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一、设备检查与维护
1. 在每次使用前,务必对电动葫芦进行全面检查,包括钢丝绳、吊钩、链条、制动器等关键部件,确保无明显磨损、变形或损坏。
2. 定期进行润滑保养,保证传动部分润滑良好,防止因摩擦过大导致过热或失效。
3. 检查电源线路,确保绝缘层完整,接线牢固,避免短路或漏电风险。
4. 确认电动葫芦的操作开关功能正常,无松动、破损现象。
二、操作规范
1. 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熟悉电动葫芦的性能、结构和操作方法。
2. 起吊物品时,应轻起轻放,避免急剧加速或急刹车,防止物体摇摆或冲击。
3. 不得超载使用,应根据电动葫芦铭牌上的额定载荷进行操作。
4. 在吊运过程中,严禁人员站在吊物下方或行走于可能的坠落范围内。
5. 当电动葫芦运行异常或发出异响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三、工作环境
1. 使用电动葫芦的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免在湿滑、易燃易爆环境中作业。
2. 工作地面应平整坚实,避免因地面不平导致葫芦倾斜或失控。
3. 避免在强风、雷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使用电动葫芦。
四、应急措施
1. 设立清晰的紧急停止装置,并确保操作人员知晓其位置和使用方法。
2. 遇到突发情况,如吊物脱落、设备故障等,应立即启动应急程序,疏散周边人员,报告并等待专业人员处理。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
1. 对操作电动葫芦的员工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新入职员工必须通过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电动葫芦。
六、记录与报告
1. 记录电动葫芦的日常检查结果和维修保养情况,以便跟踪设备状态。
2. 对于任何安全事故或潜在风险,都应及时上报并记录,以便分析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七、监督与评估
1. 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督机制,定期对电动葫芦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对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应严肃处理,以确保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
本规程参照gb/t 14405-2011《通用桥式起重机》、gb 6067.1-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等相关国家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旨在保障电动葫芦的正常使用和人员安全。所有操作人员需严格遵守,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1篇 电动葫芦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⑴、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和电气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电气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
⑵、电动葫芦应设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挡板。
⑶、作业开始第一次吊重物时,应在吊离地面10cm时停止,检查电动葫芦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正式作业。露天作业时,应设防雨棚。
⑷、电动葫芦严禁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得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应严防冲撞。
⑸、起吊物件应捆扎牢固。电动葫芦吊重物行走时,重物离地不宜超过1.5m高。工作间歇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⑹、电动葫芦作业中发生异味、高温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⑺、使用悬挂电缆电气控制开关时,绝缘应良好,滑动应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应有2m空地并应正确操作电钮。
⑻、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⑼、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⑽、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制动时,下滑位移量不应大于80mm,否则应清除油污或更换制动环。
⑾、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第2篇 群吊电动葫芦使用中应注意安全规程
群吊电动葫芦在使用中应注意的安全规程如下:
1.每次起吊前,应空载是试吊,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必须查明原因,待修复后启用。
2.使用前认真查看钢丝绳、吊钩、吊攀等部件是否完好。
3.作业时吊钩底下严禁站人,操作者应主动避让并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
4.操作者必须集中思想与搭档人员密切配合,在确保安全状况下起吊,作业时严禁谈笑嬉闹。
5.对电动葫芦要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使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状态,严禁带病作业。
6.操作由专人操作,严禁无关人员随便开车起吊。每次使用完毕及时切断电源。
第3篇 电动葫芦使用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电动葫芦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使用维护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的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并检查是否正常。
3.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 是否正常可靠。
4.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
5.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6. 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 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8.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1. 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t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执行。
12.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3.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4.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15.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6. 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17. 10~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
18.使用与管理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4条执行。
19.检查与维修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5条执行。
安全注意事项
在了解操作说明的基础上,还请注意下列事项:
1. 请对使用说明书和铭牌上内容熟记后再操作。
2. 请将上、下限位的停止块调整后再起吊物体。
3. 在使用之前请确认制动器状况是否可靠。
4. 使用前若发现钢丝绳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绝对不要操作。
(1) 弯曲、变形、腐蚀等。
(2) 钢丝绳断裂程度超过规定要求,磨损量大。
5.安装使用前请用500v兆欧表检查电机和控制箱的绝缘电阻,在常温下冷态电阻应大于5mω,方可使用。
6.请绝对不要起吊超过额定负载量的物件,额定负载量在起吊钩铭牌上已标明。
7.起吊物上禁止乘人,另绝对不要将电动葫芦作为电梯的起升机构用来载人。
8. 起吊物件的下面不得有人。
9. 起吊物体、吊钩在摇摆状态下不能起吊。
10. 请将葫芦移动到物体正上方再起吊,不得斜吊。
11. 限位器不允许当作行程开关反复使用。
12. 不得起吊与地面相连的物体。
13. 请不要过度点动操作。
14. 不要用手电门线前拉其它物体。
15. 在维修检查前一定要切断电源。
16. 维修检查工作一定要在空载状态下进行。
17.使用前请确认楔块是否安装牢固可靠。
第4篇 电动葫芦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电动葫芦常用于单轨吊,悬臂吊和手动单梁行车上,由于结构简单,制造和检修方便,互换性好,操作容易,所以在工厂中广泛使用,如果它的安全装置不全,使用不当,会造成伤亡事故,因此,电动葫芦操作人员除按规定培训并持证操作外,还必须严守以下操作规定:
1. 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有无与平时不一样的特别情况,否则应停机报告车间主任。
2. 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后引起钓钩因钢索扯断后掉落砸伤,禁止超限位运行和斜拉,拖拉起吊物,以防钢索磨损,损坏电动葫芦,影响安全运行。
3. 起吊物件时,必须遵守挂钩起重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带好安全帽及安全用具,捆扎时应牢固,在物体的尖角缺口处应设衬垫保护,然后撤离到安全区域进行起吊,在起吊过程中必须随时注意安全,起吊物下严禁有人。
4. 使用拖挂线电器电钮起动,绝缘必须良好,操作时不能同时操控两个电动葫芦,注意力集中,禁止用力拖拉,撞击电钮盒,破损影响安全的应及时通知电工维修,正确按动电钮,操作时注意站立的位子是否安全。
5. 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以防撞车后引起安全性能下降。
6. 凡在车间中使用的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并指定人员操作及日常维护,严格遵守行车工及有关公司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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