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冲击地压煤层开采是一项高风险作业,其安全技术规程旨在规范开采过程,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本规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践经验,制定出一套科学、实用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开采前准备
1. 勘探与评估:对煤层进行详尽的地压条件勘查,评估冲击地压风险等级,制定针对性的开采方案。
2. 设计与审批:开采设计应包含防止冲击地压的措施,经专业机构审批后方可实施。
3. 培训与教育:所有参与开采人员需接受冲击地压知识培训,了解预防和应急处理方法。
三、开采过程控制
1. 开采顺序:遵循“先弱后强,先上后下”的原则,避免应力集中引发冲击地压。
2. 工作面布置:合理设置工作面长度和宽度,保持适宜的推进速度,避免过度扰动煤层。
3. 支护方式:选择合适的支护类型,确保支护强度和稳定性,定期检查维护。
四、监测与预警
1. 监测系统:建立冲击地压监测网络,实时监控地压变化,及时预警。
2. 数据分析:对监测数据进行定期分析,识别冲击地压前兆,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3. 应急响应: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预警,立即启动应急程序,疏散人员。
五、采后管理
1. 回采后的巷道封闭:及时封闭废弃巷道,减少地压释放。
2. 采空区处理:采取充填、崩落等方法处理采空区,减轻地压影响。
3. 安全评价:定期进行安全评价,评估开采活动对冲击地压的影响,调整开采策略。
六、设备与工具
1. 选用抗冲击设备:工作面设备应具备防冲击性能,确保在冲击地压环境下稳定运行。
2. 维护与检查: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七、个人防护
1. 佩戴防护装备:矿工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以防冲击碎片伤害。
2. 安全培训: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矿工在冲击地压环境下的自我保护能力。
八、组织与管理
1. 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确保冲击地压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2. 检查与考核: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防治效果进行考核,确保规程执行。
九、持续改进
1. 技术创新:鼓励技术创新,引进先进的冲击地压防治技术。
2. 经验总结:定期总结经验教训,优化规程,提高防冲效果。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冲击地压煤层的开采作业,各煤矿企业应严格执行,确保开采安全。各地监管部门应对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规程的行为进行处罚。规程的修订和完善应根据科技进步和实践经验进行,以适应安全生产形势的变化。
第八十一条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的煤矿应有专人负责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
开采冲击地压煤层必须编制专门设计。
冲击地压煤层掘进工作面临近大型地质构造、采空区,通过其他集中应力区以及回收煤柱时,必须制定措施。
防治冲击地压的措施中,必须规定发生冲击地压时的撤人路线。
每次发生冲击地压后,必须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记录发生前的征兆、发生经过、有关数据及破坏情况,并制定恢复工作的措施。
第八十二条开采严重冲击地压煤层时,在采空区不得留有煤柱。如果在采空区留有煤柱,必须将煤柱的位置、尺寸以及影响范围标在采掘工程图上。
开拓巷道不得布置在严重冲击地压煤层中。
永久硐室不得布置在冲击地压煤层中。
第八十三条开采煤层群时,应优先选择无冲击地压或弱冲击地压煤层作为保护层开采。
保护层有效范围的划定方法和保护层回采的超前距离,应根据对矿井实际考察的结果确定。
开采保护层后,在被保护层中确实受到保护的地区,可按无冲击地压煤层进行采掘工作。在未受保护的地区,必须采取放顶卸压、煤层注水、打卸压钻孔、超前爆破松动煤体或其他防治措施。
第八十四条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时,冲击危险程度和采取措施后的实际效果,可采用钻粉率指标法、地音法、微震法等方法确定。
对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煤层,应根据预测预报等实际考察资料和积累的数据划分冲击地压危险程度等级并制定相应的综合防治措施。
第八十五条对冲击地压煤层,应根据顶板岩性掘进宽巷或沿采空区边缘掘进巷道。巷道支护严禁采用混凝土、金属等刚性支架。
第八十六条严重冲击地压厚煤层中的所有巷道应布置在应力集中圈外;双巷掘进时,2条平行巷道之间的煤柱不得小于8m,联络巷道应与2条平行巷道垂直。
第八十七条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时应采用垮落法控制顶板,切顶支架应有足够的工作阻力,采空区中所有支柱必须回净。
第八十八条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时,在同一煤层的同一区段集中应力影响范围内,不得布置2个工作面同时回采。2个工作面相向掘进,在相距30m(综合机械化掘进50m)时,必须停止其中一个掘进工作面,以免引起严重冲击危险。
停产3天以上的采煤工作面,恢复生产的前一班内,应鉴定冲击地压危险程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八十九条有严重冲击地压的煤层中,采掘工作面的爆破撤人距离和爆破后进入工作面的时间,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九十条在无冲击地压煤层中的三面或四面被采空区所包围的地区、构造应力区、集中应力区开采和回收煤柱时,必须制定防治冲击地压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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