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准备
- 在砌石工程开始前,必须进行详细的现场勘查,了解地质状况、周边环境和潜在风险。
- 所有施工人员需接受安全培训,熟悉砌石工艺及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 确保所有工具设备完好无损,定期检查维护,不合格的工具应及时更换。
2. 工作区安全
- 工作区域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非施工人员禁止进入。
- 场地应保持整洁,避免杂物堆积,防止滑倒或绊倒事故。
- 操作过程中,石料堆放要稳定,高度不超过1.5米,以防倒塌。
3. 个人防护
- 工人必须穿戴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和手套,必要时佩戴防尘口罩。
- 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并确保锚固点牢固可靠。
- 处理大块石材时,应使用撬棍或起重机,避免直接搬运造成伤害。
4. 机械操作
- 使用切割机、振动器等机械设备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触电和机械伤人。
- 设备使用后及时切断电源,防止意外启动。
5. 湿作业安全
- 砌筑湿作业时,应设置防滑措施,避免地面湿滑。
- 使用砂浆搅拌机时,防止砂浆溅出,避免眼睛和皮肤接触。
6. 火灾预防
- 施工现场严禁烟火,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 存储易燃材料的地方应远离火源,采取防火隔离措施。
7. 应急处理
- 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 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进行急救。
8. 环境保护
- 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噪音、扬尘等污染,采取降噪、防尘措施。
- 废弃物应按规定分类存放,及时清理,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
1. 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的相关规定。
2. 符合《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的安全要求。
3. 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执行电气安全操作。
4. 参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做好防火工作。
5. 遵循《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 80-2016)进行高处作业。
以上规程旨在确保砌石工程的安全进行,所有参与人员应严格遵守,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施工环境。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应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熟悉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安全帽,操作人员应正确佩戴劳保用品,严禁砌筑施工人员徒手进行施工。
(2)施工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之前,应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查明是否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其他不宜进行高空作业的疾病,经医院证明合格者,方可进行作业。
(3)砌筑施工时,脚手架上堆放的材料不应超过设计荷载,应做到随砌随运。
(4)非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不应使用机械设备。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安全可靠、性能良好,同时设有限位保险装置。
(5)运输石料、混凝土预制块、砂浆及其他材料至工作面时,脚手架应安装牢固,马道应设防滑条及扶手栏杆。采用两人抬运的方式运输材料时,使用的马道坡度角不宜大于30°、宽度不宜小于80cm;采用四人联合抬运的方式时宽度不宜小于120cm;采用单人以背、扛的方式运输材料时,使用的马道坡度角不宜大于45°、宽度不宜小于60cm。
(6)堆放材料应离开坑、槽、沟边沿1m以上,堆放高度不应大于1.5m;往坑、槽、沟内运送石料及其他材料时,应采用溜槽或吊运的方法,其卸料点周围严禁站人。
(7)进行高空作业时,作业层(面)的周围应进行安全防护,设置防护栏杆及张挂安全网。在坑、槽、沟、洞口等处,应设置防护盖板或防护围栏,并设置警示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8)吊运砌块前应检查专用吊具的安全可靠程度,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应注意重心位置,严禁用起重扒杆拖运砌块,不应起吊有破裂、脱落、危险的砌块。严禁起重扒杆从砌筑施工人员的上空回转;若必须从砌筑区或施工人员的上空回转时,应暂停砌筑施工,施工人员应暂时离开起重扒杆回转的危险区域。
(9)当现场风力达到6级及以上,或因刮风使砌块和混凝土预制构件不能安全就位时,机械设备应停止吊装作业,施工人员应停止施工并撤离现场。在台风、暴风雨之后应检查各种设施和周围环境,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
(10)砌体中的落地灰及碎砌块应及时清理,装车或装袋进行运输,严禁采用抛掷的方法进行清理。应经常清理道路上的零星材料和杂物,使运输道路畅通无阻。
(11)严禁作业人员乘运输材料的吊运机械进出工作面,不应向正在施工的作业人员或作业区域投掷物体。
(12)搬运石料时应检查搬运工具及绳索是否牢固,抬运石料时应采用双绳系牢。
(13)用铁锤修整石料时,应先检查铁锤有无破裂,锤柄是否牢固。击锤时要按石纹走向落锤,锤口要平,落锤要准,同时要查看附近有无危及他人安全的隐患,然后落锤。
(14)不宜在干砌、浆砌石墙身顶面或脚手架上整修石材,应防止振动墙体而影响安全或石片掉下伤人。制作镶面石、规格料石和解小料石等石材应在宽敞的平地上进行。
62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