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车前准备
1. 检查车辆:在启动车辆前,务必进行周全的检查,包括轮胎气压、刹车系统、灯光设备、转向系统、油量等,确保所有设备功能正常。
2. 熟悉路线:了解行车路线,预先规划好行驶路径,避免在行驶中频繁变更车道或急转弯。
3. 调整座椅和后视镜:确保驾驶位置舒适,视线无阻,正确调整后视镜以保证全方位视野。
二、行车操作
1. 启动与行驶:平稳踩下离合器,挂入一档,逐渐松开离合器同时轻踩油门,使车辆平稳起步。行驶中保持适当速度,避免急加速或急刹车。
2. 变道与超车:确认安全距离后,开启转向灯,观察后方车辆,确保安全后再进行变道。超车时,同样需确保安全,快速完成,避免长时间占用左侧车道。
3. 通过路口:接近路口时,提前减速,观察交通信号,遵循优先权规则,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三、行车安全
1. 保持安全距离:行车时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便有足够的反应时间应对突发情况。
2. 遵守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闯红灯、不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3. 注意行人与非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学校、医院等区域要特别留意行人和非机动车,必要时停车礼让。
四、应急处理
1. 故障停车:车辆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移至安全地带,避免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
2. 交通事故:若发生交通事故,首先要确保自身安全,然后拨打报警电话,并在车辆后方设立警告标志。
五、行车结束
1. 停车:选择合适的停车位,确保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停车后,关闭发动机,拔出钥匙,锁好车门。
2. 车辆保养: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及时更换磨损部件,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本规程旨在规范行车操作,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降低交通事故风险。所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对于违反规程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驾驶员应持续学习,提升驾驶技能,以适应不断变化的道路环境。安全驾驶,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一、基本要求
1.操作者必须持有安全主管部门发放的本设备类型的操作证,持证新司机操作时,应有老司机监护。
2.严禁酒后操作驾驶。
3.指挥必须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 85进行。
二、操作前
1.操作前必须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不准穿打铁钉子鞋、硬塑料底鞋机高跟鞋,以防滑倒。
2.作业前应对起重机的传动系统、安全保障装置,制动系统,各种仪表、钢丝绳进行检查,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工作。
三、操作时
1.操作时要精力集中,不准饮食、吸烟、闲谈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2.开车前应先鸣警铃,以提醒周围人员注意。
3.构件起吊时,禁止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壁、吊钩及回转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4.构件起吊前,要看清钩的位置,是否被其他构件压住,没看清之前不许起吊。
5.提升速度应均匀,下落重物时须低速轻放,禁止忽快忽慢或突然制动。
6.构件吊运时,要有一人夹持,构件吊运发生晃动时不能前进。
7.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工作停歇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停留。
8.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9.钢丝绳在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必须保留三圈。
10.当接近卷扬位置,大小车接近终端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
11.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无误后再升高,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12.超过额定负荷或重量不明、光线暗淡、吊物和附件捆绑不牢、吊物上有浮放物件时不得起吊。
13.作业中需要改变动作方向时,操作手柄必须先“o”位,动作停止再做相反方向的操作,禁止直接换向。不许斜吊,超过25°为斜吊,违者罚款5000元。
三、操作结束时
1.应将起吊物放下,刹住制动器、操作杆放在空档,开关门上锁。
2.将大车停到规定地点,大小行车至大梁一端,切断电源。
3.检修行车时,应停靠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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