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与准备
1. 人力推车工应接受过相关安全培训,理解并遵守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2. 工作前,检查推车状态,确保车轮转动灵活,刹车系统正常,无明显损坏。
3. 确认工作区域无障碍物,地面干燥平坦,避免湿滑或不平整导致推车失控。
二、操作规范
1. 装载货物时,应均匀分布重量,不得超过推车的最大承载能力。
2. 推车时保持稳定速度,避免急停、急转弯或高速行驶,以防货物滑落或推车翻覆。
3. 上下斜坡时,应特别小心,必要时寻求他人协助,防止推车因重力失控。
三、安全措施
1. 搬运重物时,使用适当的搬运工具,如手套、护腰带等,减少身体伤害风险。
2. 遇到行人或车辆,提前发出警告,确保双方安全通过。
3. 遵守“先出后进”原则,避免在通道上长时间停留,防止阻塞交通。
四、应急处理
1. 如发生货物掉落,立即设置警示标志,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2. 若推车出现故障,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维修部门。
3. 遇到紧急情况,如火灾、化学品泄漏等,迅速撤离现场并启动应急预案。
五、个人防护
1. 穿戴合适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反光背心、劳保鞋等,确保人身安全。
2.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适合执行此项工作。
3. 保持良好的体能状态,避免因疲劳影响操作安全。
六、环境意识
1. 尊重工作环境,保持工作区域整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2. 遵循环保规定,正确处理废弃物品,避免污染环境。
本规程旨在确保人力推车工在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工作效率,降低工作场所事故的发生率。所有人力推车工必须严格遵守上述内容,管理层将定期进行安全审核和培训,以确保规程的有效执行。违反规程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可能面临解雇。对于规程的任何疑问或建议,员工应直接向安全管理部门反映,以便及时调整和完善。
第1篇 人力推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推车工必须熟悉工作范围内的巷道关系,车场、轨道、道岔、坡度等情况及巷道支护状况,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一次只准推一辆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巷道坡度在5‰以下时,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第3条 推车时头戴矿灯,站在车后,抬头注视前方,手扶矿车端头的拉手。不得低头推车,不得扶车沿和车帮,也不准将头探到车上,防止挤伤。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第4条 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巷道狭窄处、风门、硐室出口时,必须及时发出警号并控制车速。
第5条 过风门时不准用车顶风门,应先打开风门,车过后将风门关好;必须过一道风门随即关闭上,不得将二道风门同时打开。
第6条 严禁蹬车、放飞车。
第7条 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稳住。
第8条 若在巷道分段接车,接车地点不得在拐弯处,以防看不清误操作伤人。
第9条 在有摘挂钩地点倒车,要首先和专职把钩工联系好,不得自行摘挂钩。
第10条 需扳道岔时,必须先停止矿车,车通过后再停车将道岔板回原位。
三、操作准备
第11条 接受任务后领取车牌、铁锹、撬棍、木楔、大木棒等工具。
第12条 检查推车线路中的巷道支架完整情况,有低矮、狭窄不合格的,要汇报班长。
第13条 检查装车地点及沿路有无杂物淤泥,是否妨碍推车,推车路线的轨道、道岔是否合格,风水管路、电缆、电话线的悬挂是否妨碍推车,不合格的要汇报班长。
第14条 检查车轮是否完好和轮轴的固定情况,矿车车箱是否变形破损。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不合格的矿车要推到旁道或升井处理,否则不得作业。
四、操作顺序
第15条 推车工操作顺序:
接受任务--准备--检查--处理问题--推空车--装煤--推重车到车场--工作结束。
五、正常操作
第16条 检查结束后,即可开始推车操作。开始时推车及临近装车点时要慢。
第17条 推空车(单轨时)经输送机下口或漏斗嘴下方时,要停机放煤,推车工不得直接在装车口下方经过。
第18条 推车时若发现后边车声增大,应躲开身子,招呼后边车放慢速度或停止。
第19条 在车场或调车道停放矿车时,停放的矿车不得压道岔,必须过道岔1米以上。
第20条 车掉道后要及时将其恢复上道。先将矿车刹住,抬起一头后再抬另一头,用小钢轨、撬棍等进行复位。
第21条 抬扛矿车恢复上道时,人员只准站在矿车的前后,要几个人同时呼应操作,动作一致,注意安全。严禁1人操作。
六、收尾工作
第22条 收工时将空、重车分别稳妥停在空、重车道上并把沿途溅洒、漏下的浮煤清扫到矿车内。不得把矿车停留在中途巷道中,不得将煤矸扫入水沟。
第23条 按规定进行交接班。
第2篇 掘进人力推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掘进人力推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人力推车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 推车工要熟悉巷道的坡度、道岔、拐弯、沿途设施及矿车至两帮的安全间隙,以便在发车、推车、拐弯、速度控制、发车警号、停车时做到心中有数。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若前车停时,要立即发出警号通知后车。
2.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l推车,以及接近岔道、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都必须发出警号。
3.推车应匀速前进,严禁放飞车,不准蹬、坐车滑行。
4.巷道坡度大7%o时,严禁人力推车。
第4条 在车场或车道存车时,矿车不准压道岔。
第5条 临时停车处理障碍物时,必须提前发出警号,把矿车停稳挡好,并在矿车两端10米处设阻挡物。
第6条 在巷道内推车时,严禁用肩扛车。
第7条 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推车时,必须检查挡车设施是否关闭。
三、操作顺序
第8条 按以下顺序进行操作: 检查熟悉推车路线一检查车辆状况一推车。
四、正常操作
第9条 推车时应在矿车后方推车,不准在车前拉车和手把车沿推车,并注意防止巷道两帮或风门等物体挤伤人。
第10条 推车工必须头戴矿灯,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严禁低头推车。
第11条 在弯道推车时,用力要里带外推,以防掉道。
第12条 推车通过非自动风门时,应先减速、后停车、再开门,通过后立即关闭风门。若通过一组风门时,要做到一开一关,不准同时打开。不准用矿车碰撞风门。
第13条 推车过道岔时,要在减速停车后,再扳道岔,过道岔后应将道岔扳回原位。
第14条 推到位置的矿车,应挂好钩或用木楔身心稳住。
第15条 在能自行滑动的坡度上停放车辆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或木楔稳住。
五、特殊操作
第16条 处理掉道矿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有专人指挥。
2.将矿车稳住,先抬一头上轨,后抬另一头复位。
3.用铁轨、撬杠使矿车复位时,应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
4.用机械复位时,严禁生拉硬拖矿车。
六、收尾工作
第17条 停止作业时,空、重车要分别停在空、重车道上,不准把矿车停留在中途巷道中。
第18条 沿途浮矸杂物应清理干净,以保持线路的畅通。
第3篇 人力推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推车前,认真巡视行车路线,检查轨道及道岔完好情况,清除沿途障碍物,确保行车路线畅通无阻。
2.推车前,应将后面的矿车用木楔稳住。
3.装车时,不应装的太满,以防撒煤和煤块掉落伤人。
4.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岔道、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都必须发出警号。
5.推车应匀速前进,严禁放飞车,不准蹬坐车滑行。
6.同方向推车时,两车的间距不得小于10米,若前车停时,要立即发出警号,通知后车,以防撞车伤人。
7.推车时两脚应站在道外,不准在车前拉车或道心推车,将双手放在矿车中间,不准放在矿车两边,并注意防止巷道两帮或风门等物体挤伤人。
8.在弯道推车时,要用力里带外推,用力适当,以防掉道。
9.推车通过非自动风门时,应先减速,后停车,再开门,通过后立即关闭风门。不准矿车碰撞风门。
10.推车过道岔时,要在减速停车后,并固定好车,再扳道岔,然后推车,过道岔后应及时将道岔扳回原位。
11.处理掉道矿车须遵守下列规定:
(1)有专人指挥。
(2)先将矿车稳住,先抬一头上轨,后抬另一头复位。
(3)用铁轨、撬杠使矿车复位时,应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
(4)用机械复位时,严禁生拉硬拖矿车。
12.推到位置的矿车,应挂好钩或用木楔稳位。
(1)在能自行滑动的坡度上停放车辆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或木楔稳住,否则不准停放。
(2)在车场或错车道存车时,停放的矿车不准压在道岔上。
13.停止作业时,空、重车要分别在空、重车道上,不准把矿车停留在中途巷道中。
14.沿途浮矸杂物应清理干净,以保证线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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