12、交班时,必须等上班工作人员走下工作梯之后,下班方可开车。
13、不准用两台天车同时吊―件重物。
14、吊物时要与地面垂直,不能悬空加物,严禁在物品的下面站人。
15、司机驾驶时双手需经常放在操作把上,以便随时刹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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