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工业燃气气焊气割作业是许多制造和修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但同时也伴随着潜在的安全风险。本规程旨在提供一套详细的操作指导,确保作业人员在执行任务时能遵循最佳实践,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二、基本安全规定
1. 气体储存与运输:
- 所有气体瓶应存储在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和热源。
- 瓶身应完好无损,瓶阀应有防护帽,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吊具或手推车。
2. 设备检查与维护:
- 定期检查设备,包括软管、接头、减压器和焊炬,确保无泄漏、损坏或磨损。
- 使用前,务必进行气体泄漏检查,使用肥皂水涂抹连接处,观察是否有气泡产生。
3. 个人防护装备:
- 必须佩戴防火防热工作服、防护眼镜、手套和呼吸保护设备。
- 使用气焊气割时,应佩戴听力保护设备以防噪声。
三、作业程序
1. 准备工作:
- 确保工作区域清洁,无油脂、油脂残留或其他可燃物。
- 检查氧气和乙炔瓶压力,确保足够进行作业。
2. 设备设置:
- 调整减压器,使氧气和乙炔压力在推荐范围内。
- 焊炬点燃后,先打开乙炔,待火焰稳定后再缓慢增加氧气流量。
3. 操作过程:
- 气焊气割时保持稳定的手势,避免火焰接触周围物体。
- 如需暂停作业,先关闭乙炔,再关闭氧气。
四、应急措施
1. 泄漏处理:
- 发现泄漏,立即关闭气体阀门,勿触碰泄漏源。
- 使用适当的工具消除泄漏,如无泄漏,再重新启动设备。
2. 火灾应对:
- 使用灭火器扑灭初期火灾,切勿用水扑灭燃气火。
- 若火势无法控制,立即疏散人员,拨打火警电话。
五、作业结束
1. 关闭设备:
- 工作完成后,先关闭氧气,再关闭乙炔,然后关闭瓶阀。
- 拆除软管,清洁工具,归位存放。
2. 安全检查:
- 确认工作区域无火源,无遗留气体,方可离开。
六、培训与监督
1. 培训:
- 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了解安全规程和应急措施。
- 定期进行复训,以保持技能和知识的更新。
2. 监督:
- 现场应有指定负责人监督作业,确保规程的执行。
- 对违反规程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记录在案。
七、总结
本规程旨在提高工业燃气气焊气割作业的安全性,通过规范操作、强化个人防护、明确应急措施,减少事故隐患。所有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保障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
本规程依据《gb/t 30871-2014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gb 5082-2014 焊接与切割安全》等相关国家标准制定,结合实际作业环境和设备特性,旨在提供一套全面、实用的安全操作指南。各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结合本规程进行细化和补充,确保安全作业环境。
1) 气焊气割操作工人未经专门培训,不懂安全操作知识,不能讲行气焊惺气割操柞。
2) 重点要害部门及重要场所,未经办理动用明火手续或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不能进行气焊和气割作业。
3) 在不清楚作业地点周围有无明火产有无易燃易爆物品及不清楚被气焊气割工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时,不能进行气焊气割作业。
4) 盛装过易燃易爆物体的容器,在没有彻底清理干净前及没经有关部门检查批准的情况下,不能进行气焊气割操作。
5) 用可燃材料作为保温层的部位及凡是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可靠措施之前,不能进行气焊气割作业。
6) 有压力或密封的管道、容器等,未经确认已经释放压力之前,不能进行气焊气割作业。
7) 在禁火区域内,未经办理动火签证及未经消防安全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气焊气割操作。
8) 进入设备或仓室进行气焊或气割前,要先了解内部情况。如有直接通入的电源、水管、蒸汽管、压力管等,均要设法切断。操作时要外挂一块警告牌,写明:不准合闸、不准启动等,以引起其他人注意。
9) 进入容器进行气焊气割操作时,应派专人进行监护,监护人不能离开现场,并要经常和容器内操作人员取得联系。
10) 进入设备、仓室或地下坑道及通风不良的场所进行气焊气割操作时,应在进入前将割炬或焊炬点好火;操作完毕割炬焊炬应随人离开操作现场,离开后灭火。禁止在操作地点点火、调整火焰及关火,焊炬或割炬一定随人进出。
11) 对气焊气割操作人员要经常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防火知识及了解学会使用各种性能的灭火器材和灭火措施。
工具设备安全使用技术
1) 气焊气割所使用的氧气、乙炔、丙烷及其他减压器应注意爱护,防止各种原因的损坏。发现压力表指针失灵应立即修理或更换,防止压力不稳或过高,压力过高会使胶管鼓开,发生事故,影响工作。
2) 所使用的胶管应经常检查,如发现裂纹、烧焦、刺孔、老化、漏气等应立即更换,以免漏气,发生事故。
3) 集中供气的汇流排间要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并要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4) 焊炬、割炬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正常,如发现阀门不严、漏气或无射吸力应停止使用,进行修理或更换,防止发生事故。
5) 各种火焰切割机在使用前应认真阅读说明书,要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发生故障应由专人进行修理。
钢瓶的使用和管理
1) 气焊气割所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丙烷瓶、丙烯瓶及其他燃气钢瓶应按照有关安全管理规程进行分处摆放,应摆放稳固,防止摔倒,空瓶和实瓶应分开放置,氧气瓶和燃气瓶严禁放在一起。
2) 开启钢瓶时,要用专用手柄或专用工具,严禁用其他工具开启瓶阀。
3) 钢瓶在装车、卸车及运输时,应避免互相碰撞。 氧气瓶不能与燃气瓶、油类材料以及其他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4) 现场使用的钢瓶应直立地面或放置到专用瓶架上,或放在比较安全的地方,并固定牢固,防止倾倒。
5) 钢瓶在夏季使用时要放在阴凉地点或采取措施防止暴晒,冬季使用时如发生冻结、结霜或出气量不足时严禁用明火加热,只能用热水或蒸汽来解冻。
6) 钢瓶使用要留有一定的余压,氧气瓶为 0.1 ~ 0.2mpa 、乙炔瓶为 0.05mpa 、丙烷、丙烯钢瓶为 0.05mpa 。
乙炔发生器和回火防止器使用和管理
1) 制造乙炔发生器时,与乙炔接触的零部件不能用含量超过 70 %的铜、银及其合金。
2) 乙炔发生器和回火防止器在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和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 移动式乙炔发生器不应放在室内使用,也不能放在锅炉房及制氧机、空调机等的吸气口附近和高压电线下工作。
4) 移动式乙炔发生器夏季使用时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并要防止暴晒;冬季要防止冻结,如遇冻结可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火烤或锤击。在乙炔发生器附近不能吸烟和动火,以免发生爆炸,一般应距明火或高温热源 10m 以上。
5) 各种回火防止器应能安全阻火和泄压,发现失灵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6) 固定式乙炔发生器应安装在专门的乙炔站内,房屋建筑应通风良好,室内禁止一切明火。
7) 乙炔发生站的安全要求应符合 tj 一 31 《乙炔站设计规范》的规定。
8) 工作结束时应将乙炔发生器内未用完的电石取出,并把发生器内电石灰渣和污水排净。冬天室外作业结束时,应注意排净发生器内部分积水,防止冻结。
9) 存放电石的仓库应地面干燥、通风良好、不漏雨,室内照明直接采用阳光或在室外投射照明。禁止在低洼和易进水或受浸泡的房屋内存放电石。
10) 剩余的细小粉末电石应集中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应私自进行处理。
11) 扑灭电石火灾时,应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等灭火器,不许用水或易生成水分的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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