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设备检查
- 在开始作业前,务必对强夯机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液压系统、刹车装置、吊臂、夯锤和操作控制系统。确保所有部件功能正常,无损坏或磨损。
2. 操作员资格
- 操作强夯机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了解设备操作、安全规定及应急处理程序。
3. 作业场地准备
- 确保作业区域平整,清除所有障碍物,如石块、电线、地下管道等,以防意外发生。
4. 启动与运行
- 启动机器前,鸣笛警告周围人员。操作过程中,保持匀速稳定,避免突然加速或急停。
5. 夯击操作
- 夯击深度和力度应根据地质条件调整,避免过度夯实导致地面破裂或设备受损。
6. 视线与通信
- 操作员应时刻保持良好的视线,必要时配备观察员协助,确保通讯畅通,以便及时响应突发情况。
7. 安全装备
-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反光背心,操作员需系安全带,以防高空坠落。
8. 环境保护
- 采取措施减少噪音和振动影响,防止扬尘,遵守当地环保法规。
9. 维修保养
-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如润滑、清洁和检查,确保设备良好运行状态。
10. 紧急情况处理 - 遇到设备故障或危险状况,立即停止操作,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报告给现场负责人。
1. 合规性
- 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遵守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
2. 效率与质量
- 保证强夯作业的效率,同时确保工程质量,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返工。
3. 安全第一
- 将人员安全置于首位,任何情况下不得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追求进度。
4. 持续改进
- 定期评估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5. 责任明确
- 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安全责任和操作流程。
6. 监督与反馈
- 设立监督机制,定期对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收集反馈,持续优化工作流程。
通过以上规程的实施,我们旨在创建一个高效、安全、有序的强夯作业环境,确保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同时也提高工作效率。每一位员工都需牢记这些规程,将其融入日常工作中,共同营造安全的工作氛围。
第1篇 强夯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照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主机的,应执
行 jgj 33-2001 第 4.2 节规定。
2.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 100mm 时,应重新 垫高。
3.强夯机械的门架、横梁、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 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
4.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 70°。
5.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不得提锤。
6.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 100~300mm,检查整机的 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 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8.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中出现堵塞现象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
9.当夯坑内有积水或因粘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
10.转移夯点时,夯锤应由辅机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 500mm。
11.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实在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停在空中。
第2篇 强夯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照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主机的,应执行jgj 33—2001第4.2节规定。
2.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1oomm时,应重新垫高。
3.强夯机械的门架、横梁、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
4.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70°。
5.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不得提锤。
6.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8.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中出现堵塞现象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
9.当夯坑内有积水或因黏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
10.转移夯点时,夯锤应由辅机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500mm。
11.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实在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停在空中。
第3篇 强夯机安全操作规程说明
(1) 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照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主机的,应执行履带式起重机的有关规定。
(2) 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100mm时,应重新垫高。
(3) 强夯机械的门架、横梁、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
(4) 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70°。
(5) 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不得提锤。
(6) 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 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8) 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中出现堵塞现象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
(9) 当夯坑内有积水或因粘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
(10) 转移夯点时,夯锤应由辅机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500mm。
(11) 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实在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挂在空中。
第4篇 强夯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照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主机的,应执
行 jgj 33-2001 第 4.2 节规定。
2.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 100mm 时,应重新 垫高。
3.强夯机械的门架、横梁、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 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
4.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 70°。
5.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不得提锤。
6.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 100~300mm,检查整机的 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 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8.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中出现堵塞现象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
9.当夯坑内有积水或因粘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
10.转移夯点时,夯锤应由辅机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 500mm。
11.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实在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停在空中。
第5篇 强夯机安全操作规程
(1)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照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主机的,应执行履带式起重机的有关规定。
(2)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100mm时,应重新垫高。
(3)强夯机械的门架、横梁、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
(4)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70°。
(5)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不得提锤。
(6)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8)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中出现堵塞现象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
(9)当夯坑内有积水或因粘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
(10)转移夯点时,夯锤应由辅机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500mm。
(11)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实在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挂在空中。
第6篇 强夯机的安全操作规程5
强夯机的安全操作规程5
(1)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照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主机的,应执行履带式起重机的有关规定。
(2)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100mm时,应重新垫高。
(3)强夯机械的门架、横梁、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
(4)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70°。
(5)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不得提锤。
(6)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8)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中出现堵塞现象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
(9)当夯坑内有积水或因粘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
(10)转移夯点时,夯锤应由辅机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500mm。
(11)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实在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挂在空中。
第7篇 强夯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业的,应执行《建筑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jgj33-2001)的规定。
2)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100mm时,应重新垫高。
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
4)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70°。
5)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
不得提锤。
6)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8)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出现堵塞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
9)当夯坑内积水或因黏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
10)转移夯点时,因为夯锤重量大,夯锤应由专门的机械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500mm
11)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在坚实平坦的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停在空中。
第8篇 强夯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照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主机的,应执行jgj 33—2001第4.2节规定。
2.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1oomm时,应重新垫高。
3.强夯机械的门架、横梁、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
4.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70°。
5.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不得提锤。
6.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8.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中出现堵塞现象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
9.当夯坑内有积水或因黏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
10.转移夯点时,夯锤应由辅机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500mm。
11.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实在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停在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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