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深基坑施工用电安全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本规程旨在规范深基坑施工现场的电气作业,预防电气事故,保障人员安全。
二、施工前准备
1. 设计与审批:所有电气设施的设计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经相关部门审批。设计应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和深基坑工程的具体需求。
2. 电气设备检查:使用前,所有电气设备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损坏、老化或绝缘不良等问题。
三、现场布置
1. 电源线布置:电源线应远离基坑边缘,避免因土方作业引发破损。电缆应铺设在防压、防水的保护管内。
2. 配电箱设置:配电箱应设在干燥、通风良好且易于监控的位置,周围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四、设备操作
1. 电气设备操作员应具备相应资质,熟悉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
2. 操作过程中,严禁湿手接触电器,避免带电作业。
五、接地与防雷
1.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可靠接地,防止电流泄露。
2. 施工现场应设置防雷设施,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六、照明安全
1. 照明设施应选用防爆型,安装位置应避免直射作业人员眼睛。
2. 灯具悬挂高度应超过2.5米,防止碰撞。
七、应急处理
1. 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和急救设施,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2. 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人员能迅速、正确应对突发情况。
八、日常维护与检查
1. 定期对电气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2. 每日开工前,电工应对电气系统进行巡查,确认无安全隐患。
九、培训与教育
1. 对所有参与电气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讲座,更新安全知识,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十、监督与考核
1. 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督岗位,负责监督电气作业的执行情况。
2. 对违反规程的行为进行记录,定期进行考核,确保规程的执行。
1. 遵循《建筑施工安全规程》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相关国家标准。
2. 符合《深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关于电气安全的要求。
3. 参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电气设施的设计与配置。
以上规程的实施旨在确保深基坑施工用电的安全,所有相关人员都应严格遵守,共同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深基坑作业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作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2、施工用电应进行施工用电设计,并采取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方式。
3、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配电室及其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⑴、配电室应设在靠近电源、无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震动的地方,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侵入的措施。
⑵、配电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
⑶、室内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及保护接零做电气连接。
⑷、配电屏(盘)应装设短路及过负荷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
⑸、配电屏(盘)上的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
⑹、配电室应设专人值班,停送电应专人负责。
5、自备电源应满足下列要求:
⑴、自备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⑵、发电机组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⑶、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⑷、多台发电机并列运行时,必须在几组同期后后符合供电。
6、架空线路应满足下列要求:
⑴、加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并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不得挂在树木、脚手架上。
⑵、导线的选用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机械强度等确定。
⑶、架空线路之间及与各种设施之间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外电架空线与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交叉时,其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表规定:
机动车道路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kv
最小垂直距离(m)677
②、通信线路与低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低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6m,低压线路与10kv以上的高压线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2m,10kv高压线相互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8m。
③、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应保持下表规定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当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增设屏障、遮拦或保护网,并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
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1kv1~10kv35~110kv154~220kv330~500kv
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
7、电缆线路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电缆线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敷设。
⑵、电缆类型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计算确定。
⑶、电缆线路与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8、配电箱及开关箱应满足下列要求:
⑴、固定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3m,移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0.6m。
⑵、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严禁设在有瓦斯、烟气、蒸汽及其他介质中。
⑶、配电箱及开关箱内应分设工作接零和保护接零端子汇流排。
⑷、配电箱应采取防晒、防尘措施,并配锁。
9、施工照明和行灯的安全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金属容器内作业或特别潮湿的环境中应使用12v安全电压;
在隧道开挖工作面,桥梁基础的井下作业和夜间滑爬模提升,组合钢模板作业,给排水的大口径井下作业,房屋的狭小空间和沟、槽、池内施工以及各种机床和其他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应使用36v安全电压。
10、生活照明用电,不得擅自拉线、装插座,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及其他功率较大的电器。
11、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cb6829),并应定期检查。
12、夜间和井、地下及影响施工安全作业场所照明标准应符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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