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商品住宅维修资金委托代理记帐合同(示本)
委托方:业主大会(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代理记帐的物业区域范围及事项
(一)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的帐务委托给乙方管理。
(二)委托事项包括:
1、建帐、记帐、对帐和报帐
2、编制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报表
3、有关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核算工作。
第二条委托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对本小区发生的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收支费用,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书面交接单见附件)。
2、甲方应当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以及现金、银行日记帐的登录。
3、甲方对乙方退回的不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本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4、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向乙方提供工作和档案保管的条件。
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记帐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本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对维修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如实反映维修资金的收支活动,并承担相应责任。对不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的原始凭证,不予入帐对于损害业主正当权益的行为,应向业主委员会提出改正建议,若业主委员会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的,应当及时向全体业主和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2、乙方应根据相关财务会计法规和本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对日常维修资金收支按季结算并分摊到户,对大修和专项修理项目按次或按项结算并分摊到户。按期编制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收支报表和分析报告。每半年张榜公布一次财务分析及收支明细帐。
3、乙方按月对现金、银行日记帐与总帐进行核对不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并进行帐、实核对。
4、乙方必须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熟悉维修资金管理与使用法规,遵守执业规范,确保代理记帐质量。
5、对所代理记帐的记帐凭证,应专人负责,分户编号、每月终了装订成册帐簿、报表应分户整理、分类排列登记,集中建档保管、并遵照会计档案保管规定处理
6、乙方负责保管代理记帐期间的全部会计档案。本合同终止之日起一日内,乙方应将代理记帐期间的全部会计档案移交给甲方,并办理交接手续。
7、乙方应当接受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对维修资金收支业务的咨询,对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提出的疑义负有解释义务。
8、乙方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条代理记帐收费甲乙双方按照市房地资源局和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月每户元,合计元。甲方与乙方个月结算一次代理记帐费用。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和补充,修订和补充的合同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如欲续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六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甲方或乙方发生违约,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支付乙方%违约金
(二)乙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支付甲方%违约金乙方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给甲方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办法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妥善处理。如协商不成,按下列途径处理(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一)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物业公司、区、县房地局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商品住宅维修资金委托代理记帐合同
委托方: 业主大会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 法规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 代理 记帐的物业区域范围及事项
(一)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的帐务委托给乙方管理。
(二)委托事项包括:
1、建帐、记帐、对帐和报帐
2、编制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报表
3、有关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核算工作。
第二条 委托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对本小区发生的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收支费用,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书面交接单见附件)。
2、甲方应当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以及现金、银行日记帐的登录。
3、甲方对乙方退回的不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本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4、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向乙方提供工作和档案保管的条件。
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记帐费用。
6、
7、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本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对维修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如实反映维修资金的收支活动,并承担相应责任。对不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的原始凭证,不予入帐对于损害业主正当权益的行为,应向业主委员会提出改正建议,若业主委员会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的,应当及时向全体业主和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2、乙方应根据相关财务会计法规和本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对日常维修资金收支按季结算并分摊到户,对大修和专项修理项目按次或按项结算并分摊到户。按期编制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收支报表和分析报告。每半年张榜公布一次财务分析及收支明细帐。
3、乙方按月对现金、银行日记帐与总帐进行核对不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并进行帐、实核对。
4、乙方必须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熟悉维修资金管理与使用法规,遵守执业规范,确保代理记帐质量。
5、对所代理记帐的记帐凭证,应专人负责,分户编号、每月终了装订成册帐簿、报表应分户整理、分类排列登记,集中建档保管、并遵照会计档案保管规定处理
6、乙方负责保管代理记帐期间的全部会计档案。本 合同终止 之日起一日内,乙方应将代理记帐期间的全部会计档案移交给甲方,并办理交接手续。
7、乙方应当接受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对维修资金收支业务的咨询,对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提出的疑义负有解释义务。
8、乙方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 商业秘密 ,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条 代理记帐收费甲乙双方按照市房地资源局和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月每户元,合计元。甲方与乙方个月结算一次代理记帐费用。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和补充,修订和补充的合同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如欲续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甲方或乙方发生违约,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支付乙方% 违约金
(二)乙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支付甲方%违约金乙方违反 注册会计师法 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给甲方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妥善处理。如协商不成,按下列途径处理(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一)向 上海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物业公司、区、县房地局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3篇 商品住宅维修资金委托代理记帐合同范本(示本)
商品住宅维修资金委托代理记帐合同(示范文本)
委托方: 业主大会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代理记帐的物业区域范围及事项
(一)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的帐务委托给乙方管理。
(二)委托事项包括:
1、建帐、记帐、对帐和报帐;
2、编制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报表;
3、有关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核算工作。
第二条 委托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对本小区发生的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收支费用,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书面交接单见附件)。
2、甲方应当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以及现金、银行日记帐的登录。
3、甲方对乙方退回的不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本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4、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向乙方提供工作和档案保管的条件。
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记帐费用。
6、
7、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本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对维修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如实反映维修资金的收支活动,并承担相应责任。对不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的原始凭证,不予入帐;对于损害业主正当权益的行为,应向业主委员会提出改正建议,若业主委员会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的,应当及时向全体业主和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2、乙方应根据相关财务会计法规和本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对日常维修资金收支按季结算并分摊到户,对大修和专项修理项目按次或按项结算并分摊到户。按期编制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收支报表和分析报告。每半年张榜公布一次财务分析及收支明细帐。
3、乙方按月对现金、银行日记帐与总帐进行核对;不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并进行帐、实核对。
4、乙方必须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熟悉维修资金管理与使用法规,遵守执业规范,确保代理记帐质量。
5、对所代理记帐的记帐凭证,应专人负责,分户编号、每月终了装订成册;帐簿、报表应分户整理、分类排列登记,集中建档保管、并遵照会计档案保管规定处理
6、乙方负责保管代理记帐期间的全部会计档案。本合同终止之日起一日内,乙方应将代理记帐期间的全部会计档案移交给甲方,并办理交接手续。
7、乙方应当接受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对维修资金收支业务的咨询,对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提出的疑义负有解释义务。
8、乙方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条 代理记帐收费甲乙双方按照市房地资源局和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月每户元,合计元。甲方与乙方个月结算一次代理记帐费用。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和补充,修订和补充的合同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如欲续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六条 违约责任本合同甲方或乙方发生违约,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支付乙方%违约金;
(二)乙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支付甲方%违约金;乙方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给甲方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妥善处理。如协商不成,按下列途径处理(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一)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物业公司、区、县房地局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4篇 异地住宅楼盘委托销售代理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年 月 日在 省 市签署。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
企业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电话: 传 真: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
企业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电话: 传 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在 的住宅楼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在 设立售楼处,销售 省 市 花园住宅楼 期工程中的部分房屋,具体为 号楼盘共计 户。待上述楼盘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销售进度达到总面积的85%以上时,甲方可根据情况在给乙方安排其它楼盘的销售,届时双方再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确定。
1-2、销售底价见附表一。甲乙双方必须在统一的对外销售价格基础上进行楼盘的对外销售。如果销售底价有变动甲方应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甲方在没有提前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的情况下进行销售而引起的客户及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
1-3、如乙方将价格进行上浮销售,必须提前征求甲方同意,售高部分不计算代理费只按甲乙双方4 :6分成,否则售高部分归甲方所有。
第二条:合同期限
2-1、本合同期限为 天,自20**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
2-2、甲乙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当在不迟于本合同终止之日前一个月另行协商,并重新签定合同。
第三条:费用承担
3-1、乙方在代理销售过程中自身所发生的费用(税金、策划费用、广告制作宣传费用、场地租赁费用、人员聘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3-2、乙方在销售期间购房户的异地看房费用制订如下:如果看房户在乙方带领下到达甲方并交纳部分购房款后,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或折为购房款;如果看房户在乙方带领下到达甲方没有交纳部分购房款,看房费用由乙方承担。
3-3、乙方负责看房户的人身安全,所雇佣的车辆必须是参加保险的车辆。多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4、甲方企业和所属楼盘的所有宣传印刷品,在销售代理合同签署后由甲方一次性免费提供乙方 套,并且乙方必须在保证宣传资料真实性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印刷。
第四条:佣金费
4-1、本合同所称佣金费仅指乙方销售本合同的约定商品住宅楼,甲方应支付的佣金。
4-2、代理费按照甲方核定的乙方实际销售房款总额和销售进度,支付给乙方。
4-3、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统一底价进行销售,乙方代理佣金按销售额的 %进行提取。高出价格表部分,甲乙双方4 :6分成。
第五条:佣金结算方式
5-1、甲乙双方具体结算方式为一次性付款达到合同房款的100%,佣金按100%计取;
5-2、一次性付款达到合同房款的90%,佣金按90%计取;
5-3、银行按揭首付款到位、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及银行款到位,佣金按100%计取;
5-4、分期付款达到合同房款90%以下,佣金按相应比例的80%进行计取;
5-5、结算时间为每月一次,次月该日乙方将销售报表报甲方审核,甲方7日内将佣金结算给乙方,剩余佣金待购房户将剩余购房款全部缴纳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奖励与惩罚
6-1、乙方销售房屋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个月内销售数量达到总面积90%及其以上,并保证所有房款都到甲方帐户,乙方的佣金费用在 %的基础上再加1个点即 %。在4个月内销售数量达到总面积的100%,并保证所有房款都到甲方帐户,乙方的佣金费用在 %的基础上再加2个点即 %。
6-2、乙方在合同期内销售达不到总代理面积的90%(不包括车库和储藏间),代理费按 %提取。
6-3、在合同销售期间内,乙方销售缓慢或给甲方楼盘销售造成损失,甲方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力,但要在合同终止 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七条:退房处理
7-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购房户退房,甲方退还已交房款的100%,同时乙方将不予返还因该客户买卖房屋所提取的佣金并且甲方应额外按照已交房款5%给予乙方做为经济补偿,客户所有的经济损失并且由甲方包补。
7-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购房户退房,甲方退还已交房款的95%,乙方包补客户已交房款5%的损失,同时乙方应将因该客户买卖房屋所提取的佣金返还给甲方。
7-3、由于客户自身原因造成退房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乙方将不予返还因该客户买卖房屋所提取的佣金。
第八条:甲方应提供乙方的资料复印件
8-1、甲方的营业执照。
8-2、上级有关批准文件。
8-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8-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5、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8-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8-7、商品房欲售许可证。
8-8、楼盘规划图和建筑施工图纸。
8-9、工程竣工验收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房屋销售成品标准》、《房屋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8-10、房屋销售明细表。
第九条:其他
9-1、甲方(乙方)发生销售时,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如果发生重卖现象由甲方(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乙方应及时将准购房户的详细资料通知甲方,通知内容包括:准购房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址、通讯方式及所买详细楼号等。
9-2、销售期间甲乙双方商定,根据乙方的销售情况,甲方定期到乙方售楼处办理收缴房款和定金。乙方可以收取封房金,但不能直接收取购房定金、购房款。乙方以乙方名义开具的收款收据及发票所收款项,如交付甲方,甲方应给乙方出具相应的收款手续。没有甲方的收款手续的,乙方独自所收款项给购房户造成的一切损害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同时,应按甲方规定的方法签订,由甲方盖章确认后生效。非经甲方盖章签字的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及造成的经济问题全部由乙方承担。
9-3、在销售期间,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不正确或由商品房销售合同而引起的客户纠纷以及因建筑质量引起的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法律责任。。
9-4、在销售期间,乙方因自行设计的宣传资料不真实而引起的纠纷以及与销售有关的其他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法律责任。
9-5、乙方必须建立严格的客户登记制度,确保客户的售房款以及足额缴纳,并划拨甲方帐户,乙方不得私自挪为它用。
9-6、甲方(乙方)对乙方(甲方)企业的合作事项必须进行保密,如果出现因甲方(乙方)原因泄露甲乙双方合作事项,由甲方(乙方)承担乙方(甲方)的所有损失并且承担法律责任。
9-7、乙方(甲方)不得以甲方(乙方)的名义对外从事与甲方楼盘销售无关的商业行为,一经发现,甲方(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甲方)给甲方(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9-8、甲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3个月内,协助购房户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其*费用按主管部门的收费标准和规定由乙方组织购房户向甲方交付。
9-9、甲方负责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甲方指定委托人在乙方销售业绩确认书上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双方权益及利益的前提下,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因本合同产生的争执纠纷由山东省乳山市人民法院管辖。
9-10、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签字、盖企业合同章后生效。
9-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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