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范文网 > 合同范本 > 工程合同
栏目

民用建筑工程合同(5份范本)

更新时间:2024-11-20

民用建筑工程合同

第1篇 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2023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____区____社区____地新建一栋八层全框架宿舍楼,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市____区____社区____地

二、工程地址:____市____区____社区____地

三、建筑面积:全框架结构共11层,总建筑面积约1488平方米(建筑面积外构筑物飘板、天沟按全面积计算,雨蓬、空调板按半面积计算)。注:括号内条例经协商不计算面积,但水电由甲方负责施工,工资由甲方付款。

四、承包范围及内容

1、主要内容:按照甲方要求和设计的平面图和甲方有关的建筑要求进行施工修建,包括路面压花,土建一次性大包干,住房每层高度为3米,第一层为3.8米,±0.00以下按实结算,并计算乙方的其它费用开支,为一次性支付。

2、配套附属工程,另行按实计算。

3、水、电由甲方负责。

4、室内留门洞,粉好门套,预制构件由甲方购买。

五、材料材料及工程质量要求

1、主体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乙方应认真按照甲方要求和意图,精心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验收。

3、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质量标准,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标准的部分,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标准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规范标准合格为止,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4、若甲方要求乙方不合理的施工所造成的工程质量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5、外墙为100×100或(100×200)的方块砖,屋面为随到随抹一次性成合压光。防水屋面由甲方负责。

六、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1、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大包干形式,承包价格为220元/平方米,安全保险由乙方负责。

2、浇灌砼、扎钢筋、装模、回填夯实由甲方负责。机具、扎丝、铁丝、钉子由乙方负责。内钢管脚手架、活动架、扣件油顶由甲方负责及费用,乙方负责绑扎,外架由乙方负责。

七、工期要求

工期总共为180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八、付款方式

工程总价约为____万元,签订合同预付乙方的进场费及备料款____万元,以后每完成一层主体付工程总价的65%,内外装饰每完成一层工程总价的33%。留2%竣工验收后一笔付清。

九、双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工程款及时到位,防止资金问题而造成工程停工,而达不到预期进度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因资金原因不能正常施工,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工程支解以后分包的名义发包他人,否则,合同自行终止。

4、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自行遵守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协助保密等义务。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合同自签字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承包人自发包人交付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供热计量装置专项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 北京 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中供热民用建筑的开发建设单位与供热单位对供热计量装置的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

2.开发建设单位和供热单位应当在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规划设计阶段签订本合同。

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均应当向对方出示与订立合同有关的证明文件。

4.本合同条款中的横线处均可由双方自行协商约定具体内容。对于未实际发生或不作约定的,应当在横线处划×,以示删除。□后为待选内容,应当以划√方式选定。

5.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6.本合同中有关用语的含义:

(1)供热计量:是指采用集中供热方式的热计量,包括热源、热力站供热量以及建筑物(热力入口)、用户用热量的计量。

(2)供热计量装置:是指热量表以及对热量表的计量值进行热分摊的、用以计量用户消费热量的仪表。

(3)热量结算点:是指供热方和用热方之间按照该处热量表计量的热量值直接进行贸易结算的位置。

7.本合同约定的供热计量方式,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写入房屋 销售合同 ,供热单位应当写入供热采暖合同。

8.本合同即为《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容发〔2010〕98号)和《北京市公共建筑供热计量管理暂行办法》(京政容发〔2010〕19号)所指的《供热计量装置分项工程建设专项合同》,双方应当妥善保存本合同,以备有关部门查验。

开发建设单位(甲方):

供热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公共建筑热计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 法规 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民用建筑工程供热计量装置的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等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用热地点、用热面积、供热方式等

1.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北京市 。

2.采暖建筑规划用途:□ 公共建筑 □ 居住建筑

□ 其他: 。

3.采暖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 平方米,居住建筑 平方米。

4.热源建设型式:□ 外接热源 □ 自建热源 □ 其他: 。

5.热源种类:

□ 城市热力 □ 燃气锅炉 □ 燃煤锅炉 □ 其他: 。

6.建筑物遵守的节能设计标准、设计热负荷和耗热量指标:

7.室内采暖系统型式:

□ 散热器 □ 地板辐射采暖 □ 空调 □ 其他: 。

第二条 供热计量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约定供热计量方式如下:

1.在建筑热力入口、相应热力站应当安装热量表和流量调控装置。

2.热量结算方式:

公共建筑:采取楼栋计量用热量的方式,以设置在(□ 热力站 □ 建筑热力入口)的热量表作为用热量结算点。

居住建筑:采取楼栋计量、按户分摊用热量的方式,以设置在建筑热力入口的热量表作为用热量结算点,以单栋楼为整体进行热量结算,建筑物内采用分户热计量技术进行热量分摊。

3.楼栋热量表类型 :

□ 超声波热量表 □ 电磁式热量表

□ 其他类型: ;

楼栋热量表安装在建筑热力入口专用表计小室中,专用表计小室设

置在:□ 建筑地下室 □ 建筑楼梯间

□ 其他位置: 。

4.居住建筑分户热计量技术为:

□ 通断时间面积法:

通断执行器类型: 。

数据采集方式:□ 手抄表式 □ 远传式

□ 其他类型: 。

□ 散热器热分配计法:

热分配计类型:□ 蒸发式 □ 电子式 □ 电子远传式

□ 其他: 。

□ 户用热量表法:

户用热量表类型:□ 超声波热量表 □ 电磁式热量表

□ 其他类型: 。

□ 流量温度法。

如国家或北京市相关规定对供热计量方式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5.室温调控方式:

□ 散热器恒温控制阀 □ 地板辐射采暖恒温控制阀

□ 空调室温自动控制系统

□ 其他: 。

第三条 供热计量装置的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和安装

供热计量装置的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和安装,除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外,经双方协商,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图纸及文件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完整、真实、准确。

2.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按照有关节能设计标准和产品标准,结合运行管理实际,本着计量精确、技术先进、方便使用和维护的原则,对供热计量装置的技术指标、质量标准和施工安装等方面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出具书面技术要求。

3.甲方应当对乙方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复核。经双方签字确认的技术要求作为合同附件一。甲方应当按照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委托设计,并在工程开工前组织乙方和有关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4.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确定采购方案并首次检定供热计量装置。乙方确定的采购方案应当书面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承担供热计量装置采购及首次检定的费用,并按照乙方签订的进货 采购合同 约定的付款期限全额支付货款。

5.乙方应当在签订进货采购合同之日起 日内安排供热计量装置进场,并对质量进行验收,保证所采购的热计量装置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经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乙方应当将验收情况书面告知甲方,同时向甲方提供供热计量装置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乙方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退货所产生的重新进货费用及损失。

6.乙方应当与供货方签订书面进货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产品要求、供货时间、保修内容、保修期限、售后服务以及因产品质量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等事项。

7.甲方通过 招标 方式确定供热计量装置的安装单位,乙方应当指导该安装单位进行供热计量装置的施工安装。

8.甲方应当做好乙方与设计、安装、施工及监理等单位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 项目验收和移交管理

1.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甲方应当提前 日通知乙方参加采暖节能工程分项验收。未通过采暖节能工程分项验收的,甲方不得组织建设项目总体竣工验收。

如采暖节能工程分项验收合格,乙方应当在《采暖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附件二)和《供热计量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附件三)上签署意见并盖章。供热计量装置的施工安装质量不符合附件一中的技术要求的,甲乙双方不得通过采暖节能工程分项验收。

2.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移交有关工程档案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完整、真实、准确。自资料移交之日起,乙方负责供热计量装置的运行、检定、维护、维修和更新改造。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图纸、文件资料或怠于履行其他义务,导致项目工期延误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甲方拖欠支付各种应付款项,每逾期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应付款 ‰的 违约金 。

3.供热计量装置的施工安装质量经验收不合格的,由甲方负责对建筑和供热系统进行改造,使其满足供热计量的要求,并承担相应费用。

4.乙方采购的供热计量装置不合格或未按照约定时间安排供热计量装置进场或怠于履行其他义务,导致项目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甲方支付热计量装置货款 ‰的违约金。

5.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实现供热计量收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6.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组织)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按照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正文、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营业执照 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 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3篇 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供热计量装置合同书

开发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公共建筑热计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民用建筑工程供热计量装置的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等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用热地点、用热面积、供热方式等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北京市 _____________________ 。

采暖建筑规划用途:□ 公共建筑 □ 居住建筑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 。

采暖建筑面积 ___ ___ 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 ______ 平方米,居住建筑 ______ 平方米。

热源建设型式:□ 外接热源 □ 自建热源 □ 其他: ___ 。

热源种类:

□ 城市热力 □ 燃气锅炉 □ 燃煤锅炉 □ 其他:___ 。

建筑物遵守的节能设计标准、设计热负荷和耗热量指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室内采暖系统型式:

□ 散热器 □ 地板辐射采暖 □ 空调 □ 其他: ______ 。

第二条 供热计量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约定供热计量方式如下:

在建筑热力入口、相应热力站应当安装热量表和流量调控装置。

热量结算方式:

公共建筑:采取楼栋计量用热量的方式,以设置在(□ 热力站 □ 建筑热力入口)的热量表作为用热量结算点。

居住建筑:采取楼栋计量、按户分摊用热量的方式,以设置在建筑热力入口的热量表作为用热量结算点,以单栋楼为整体进行热量结算,建筑物内采用分户热计量技术进行热量分摊。

楼栋热量表类型 :

□ 超声波热量表 □ 电磁式热量表

□ 其他类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 ;

楼栋热量表安装在建筑热力入口专用表计小室中,专用表计小室设

置在:□ 建筑地下室 □ 建筑楼梯间

□ 其他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 。

居住建筑分户热计量技术为:

□ 通断时间面积法:

通断执行器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 。

数据采集方式:□ 手抄表式 □ 远传式

□ 其他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 。

□ 散热器热分配计法:

热分配计类型:□ 蒸发式 □ 电子式 □ 电子远传式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 。

□ 户用热量表法:

户用热量表类型:□ 超声波热量表 □ 电磁式热量表

□ 其他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 。

□ 流量温度法。

如国家或北京市相关规定对供热计量方式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室温调控方式:

□ 散热器恒温控制阀 □ 地板辐射采暖恒温控制阀

□ 空调室温自动控制系统

□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供热计量装置的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和安装

供热计量装置的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和安装,除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外,经双方协商,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甲方应当于 ___ 年 ___月 ___ 日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图纸及文件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完整、真实、准确。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按照有关节能设计标准和产品标准,结合运行管理实际,本着计量精确、技术先进、方便使用和维护的原则,对供热计量装置的技术指标、质量标准和施工安装等方面于

___ 年 ___ 月 ___ 日前向甲方出具书面技术要求。

甲方应当对乙方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复核。经双方签字确认的技术要求作为合同附件一。甲方应当按照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委托设计,并在工程开工前组织乙方和有关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确定采购方案并首次检定供热计量装置。乙方确定的采购方案应当书面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承担供热计量装置采购及首次检定的费用,并按照乙方签订的进货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全额支付货款。

乙方应当在签订进货采购合同之日起 ___ 日内安排供热计量装置进场,并对质量进行验收,保证所采购的热计量装置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经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乙方应当将验收情况书面告知甲方,同时向甲方提供供热计量装置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乙方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退货所产生的重新进货费用及损失。

乙方应当与供货方签订书面进货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产品要求、供货时间、保修内容、保修期限、售后服务以及因产品质量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等事项。

甲方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供热计量装置的安装单位,乙方应当指导该安装单位进行供热计量装置的施工安装。

甲方应当做好乙方与设计、安装、施工及监理等单位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 项目验收和移交管理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甲方应当提前 ___ 日通知乙方参加采暖节能工程分项验收。未通过采暖节能工程分项验收的,甲方不得组织建设项目总体竣工验收。

如采暖节能工程分项验收合格,乙方应当在《采暖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附件二)和《供热计量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附件三)上签署意见并盖章。供热计量装置的施工安装质量不符合附件一中的技术要求的,甲乙双方不得通过采暖节能工程分项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___ 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移交有关工程档案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完整、真实、准确。自资料移交之日起,乙方负责供热计量装置的运行、检定、维护、维修和更新改造。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图纸、文件资料或怠于履行其他义务,导致项目工期延误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甲方拖欠支付各种应付款项,每逾期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应付款

___ ‰的违约金。

供热计量装置的施工安装质量经验收不合格的,由甲方负责对建筑和供热系统进行改造,使其满足供热计量的要求,并承担相应费用。

乙方采购的供热计量装置不合格或未按照约定时间安排供热计量装置进场或怠于履行其他义务,导致项目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甲方支付热计量装置货款 ___ ‰的违约金。

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实现供热计量收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组织)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按照第 种方式解决:

向 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 ___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___ 份,双方各执 ___ 份。本合同正文、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日期: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第4篇 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2023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项目名称:共和县沙珠玉乡寄宿制小学教学楼

二、施工地点:

三、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安全责任

1、发生以下情况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1)人生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4)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2、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3、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6、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工程款内扣除。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第5篇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合同

202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项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绿色环保装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工程实行环保设计、采用环保材料、进行环保施工、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2、可检测工程验收后,甲方如果认为有必要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可以委托下列具有国家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空气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国家建筑材料检测中心-室内环境检测总站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3、室内环境空气检测项目为“甲醛”、“苯”、“”三项,检测数据以本合同列出的,上述具有国家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环境检测报告》为准。

4、甲方同意在室内空气进行检测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检测结果无效,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检测须在未搬入家具,未配置木地板、橱柜等项目的情况下进行;室内所有对环境能产生影响的材料均须为乙方报价明细上和增减项单上的项目,且为乙方提供。

如果有非乙方施工项目,或有未与乙方书面约定而进行施工的项目,检测结果无效。

检测时间应在可检测工程完工验收_________天之后进行,在此期间,室内必须每天24小时通风换气,地漏和下水管须用遮盖物封闭。

检测由乙方专职人员、检测中心专业人员、客户三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唯此情况下进行的检测视为有效。

符合本合同列出的,具有国家资质检测机构所要求的室内、室外空气条件、温度等其他必要条件。

5、由于装修引起室内空气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环保不合格的材料,因此如果室内空气经检验不合格,则首先要在使用材料上寻找原因。甲、乙双方首先共同查找在检工程中的材料,如果发现有本合同及条款的情况或行为,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责任由甲方负责。如没有发现本合同及条款的情况或行为,装饰所用材料全部为乙方承诺使用并提供的材料,责任由乙方负责。

6、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原因除装修污染外,还有建筑主体、家具等污染,对装饰装修以外的污染,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室内空气不合格,乙方按下列步骤解决:

进行综合治理,治理期限为一个月,治理造成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期,乙方每日按合同造价的3‰承担违约金。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之前的时间,不算做工程延期。

治理结束后,经检测室内空气仍不达标的,乙方为甲方办理退单,并退还甲方已交全部施工款。

乙方退还甲方已交全部施工款后,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不再负有其他责任。

8、由于室内空气中有害物质含量会因挥发越来越少,因此空气质量不存在保质期。

9、本合同必须与施工合同同时签定方可有效。乙方拥有对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民用建筑工程合同(5份范本).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范文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