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离婚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2023离婚案件委托代理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和职务: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和乙方于年月日签署了《委托代理协议》,乙方将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代理甲方与诉讼一审阶段的法律服务工作;
2.甲方与已自行达成了离婚协议,并将通过协议离婚程序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离婚诉讼已无必要;
3.甲方已支付乙方律师代理费人民币元,乙方并未开始协议约定工作,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解除《委托代理协议》。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解除及责任承担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双方已签署的《委托
代理协议》,该协议不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相应免除另一方在《委托代理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2)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法律服务费用人民币元;
(3)一方无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钱款、费用。
2.甲方及乙方共同承诺及保证
(1)解除《委托代理协议》不会导致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责任负担;
(2)解除《委托代理协议》不会导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法或行政程序,不会导致任何一方存在诉讼和潜在纠纷的可能性。
3.管辖法律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总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第2篇 委托律师代理离婚案合同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________律师为_________案的 阶段代理人,出庭代理。
二、委托律师代理权限: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________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__________元。
四、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止。
五 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真实、客观、全面的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如与案件有关的信息、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告知承办律师;
2、按期、足额的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费用;
3、甲方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或承办律师;
4、甲方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充分运用专业法律知识和技能尽职地办理委托事项,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承办律师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客观地告知案件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的程序性情况;
3、除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以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另行收取费用;
4、受托人或者承办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
六、本委托书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委托人: 受托人:
(签字)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执一份)
第3篇 离婚案件代理词(原告版) 离婚诉讼代理词范本
在 离婚 案件中,为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当事人或者 代理 律师 会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意见,并将意见整理成文件提递给法庭,下面小编将离婚案件代理词(原告版)介绍如下:
离婚案件代理词(原告版) 离婚诉讼 代理词范本
离婚诉讼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员:
×××××律师事务所接受王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原告××××诉被告xxx 离婚纠纷 一案的代理人,参加了今天的庭审活动。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代理人现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阐述如下代理意见,恳请审判庭能够予以采纳。
一、原被告夫妻感情现已破裂,人民法院应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1.原告王xxx某与被告xxx无婚姻基础,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
原被告双方虽领取有 结婚证 ,但由于家庭背景的不同,受教育的程度也不同,双方在性格、经济的、文化的以及各自的性格、爱好、兴趣、生活习惯、志向等方面也存在的巨大差异,双方之间始终存在着矛盾。随着原被告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推移,夫妻间的矛盾就越来越激烈,终于导致原告xx在 结婚 后的——2003年10月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于2004年4月向人民法院撤回了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的规定,针对原被告这类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2.原告xx与被告xxx因夫妻感情不和,现已 分居 两年有余。
原告王xx为摆脱不幸婚姻的巨大重负,于2003年10月底带着孩子离开了被告,在原告自已开的专卖店里,白天经营,晚上和孩子打地铺。时至今日,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时间已超过了两年。根据我国《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因双方无法共同生活、感情不和而两地分居满两年的情况,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3、被告xxx多次实施 家庭暴力 是 夫妻感情破裂 的催化剂。
原被告之间无法建立起夫妻感情的原因之一是被告xxx多次实施家庭暴力。原告和被告因一些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时,被告就仗着自己人高力气大,动手殴打原告。被告可能还认为是自己手下留情,但这对原告心灵的创伤很大,原告也萌发了要和被告离婚的念头。在2005年9月,原告曾被打得鼻青脸肿。这次以后,被告不思悔改,还曾多次殴打原告,也使原告离婚的决心越来越坚决。其中有几次被告施暴后,原告都报了警,由于时间和一些其它的因素,这些报警记录没有能够调出来。被告由于性格暴燥,经常因一点家庭琐事摔家里东西,砸窗户玻璃,每次被告砸、摔完后,原告都跑遍了xx市才找到了和被告摔、砸碎的完全一样的物品摆设。因为原告怕自已年迈的父母发现自己家中的物品总在更换,担心自己的女儿又被被告实施家庭暴力。所以,原告每次经历过被告的打、砸、摔之后,都是一个人跑到没有其他人的角落暗自伤心。每次见到亲戚朋友,原告都小心意意的把自已那颗受伤的心包裹的严严实实,装出一幅家庭和睦的假象,原告心理上精神上也承受着巨大的压抑和打击。由于原告的这种家丑不外扬的性格,越发的促使被告施暴。造成了恶性循环。原告善良的性格并没有使被告悬崖勒马,反而更加变本加厉。被告不止一次的扬言要杀了原告的父母、兄弟姐妹。原告很是惧怕,这次原告也是担心、害怕的,但是最终离婚的决心战胜了一切恐惧,鼓起勇气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2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提请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4.被告从未尽过为人夫、为人父的义务也是造成离婚的又一主要原因。
原告和被告结婚八年,女儿今年也已经七岁了。女儿在自出生至今天这几千个日日夜夜里一直都是由原告抚养、照顾的。原告为照顾好女儿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同时与女儿之间产生的深厚的母女感情。反观被告却从未真正关心过、照顾过自己的女儿。被告的收入自结婚后就从未贴补过家用,全用作自已的开销上,穿带名牌服饰,喝名酒,吸名烟,对自己可谓一掷千金。被告不仅从来没有过问过女儿的学习情况,也没有给过孩子一分钱的零用钱,还常常扬言是原告母女脱累了被告,如果没有原告母女被告的生活会变得更加潇洒、更加自由。被告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已经构成了遗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2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提请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二、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合理的抚养费。
首先,女儿在自出生至今天这几千个日日夜夜里一直都是由原告抚养、照顾的。原告为照顾好女儿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同时与女儿之间产生的深厚的母女感情。而被告从未关心过、照顾过孩子。
其次,这么多年以来,一直都是原告一人在抚养孩子,被告从未给过生活费,原告开的服装店,虽说利润不大,但足够自已和孩子的花销,有比较稳定的收入,具备抚养小孩的能力;而被告一直以来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均没有给予原告及孩子实质性的帮助。正是由于被告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对孩子从未尽过自已的义务,孩子在感情上对被告很是生分,对原告确实十分的亲密。
再次,被告结婚后,经常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自己的女儿也亲眼目睹了母亲被打伤的惨状。在日常生活中,被告自己的生活过的非常奢侈,却没有给过自己的女儿百般呵护。被告的种种劣迹不仅给原告的心理带来了巨大的伤害,还严重地伤害了女儿那颗幼小的心灵,严重地破坏了作为父亲应有的伟大的形象。被告这样的父亲,难道会照顾好自己的女儿吗
综上所述,由于婚前缺乏足够的了解,婚后两人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的巨大差异,加上被告目无法纪、漠视人权,经常使用家庭暴力,最终导致原告和被告的婚姻关系名存实亡。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请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双方离婚,并判决女儿由原告抚养。
幸福婚姻是每个人的追求,是让人向往的。但是,一旦婚姻成为了不幸,失去了安全感,那就是一场灾难。法律是幸福的守护者,是善良的最后一根救命草。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人民法院也一定能够排除一切干扰,依法办事,还原告一个公正的判决。
第4篇 离婚案件委托代理合约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
委托方因与________离婚纠纷一案,现根据法律规定,委托________为委托方的代理人。
代理期限为双方签订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执行________结束。
委托权限:
全权代理(包括提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提出或接受调解,代表委托人在调解协议、和解协议上签字,代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代领款项等。)
第5篇 律师代理离婚案件委托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法律事务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离婚案律师代理合同,共同遵行。
1、委托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与纠纷一案的有关法律事务,具体事项如下: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即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授权具体内容及期限另见授权委托书,在乙方代理过程中出现案情变化或甲方的变化,甲方要求改变委托授权内容的,双方另行签订新的授权委托书。
3、为尽可能详尽周全的完成委托事务,甲方同意律师指定其它律师或助理协助其办理相关法律事务,包括法律文书的起草、调查取证、与法院沟通联系等,也同意该助理协助律师一起出庭代理。
4、由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可调解性,乙方律师可根据情况在诉讼前或诉讼中进行调解,乙方律师可代理委托人参与谈判调解工作(包括诉前调解,诉讼中庭上调解及庭外调解,但此调解工作是指一般性调解,不包括反复调解、长期调解、专项调解),若经调解后双方诉讼终结(包括当事人双方达成诉前调解、原告撤诉、委托人单方撤销委托、诉讼中达成调解、一方被判驳或裁驳的情形),均视为乙方律师完成本协议委托代理事务,本代理协议自行终止,本协议第二条所约定的律师代理费乙方不退还。
5、由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多变性,甲乙双方一致认可,无论本次诉讼是否经历开庭或开庭几次,在甲方委托乙方之后,若发生原告撤诉情形或当事人双方和解情况,导致本次诉讼终结的,由于乙方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已付出劳务工作,也视同乙方律师完成代理事务,原代理协议自行终止,本协议第二条所约定的律师代理费乙方原则上不退还。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6篇 离婚案件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员:
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________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原告__________诉被告____________离婚纠纷一案的代理人,参加了今天的庭审活动。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代理人现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阐述如下代理意见,恳请审判庭能够予以采纳。
一、原被告夫妻感情现已破裂,人民法院应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1.原告________某与被告____________无婚姻基础,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原被告双方虽领取有结婚证,但由于家庭背景的不同,受教育的程度也不同,双方在性格、经济的、文化的以及各自的性格、爱好、兴趣、生活习惯、志向等方面也存在的巨大差异,双方之间始终存在着矛盾。随着原被告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推移,夫妻间的矛盾就越来越激烈,终于导致原告________在结婚后的_______年_____月向__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于_____年_____月向人民法院撤回了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的规定,针对原被告这类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2.原告________与被告____________因夫妻感情不和,现已分居两年有余。
原告________为摆脱不幸婚姻的巨大重负,于_____年_____月底带着孩子离开了被告,在原告自已开的专卖店里,白天经营,晚上和孩子打地铺。时至今日,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时间已超过了两年。
3、被告____________多次实施家庭暴力是夫妻感情破裂的催化剂。
原被告之间无法建立起夫妻感情的原因之一是被告____________多次实施家庭暴力。原告和被告因一些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时,被告就仗着自己人高力气大,动手殴打原告。被告可能还认为是自己手下留情,但这对原告心灵的创伤很大,原告也萌发了要和被告离婚的念头。在2005年9月,原告曾被打得鼻青脸肿。这次以后,被告不思悔改,还曾多次殴打原告,也使原告离婚的决心越来越坚决。其中有几次被告施暴后,原告都报了警,由于时间和一些其它的因素,这些报警记录没有能够调出来。被告由于性格暴燥,经常因一点家庭琐事摔家里东西,砸窗户玻璃,每次被告砸、摔完后,原告都跑遍了________市才找到了和被告摔、砸碎的完全一样的物品摆设。因为原告怕自已年迈的父母发现自己家中的物品总在更换,担心自己的女儿又被被告实施家庭暴力。所以,原告每次经历过被告的打、砸、摔之后,都是一个人跑到没有其他人的角落暗自伤心。每次见到亲戚朋友,原告都小心意意的把自已那颗受伤的心包裹的严严实实,装出一幅家庭和睦的假象,原告心理上精神上也承受着巨大的压抑和打击。由于原告的这种家丑不外扬的性格,越发的促使被告施暴。造成了恶性循环。原告善良的性格并没有使被告悬崖勒马,反而更加变本加厉。被告不止一次的扬言要杀了原告的父母、兄弟姐妹。原告很是惧怕,这次原告也是担心、害怕的,但是最终离婚的决心战胜了一切恐惧,鼓起勇气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提请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4.被告从未尽过为人夫、为人父的义务也是造成离婚的又一主要原因。
原告和被告结婚八年,女儿今年也已经七岁了。女儿在自出生至今天这几千个日日夜夜里一直都是由原告抚养、照顾的。原告为照顾好女儿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同时与女儿之间产生的深厚的母女感情。反观被告却从未真正关心过、照顾过自己的女儿。被告的收入自结婚后就从未贴补过家用,全用作自已的开销上,穿带名牌服饰,喝名酒,吸名烟,对自己可谓一掷千金。被告不仅从来没有过问过女儿的学习情况,也没有给过孩子一分钱的零用钱,还常常扬言是原告母女脱累了被告,如果没有原告母女被告的生活会变得更加潇洒、更加自由。被告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已经构成了遗弃。提请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二、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合理的抚养费。
首先,女儿在自出生至今天这几千个日日夜夜里一直都是由原告抚养、照顾的。原告为照顾好女儿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同时与女儿之间产生的深厚的母女感情。而被告从未关心过、照顾过孩子。
其次,这么多年以来,一直都是原告一人在抚养孩子,被告从未给过生活费,原告开的服装店,虽说利润不大,但足够自已和孩子的花销,有比较稳定的收入,具备抚养小孩的能力;而被告一直以来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均没有给予原告及孩子实质性的帮助。正是由于被告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对孩子从未尽过自已的义务,孩子在感情上对被告很是生分,对原告确实十分的亲密。
再次,被告结婚后,经常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自己的女儿也亲眼目睹了母亲被打伤的惨状。在日常生活中,被告自己的生活过的非常奢侈,却没有给过自己的女儿百般呵护。被告的种种劣迹不仅给原告的心理带来了巨大的伤害,还严重地伤害了女儿那颗幼小的心灵,严重地破坏了作为父亲应有的伟大的形象。被告这样的父亲,难道会照顾好自己的女儿吗
综上所述,由于婚前缺乏足够的了解,婚后两人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的巨大差异,加上被告目无法纪、漠视人权,经常使用家庭暴力,最终导致原告和被告的婚姻关系名存实亡。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请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双方离婚,并判决女儿由原告抚养。
幸福婚姻是每个人的追求,是让人向往的。但是,一旦婚姻成为了不幸,失去了安全感,那就是一场灾难。法律是幸福的守护者,是善良的最后一根救命草。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人民法院也一定能够排除一切干扰,依法办事,还原告一个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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