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与准备
1. 起重挂钩工应熟悉设备性能,掌握各类吊具、索具的使用方法及安全规定。
2. 检查起重机、钢丝绳、吊钩、滑轮等设备是否完好,确认无损坏或异常情况。
3. 穿戴好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滑鞋等个人防护装备。
二、作业流程
1. 根据负载重量选择合适的吊具,确保承载能力匹配。
2. 定位吊点,避免负载偏斜,确保平衡。
3. 挂钩时,应缓慢平稳,避免冲击,确认牢固无松动。
4. 启动起重机前,发出起吊信号,确认周围人员安全距离。
5. 在提升过程中,密切观察负载状态,防止摆动、碰撞。
6. 下降时同样需缓慢,确保负载稳定落地。
7. 完成作业后,及时解开吊具,清理现场,保持工作区域整洁。
三、安全规定
1. 严禁超载作业,严格按照设备额定载荷进行操作。
2. 不得在视线不清、信号不明的情况下进行吊装。
3. 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采取应急措施。
4. 作业中如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报告并停止使用。
5. 保持与指挥人员的清晰沟通,遵循其指令。
四、特殊环境操作
1. 在高温、低温、腐蚀性环境作业时,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2. 夜间作业需保证足够的照明,确保能看清吊装对象和周围环境。
3. 遇到风力超过规定值的天气,应停止露天吊装作业。
五、培训与演练
1. 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熟悉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健康与福利
1. 关注工人的身体状况,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减少过度疲劳。
本规程旨在规范起重挂钩工的安全技术操作,保障作业安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事故风险。所有起重挂钩工必须严格遵守上述内容,违反规程将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规程的修订和更新将根据实际情况和技术进步适时进行,以确保其适用性和有效性。各级管理者应监督执行,确保规程的有效落实。
第1篇 起重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与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起重挂钩工的安全操作。起重挂钩工必须遵守本操作规程。
(二)本岗位的危险及有害因素
(1)物的不安全状态:钢丝绳、吊索、吊链断裂;工件未放稳;
(2)人的不安全行为:未正确着装,视觉误差,捆绑不牢或不正确;违反“十不吊”;指挥错误或信号不明确;与起重机司机配合失误;
(3)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照明不良,场地摆放不整齐、通道堵塞。
(4)主要伤害类型:起重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
(三)操作程序和要领
(三.一)一般要求
(1)挂钩工应经过本操作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训练,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从事挂钩作业。
(2)规范着装,即穿工作服(三紧)、防砸鞋,戴眼镜、帆布手套、安全帽(头发塞进帽内)。
(3)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
(4)掌握最新指挥信号,并遵守桥式起重机司机的“十不吊”。
(5)起重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听从领班人员指挥,不准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时中断工作。
(三.二)工作前
(1)正确穿戴防护服,检查起吊工具,确保完好可靠。
(2)查看工艺图纸和相关文件,确认工件重量与起吊方式,选用吊具,不准超负荷使用。
(三.三)工作中
(1)起吊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2)起吊物件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应高于0.5m,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3)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专人指挥,步调一致。
(4)不准在起吊件下停留或行走,在卷扬机、滑轮前及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5)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6)多人吊运物件,应有专人(一人)指挥,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明确、符合标准,动作信号必须在所有人员退到安全位置后发出,其它人只能协助传递信息,不得远距离或不引导指挥吊物运行;如遇操作者看不清指挥手势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7)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放置,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道上。
(8)遇6 级以上大风时,严禁进行露天起重吊装。
(9)使用扒杆定位要正确,封底要牢靠,必要时采用揽风绳拉紧固,不许在受力后产
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10)操作卷扬机必须听从指挥,看清信号,正确操作,信号不明、钢丝绳跑偏、超负荷、刹车不灵时不准开车。用卷扬机作牵引时,中间不经过滑转不准作业。
(11)使用千斤顶时,底基要坚实,安放要平稳,顶盖与重物间应垫木块,缓速顶升,随顶随垫,多台顶升时,要动作一致。
(12)使用揽风绳应不少于3 根,固定位置要牢靠,不准系结在电线杆、机电设备和管道支架等处,揽风绳拉紧后与地面夹角应小于45°,需要固定在现场建筑构件时,须经有关部门同意。
(13)卧式滚移重物时,地面必须平整,枕木垫要硬,钢管要圆直,需要用手扳动钢管时,手指应放在管内,物件前后不准站人。
(14)高处作业或使用其他机电设备时,应遵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四)工作后
起吊完后应将各种吊具、索具放在规定的位置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
(四)应急处置措施
(1)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立即停止工作。
(2)在发生钢丝绳断裂的情况下,应立即将重物平稳的放下。
(5)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在场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单位领导和安全员,拨打120;
启动《应急处置方案》进行救援。
第2篇 起重挂钩工安全规程5
起重挂钩工安全规程(五)
1.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熟炼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起吊物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7.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度。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8.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指挥,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9.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行车挂勾工统一手势:
(1)手心向上表示吊勾向上;
(2)手心向下表示吊勾向下;
(3)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4)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5)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6)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7)小指向上表示吊勾小起;
(8)小指向下表示吊勾小落;
(9)两手交叉表示停止;
(10)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
第3篇 作业指导书起重挂钩工安全规程
起重挂钩工安全规程
1. 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熟炼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 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 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 起吊物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 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 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7. 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度。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8. 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指挥,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9. 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 行车挂勾工统一手势:
(1) 手心向上表示吊勾向上;
(2) 手心向下表示吊勾向下;
(3) 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4) 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5) 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6) 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7) 小指向上表示吊勾小起;
(8) 小指向下表示吊勾小落;
(9) 两手交叉表示停止;
(10) 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
第4篇 起重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出车前,做好挂钩作业的准备工作,携带必要的工具、协助起重操作工准备好起重作业的专用工具。
2. 作业前,配合其他人员勘察作业现场并协商安全作业办法。
3. 挂钩工必须通晓起重作业(对吊具的使用规定)以及所用吊具的最大负荷量,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作业前要仔细检查吊具、工具等。
4. 必须懂得各类长大重大物件的安全挂钩的技术和封车方法,并严格遵守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熟悉和掌握各种吊卡具的应用。
5. 捆缚起吊带有楞角的物件时,应垫以柔软物,以防割断钢丝绳。
6. 吊挂重物时,要找准重心,要挂准、挂牢,物件有吊装标记时,要按标记吊装,以防物件倾斜、转动。钢丝绳要受力均匀,不准有扭曲、交叉打结等现象。
7. 禁止用三角皮带、电线、麻绳等吊运货物。
8. 不准在起吊物件下停留、行走和站立人员。
9. 挂钩工对吊钩有裂纹、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扭曲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及时报废更换吊钩及相关衬套、心轴。
第5篇 作业指导书/起重挂钩工安全规程
起重挂钩工安全规程
1. 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熟炼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 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 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 起吊物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 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 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7. 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度。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8. 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指挥,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9. 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 行车挂勾工统一手势:
(1) 手心向上表示吊勾向上;
(2) 手心向下表示吊勾向下;
(3) 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4) 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5) 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6) 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7) 小指向上表示吊勾小起;
(8) 小指向下表示吊勾小落;
(9) 两手交叉表示停止;
(10) 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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