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政府采购工程合同样书
使用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根据___的招标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本次《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招标项目中所需标的采购适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履行:
一、采购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价格
二、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乙方应随货提供一套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其中包括:标的样本、出厂检验证书、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等。
三、货物安装、调试
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地点对货物进行安装、调试,使其正常运行后,方可交付甲方使用安装调试费由乙方承担。
四、备品、备件的供应
1、乙方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规定的随货易损件和附件
2、乙方应保证在货物的寿命期内优惠优先供应甲方附件及配件,以保证其正常运行。
五、交货
1、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交货、安装地点:
3、甲方在乙方供货期间,要为乙方提供货物堆放场地,并配合乙方做好交货和验收工作,不得进行刁难或提出协议、合同外的其它条件。
六、质量保证、验收及异议
1、质量保证:乙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履行合同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包括备品备件)是全新的,并且符合国家有关检测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产品的出厂标准
2、验收:甲方收到货物后,主要从货物型号、规格、数量、质量性能、外观、内装饰及备品备件等方面进行验收甲方应于验收合格后三天内签发采购验收单
3、异议: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合的,应在三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采购验收单,同时将书面异议送达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天内予以解决妥当,否则视为违约。
七、售后服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售后服务承诺书进行售后服务,含使用(操作)培训、终身维护等服务
2、在货物的质保期内,乙方保修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四小时内积极有效响应,在2个工作日内修好(包括零配件的更换),否则乙方须提供同类货物替代使用,直至乙方将货物修复至可正常使用状态。
3、培训:乙方提供必需的技术给学院,并且对院方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八、货款支付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现金□
九、违约责任
1、在履约过程中和保质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不能及时更换的,按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4、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地震、台风、灾害、战争等)造成乙方不能如期履约的,乙方应将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可延期履约,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甲方可给予乙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其它未尽事宜服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十、纠纷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衡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第2篇 政府采购工程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内容
乙方协助甲方进行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核工作,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评审服务工作。
2、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期限为:从拿到送审资料起至出具合格的评审报告、结清服务费用止。
3、质量控制
3.1乙方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行为准则》、《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财办建〔20xx〕619号)。
3.2甲方如对乙方递交的评审报告和评审结论进行抽查复审,抽查复审单位工程审定额结果误差超过3%时,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有酌情支付或不支付整个项目的审核费用的权利。
4、合同费率
4.1服务费用:
(1)审核工程概算、预算(含工程量清单、上限控制价)、结算,按审查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2‰核定基本付费额。
(2)审核工程概算、预算(含工程量清单、上限控制价)、结算,按审查定案净减(增)值的5%核定基本付费额。按以上两种费率计算的评审服务费,支付时只能选择一种付费标准,按审核费较高的一种支付。单个工程项目按上述两种费率计算的评审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付费。
4.2在计算和支付评审服务费时,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降低难度系数,具体分类如下:
(1)项目跨市,增加难度系数0.1
(2)安排评审项目的时间要求超过规定标准的20%以上的,增加难度系数0.1
5、服务费的计算与支付方式
5.1 本项目无预付款,服务费按项目申请支付,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乙方在完成评审工作后应填写支付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送甲方签认,由甲方直接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5.2服务费的计算:
(1)评审服务费=某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或审查定案净减(增)值]×甲、乙双方签订的费率×(1±难度系数)
(2)按单项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或审查定案净减(增)值]及相应费率计算得出的评审服务费若少于3000元的按3000元计付。
5.3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存在违法行为,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期间或被行政处罚期间,甲方可视情况中止合同,并延期支付服务费。
6、双方约定
6.1 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评审工作转交第三方完成。
6.2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6.3乙方在接受委托任务后应积极主动地与委托单位相关人员联系,落实具体事宜,并安排充足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审工作。
6.4如建设项目中途作调整,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如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或问题时,应立即通知甲方。
6.5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服务工作内容透露给除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外的任何人。
6.6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认为乙方实际投入的评审人员不足以满足任务需要或认为评审人员不称职时,可向乙方发出要求增加或更换咨询人员的通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5天内应增加或更换相应的评审人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7乙方已接受甲方委托审核某工程项目上限控制价的,不能再为与该工程项目有关的投标人提供与该工程项目投标有关的服务如发现并经查实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6.8如涉及国家机密、紧急救灾抢险或任务特殊的重大项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派驻评审人员到甲方的办公场所进行现场评审。
6.9、乙方在评审服务过程中甲方负责协调好各方面关系。
7、违约责任
7.1 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7.2 乙方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和编制人员必须与承诺的人员一致(增加不限,但不增加服务报酬),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承诺的技术负责人和服务人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8.1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8.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9、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_____大酒店。
10、合同生效及其它
10.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0.2 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订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3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10.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0.5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 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
一、什么是监理
“监理”是一个外来组合词。我们所说的监理:是一个执行机构或执行者,依据一项准则,对某一行为的有关主体进行督察、监控和评价,守“理”者不问,违“理”者必究;同时,这个执行机构或执行人还要采取组织、协调、疏导等措施,协助有关人员更准确、更完整、更合理地达到预期目标。
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 法规 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是针对工程项目建设所实施的专业化社会化监督管理活动。工程监理具有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的特性。
二、政府采购工程推行监理制度的目的
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项目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 工程合同 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它能使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得到有效的控制、保证,提高项目建设水平,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
我国《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工程是否需要实施项目监理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但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第86号令《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分别对那些建设工程实行强制监理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政府采购建设项目不管是建设工程还是网络工程,其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是为公共服务的,且大多数采购人并不擅长项目的组织管理和技术监督,所以政府采购建设项目必须推行监理制度,从而保证政府采购项目的质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的利益。
《 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采购人在将监理任务委托给监理单位时,必须用书面的形式与监理单位签订 委托合同 。
三、政府采购 工程监理合同 的特点
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是委托合同的一种,它是采购人与具有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签订的把一部分工程建设的管理权力授予监理单位行使,由监理单位根据采购人的授权展开工作,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
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的主要特点:一是监理合同的当事人都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委托人都具有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其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作为受托人都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并且所承担的工程监理业务应当与其单位资质相符合;二是监理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具有依附性;三是建设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它是监理工程师凭借自己的知识、经验、技能受发包人的委托为其所签订的其他保同的履行实施监督和管理。
四、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的基本结构和主要要素
由于监理合同是一个受委托代人监督和管理合同的合同,也是一个依附合同的合同。它缔约的条款和内容必须与 建设工程合同 相一致,所以监理合同的基本结构和主要要素与建设工程合同大体相当,一般也分为三大部分,即协议书、合同一般条款和特殊条款与附录。工程监理合同的协议书较为简单,也由首部、主干部分和尾部组成,其基本内容主要为签约双方的确认、合同的一般性叙述。我主要介绍合同一般条款的必要条款。
1、监理单位的义务
2、要求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服务内容(在合同中必须以专门的条款对监理工程师准备提供的服务内容进行详细的说明)
3、费用(支付的时间、次数和方式)
4、委托人(采购人)的义务
5、维护监理工程师利益的条款
6、维护委托人(采购人)利益的条款
7、一般规定
五、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范文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与 招标 文件一致)项目工程监理合同
监理合同协议 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箱: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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