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学校肉类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按照区市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文件精神,甲方经多次考察决定学校食堂所需肉类统一由乙方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中华人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乙方必须向甲方所学校无偿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健康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每批肉类动检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2、乙方先试供10天,即试供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试供期内主要考核乙方的实际供货能力、供货质量等。试供期满,如各方面均能达到甲方及食堂生产要求,甲方正式向乙方采购;如不能达到要求,甲方停止向乙方采购。
3、正式供期为试供合格后起至20xx年春季学期放学,采购量视甲方食堂的生产需求而定。
4、乙方所提供的肉类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票据。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造成食物中毒或名誉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5、乙方提供的肉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是县统一定点屠宰。
(2)必须经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
(3)肉类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若市场价格有变化,供应方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待批准后再对价格进行调整。
(4)乙方供给甲方的每批肉应提供检疫证明。
6、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所供米面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学校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并负相应法律责任。
(2)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
7、争端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可向县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8、其它
(1)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县营养办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2篇 高中学校肉类产品采购合同
2023高中学校肉类产品采购甲方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供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采购行为,确保食品采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采购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价格合理,根据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猪肉购销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供货数量与时间
供货数量视甲方每月就餐学生人数的加工、烹饪需求而定,寒暑假除外。如有变化,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如不能及时供货,须提前1天告知甲方。
第二条 供货价格
1、乙方所供猪肉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分浮动情况,在上涨或下降一月内,可作相应的提高或降低,但不得高其他学校猪肉供应价格和市场价格。
2、价格需要变动时。甲、乙双方方应于前一周报价。
第三条 供货质量与数量保证
1、乙方所供猪肉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报告,不得给食堂提供质量差,不合格的产品。
2、乙方向甲方承诺所供猪肉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供猪肉,甲、乙双方过枰,净重数量误差上限不得超过5‰。
第四条 供货交付与验收
1、供货时间:乙方按甲方指定时间送货,每次供肉 斤。
2、交货地点:乙方将供货送至学校食堂并作相应的处理(剔骨、解肉等)。
3、供货验收:(1)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5‰视为正常误差)
(2)如有掺假、变质,乙方自行收回。
(3)甲方验收后,乙方必须在进货清单上签字并留下电话号码。
第五条 款结算支付
乙方供货送交甲方食堂,经验货人对数量与质量进行验收后,按次进行现金结算。
第六条 相关责任赔偿
1、甲方就餐师生如因食用乙方所猪肉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属实后,乙方除承担全部医药费、赔偿费用,同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2、乙方如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不受本合同期限制约。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至2016年2月22日止。
3、如乙方送货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三次不按时送货,双方合同自然解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 学校肉类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按照区市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文件精神,甲方经多次考察决定学校食堂所需肉类统一由乙方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中华人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乙方必须向甲方所学校无偿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健康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每批肉类动检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2、乙方先试供10天,即试供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试供期内主要考核乙方的实际供货能力、供货质量等。试供期满,如各方面均能达到甲方及食堂生产要求,甲方正式向乙方采购;如不能达到要求,甲方停止向乙方采购。
3、正式供期为试供合格后起至2023年春季学期放学,采购量视甲方食堂的生产需求而定。
4、乙方所提供的肉类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票据。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造成食物中毒或名誉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5、乙方提供的肉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是县统一定点屠宰。
(2)必须经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
(3)肉类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若市场价格有变化,供应方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待批准后再对价格进行调整。
(4)乙方供给甲方的每批肉应提供检疫证明。
6、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所供米面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学校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并负相应法律责任。
(2)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
7、争端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可向县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8、其它
(1)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县营养办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学校肉类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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