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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钳工技术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6

维修钳工技术规程

维修钳工技术规程

一、工作准备

1. 熟悉设备:维修钳工需详细了解所负责维护设备的构造、功能和常见故障,确保能准确识别问题所在。

2. 工具检查:在开始工作前,应检查并确认所有工具的完好性,包括钳子、扳手、螺丝刀等,确保它们在使用时不会失效。

3. 安全装备: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护目镜、手套等,保障自身安全。

二、故障诊断

1. 问题定位:通过观察、听觉和触摸,判断设备异常的具体位置,如异常声音、振动、发热等。

2. 故障分析:依据设备操作手册和工作经验,分析可能的故障原因,制定初步维修计划。

三、维修操作

1. 设备断电:在进行任何维修操作前,必须先切断设备电源,防止电击事故。

2. 拆卸与清理:拆下故障部件,清理内部灰尘和杂物,以便于检查和维修。

3. 零件更换:如果发现损坏的零件,按照制造商的规格更换新件,确保匹配度和性能。

4. 组装与调试:重新组装设备,按照操作手册进行调试,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四、质量检验

1. 功能测试:启动设备,检查其各项功能是否恢复正常,无异常噪音和振动。

2. 性能评估:监测设备运行效率,如能耗、速度、精度等,确保达到或超过标准。

3. 安全检查:复查所有安全装置,如防护罩、紧急停机按钮等,确保其有效可靠。

五、工作记录

1. 维修日志:详细记录维修过程,包括故障现象、处理方法、更换零件及测试结果。

2. 维护建议:根据设备状况,提出预防性维护建议,为下一次维修提供参考。

六、工作环境整洁

1. 清理现场:完成维修后,整理工具并清理工作区域,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有序。

2. 设备归位:将设备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确保不影响生产流程。

七、持续学习与提升

1. 技术更新:定期参加技能培训,了解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提升维修技能。

2. 经验分享:与同事交流维修经验,共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八、标准

维修钳工应遵循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企业内部规定,确保维修工作的合规性。在执行任务时,始终以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的原则,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减少停机时间,提高生产效率。

本规程旨在规范维修钳工的工作流程,提高维修质量和效率,保障设备安全运行,同时也为维修钳工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导。请每位维修钳工严格遵守,并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

维修钳工技术规程范文

第1篇 综采维修钳工技术操作规程

1、综采维修钳工操作前应备齐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2、所用工具必须完好,使用安全可靠。使用时严格遵守常用工具操作规程。

3、开动设备前应先检查防护装置,紧固螺丝,以及电、油、气等动力开关是否完好。

4、作业中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的安全,防止所挥动的工具脱落、工件及铁屑飞溅造成伤害。

5、两人以上一起工作时,要注意协调配合。

6、起吊和搬运重物应遵守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7、高空作业应检查梯子、脚手架是否紧固可靠,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里,安全带应扎好并系在牢固的结构体上,不准上下扔东西,上下传递工具物品要用绳索系老后吊上掉下。

8、用虎钳、手锯、扳牙等工具时不要用力过猛,夹工件时,不准加套管或猛力敲打。

9、使用大锤时,锤头不得沾油污,打锤时,打击方向不得正对他人,打锤人不得戴手套。

10、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设备和工具的电、气、水、油等动力开关断开,必须清理工作场地,将工具和零件摆放在指定的位置上。

第2篇 矿井维修钳工、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矿井维修钳工技术操作规程

( 矿、人车修理工 )

1、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 必须熟悉矿(人)车的性能、构造原理、量具及施工设备的正确使用。

3、 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机械有关作业规程。

4、 检修矿车、人车应在专用场地或车间内进行,如需现场作业时,应做好防撞车措施。

5、 要将检修用的材料、工具准备齐全,确保安全、可靠。维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6、 现场检查人车时,要与机车司机及司旗联系好,同意后方可作业。

7、 装卸车轮要用专用机具和工具,装卸时禁止敲打。装卸大件时要放稳摆正防止脱落伤人。

8、人工装卸轴承时,要用软金属或垫有木片。人工对车辆整型时,手锤前方禁止站人,严防飞锤或掉渣飞溅伤人。

9、 起吊作业时,应按照《起重工操作规程〉执行。

10、检修作业结束后。要按完好标准检查验收,试车时,要在安全地段进行。并做好记录。

11、施工结束后,清理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检修中重物下落、倾倒、工具操作不当等伤人。

2、 起吊作业时,应按照起重工操作规程做好检查和安全防范工作。

3、 试车时,要与机车司机说明检修情况,并在安全地段进行。

4、 人工对车辆整型时,手锤前方禁止站人,严防飞锤或掉渣飞溅伤人。

5、 支车作业时,必须平稳可靠,以防滑落或偏倒伤人。

矿井维修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 窄轨电机车修理工 )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电机车修理工必须熟悉电机车、架线牵引网络的性能、构造原理及施工设备的正确使用。

3、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有关作业规程。

4、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检查、试验。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5、检修机车一般在机车库内进行检修。临时小故障可在运行线路上进行,但要在施工地点两端40米外设好警戒,车辆通过时严禁作业。

6、检修前,必须将机车可靠的闸住,并要检查检修地点的瓦斯和氢气的浓度,超限严禁作业。

7、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机车电源, 并要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作业。

8、检修架线牵引网络设备时必须停电、验电,做好短路接地,确认无电后挂好停电牌方可进行。

9、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大风大雨天,禁止高空作业。

10、拆装重大部件时,设专人指挥,起吊过程中严禁人员在起重物下行走或作业。

11、检修完毕后要进行试运转,试车时要在安全地段进行。

12、清理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检修中重物下落、倾倒、触电、试车操作不当等伤人。

2、 起吊作业时,应按照起重工操作规程做好检查和安全防范工作。

3、 修理架线时,必须停电、验电,做好短路接地,并对电源及现场设好监护人。

4、 试车时,要与机车司机说明检修情况,并在安全地段进行。

第3篇 井下维修钳工四大机械技术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必须熟练掌握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作用。

2、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3、检修前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

4、 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风源(将压力容器压力释放),挂检修作业牌。并认真检查作业场所,确保作业安全。

5、对有关的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6、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件等脆性材料锤击。需要时应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装配。

7、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油牌号应符合规定。

8、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9、严禁高空两层以上或井筒上、下平行作业。

10、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禁止抛掷。

11、拆卸较大的零件或拆卸有弹性、偏重、易滚动的机件时,为防止意外事故,应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12、检修完毕,要进行全面的验收和试运转,试运转时应由司机操作,检查所有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后方可送电试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施工完毕,要清里好施工现场,做好检修记录。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坠人、坠物伤人。

2、 高空和井筒作业时,防止落物,伤人或坠落,施工人员,应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3、 为了避免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电设备腔内留下不安全隐患,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并在试转前,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4篇 工贸企业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在修理机器、拆卸马达时,必须先断开电动机,禁止在修理是开车,以免发生事故;

2、装拆机器时,应按次序装拆、拆下的零件应当妥善保管,以免发生混乱遗失和损伤现象;

3、拆卸笨重的零件时,身体站的位置应注意安全;

4、试车检验时,工作人员应选择适当位置,以免发生事故(飞轮、工件等脱离飞出伤人);

5、拆卸弹簧时,应注意弹簧的弹力,以免发生意外;

6、起吊设备零部件时,必须详细检查所有连接件,如:螺钉、销钉等是否均已拆除,否则可能会损坏设备;

7、装配、拆卸机床时,禁止使用铁榔头,必要时,可以用铜或木料榔头,以保持机床精度;

8凡二人以上工作时,必须指定一人负责,统一指挥;

9、使用虎钳夹紧工件时,圆形工件要超过中心线,站立位置要妥当,以防工件落下伤人;

10、使用手锤时,必须检查锤头有无松动现象及锤柄有无裂纹节疤等缺陷,锤顶面和手握的部位不得有油脂,同时必须选择正确的运动方向,以防事故发生;

11、使用手锯时,工件须夹紧,锯条松紧要均匀,操作平稳,并选择适当的站立位置,以免发生事故;

12、锉刀、铲刀、刮刀应当装有手柄和金属箱,不能有松动现象,不可当做手锤和对划使用,更不能将其尖端冲击工件上的栓针和插销。

第5篇 井下维修钳工技术操作规程(四大机械)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必须熟练掌握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作用。

2、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3、检修前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

4、 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风源(将压力容器压力释放),挂检修作业牌。并认真检查作业场所,确保作业安全。

5、对有关的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6、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件等脆性材料锤击。需要时应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装配。

7、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油牌号应符合规定。

8、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9、严禁高空两层以上或井筒上、下平行作业。

10、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禁止抛掷。

11、拆卸较大的零件或拆卸有弹性、偏重、易滚动的机件时,为防止意外事故,应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12、检修完毕,要进行全面的验收和试运转,试运转时应由司机操作,检查所有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后方可送电试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施工完毕,要清里好施工现场,做好检修记录。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坠人、坠物伤人。

2、 高空和井筒作业时,防止落物,伤人或坠落,施工人员,应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3、 为了避免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电设备腔内留下不安全隐患,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并在试转前,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6篇 井下维修钳工运输队技术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

2、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3、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查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4、必须熟练掌握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作用。

5、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风源(将压力容器压力释放),挂检修作业牌。并认真检查作业场所,确保作业安全。

6、维修人员每天要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完好可靠,检查设备各部油量,油质符合规定要求。对安全保护装置要调整试验。

7、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

8、高空和井口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9、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禁止抛掷。

10、 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统一指挥,不能站在重物下方及重物重心偏移方向,不得用身体来平衡起吊重物。

11、使用起重机起吊重物时,应先检查悬吊梁的的强度和稳定性,拉小链时应双链均匀用力,不得过快,不得多人同时拉起重机。起吊重物需悬空停留时,要将手拉小链锁住。

12、检修结束后必须与司机联系好,检查所有人员均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送电试运转,做好检修记录。

13、施工完毕,要清里好施工现场,做到环境标准化。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使用铁锤打砸金属部件时易被飞溅金属碎屑刺伤眼睛,联接件对接过程中易造成挤压受伤。

2、在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为防止意外事故,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3、 为了避免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电设备腔内留下不安全隐患,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并在试转前,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7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维修工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并经考核合格者担任。

第2条 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维修工作。

第3条 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第4条 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后,维修工应接受司机及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第5条 维修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6条 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

第7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工作。

二、作业前的准备

第8条 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确保检修顺利进行及安全操作。

第9条 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告牌。

第10条 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三、维修作业

第11条 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3、对有关的安全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第12条 按时对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修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3条 要熟练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第14条 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第15条 拆卸设备时,必须按予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

第16条 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时应做好标记。

第17条 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第18条 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筒的机件时,用有安全防护措施。

第19条 拆卸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第20条 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第21条 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装配。

第22条 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第23条 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第24条 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5条 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1、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2、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提升系统修换罐道、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调整、检修制动系统,大修绞车本体。

4、主通风机经过大修,更换叶片,调整叶片安装角度。

5、压风机修换本体或主要部件。

6、主排水泵检修换本或主要部件。

7、减速器更换齿轮。

8、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

第26条 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一下两点:

1、轴承等转动部分的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第27条 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第28条 高空和井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认真执行。

第29条 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它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

第30条 禁止设备在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第31条 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它机械。

第32条 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第33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34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上一级技术领导批准。

第35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第36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中不准打闹,禁止饮酒。

四、收尾工作

第37条 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38条 检修中被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第39条 试运转前必须清除设备上的浮放物件。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火,以防发生火灾。

第40条 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责任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如发生争执应报机电主管技术人员处理。

第41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第42条 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

第8篇 井下维修钳工技术操作规程运输队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

2、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3、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查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4、必须熟练掌握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作用。

5、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风源(将压力容器压力释放),挂检修作业牌。并认真检查作业场所,确保作业安全。

6、维修人员每天要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完好可靠,检查设备各部油量,油质符合规定要求。对安全保护装置要调整试验。

7、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

8、高空和井口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9、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禁止抛掷。

10、 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统一指挥,不能站在重物下方及重物重心偏移方向,不得用身体来平衡起吊重物。

11、使用起重机起吊重物时,应先检查悬吊梁的的强度和稳定性,拉小链时应双链均匀用力,不得过快,不得多人同时拉起重机。起吊重物需悬空停留时,要将手拉小链锁住。

12、检修结束后必须与司机联系好,检查所有人员均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送电试运转,做好检修记录。

13、施工完毕,要清里好施工现场,做到环境标准化。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使用铁锤打砸金属部件时易被飞溅金属碎屑刺伤眼睛,联接件对接过程中易造成挤压受伤。

2、在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为防止意外事故,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3、 为了避免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电设备腔内留下不安全隐患,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并在试转前,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9篇 维修钳工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作业前按规定规范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作业中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工作开始前,检查电源、汽源是否断开,如检修设备与动力线未断开时,禁止工作。关键部位在开关处悬挂“严禁合闸”或“禁止开启”等安全警示标牌。

3、在检修承压,高温设备时,应首先对设备实施泄压、降温,确认其达到安全限度内,方可工作。

4、在密闭空间,如锅筒、炉膛、风、烟道内作业,应根据现场条件配备相应安全(安全电压36v、24v、12v、6v)照明设备,配备良好的通风设施,在专人负责监护的条件下方可工作。

5、在检修管网等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登高扶梯应专人负责监护。必要时应设置防护栏并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

6、在装拆大件或侧面机件时,应首先拆除下部螺丝;装配时应先紧固上部螺丝,待吊装平衡后,方可拆除;装拆弹簧时,应注意弹簧蹦出伤人。

7、拆卸大件部件,工作底部要垫平稳;用千斤顶时,下面要垫有枕木,以确保安全。

8、在磨削、切割工件等旋转设备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镜,严禁戴手套进行操作作业。

9、在检修有毒、有害设备、设施时,必须正确穿戴防酸帽、防酸服、防尘面具等相关劳保用品。

10、本岗位作业须氧气、乙炔配合时,氧气操作工应对回火泄压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方可工作;氧气、乙炔放置间距5米以上。

11、使用工具时,应按钳工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使用设备时,应严格遵守该设备的操作规程。

12、清洗零件时,严禁吸烟、打火或进行其它明火作业。废油需倒入指定容器内,定期回收,严禁倒入下水道。

13、工作中应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的安全,防止因挥动工具、工具脱落或铁屑飞溅造成伤害。

14、用人力移动机件时,应妥善配备人员,动作应保持一致,避免造成人身伤害。

15、工作场地需保持清洁,油液污水不得倒入地上,以防滑倒伤人。

第10篇 综采维修钳工:技术操作规程

1、综采维修钳工操作前应备齐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2、所用工具必须完好,使用安全可靠。使用时严格遵守常用工具操作规程。

3、开动设备前应先检查防护装置,紧固螺丝,以及电、油、气等动力开关是否完好。

4、作业中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的安全,防止所挥动的工具脱落、工件及铁屑飞溅造成伤害。

5、两人以上一起工作时,要注意协调配合。

6、起吊和搬运重物应遵守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7、高空作业应检查梯子、脚手架是否紧固可靠,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里,安全带应扎好并系在牢固的结构体上,不准上下扔东西,上下传递工具物品要用绳索系老后吊上掉下。

8、用虎钳、手锯、扳牙等工具时不要用力过猛,夹工件时,不准加套管或猛力敲打。

9、使用大锤时,锤头不得沾油污,打锤时,打击方向不得正对他人,打锤人不得戴手套。

10、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设备和工具的电、气、水、油等动力开关断开,必须清理工作场地,将工具和零件摆放在指定的位置上。

第11篇 矿井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维修工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并经考核合格者担任。

第2条 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维修工作。

第3条 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第4条 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后,维修工应接受司机及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第5条 维修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6条 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

第7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工作。

二、作业前的准备

第8条 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确保检修顺利进行及安全操作。

第9条 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警告牌。

第10条 条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三、维修作业

第11条 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对有关的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位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第12条 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修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3条 要熟练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第14条 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第15条 拆卸设备时,必须按予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时应做好标记。

第16条 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第17条 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筒的机件时,用有安全防护措施。

第18条 拆卸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第19条 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第20条 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元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装配。

第21条 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第22条 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第23条 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4条 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1、 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2、 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 提升系统修换罐道、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

4、 调整、检修制动系统,大修绞车本体。

5、 主通风机经过大修,更换叶片,调整叶片安装角度。

6、 压风机修换本体或主要部件。

7、 主排水泵修换本体或主要部件。

8、 减速器更换齿轮。

9、 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

第25条 试运转时,监护人员应特别注意一下两点:

1、轴承等转动部分的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第26条 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第27条 高空和井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认真执行。

第28条 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它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

第29条 禁止设备在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第30条 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它机械。

第31条 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第32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33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上一级技术领导批准。

第34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第35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中不准打闹,禁止饮酒。

四、收尾工作

第36条 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37条 检修中被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第38条 试运转前必须清除设备上的浮放物件。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火,以防发生火灾。

第39条 检修结束后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责任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如发生争执应报告机电主管技术人员处理。

第40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第41条 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

第12篇 井下维修钳工(四大机械)技术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必须熟练掌握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作用。

2、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3、检修前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

4、 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风源(将压力容器压力释放),挂检修作业牌。并认真检查作业场所,确保作业安全。

5、对有关的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6、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件等脆性材料锤击。需要时应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装配。

7、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油牌号应符合规定。

8、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9、严禁高空两层以上或井筒上、下平行作业。

10、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禁止抛掷。

11、拆卸较大的零件或拆卸有弹性、偏重、易滚动的机件时,为防止意外事故,应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12、检修完毕,要进行全面的验收和试运转,试运转时应由司机操作,检查所有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后方可送电试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施工完毕,要清里好施工现场,做好检修记录。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坠人、坠物伤人。

2、 高空和井筒作业时,防止落物,伤人或坠落,施工人员,应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3、 为了避免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电设备腔内留下不安全隐患,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并在试转前,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13篇 综掘维修钳工技术操作规程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下综掘工作面机电设备维修工种

上岗条件

第2条 综掘维修钳工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并经正规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者担任,且持证上岗。

第3条 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维修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维修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工作。

安全规定

第4条 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第5条 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后,维修工应接受相关负责人的验收。

第6条 维修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7条

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一切按照标准。

第8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操作准备

第9条 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确保检修顺利进行和安全操作。

第10条 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告牌。

第11条 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12条 维修人员对所维修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对有关的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第13条 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4条 要熟练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和安全。

第15条 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第16条 拆卸设备时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件,拆卸时应做好标记。

第17条 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第18条 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第19条 拆装组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的衬垫。

第20条 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第21条 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如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应用软物件进行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处理。

第22条 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第23条 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须盘车的设备必须进行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转动情况。

第24条 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作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监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5条 设备经下列检修后,应进行试运转:

(1)修换轴承;

(2)电动机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减速器更换齿轮;

(4)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要求试运转的项目;

第26条 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轴承等转动部分的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第27条 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第28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检测仪表、警戒标志,未经矿总工程师和有关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29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安全措施,报上一级技术领导批准。

第30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第31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中不准打闹,禁止饮酒。

四、收尾工作

第32条 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的零部件等进行清点。对设备内部进行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试转前应由专人负责复查一次。

第33条 检修中被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制定专人进行恢复。

第34条 试运转前必须清除设备上的浮放物件。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制定的容器内,严禁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灭。

第35条 检修结束后应由有关负责人进行验收,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第36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须记录清楚,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第14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维修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操作。

2、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

3、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

二、安全规定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3、两个或两个以工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4、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示牌。

5、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6、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 7、高空和井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8、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执行。

10、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操作准备

1、熟悉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2、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

3、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作业前要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好,否则不准使用。

四、正常操作

1、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对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2、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3、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4、拆卸设备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的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前应做好标记。

5、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6、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7、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8、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人杂物、淋水等。

9、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优先采用顶压装配,也可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

10、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11、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需盘车的设备,必须做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12、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1)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2)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提升系统修换罐道、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调整、检修制动系统,解体大修绞车本体。 .

(4)主通风机经过解体大修,更换叶片,调整叶片安装角度。

(5)主排水泵修换本体主要部件后。

(6)压风机解体检修、更换主要部件或调整进出气阀、安全阀、换传动胶带或调控气缸余隙、轴瓦、十字头、曲轴等处间隙后。

(7)减速器更换齿轮后。

(8)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

14、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轴承润滑等转动部分的情况及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15、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16、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王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17、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18、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19、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20、试运转前必须移去设备上的物件。

五、收尾工作

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负责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

第15篇 井下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维修钳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3.维修工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修工艺和检修质量标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4.认真检查所有设备的运行情况,在检查中做到四勤:

a.勤听运转声音:声音平稳均匀,无杂音和异响。

b.勤摸轴承温度:略热为正常,过热需检查是否缺油或油量过多或轴承损坏,黄油外流串烟时要及时处理。

c.勤观察:连接件螺栓齐全紧固,润滑油油质清洁无积垢。

d.勤检查接地系统是否接触良好。

二.进入现场

1.进入现场前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进行检修之前,要观察检修场所周围有无片帮.淋皮,发现有片帮.淋皮时,用专用撬棍处理后方可进入操作现场。

3.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并备好专用停电牌。

三. 操作准备

1.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2.对所维修的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或周围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3.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支护顶板,特别是需吊挂起重装备的支撑物应牢固,检查周围无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问题,应妥善处理后方可工作。

四.操作过程: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是否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 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油缸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9.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10.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1.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12.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锚杆、吊具、绳套等起重设施和用具的完好,应符合安全要求。

13.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并对开关闭锁上锁。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扮或用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14.进行缩短、延长刮板链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15.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起动试车前,人员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16.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h架的高低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17.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转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上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18.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手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1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20.检修结束后,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试车。

五、离开现场

1.清理设备周围的杂物。

2.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3.待检修设备送电正常运行,请示队值班领导同意方可离开现场。

六、 违反操作标准及可能存在的危害

1.检修设备时,严格执行“停送电”检修制度,否则会造成人身触电。

2.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否则会造成人身伤害。

3.检修设备必须保证完好、可靠,否则会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

4.严禁将损坏的电器元件、废旧电池、废棉布、废油和电缆皮乱扔,否则会造成环境污染。

七.安全警告:

1.钳工在检修任何设备时,都要停电、闭锁、上锁,并挂停电警示牌。

2.检修大型部件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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