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与准备
1.1 井下维修钳工应具备专业技能,熟悉设备结构、性能及工作原理,持有有效证件上岗。
1.2 在进行作业前,需详细阅读设备操作手册,了解设备当前状态及可能出现的问题。
1.3 检查工具、设备是否完好,确保安全防护装备齐全,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绝缘手套等。
二、工作环境
2.1 确保工作区域清洁、整洁,无杂物堆积,照明充足,通风良好。
2.2 作业前检查井下环境,确认无有害气体、水淹、坍塌等安全隐患。
2.3 遵守井下作业规定,不在危险区域停留或作业。
三、操作规程
3.1 设备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挂上“正在维修”警示牌。
3.2 使用工具时,正确佩戴防护装备,防止飞溅物伤人。
3.3 拆卸部件时,应按顺序进行,防止损坏零件或造成设备失衡。
3.4 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报告上级并寻求解决方案。
四、故障诊断与处理
4.1 根据设备故障现象,结合工作经验进行初步诊断。
4.2 使用专业仪器进行精确检测,确定故障位置及原因。
4.3 采取合理措施修复故障,必要时更换零部件,确保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五、安全注意事项
5.1 避免单独作业,确保至少有一名同事在场,以便相互照应。
5.2 不得私自调整设备参数,遵循设备制造商的建议。
5.3 发现设备异常响动、发热等现象,立即停止操作,及时上报。
六、完工与清理
6.1 完成维修后,恢复设备原状,清理工作现场。
6.2 记录维修过程及更换的零部件,以便日后参考。
6.3 对设备进行试运行,确认无误后,移除警示牌,恢复正常运行。
本规程旨在确保井下维修钳工的安全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设备故障率,保障矿井生产安全。每位井下维修钳工都应严格遵守上述规程,不断学习提升专业技能,确保自身与他人的生命安全,维护井下设备的稳定运行。对于违反规程的行为,将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一.一般规定
1.维修钳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3.维修工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修工艺和检修质量标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4.认真检查所有设备的运行情况,在检查中做到四勤:
a.勤听运转声音:声音平稳均匀,无杂音和异响。
b.勤摸轴承温度:略热为正常,过热需检查是否缺油或油量过多或轴承损坏,黄油外流串烟时要及时处理。
c.勤观察:连接件螺栓齐全紧固,润滑油油质清洁无积垢。
d.勤检查接地系统是否接触良好。
二.进入现场
1.进入现场前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进行检修之前,要观察检修场所周围有无片帮.淋皮,发现有片帮.淋皮时,用专用撬棍处理后方可进入操作现场。
3.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并备好专用停电牌。
三. 操作准备
1.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2.对所维修的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或周围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3.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支护顶板,特别是需吊挂起重装备的支撑物应牢固,检查周围无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问题,应妥善处理后方可工作。
四.操作过程: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是否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 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油缸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9.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10.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1.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12.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锚杆、吊具、绳套等起重设施和用具的完好,应符合安全要求。
13.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并对开关闭锁上锁。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扮或用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14.进行缩短、延长刮板链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15.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起动试车前,人员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16.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h架的高低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17.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转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上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18.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手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1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20.检修结束后,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试车。
五、离开现场
1.清理设备周围的杂物。
2.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3.待检修设备送电正常运行,请示队值班领导同意方可离开现场。
六、 违反操作标准及可能存在的危害
1.检修设备时,严格执行“停送电”检修制度,否则会造成人身触电。
2.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否则会造成人身伤害。
3.检修设备必须保证完好、可靠,否则会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
4.严禁将损坏的电器元件、废旧电池、废棉布、废油和电缆皮乱扔,否则会造成环境污染。
七.安全警告:
1.钳工在检修任何设备时,都要停电、闭锁、上锁,并挂停电警示牌。
2.检修大型部件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2篇 井下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井下维修硐室应悬挂防火标志,严禁烟火,各种工具及备品备件应摆放整齐,禁用电热炉或大灯泡防潮、烘干、取暖,使用过的废油、棉纱、废纸和油毡等易燃物应放在有盖的铁桶内并及时运到地面处理。
二、需到现场检修时,应检查顶部浮石,支护情况和电力分布情况,安设好照明,清理场地,撤离无关人员。过于窄小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不得作为检修场地,检修场地严禁烟火。
三、需上天井工作时,应检查梯子、平台牢固情况和通风情况,并清理浮石。在溜井口、井筒内或其它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将零星工具装在工具袋中或用安全绳系牢栓在身上。
四、现场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可靠绝缘,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手锤把必须加楔牢固,刮刀、锉刀必须有柄。
五、电力机械设备检修时,应先停止运行,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标志或设专人监护。风动设备检修应在风绳与风管联接处之前关闭风源,并放完余风。无轨设备检修前应在驾驶室前挂“有人检修,不许发动”的警告牌,并采取可靠制动,拆卸轮胎时应先放气。
六、在检修中必须进行电、火焊作业时,应遵守井下防火规定。
七、打大锤时,严禁戴手套,且擦千锤把上的泥水,用套筒扳手时,不准用套管加力;用活动扳手时,应选择适当的规格;用台虎钳夹工件时,不准用手锤打虎钳手柄;在虎钳上斩工件时,应设置安全档。
八、用千斤顶将设备抬高时,必须用枕木将设备的梁架衬垫稳固,行走设备还须用手刹制动,将轮胎楔好。
九、装运设备的铲斗呈举起姿态时,不许进行检修,必须时应用支架将大臂(铲斗)可靠支撑稳固,或用枕木将大臂(铲斗)衬垫稳固。
十、轮胎打气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钢圈装入后应使用专用工具将钢圈别住,边充气边用锤均匀敲击研合。
十一、设备检修完毕,应检查机体(箱)内是否遗留工具,材料或多余的零配件,恢复各种盖(墙)板和原有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防护罩、栏杆等)。
十二、需将设备悬吊检修时,悬吊工作必须由起重工进行,设备电器部分的检修,必须由电工进行。
十三、重要设备的检修,应按规定填写检修记录,重要部位的检修结束后,应经操作人员共同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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