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准备
1. 检查设备: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对巷道维修工具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包括但不限于钻机、铲车、紧固工具等。
2. 穿戴防护装备:工人需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安全鞋和防护手套,以防止意外伤害。
3. 了解工作环境:熟悉工作区域的安全风险,如巷道支撑状况、通风条件、照明情况等。
二、维修作业
1. 划定工作区:在进行维修作业时,应在巷道内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划定安全工作区,避免其他人员误入。
2. 支护检查:对作业区域的支护进行详细检查,发现松动或损坏应立即加固或更换,确保工作区的稳定性。
3. 操作规程:按照设备的操作手册进行作业,严禁超负荷或违规操作。
三、安全措施
1. 通风保障:保持工作区的良好通风,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必要时使用通风设备。
2. 电气安全:在潮湿环境下操作电动工具时,确保设备绝缘良好,避免触电事故。
3. 应急准备: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如灭火器、急救箱,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四、协作与沟通
1. 团队协作:在多人作业时,应明确各自职责,保持有效沟通,确保作业协调一致。
2. 信号传递:在巷道内进行大型设备操作或移动时,使用规定的信号进行指示,避免误解导致事故。
五、作业结束
1. 清理现场:作业完成后,及时清理工具和废弃物,恢复巷道整洁。
2. 设备存放:将工具妥善存放,防止遗失或损坏,确保下次使用时能快速找到。
3. 安全评估:对当天的工作进行安全回顾,记录潜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为下一次作业提供参考。
1. 本规程适用于煤矿、金属矿等地下开采企业的回采巷道维修工,旨在规范安全操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事故风险。
2. 执行本规程时,应结合具体矿井条件和设备类型,进行适当调整,确保规程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3. 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熟知并遵守本规程,违反规程可能导致警告、处罚甚至取消作业资格。
4. 矿山企业应定期对规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持续改进,以适应安全生产的新要求和技术进步。
5. 本规程的修订和更新须经过矿山安全管理部门审批,确保其始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回采巷道维修工必须熟悉顶板控制及支护方法,具体掘进和回采的支护、回柱操作技能,必须经过专业及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严格按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的有关规定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第3条 维修巷道每组最少2人操作,严禁单人作业,严禁单人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第4条 工作面上、下顺槽20m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所有支柱柱头必须拴好,防止倒柱伤人。
第5条 独头巷道维修时,必须由外向里单头作业,并采取供风措施;在有两个安全出口的同一条巷道内,最多只允许两组人员相向进行维修巷道工作,两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第6条 凡巷道支架发生弯曲、腐朽、错口、折断、破裂的等现象都必须及时更换。
第7条 维修时,要随时注意顶板,防止顶板落石伤人,必要时应打好临时支护,维修地点遇大冒顶时,必须按措施要求立即进行处理和抢修。
第8条 假设临时支架要牢固可靠,严禁一梁一柱。
第9条 回撤棚腿和梁以及松动顶帮时,人员应站在支架完整牢固处。
第10条 从原棚梁下临时点柱开始,到新支架架设好之前,只有在上顶有效支护无冒落及掉物的情况下,方可允许人员通过,否则严禁人员通过。
第11条 在刮板输送机及胶带输送机巷道工作时,必须首先与不、刮板输送机司机及胶带输送机司机取得联系,在无特殊安全技术措施保证下,必须停止刮板输送机及胶带输送机运转。
第12条 进行挑顶工作,事先必须按规定加固前后三架棚子。拆除棚子时,必须先支后回,补一架拆一架,严禁空顶作业。
第13条 更换棚腿前,必须在欲换棚腿支架的棚梁下打好支柱,且支护好顶梁后再换棚腿。
第14条 更换棚梁时,必须在棚梁的一侧架设临时支架,并用材料将棚腿背好。
第15条 架设和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
第16条 严禁使用顺槽刮板输送机拉撤棚子或柱子。使用回柱绞车时必须严格执行回柱绞车的有关规定。
第17条 严禁使用损坏、失效、变形、腐朽的支护材料。
第18条 巷道内的各种材料和杂物收工前要清理干净,按指定地点存放或运走,不得乱堆放,以免影响通风、行人、运输和安全。
第19条 对修地点的风管、水管、电缆、液压管路和防尘、通风设施、电器设备等都要妥善保护。
第20条 维修地点必须经常检查瓦斯,瓦斯超限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处理。
三、操作准备
第21条 开工前将本班所需要的支架构件及其他材料准备齐全并在放在使用方便的地点,备齐当班所有工具:锹、镐、钎、卡缆、螺丝扳手等。、
第22条 详细检查维修地点周围安全情况,清理好安全退路。发现折梁、断柱、片帮、冒顶等威胁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必须妥善处理。
第23条 在围岩压力大或底鼓的地点,进行巷修工作前必须先清理卧底,确保维修工作操作时间有操作空间。
第24条 维修工作与其他工种工作交叉相互影响时,必须与班(组)长及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四、正常操作
第25条 在预回撤棚子的前后棚空之间架设好临时支架,支护好顶帮。
第26条 在原棚梁下打上临时支柱,松动原棚子的顶和帮,撤两帮棚腿扩帮至规定宽度,回撤原棚梁。
第27条 按作业规程的布置方式及时架设新的棚子,并背好顶帮。
第28条 将回撤棚子及时运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清理工作地点,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下一架棚子。
第29条 卧底或挑顶需要爆破时,必须有安全爆破措施,并按有关爆破的规定执行。
第30条 工作面超前支护的方式和要求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第31条 使用木梁金属支柱(摩擦支柱、单体液压支柱)架设超前支护时,应一梁三柱并留有宽0.7m以上的人行道。
第32条 使用铰接顶梁或十字铰接顶梁超前支护时铰接顶梁或十字顶梁要挂平的方向保护一致,相互间要铰接好,梁轴的方向要便于回撤,悬空处要用材料填实背牢。
第33条 上棚梁时人员必须口号一致,手要扶在侧面,不得扶在梁的上面,头部要在安全一侧。
第34条 煤壁处以里巷道的维护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不采用沿空留巷时,其回撤不得滞后切顶线,并应及时架设一排关门支柱。
五、特殊操作
第35条 处理冒顶时,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补充措施的要求操作。
一般采用以下方法:
1、巷道局部冒顶,但尚未冒严,围岩已相对稳定时:
(1)事先准备好棚子的梁、腿、背顶材料,其材质、规格及棚距要符合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规定。
(2)加固冒顶处两侧支护,在紧靠塌冒处附近的支架棚梁上打上点柱,必要时把靠近塌冒处的支架用长钢梁联成牢固的一体。
(3)清理出巷道两帮塌冒物,够架设一架棚子的空间时挖腿窝,其深度应不超过邻近腿窝深度。
(4)立棚腿、上梁,动作要迅速、准确,并立即刹顶背帮,然后清理巷道中间的塌冒物。
(5)按上述方法逐架架设。如塌冒处支架上方留有空间,要用木料与顶板接受。
(6)塌冒区支架上方空洞要由有丰富经验的老工人处理。若需码木垛接顶,必须选用长把工具把上方、两帮活块凿下,必要时在棚梁上打上临时点柱,确认安全后,再用板梁、道木或圆木在棚梁上码成井字型垛与顶接实,刹好周帮。
(7)从维修开始到完工,除操作者要精神集中按工艺要求操作外,还必须设一专人观察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情况严重时要立即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待围岩稳定后再恢复工作。
(8)要经常检查瓦斯含量,确保空气质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2、局部巷道已严重,围岩已相对稳定时:
(1)及时采取局部通风机通风,风量要适当,确保有害气体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2)塌冒处两侧支护加固方法同上。
(3)将直径12cm左右的半圆木小头削尖,在最靠近塌冒物处加固的棚子处打撞楔,撞楔深度、密度视需要而指定,然后清理巷道两帮塌冒物,到能架设一架棚子空间时挖腿窝、架棚。
3、局部巷道已冒严,压力不稳定且还还在塌冒时:
(1)按上述方法,确保塌冒处两侧安全,使危险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待围岩稳定,听不到冒落声后再按前述方法操作。
(3)进过当班人员努力,确实不能处理好的冒顶,要给下一班组长和人员详细交代已完成的情况和继续处理的方法措施和应注意的事项。
六、收尾工作
第36条 工作完毕后,把施工地点的煤、矸清理干净,各种物料存放或外运到指定地点,各种管线吊挂整齐,设备按完好标准要求移设好。
第37条 向队值班人员和接班人员详细汇报,并交清工作地点的顶板支架等情况。
第2篇 回采巷道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回采巷道维修工必须熟悉顶板控制及支护方法,具有掘进和回采的支护、回柱操作技能,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严格按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的有关规定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第3条 维修巷道每组最少二人操作,严禁单人作业。
第4条 工作面上、下顺槽20米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所有支柱柱头必须拴好,防止倒柱伤人。
第5条 在有两个安全出口的同一条巷道内,最多只允许两组人员相向进行维修巷道工作,两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
第6条 凡巷道支架发生弯曲、腐朽、错口、折断、破裂等现象都必须及时更换。
第7条 维修时,要随时注意顶板,防止顶板落石伤人,必要时应打好临时支护,维修地点遇大冒顶时,必须按措施要求立即进行处理和抢修。
第8条 架设临时支架要牢固可靠,严禁 一梁一柱。
第9条 回撤棚腿和梁以及松动顶帮时,人员应站在支架完整牢固处。
第10条 从原棚梁下打临时点柱开始,到新支架架设好之前,严禁人员通过。
第11条 在刮板输送机道工作时,必须首先与刮板输送机司机取得联系,并停止刮板输送机运转。
第12条 进行挑顶工作,事先必须按规定加固前后三架棚子。拆除棚子时,必须先支后回,补一架拆一架,严禁空顶作业。
第13条 更换棚腿时,必须在所换棚腿侧的梁下打上支柱,支护好顶梁后再换棚腿。
第14条 更换棚梁时,必须在棚梁的一侧架设临时支架,并用材料将棚腿背好。
第15条 架设和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
第16条 严禁使用顺槽刮板输送机拉撤棚子或柱子。使用回柱绞车时必须严格执行回柱绞车的有关规定。
第17条 严禁使用损坏、失效、变形、腐朽的支护材料。
第18条 巷道内的各种材料和杂物收工前都要清理干净,按指定地点存放或运走,不得乱堆放,以免影响通风、行人、运输和安全。
第19条 对维修地点的风管、水管、电缆、液压管路和防尘、通风设施、电器设备等都要妥善保护,掩盖严密。
三、操作准备
第20条 备齐所需的各种材料,掩盖或移设好工作地点的管线和设备。
第21条 详细检查维修地点周围安全情况,清理好安全退路。发现折梁、断柱、片帮、冒顶等威胁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必须妥善处理。
第22条 维修工作与其他工种工作交叉互相影响时,必须与班组长及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四、正常操作
第23条 在预回撤棚子的外侧架设好临时支架,支护好顶帮。
第24条 在原棚梁下打上临时支柱,松动原棚子的顶和帮,撤两帮棚腿,扩帮至规定宽度,回撤原棚梁。
第25条 按作业规程的布置方式及时架设新的支护棚子,并背好顶帮。
第26条 将回撤棚子及时运出工作地点,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清理工作地点,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回撤下一架棚子。
第27条 卧底或挑顶需要爆破时,按有关爆破的规定执行。
第28条 工作面超前支护的方式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第29条 使用木梁金属支柱(摩擦支柱、单体液压支柱)架设超前支护时,应一梁三柱并留有宽 0.7 米以上的人行道。
第30条 使用铰接顶梁或十字铰接顶梁超前支护时铰接顶梁或十字顶梁要挂平,方向要与巷道的方向保持一致,相互间要铰接好,梁轴的方向要便于回撤,悬空处要用材料填实背牢。
第31条 上棚梁时人员必须口号一致,手要扶在侧面,不得扶在梁的上面,头部要在安全一侧。
第32条 煤壁处以里巷道的维护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不采用沿孔留巷时,其回撤不得滞后切顶线,并应及时架设一排关门支柱。
五、特殊操作
第33条 处理冒顶时,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补充措施的要求操作。一般采用以下方法:
1.巷道局部冒顶,但还未冒严,压力已相对稳定时:
(1)事先准备好棚子的梁、腿、背顶材料,其材质、规格及棚距要符合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规定;
(2)加固冒顶处两侧支护,在紧靠塌冒处附近的支架棚梁上打上点柱,必要时把靠近塌冒处的支架用长钢梁联成牢固的一体;
(3)清理出巷道两帮塌冒物,清理到架设一架棚子的空间时再挖腿窝,其深度应不超过邻近腿窝深度;
(4)立棚腿、上梁,动作要迅速、准确,并立即刹顶背帮,然后清理巷道中间的塌冒物;
(5)按上述方法逐架架设。如塌冒处支架上方留有空洞,则需用木料与顶板接实;
(6)塌冒区支架上方空洞要由有丰富经验的老工人处理。若需码木垛接顶,必须选用1.2 米以上的长把工具把上方、两帮活块找下,必要时在棚梁上打上临时点柱,确认安全后,再用板梁、道木或圆木在棚梁上码成井字型垛与顶接实,刹好周帮;
(7)从维修开始到完工,除操作者要精神集中按工艺要求操作外,还必须设一专人观察顶帮动静,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情况严重时要立即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待压力稳定后再恢复工作;
(8)要经常检查瓦斯含量,确保空气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局部巷道已冒严,压力已相对稳定时:
(1)加强通风,风量要适当,确保有害气体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2)塌冒处两侧支护加固方法同上;
(3)将直径12厘米左右的半圆木小头削尖,在最靠近塌冒处加固的棚子处打扦子,扦子插入1米为好,扦子密度视需要而定,然后清理巷道两帮塌冒物,到能架设一架棚子空间时挖腿窝,中间的塌冒物尽量不动,腿窝一旦挖好立即立上棚腿接着上梁。如遇大块,扦子插不进去,可用钢钎凿碎,凿不碎时也可将大块适当下放,找出缝隙插入,把上部的塌冒物托住或固定住,尽量不让顶帮塌冒物往下冒,把维修工程量减少到最低限度。
3.局部巷道已冒严,压力不稳定且还在塌冒时:
(1)按上述方法,确保塌冒处两侧安全,使危险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待压力稳定,听不到冒落声后再按前述方法操作。
六、收尾工作
第34条 工作完毕后,把施工地点的煤、矸清理干净,各种物料存放或外运到指定地点,各种管线吊挂整齐,设备按完好标准要求移设好。
第35条 向区(队)值班人员和接班人员详细汇报,并交清工作地点的顶板、支架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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