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是施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直接关乎到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程的顺利进行。本规程旨在为现场临时用电作业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导,确保安全规范,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
二、基本规定
1. 所有临时用电设备应保持良好绝缘,无裸露导电部分。
2. 电源线应选用合格的橡套电缆,严禁使用破损或老化的电线。
3. 现场应设立专用的配电箱,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
三、电气设施安装
1. 电气设施安装前,需进行接地电阻测试,确保接地可靠。
2. 配电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易于操作的位置,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3. 开关、插座等电器设备应安装在不易接触的地方,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
四、电源接入
1. 临时电源接入点应设置漏电保护器,确保电流异常时能及时切断电源。
2. 电源线连接应牢固,接头处应做好防水防潮处理。
3. 严禁私拉乱接,所有线路应有明确的标识。
五、使用与维护
1. 使用电气设备前,应检查设备完好,确认无异常后方可启动。
2.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发现问题立即修复。
3. 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清理现场。
六、应急措施
1. 现场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2. 建立应急预案,培训员工掌握触电急救知识。
3. 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使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七、安全教育与监督
1. 对所有参与电气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规程。
2.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确保规程执行到位。
八、特殊环境作业
1. 在潮湿、高温、腐蚀性环境下作业,应选用相应的防护等级电气设备。
2. 高空作业时,电气线路应采取防坠落措施,确保安全。
九、变更与改进
1. 对于规程中不适用或需要改进的部分,应及时提出修订建议,经审批后实施。
2. 鼓励员工提出安全改进建议,持续优化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本规程参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等相关标准制定,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所有现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违反规程者将依规处理。
第1篇 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1、 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 临时用电的安装、维修、拆除必须由有上岗证的电工作业人员完成。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 电工人员不得带电作业,当需带电作业时,必须有监护人。
4、 施工现场配电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实行分级配电。
5、 施工现场的电器线路必须保持良好的绝缘状态,并有防止人踩、车扎、水泡、土埋及物砸的措施。
6、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替代。
7、 雨淋、水疱、受潮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干燥处理,并测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2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要求规程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要求
在施工中要注意以下内容:
1、现场用电线路的设置和架设必须按有关规定与平面布置图进行。电缆线均应埋地或架空,穿越道路的电缆线护套管埋至深度应超过0.2米。用导线架空时,应按规范架设,无车辆通过地段离地面垂直高度不低于4m,车道处不得低于6m,相线必须按颜色排列。
2、在现场电工房醒目处挂警示标志,配备一组有效的干粉灭火器,电工房钥匙由现场电工班派专人保管。
3、主线走向原则:不设在剧烈振动场所,不设在可触及的地方,不设在有腐蚀介质场所,不设在低洼和积水、溅水场所,不设在易燃物房,进入建筑物的主线原则上设在预留管线井内。
4、现场施工用电原则执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措施,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现场用的配电箱应统一编号、设门上锁,专人保管。施工用电的设备、电缆线、导线、漏电保护器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漏电保护器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更换,熔丝要相匹配。
5、从总配电室引出的主干线至各级配电箱及开关箱之间的保护接零线,不应少于2-3处以上重复接地保护措施。末级开关箱至机械电气设备的不带电部位与保护接零线(黄、绿双色多股铜芯线)作可靠连接。
6、电焊机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通接地。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应装保护罩,电缆线和电焊把钳绝缘必须良好。
7、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在通电前,要做好保护接零措施,安装单独的电源开关,严禁1个开关接2台及2台以上的设备。
8、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在采用插座连接时,其插头、插座应无损伤、无裂纹,且绝缘良好。
9、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使用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台上。
10、配电箱内所配置的电闸、漏电、熔丝荷载必须与设备额定电流相等。不使用偏大或偏小额定电流的电熔丝,严禁使用金属丝代替熔丝,在开关箱内部和顶部同时钉装防火板。
11、现场防雷装置。现场脚手架、电梯、塔吊都将高于建筑物,很容易受到雷击破坏。因而要求现场三种设备必须设置避雷装置,其设备顶端焊接2米长φ20镀锌园钢作避雷器,用小于35毫米的钢芯作引下线与埋地件(角钢50×50×2500mm)连接,其电阻值不大于10ω。
12、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均按三相五线制配备,电工要随时检查用电情况。
13、使用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行灯应有保护罩,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行灯的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
14、现场需要临时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由现场专业电工进行接引。
15、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16、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第3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作业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电工承担。无证人员不得违章作业。
2、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敷设线路,选用的电线电缆必须满足用电安全性需要。
3、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线架空在木制或水泥电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
4、低压架空线路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5m,跨越道路时离地面高度不低于6m。
5、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导线。
6、绝缘导线临时在地面铺设或穿越道路埋设时必须加钢套管保护。
7、电气设备移装或拆除后,不得留由可能带电的线头。
8、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制,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用电器具。
9、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应由可靠的接地及漏电保护措施。
10、现场用闸刀开关,防护盖应齐全,不得以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不得带负荷开合闸。
11、防爆场所,严禁用非防爆设备及非防爆电源接插头(座)。
12、电器设备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作业,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13、现场用照明电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置整齐。照明灯具的高度,室内不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m。
14、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安全电压的行灯。
第4篇 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1 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作业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电工承担。无证职员不得违章作业。
2 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敷设线路,选用的电线电缆必须满足用电安全性需要。
3 排挤线路必须采用尽缘线排挤在木制或水泥电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
4 低压排挤线路排挤高度不得低于2。5m,跨越道路时离地面高度不低于6m。
5 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导线。
6 尽缘导线临时在地面展设或穿越道路埋设时必须加钢套管保护。
7 电气设备移装或拆除后,不得留由可能带电的线头。
8 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制,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用电用具。
9 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应由可靠的接地及漏电保护措施。
10 现场用闸刀开关,防护盖应齐全,不得以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不得带负荷开合闸。
11 防爆场所,严禁用非防爆设备及非防爆电源接插头(座)。
12 电器设备检验时,应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作业,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13 现场用照明电路必须尽缘良好,布置整洁。照明灯具的高度,室内不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m。
14 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安全电压的行灯。
第5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二、临时用电的安装、维修、拆除必须由有上岗证的电工作业人员完成。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电工人员不得带电作业,当需带电作业时,必须有监护人。
四、施工现场配电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实行分级配电。
五、施工现场的电器线路必须保持良好的绝缘状态,并有防止人踩、车扎、水泡、土埋及物砸的措施。
六、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替代。
七、雨淋、水疱、受潮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干燥处理,并测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6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值班电工。低压电工不得从事高压作业,学习电工不得独立操作。严禁非电工作业。
2、工程开工前,技术人员或电工应根据规范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工程部备案。
3、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程序应遵循:施组→交底→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检查整改→维修保养→竣工拆除。
4、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电杆倾斜不应大于杆稍头的一半,转角、终端杆按线路反方向倾斜一个杆头,横担歪斜不应大于其长度的1%。
5、架空线路的拉线与电杆夹角宜为45°,拉线底盘埋设深度不小于1.2m。撑杆与主杆的夹角宜为30°,撑杆埋深不小于1m,同档距内导线弧垂应一致,杆上引下线应穿保护管,保护管应作防水弯头。
6、电缆不得沿地面或基坑明敷,埋地敷设时:过路及穿过建筑物时,必须穿保护管。保护管内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过路保护管两端与电缆间应作绝缘固定,在转弯处和直线段每隔20米处应设电缆走向标示桩。
7、电缆不宜沿钢管,脚手架等金属构筑物敷设,必要时需用绝缘子作隔离固定或穿管敷设。严禁用金属裸线梆扎加固电缆。
8、生活区、办公室等室内配线必须用绝缘子固定,过墙要穿保护管。
9、地下工程所用电源线必须使用橡套电缆,且沿墙壁等架空敷设,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m,固定时也应用绝缘子。
10、不得在高压输电线路上下方,从事任何吊装作业。在架空线附近吊装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至工作完毕,其安全距离为:吊装作业绳和吊装物侧向与10kv高压线的水平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m。
11、配电系统宜设三级配电,即总配电箱(室)→分配电箱→开关箱。
12、分配电箱:总空气开关→分路漏电开关→瓷插(额定容量100a以上的漏电开关可不加瓷插)。
13、开关箱:漏电开关→瓷插→插座(设备)
14、配电箱使用材料;
(1)配电箱(盘)不得使用木制材料
(2)配电箱、盘(配电柜除外),电器安装板应使用绝缘板。
(3)箱内配线(配电柜除外),必须使用绝缘导线。
15、室外配电箱应设防雨、防砸棚和围栏,围栏高1.7m,格栅间隔0.15m。围栏设门向外开,并配锁,在围栏明显位置应挂警告标志。0.7m×0.5m配电箱管理制度牌,白底、仿宋体红字和0.4m×0.2m白底、仿宋体红字负责人牌。
16、室外固定式配电箱(移动箱除外),应在自然地面以上设0.5m的水泥抹面砖基础,基础内应留有存放余量电缆装拆电缆的方便孔槽。
17、开关箱应背向基坑,关闭箱门,摆放在地面以上0.15m的水泥抹面砖基础上,并在箱门内侧贴有控制降水井编号,水泵电源插头与插座编号应一致。
18、现场配电系统应设三级以上漏电保护,形成分级保护即在总箱内设漏电保护器,作第一级漏电保护,在分箱及开关箱内分别设漏电保护器,作第二至第三级保护。
19、凡装有专用变压器的施工现场,配电系统一律按tt—s保护接零系统供电,即实行三相五线制。
20、电焊机、钢筋埋弧对焊机使用时,焊把线,地线应同时拉到施焊点,二次线与焊机连接应用线鼻子、二次线及焊钳绝缘应完好无损。电焊机均应装设“安全节电器”,焊机室外使用时,应有防雨水措施。
21、潜水泵使用前应作检查,测试、绝缘电阻不小5mω,电缆线应接线正确,无破损、无接头、泵运行时,在半径30m水域内不得有人畜进入。挪动水泵时应断电,并不得拉拽电缆,挪动水泵的绳应用绝缘或采取绝缘保护措施。
22、降水工程中每台水泵应设带漏电开关的开关箱。
23、振捣器使用前应检查外观和电缆线,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靴和绝缘手套。一人理线,一人操作,电源线不得拖地,不得敷设在水中。
24、夜间施工用的照明装置宜采用固定灯具。
25、施工现场外接电源,必须签订用电安全协议书,其中须注明允许安全用电额,办理用电交接手续,并安装电表计量。
第7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规程
1、施工现场电工须经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才能上岗作业。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等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
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开关箱使用完毕,应断电上锁。
3、建设工程在高、低压电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以及其他杂物等,必要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施工现场配电,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制),实行三级配电(总配电柜箱、分路箱、开关箱)两级保护。线路(包括架空线、配电箱内连线)分色为:相线l1、l2、l3为黄、绿、红,工作零线n为浅蓝色,保护零线pe为黄/绿双色。禁止使用老化电线,破皮的应进行包扎或更换。不得拖拉、浸水或缠绑在脚手架和树木上等。
5、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使用电缆卷筒螺旋开关箱,严禁带电移动电气设备或配电箱,禁止用倒顺开关。
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7、熔断丝应与设备容量相匹配,不得用多根熔丝绞接代替一根熔丝,每组熔丝的规格应一致,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8、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其电源线应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塑料护套线。
9、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3米,室内灯具距地面低于2.4米时,电源电压应不得大于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照明电源的不大于12v。
10、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应急照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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