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统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
一、消防系统设备概述
消防系统设备是建筑物内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预防和控制火灾,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主要包括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泵站等。安装过程中,必须遵循严格的安全技术规程,确保设备功能完整,运行可靠。
二、前期准备
1. 设计审查:安装前,应由专业设计单位进行消防系统设计,并通过相关审批。设计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消防规范,兼顾建筑结构、使用功能等因素。
2. 材料验收:所有消防设备和材料需有合格证书,确保其性能符合标准。对关键部件如探测器、阀门、管道等进行抽样检查。
三、安装过程
1. 系统布线:电线、电缆应按照设计图纸敷设,确保线路安全、清晰,避免与其他系统交叉干扰。
2. 设备定位:火灾报警设备应安装在易于观察、维护的位置,喷头应覆盖防护区域,避免被遮挡。
3. 管道安装:管道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焊接或螺纹连接,保证密封性,避免泄漏。管道支架应牢固,防止因振动导致损坏。
4. 系统调试:安装完毕后,进行系统调试,包括联动试验、报警试验、喷水试验等,确保各部分正常工作。
四、安全措施
1. 作业防护:施工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高处作业时设置防护栏杆。
2. 电气安全:电器设备安装时,应遵守电气作业规程,防止触电事故。
3. 火源管理:施工现场严禁烟火,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防止引发火灾。
4.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包括火警、设备故障等情况,确保快速响应。
五、验收与维护
1. 验收:安装完成后,由专业机构进行消防验收,确保系统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法规。
2. 日常维护:定期进行设备检查,清理灰尘,测试功能,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部件。
3. 培训: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消防系统操作和维护培训,提高火灾应对能力。
六、法律法规遵循
安装消防系统设备应遵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确保合规性。
七、总结
消防系统设备的安装安全技术规程是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环节。严格遵守规程,确保设备正确安装、调试,定期维护,是预防火灾,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础。只有全面、细致的工作,才能构筑起坚实的消防安全防线。
以上规程旨在指导消防系统的安全安装,但具体操作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确保每个环节的安全与高效。
第1篇 消防系统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
(1)消防给水设备安装采用三角扒杆配合手拉葫芦进行吊装时,三角扒杆支撑夹角应符合安全吊装要求。
(2)消防给水设备启动试运行前应对转动部分进行手动盘车,检查消防管路系统各控制阀门的正确性。首次启动试运行时,调试人员至少应有两人,并应派专人对各指示仪表、安全保护装置以及电控装置进行监护。
(3)消防喷嘴待系统管路冲洗合格后才能进行安装,喷嘴安装高度高于2.5m以上时应搭设临时脚手架平台,脚手架平台应搭设牢固。在高凳或梯子上作业时,高凳或梯子应放稳,梯脚应有防滑装置。
(4)消防给水系统通水试验应通知消防主管部门参加,试验时,应统一指挥,派专人进行监护。
(5)消防灭火器材应按设计要求高度进行安装,移动式消防灭火器材应待工程完工具备移交条件时按设计布置要求进行摆放。移交前应做好消防灭火器材设备的保管措施。
(6)气体消防灭火系统设备安装时应对钢瓶、钢瓶阀组及自动控制组件进行保护。
(7)气体消防灭火系统管路压力试验前应制定详细的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应对参加试验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好记录,规定试验人员服从统一指挥,并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参加。压力试验过程中,试验区应用警示带与其他区域隔开,悬挂警示牌,试验区内不得站人,试压应分阶段缓慢升压。检查时检查人员严禁正对管道连接、焊缝、堵板等部位;发现渗漏应立即卸压,将试验介质排尽后进行处理。
(8)消防系统安装前应向当地消防部门进行申请备案,安装、试验完工后,应报请现场监理和当地消防部门检查验收。
第2篇 小区消防系统设备管理规程19
小区消防系统设备管理规程(十九)
1.0目的
本规定用于规范zz城服务中心消防系统的操作运行及维修保养,确保消防系统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zz城服务中心消防系统的运行与维护。
3.0职责
3.1 中控室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运作情况的监视和各类报警信息的处理。
3.2 工程维修部的消防设备分管责任人,负责消防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以及定期检查工作。
4.0程序要点
4.1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4.1.1设备责任人每天对消防栓及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灯、手持(推车)式灭火器等消防设备的工作状况进行巡视检查,并将巡视、检查情况记录在《维修工作日志》内。
4.1.2中控室值班人员负责每天24小时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柜的运行情况,并将每天发生的事件记录在《中控室值班记录表》中。发现报警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值班秩护员查看,对设备故障,发出《维修通知单》通知当班维修工处理。
4.1.3如小区确认发生火警,中控室值班员应按照4.2消防系统设备操作规程正确操作消防设备,并遵照《火警灭火应急处理规程》要求,进行紧急灭火处理。
4.2消防系统设备操作规程
4.2.1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主机平常处于自动状态,当发生火警时联动相关消防设备、设施。
4.2.2当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收到报警时,主、分机报警指示灯亮,并显示报警地点,同时伴有警铃声音提示。
4.2.3火警处理:
4.2.3.1中控室值班人员根据报警地点通知就近当值安全员进行查看,如为误报等引起的非真火警信号,则应通知当班维修工查清原因并排除后将主、分机复位。
4.2.3.2如为设备故障,则通知当班维修工维修或更换设备元件,未能及时处理的先将该故障点屏蔽,待处理完毕,再将屏蔽解除。
4.2.3.3如确认为火警,中控值班员按《火警灭火应急处理规程》处理。
4.2.4消防设备联动关系(各设备均处于自动状态下):
4.2.4.1
第3篇 消防系统设备的维修保养规程制度
消防系统设备的维修保养规程
1.0目的
规范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工作,确保消防系统设备各项性能良好,安全运行。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__物业的消防系统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3.0职责
3.1 消防监控中心的设备日常维修保养由值班员负责。
3.2安管部负责楼宇及室外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
3.3 维修部负责设备房消防设备设施的巡查、维修、保养,对消防设备故障进行处理。
3.4 消防主管负责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3.5 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负责消防设备年度维修保养计划的审批。
4.0工作程序
4.1 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计划的制定。
4.1.1 每年12月26日前,由维修部消防主管(下同)组织制定下一年度的《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年度计划表》,经部门经理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
4.1.2 消防主管根据系统的运行情况拟定大修、中修、小修计划并报批。
4.1.4 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年度计划必须具备下列要求:
a. 有明确安排设备大、中、小修的计划;
b. 有具体组织实施维修保养的时间;
c. 有明确的维修保养周期;
d. 有具体的维修保养经费预算。
4.2 对消防系统进行维修保养时,应严格遵守《消防系统操作规程》,并按计划进行。
4.3 检查。
4.3.1 日检。每班次在消防主管的指导下由值班员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下列检查。
a. 每班次均应进行系统设备的外观检查。
b. 火警功能。误报火警应勘察误报的火灾探测器探头现场有无蒸气、烟雾、粉尘等影响探头正常工作的环境干扰存在,如有其他干扰存在,应设法排除。对于
误报频繁又无其他干扰影响探头正常工作的,或探头显示灯不亮、不能接收信号,应及时清洗更换。
c. 自检功能。按自检键后,进行复位,让系统处于正常状态,不能复位应查明原因。
d. 故障功能:
--主电源故障,检查输入电源是否完好,熔丝有无烧断、接触不良等情况;
--备用电源故障,检查充电装置,电池有否损坏,有无断线;
--探测回路故障,检查该回路至火灾探测器的接线是否完好,有无探头被取下,终端监控器有无损坏。
4.3.4 消防栓箱检查。
a. 栓外检查:检查箱门关闭是否良好、有机玻璃门有无损坏,箱门封条是否完好;
b. 随机抽取消火栓总数的10%测试,按消火栓报警按钮,消防中心应有正确的报警显示,检查箱内器件是否良好,有无丢失,箱内消火栓有无渗漏;
c. 对检查情况做好登记,如箱门封条脱落破损应重新贴上封条。
4.4 维修保养。
4.4.1 对消防系统设备的外部清洁及部分附件的维修保养由消防主管指导完成。每周消防值班员应对消防设备外部清洁一次,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污、吹尘,再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保持设备光洁。
4.4.2 消火栓每年逐个打开检查一次(与管道放水冲洗同步)。
a. 进行季检内容;
b. 开箱取出水带,仔细检查有无破损,如有应立即修补或替换;检查有无发黑,如有应取出刷净、晾干;
c. 将水带交换摺边或翻动一次;
d. 检查水枪、水管接口是否方便牢固,有无缺损,如有立即修复。
e. 查接口垫圈是否完好无缺,替换阀上老化的皮垫,阀杆加油;
f. 检查修整全部支架,掉漆部位重新补刷,同时油漆;
g. 将箱内清扫干净,部件存放整齐后,锁上箱门,贴上封条。
4.4.3电机
a. 外观整洁,铭牌清晰,各部件坚固牢靠,联轴器有保护罩;
b. 线耳联接端紧密牢靠,无变色迹象,无裸露部分,接地良好。
4.4.4 风机保养
a. 断开主电源,挂上标示牌,检查电机是否良好接地;
b. 紧固各部分松动的螺丝及联轴器;
c. 调整皮带松紧,手转皮带轮,观察转动是否良好;
d. 检查与更换各接合面间的垫片和密封填料;
e. 清洁电机及风滤器和机壳内部;
f. 向转动部分加润滑油,保证联轴器及轴承的灵活性及稳定性;
g. 检查防火阀的机械开闭动作是否灵活,开闭角度大小;
h. 手动开机测定三相电流值,检查指示灯、电压表、电流表,听查风机各部件运行声音;
i. 连续运转半小时验证风机运转正常;
4.4.5 消防系统设备故障的维修一般不超过8小时,在8小时内无法解决的,应将其故障原因、解决时间上报部门经理,并按批准的时间限期解决。重大问题须报公司领导。
4.4.6 需外委维修的,由消防主管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委托公安消防局或有资质单位进行维修保养。
4.4.7 消防泵维修保养见《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相关内容。
4.4.8 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保养均应有完整的记录,分类归档保管,保存期为长期。
5.0 相关文件
5.1《消防管理工作规范》
5.2《消防系统操作规程》
5.3《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
6.0 表格及记录
6.1《生活、消防水泵定期保养表》
6.2《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年度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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