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安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前言
矿井安装电工的安全操作规程旨在保障电工在井下作业时的人身安全,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本规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矿井实际操作环境制定,要求电工严格遵守。
二、基本要求
1. 持证上岗: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电工操作证书,熟悉电气设备的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
2. 穿戴防护:电工在作业时应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安全帽、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
3. 安全检查:作业前需对电气设备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故障、无漏电现象。
三、作业准备
1. 工具准备:携带必要的电工工具,如螺丝刀、电工钳、兆欧表等,并确保工具绝缘良好。
2. 环境评估:检查作业现场,确认无积水、杂物,避免触电风险。
3. 切断电源:在开始作业前,必须切断设备电源,并悬挂“禁止合闸”警示牌。
四、安装作业
1. 接线规范:遵循电气接线图,正确连接线路,严禁乱接、错接。
2. 绝缘保护:电缆敷设时应做好绝缘保护,避免损伤。
3. 接地可靠:确保电气设备接地系统完整、可靠,防止静电积聚。
五、故障排查与维修
1. 诊断方法:使用仪表工具准确判断故障点,不得盲目拆修。
2. 安全距离:维修时保持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防止触电。
3. 逐步恢复:修复故障后,逐步恢复供电,观察设备运行情况。
六、应急处理
1. 触电急救:如发生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
2. 火灾应对:发现电气火灾,应迅速切断电源,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3. 通讯畅通:保持与地面指挥中心的通讯联系,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七、作业结束
1. 清理现场:作业完毕后,清理工具和杂物,恢复现场整洁。
2. 恢复供电:确认设备正常后,拆除警示牌,恢复供电。
3. 记录填写:记录当天的作业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便于日后查阅。
八、培训与监督
1. 定期培训:定期进行电工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电工安全意识。
2. 安全巡查:管理人员定期对电工操作进行巡查,确保规程执行到位。
九、持续改进
1. 反馈问题:鼓励电工反馈规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持续优化规程。
2. 技术更新:随着新技术的发展,适时更新操作规程,提升安全水平。
通过严格执行本规程,矿井安装电工能够在保证自身安全时,确保矿井电气系统的稳定运行。所有电工务必牢记,安全是第一位,操作规程是保障安全的重要指南。
十、标准
本规程参照《煤矿安全规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电工须严格遵守,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处罚。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订,将另行通知。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矿井安装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
第二条:矿井安装电工必须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二、操作前准备工作
第三条:施工前应熟悉图纸资料、安装质量标准及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检测、核对安装的设备、电缆、技术参数及安装时所用材料。各种技术数据及技术要求必须与设计相符。
第五条:检查安装、运输的现场环境,清除安装地点的障碍和杂物,了解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及相关工作环节的情况。
第六条:安装的设备必须达到下列要求
1、安装的设备必须按照试验规程中规定的试验项目做各种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2、低压电缆必须测试绝缘,高压电缆必须做直流耐压和泄露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3、入井安装的设备必须有入井合格证。
第七条:在井下使用普通型电工测量仪表时,所在地点必须由瓦斯检测人员检测瓦斯,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允许使用。
第八条:井下安装如需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付诸实施。在工作前必须将周围的带电体和易燃物隔离,并配备防火设施及器材。
三、操作
第九条:设备装车运输时必须固定可靠,对小型贵重设备、仪表、易损零件采取保护措施后,再进行搬运。
第十条:施工所用的起重用具,必须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多人徒手搬运设备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统一口令,以防设备倾倒伤人,撞损设备。
第十二条:井下起重设备时,检查一下支架棚子,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被吊物上严禁站人,吊起的重物下严禁行人。
第十三条:安装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作业制度。从事高压作业时,必须按停电、验电、放电、封线、挂停电标志牌等顺序工作。
第十四条:安装防爆设备时,要保护防爆面,不准用设备做工作台,以免损坏设备。
四、收尾工作
第十五条:安装后的检查
1、各类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设备安装垂直度,电缆的敷设、接线工艺符合安装质量标准。
2、检查连接装置,各部螺栓、防松弹簧垫圈应齐全紧固。
3、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防爆间隙及接地装置应符合标准。
第十六条:试运转
1、安装设备的手动部件动作灵活,开关的触头闭合严密。
2、按设计整定继电保护。
3、井下必须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试送电。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前停电挂牌的开关要撤牌,谁挂牌谁摘牌。由组长统一指挥派专人送电。
4、完成上述工作后由组长与司机、维护人员及有关领导一起记性设备试运转。
第十七条:设备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交付使用单位,并做好工作记录。
第十八条:清理场地、工具、材料、仪表、仪器。试运正常后撤离现场。
第2篇 矿井安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上岗条件
第1条 矿井安装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2条 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和煤矿机电设备安装有关标准和规程。
第3条 具备电工基础知识,了解所安装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设备电气系统图和矿井供配电线路情况。
第4条 掌握电气防灭火方法和触电抢救知识。
第5条 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身体状况适应本工种要求。
安全规定
第6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7条 在立井井筒和距井口3米以内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保险带。随身工具应有防脱落措施,以防坠落。
第8条 在井下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在井下使用普通型电工测量仪表时,所在地点必须由瓦斯检测人员检测瓦斯,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允许使用。
第9条 井下安装如需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10条 入井安装的防爆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操作准备
第11条 施工前应熟悉图纸资料、安装质量标准及安全技术措施。
第12条 检测、核对安装的设备、电缆、技术参数及安装时所用材料。各种技术数据及技术要求与设计相符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第13条 检查安装、运输的现场环境,清除安装场地的障碍和杂物,了解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及相关工作环节的情况。
第14条 安装的设备必须按照电气试验规程中规定的试验项目做各种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15条 低压电缆必须测试绝缘,高压电缆必须做直流耐压和泄漏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正常操作
第16条 设备装车运输时必须固定可靠。对小型贵重设备、仪表、易损零部件应采取保护措施后,再进行搬运。
第17条 施工所用的起重用具,必须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起重设备时,检查支架棚子应安全牢固,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被吊物上严禁站人,吊起的重物下严禁有人。
第18条 安装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作业制度。从事高压作业时,必须按停电、验电、放电、封线、挂停电标志牌等顺序工作。
第19条 安装防爆设备时,要保护防爆面,不准用设备做工作台,以免损坏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第20条 安装后的检查:
1.各类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设备安装垂直度、电缆的敷设、接线工艺应符合安装质量标准。
2.检查连接装置,各部螺栓、防松弹簧垫圈应齐全紧固。
3.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防爆间隙及接地装置应符合标准。
第21条 试运转:
1.安装设备的手动部件应动作灵活,开关的触头闭合符合技术要求。
2.按设计整定继电保护装置。
3.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试送电,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前停电挂牌的开关要撤牌,谁挂牌谁摘牌。
4.完成上述工作后由组长与司机、维护人员一起进行设备试运转。
收尾工作
第22条 设备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单位,并做好工作记录。
第23条 清理场地、工具、材料、仪表、仪器。试运转正常后撤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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