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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汇编(9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12

喷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内容

一、喷灯的使用前准备

1. 检查喷灯:在每次使用前,务必检查喷灯的各部件,包括燃料罐、喷嘴、调节阀和点火装置,确保其完整无损。

2. 燃料选择:只使用推荐的燃料类型,如丙烷或丁烷,禁止混合使用不同类型的燃料。

3. 充气: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充气,避免气体泄漏造成危险。

二、操作步骤

1. 打开燃料罐阀门:缓慢打开燃料罐阀门,让燃料进入喷灯。

2. 调节火焰:通过调节阀调整火焰大小,确保火焰稳定且无闪烁。

3. 点火:在安全区域点火,避免火花溅射。

4. 使用:将喷灯对准工作区域,保持适当距离以防止过热。

三、安全措施

1. 佩戴防护装备:操作喷灯时应佩戴防护眼镜和耐热手套。

2. 远离易燃物:确保工作区域远离易燃材料和电气设备。

3. 监视火焰:操作过程中始终保持对火焰的监控,一旦失控立即关闭燃料阀门。

4. 儿童监护:儿童不得接触或操作喷灯。

四、应急处理

1. 灭火:若发生火灾,立即使用灭火器或水源灭火,并撤离现场。

2. 燃料泄漏:发现燃料泄漏,迅速关闭燃料罐阀门,远离泄漏区域。

3. 烧伤处理:如被火焰烧伤,立即用冷水冲洗,寻求医疗援助。

五、维护保养

1. 清洁:使用后,待喷灯冷却,清洁喷嘴和燃料罐,防止堵塞。

2. 存储:将喷灯存放在阴凉干燥处,远离儿童和火源。

六、培训与教育

1. 操作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喷灯安全操作培训,理解并遵守本规程。

2. 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标准

本规程旨在确保喷灯的安全使用,减少潜在风险,提升工作效率。所有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程,违反规定可能导致伤害或设备损坏。管理层应定期审查规程的有效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对于新入职员工,必须完成相关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喷灯操作。共同维护安全的工作环境,是我们每个员工的责任。

喷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喷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先将加油盖旋开,把洁净的油灌入灯内,约合灯体容积的3/4以后.将加油盖旋上。

2.将进油阀和预热杯加油阀手轮向右旋紧,充气5~10下,开启预热杯加油阀.使预热杯内储满燃料,(煤油喷灯可加少量引燃物),关闭加油阀,点燃预热杯中燃料。预热灯头.此时应注意避风。

3.当预热3~4分钟后,将进油阀手轮缓缓打开,火焰自行喷出后,应仔细检查喷火灯有无渗漏现象,尤其是在密封螺帽和连接处,若有渗漏而影响使用。必须熄火排障。如正常,再充气20下左右使火焰加大。

4.喷火灯安全阀调节螺丝不得任意旋动,排气孔应注意清洁,防止阻塞失灵而造成事故。

5.使用时,火焙热量不准反射至灯体,以免灯体发烫,造成气体膨胀,并应经常检查油量,不得少于0.4kg,油量太少。容易使灯体发生过热,造成事故。严禁将喷嘴对人或易燃易爆物体点火。

6.汽油喷灯严禁使用煤油,煤油喷灯严禁使用汽油。

第2篇 喷灯作业现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作业开始前,要将作业现场下方和周围的易燃、可燃物质清理干净,一时清理不了的易燃、可燃物要采取浇湿、隔离等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结束时,要认真检查现场,在确认无余热引起燃烧危险时,才能离开。

②在相互连接的金属工件上使用喷灯烘烤时,要防止由于热传导作用,将靠近金属工件上的易燃、可燃物烤着引起火灾喷灯火焰与带电导线的距离是:10kv及以下的1.5m。20~35kv的3m。110kv及以上的5m。并应用石棉布等绝缘隔热材料将绝缘层、绝缘油等可燃物遮盖,防止烤着。

③电话电缆常常需要干燥芯线,芯线干燥严禁用喷灯直接烘烤,应在蜡中去潮,熔蜡不应在工程车上进行,烘烤蜡锅的喷灯周围应设三面挡风板,控制温度不要太高熔蜡时,容器内放入的蜡不要超过容积的3/4,防止熔蜡渗漏,避免蜡液外溢遇火燃烧。

④在易燃易爆场所或所在其他禁火的区域使用喷灯烘烤时,事先必须制定相应的防火、灭火方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动用喷灯烘烤。

⑤作业现场要准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一旦起火便能及时扑灭。

第3篇 喷灯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使用前必须检查。漏气、漏油者,不准使用。不准放在火炉上加热。加油不可太满,充气气压不可过高。

第二条 燃着后不准倒放,不准加油。需要加油时,必须将火熄灭、冷却后再加油。不准长时间、近距离对着地面、墙壁燃烧。

第三条 在人孔、电缆地下室和增音站内及易燃物附近,不准点燃和修理喷灯;在易燃物附近,不准使用喷灯。

第四条 在人孔内不准加油;暂停使用时,不准将火焰近距离对着电缆或人孔壁。

第五条 在高处使用时,必须用绳索系上。

第六条 使用完毕应及时放气,并开关一次油门,以避免油门堵塞。

第七条 喷灯是封焊电缆的专用工具,不准用于烧水、烧饭或做它用。

第4篇 喷灯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不熟悉喷灯使用方法的人员不准擅自使用喷灯。

2、喷灯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才可以点火:

(1)油筒不漏油,喷火嘴无堵塞,丝扣不漏气;

(2)油筒内的油量不超过油筒容积的四分之三;

(3)加油的螺丝塞拧紧。

3、用喷灯工作时,应遵守下列各项:

(1)点灯时不准把喷嘴正对着人或易燃物品;

(2)油筒内压力不可过高;

(3)工作地点不准靠近易燃物品和带电体;

(4)尽可能在空气流通的地方工作,以免燃烧气体充满室内;

(5)不准把喷灯放在温度高的物体上;

(6)禁止在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注入汽油;

(7)喷灯用毕后,应放尽压力,待冷却后,方可放入工具箱内。

4、喷灯的加油、放油以及拆卸喷火嘴或其他零件等工作,必须待喷火嘴冷却后再进行。

5、岗位室、仓库内禁止存放汽油桶。

第5篇 喷灯安全技术规程

1.喷灯使用前检查油桶及各部件不得漏油、漏气。连续使用中必须经常注意灯体的温度,不要过热。

2.喷灯的加油量不得超过油桶容积的四分之三,气压不可过高。不得将喷灯放在温度高的物体上,以免发生危险。

3.凡在禁止区域使用喷灯时,必须事先办理动火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4.点燃的喷灯不准加油,在加油时必须将火熄灭、冷却之后,再加油。

5.使用喷灯一定要用规定的油类,不得以其他油代用,避免发生危险。

6.喷灯点火时,喷嘴不准对人,操作使用不准带手套。必须将喷灯擦干净。

7.喷灯使用要注意防火,不准在易燃物附近使用。登高使用喷灯时,必须用绳子吊上吊下,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8.喷灯用完后,应及时放气,并开关一次油门,避免喷灯堵塞。

9.不得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变压器、油开关附近点燃喷灯,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电压10千伏及以下者,不得小于1.5米;电压在10千伏以上者,不得小于3米。

10.使用喷灯时,严禁喷嘴直射被烤物,以免火焰反回烤热灯体引起爆炸。油桶应妥善保管,以防发生火灾。

第6篇 打气煤油喷灯安全使用规程

1.煤油喷灯只允许用符合规格的煤油,严禁用汽油或混合油。油量只须装满到2/2,不可装足,以防爆炸。

2.喷灯打气时禁止灯身与地的摩擦。防止脏物进入气门阻塞气道。如进气不畅通时应停止使用立即送修。

3.漏油、漏气的喷灯严禁使用。

4.点火时稍旋开放气螺钉,在避风处用火点燃灯头。点火时,人应站在喷嘴侧面。禁止灯与灯互相点火或到炉灶上点火。

5.火力不足时,先用通针疏通喷嘴,倘若仍有污物阻塞,应停止使用。

6.火力正常时切勿再多打气。

7.使用中经常检查油量是否过少,灯体是否过热,安全阀是否有效,以防止爆炸。

8.使用前检查底部,若发现外凸就不能使用,必须调换。

9.熄火时旋开放气螺钉把气放出,熄灭灯头上余火。

10.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

11.喷灯用过后应揩拭干净放在安全地方。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7篇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安全规程

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人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峒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由施工队组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的分支,专人负责喷水,工作地点还至少应备有两灭火器。

2、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的设施接受火星。

3、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还应由专人停留一小时检查工作地点,如果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4、在有煤(岩)与沼气突出的矿井中,必须停止在突出危险区内可能引起突出的一切工作。

二、根据上述规定特制定下列实施措施:

1、为了保证在井下安全,禁止在采区巷道和可燃性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

2、进行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填写申请工作票,经各职能部门及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并由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进行监督检查,方准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人员不齐全时不得施工。

3、填写申请工作票,要有专人负责并办理审批手续,未批准的不得施工,工作票当时当次有效,二次工作时必须重新申请和审批。

第8篇 打气煤油喷灯安全操作规程

1.煤油喷灯只允许用符合规格的煤油,严禁用汽油或混合油。油量只须装满到2/2,不可装足,以防爆炸。

2.喷灯打气时禁止灯身与地的摩擦。防止脏物进入气门阻塞气道。如进气不畅通时应停止使用立即送修。

3.漏油、漏气的喷灯严禁使用。

4.点火时稍旋开放气螺钉,在避风处用火点燃灯头。点火时,人应站在喷嘴侧面。禁止灯与灯互相点火或到炉灶上点火。

5.火力不足时,先用通

针疏通喷嘴,倘若仍有污物阻塞,应停止使用。

6.火力正常时切勿再多打气。

7.使用中经常检查油量是否过少,灯体是否过热,安全阀是否有效,以防止爆炸。

8.使用前检查底部,若发现外凸就不能使用,必须调换。

9.熄火时旋开放气螺钉把气放出,熄灭灯头上余火。

10.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

11.喷灯用过后应揩拭干净放在安全地方。

第9篇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安全规程

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人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峒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由施工队组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的分支,专人负责喷水,工作地点还至少应备有两灭火器。

2、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的设施接受火星。

3、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还应由专人停留一小时检查工作地点,如果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4、在有煤(岩)与沼气突出的矿井中,必须停止在突出危险区内可能引起突出的一切工作。

二、根据上述规定特制定下列实施措施:

1、为了保证在井下安全,禁止在采区巷道和可燃性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

2、进行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填写申请工作票,经各职能部门及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并由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进行监督检查,方准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人员不齐全时不得施工。

3、填写申请工作票,要有专人负责并办理审批手续,未批准的不得施工,工作票当时当次有效,二次工作时必须重新申请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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