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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汇编(6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15

井下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内容

一、职责与准备

1. 井下机械维修工需持有有效的安全培训证书,并了解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

2. 在开始工作前,检查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护手套和防滑鞋,确保其完好无损。

3. 检查维修工具,如扳手、钳子、电钻等,确保其功能正常,无明显磨损。

二、设备检查与故障识别

1. 对待修设备进行详细检查,识别问题源头,记录设备异常情况。

2. 如发现可能影响安全的问题,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给上级或安全负责人。

三、维修过程

1. 在开始维修前,断开设备电源,挂上“正在维修”警示牌,防止误操作。

2. 使用专用工具进行维修,避免使用不适合的工具导致额外损伤。

3. 维修过程中保持工作区域整洁,及时清理废弃零件和垃圾。

四、电气设备维修

1. 电气设备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2. 检查电缆无破损,接头牢固,绝缘良好。

3. 重新接通电源前,确认所有人员已远离设备,并进行试运行,观察设备运行状况。

五、液压系统维修

1. 液压系统维修前,需释放系统压力,防止油液喷溅。

2. 更换液压部件时,使用专用工具,避免损坏密封件。

3. 检查液压油的质量和液位,必要时进行更换或补充。

六、安全注意事项

1. 遵守通风规定,避免在有害气体积聚的区域工作。

2. 避免单独作业,确保有人在场监督。

3. 在狭窄空间内工作时,应设置应急出口,携带便携式呼吸设备。

七、维修后检查与记录

1. 完成维修后,启动设备进行试运行,确认无异常噪音、振动或泄漏。

2. 填写维修记录,详细记录维修过程、更换的零件及设备状态。

3. 向上级报告设备维修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八、应急处理

1. 熟悉应急预案,遇到紧急情况,如火灾、坍塌等,迅速启动应急程序。

2. 接受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九、持续学习与改进

1. 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参加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技能提升课程。

2. 分享维修经验,提出改进建议,共同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标准

本规程旨在确保井下机械维修工的安全操作,降低事故风险,提高设备维修效率。所有井下机械维修工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程,违反规程将受到相应处罚。规程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修订,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环境和技术进步。

井下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井下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 《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关系;

3、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二、安全规定

1、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所用维修工具、起吊设施、绳索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3、吊挂支撑物应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顶板支护安全情况,检查周围应无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4、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5、在斜巷进行维修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6、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7、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8、需要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三、操作准备

1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2、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

3、对所维修的设备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4、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

5、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

四、正常操作

1、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转动部位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9)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11)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2)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应检查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13)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2、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人煤矸、粉尘、淋水或其他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人机器内。

3、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正在运行中的刮板链。

4、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5、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启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6、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7、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8、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9、试车前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由司机操作试车。

五、收尾工作

1、检修结束后,认真清理检修现场。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2、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检修记录。

第2篇 井下机械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上岗条件

第1条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关系。

第3条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安全规定

第4条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5条所用维修工具、起吊设施、绳索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6条吊挂支撑物应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顶板支护安全情况,检查周围应无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第7条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第8条在斜巷进行维修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第9条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10条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好。

第11条需要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操作准备

第12条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13条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

第14条对所维修的设备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第15条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

第16条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

正常操作

第17条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转动部位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9.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11.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2.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试输送机应检查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13.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第18条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他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第19条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正在运行中的刮板链。

第20条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第21条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启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第22条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第23条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第24条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第25条试车前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由司机操作试车。

收尾工作

第26条检修结束后,认真清理检修现场。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第27条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

第3篇 井下机械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上岗条件

第1条 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关系。

第3条 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安全规定

第4条 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5条 所用维修工具、起吊设施、绳索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6条 吊挂支撑物应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顶板支护安全情况,检查周围应无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第7条 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第8条 在斜巷进行维修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第9条 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10条 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好。

第11条 需要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操作准备

第12条 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13条 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

第14条 对所维修的设备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第15条 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

第16条 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

正常操作

第17条 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转动部位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9.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11.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2.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试输送机应检查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13.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第18条 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他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第19条 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正在运行中的刮板链。

第20条 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第21条 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启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第22条 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第23条 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第24条 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第25条 试车前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由司机操作试车。

收尾工作

第26条 检修结束后,认真清理检修现场。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第27条 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

第4篇 井下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关系;

3、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二、安全规定

1、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所用维修工具、起吊设施、绳索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3、吊挂支撑物应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顶板支护安全情况,检查周围应无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4、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5、在斜巷进行维修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6、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7、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8、需要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三、操作准备

1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2、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

3、对所维修的设备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4、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

5、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

四、正常操作

1、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转动部位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9)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11)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2)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应检查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13)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2、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人煤矸、粉尘、淋水或其他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人机器内。

3、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正在运行中的刮板链。

4、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5、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启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6、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7、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8、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9、试车前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由司机操作试车。

五、收尾工作

1、检修结束后,认真清理检修现场。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2、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检修记录。

第5篇 井下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井下机械维修工(以下简称维修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及液压基础操作知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2.维修工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修工艺和检修质量标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3.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完好、齐全,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并备好专用停电牌。

4.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5.不允许在井下拆检的设备、部件等,必须及时升井检修。

6.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7.在倾角大于150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二、操作前的准备

8.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9.在检修现场,检修负责人要讲清工作内容、步骤、分工和安全措施,清点所带材料、备件,应符合维修需要。

10.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需吊挂起重装备的支撑物应牢固,检查周围有无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问题,应处理后方可作业。

11.对所维修的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或周围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三、操作

12.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⑴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可靠。

⑵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⑶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齐全、可靠。

⑷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⑸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⑹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行正常。

⑺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⑻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⑼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⑽液力偶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⑾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⑿上、下运输送带应检查防逆止装置,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

⒀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13.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面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14.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吊梁、吊具、绳套、滑轮、千斤顶起重设施和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

15.处理刮板输送机浮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16.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17.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起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18.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19.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转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需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20.在更换输送带和输送带接头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机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机。

21.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四、收尾工作

23.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

24.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25.认真清理检修现场。

第6篇 井下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4

井下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四)

一、一般规定

1.井下机械维修工(以下简称维修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及液压基础操作知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2.维修工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修工艺和检修质量标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3.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完好、齐全,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并备好专用停电牌。

4.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5.不允许在井下拆检的设备、部件等,必须及时升井检修。

6.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7.在倾角大于150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二、操作前的准备

8.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9.在检修现场,检修负责人要讲清工作内容、步骤、分工和安全措施,清点所带材料、备件,应符合维修需要。

10.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需吊挂起重装备的支撑物应牢固,检查周围有无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问题,应处理后方可作业。

11.对所维修的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或周围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三、操作

12.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⑴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可靠。

⑵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⑶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齐全、可靠。

⑷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⑸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⑹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行正常。

⑺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⑻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⑼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⑽液力偶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⑾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⑿上、下运输送带应检查防逆止装置,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

⒀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13.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面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14.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吊梁、吊具、绳套、滑轮、千斤顶起重设施和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

15.处理刮板输送机浮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16.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17.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起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18.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19.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转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需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20.在更换输送带和输送带接头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机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机。

21.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四、收尾工作

23.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

24.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25.认真清理检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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