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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工程合同(4份范本)

更新时间:2024-11-20

涉外工程合同

第1篇 工程涉外劳动合同

2023工程涉外劳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以________公司(总部设于________)为一方,甲﹑乙方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总则

甲方负责实施本工程,乙方公司负责为本工程提供劳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间全部遗留问题,包括财务问题处理完毕之日止。

第二条人员

乙方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劳务明细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程﹑人数﹑技术条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为本工程派出其授权代表﹑各类技术人员﹑工人﹑管理和服务人员(以下简称“人员”)。

附件一和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内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般不得变更。在特殊情况下雇主要求变更时,经乙方公司同意应按下述规定办理:

(1)人员离境之前如需变更时,甲方应将变更内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变更计划未能及时通知乙方公司,而乙方公司已按计划集中人员和订购机票,甲方应负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人员工作期限期满之前,如需终止雇佣,甲方应在终止雇佣之日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3)人员工作期限如需延长,甲方应在期满之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授权代表负责组织人员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中国公司的义务,并负责管理人员的内部事务。

第三条签证和其他证件

乙方应按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中国国境的一切必要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甲方应按项目所在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项目所在国及居留﹑工作许可证﹑机动车驾驶执照等必要手续,并承担费用。

甲方为人员办理上述手续,应向乙方具体明确提出由乙方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证件,如因甲方的要求不明确而引起证件不足致使人员不能入境或无法获得居留和工作许可证,则乙方不负责任。

如果甲方未能为人员获得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工作许可证和机动车驾驶执照等,而使人员无法进行工作,应付给人员在此期间的合同工资。如人员因此被迫返国时,甲方应负担人员的回程旅费,并支付每人____个月合同工资的赔偿费。

乙方公司没有按甲方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证件,从而使甲方无法为人员办理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和工作许可证等使人员无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国,人员工资﹑回程旅费等由乙方公司负担。

乙方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将人员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职称﹑护照号码﹑发照日期和单位﹑出发日期通知甲方或甲方在项目所在国的授权代表。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公司的通知后即向项目所在国政府办理申请入境的必要手续,并通知乙方公司。同时甲方应通过项目所在国有关机构通知该国驻华使馆,以便办理入境签证。

第四条乙方公司的义务

符合双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术条件;

遵守项目所在国的法律和法令,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尊重甲方人员的技术指导;

不参与项目所在国的任何政治活动;

遵守工地和驻地的纪律和规章制度;

与甲方为实施本工程而雇佣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合作共事。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对人员给予正确的技术指导;

尊重人员的人格﹑风俗和习惯;

不干涉人员在非工作时间的活动自由;

保障人员的安全;

对人员的解雇和更换,应由双方的工地的授权代表商定。

第六条工作时间

人员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白班8小时,夜班7小时,每天工作时间安排可由甲方与乙方公司授权代表在工地商定。

凡由于待料﹑停电﹑气候恶劣等非人员的责任而造成的停工,应计为工作时间,合同工资照付。

驻地至工地的单程所用时间,不应超过20分钟,超过的时间应计入工作时间。

人员自中国到达工地后和本合同期满自工地回中国前,应分别享有____日有薪休息。

第七条合同工资

人员的月工资(包括伙食费)在本合同有效内按以下标准支付(美元):

(1)半熟炼工,帮厨,服务人员

(2)熟练技工,厨师

(3)工长

(4)技术员,护士,翻译,会计员

(5)驻地经理

(6)工程师,医师,会计师

(7)高级工程师

(8)授权代表

(9)副授权代表

如本合同期超过1年,自第2年始,每月工资递增____%.

第八条夜班及加班

根据工程的需要,甲方要求人员在夜间工作或加班,应商得乙方授权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时原则上不得超过____小时。

夜间时间系指从当日晚上9时至次日晨5时。人员夜间工作(指正常夜班工作)甲方应按合同工资150%支付工资;人员夜间加班,甲方应按合同工资200%支付加班费。

小时工资按下式计算:

第九条工资和加班费支付

人员工资支付应自人员离开中国________之日起至回到中国________之日止。平均日工资为月合同工资的

乙方公司在工地的授权代表应按甲方提供的表格填写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编制工资单,在每月工资结算日即________日后________天内即________日前提交甲方在工地的授权代表审核批准。

工资单审批后,甲方应在每月工资结算日即________日后一天内将工资和加班费以美元支付给乙方。其中:____%电汇至________银行营业部乙方公司帐号;____%支付给乙方公司工地授权代表。若甲方延迟付款应按延迟天数,每天按欠付款总额的____‰,以美元向乙方支付利息。

付款自汇款银行把所需汇款的电传发至中国________银行之日(起息日)起。

第十条税金

乙方负责为人员交纳中国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税金;甲方负责为人员交纳项目所在国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税金。

第十一条节假日﹑每周休息日和年度休假

按项目所在国政府的规定,每周的休息日为星期

人员应享受项目所在国政府颁布的法定节﹑假日和中国春节2天,国庆节1天的休假,共________天。

人员每工作期满1年,享受为期________天的回国年度休假。甲方承担休假人员从驻地至中国________间的往返旅费。人员工作不满一年,其实际休假天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实际工作月数×(x/12)=休假天数

人员在项目所在国的节﹑假日和中国上述节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间,应享受全部合同工资。

因工作需要并应甲方要求,人员可不回国休假而留在工地继续工作。但需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在此种情况下,人员年度休假工资及其从工地到________间的往返旅费甲方支付,同时支付人员在年度休假期间的实际工作天数的合同工资和加班费。

第十二条预付工资

甲方在每批人员抵达岗位后,即应向乙方授权代表以当地货币支付每人相当于________美元的预付工资。

乙方对上述预付工资从人员抵达工地后第________个月还清,每月偿还____分之一。

第十三条动员费

甲方应向人员每人支付________美元的动员费。

上述动员费应在每批人员抵达工地后由甲方随同人员的机票费以美元一并电汇至中国银行乙方帐号。

第十四条保险

乙方为人员自其离开中国________之日起至返抵中国________之日止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保险费由雇主承担。甲方应随同人员的月合同工资以美元一并向中国公司支付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保险费。

人员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后,如经甲方要求,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避免甲方为人员在项目所在国重复投保。

第十五条医疗和病假

甲方应为人员在整个合同期间因病或因工伤提供免费医疗﹑药品和住院治疗。所需中药乙方可代购,但药费﹑包装费和运费由甲方承担。

人员如因病或因工伤休假不超过1个月,甲方应支付全部月工资。如休假超过1个月但不足3个月,甲方支付____%月合同工资。如休假超过3个月仍不痊愈送回中国继续治疗,甲方不再支付第4个月的工资,但应承担其回中国的旅费。如甲方要求乙方派人替换该伤病人员,则替换人员由____至工地的旅费亦由甲方承担。

人员在合同期间如因病或因工伤死亡,甲方负责其遗体处理并承担死者遗物运回中国的费用。

第十六条交通﹑通讯工具和差旅费

甲方应负担人员由中国________至工地间的往返旅费及每人往返随身携带________公斤超重行李费。甲方应于人员合同期满后回中国前________天,将回程旅费及超重行李费支付给乙方授权代表。

甲方应免费向人员提供驻地至工地间(公里以外)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甲方应免费向乙方授权代表﹑工程师﹑驻地经理提供一辆小轿车和供人员采购仪器及生活用品的一辆小型货车。如人员人数每超过________人,应增加一辆。上述车辆所需的司机﹑燃料,应由甲方免费提供,并负责检修。此外,人员在节假日可以免费使用甲方的交通工具,用于正当的目的诸如游览﹑购物等。

乙方授权代表和人员可以免费使用甲方的通讯工具,如电话﹑电传﹑图文传真等。

人员如经甲方批准出差,其差旅费应由甲方负担,差旅费的支付标准和使用的货币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生活和膳食设施

甲方应为人员免费提供适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积的标准为:工人为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翻译﹑会计﹑技术员为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授权代表﹑工程师﹑医生﹑驻地经理为____至____平方米;雇主还应免费提供水﹑电﹑卧具﹑空调﹑沐浴﹑卫生﹑洗衣设备和用品及必要的家具和备品(卧具和家具详见本合同附件3和4)。

甲方应向人员免费提供厨房﹑餐厅﹑炊具﹑餐具﹑制冰机﹑电冰箱和备品以及水﹑电﹑燃料。

中餐专用的餐﹑炊具,可由乙方在中国代购。所需费用(包括运输和包装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代购上述物品的帐单后________天内以美元电汇至乙方公司帐户。

乙方自费购买人员的主副食。但乙方为此而派遣的必要数量的厨师和帮厨在平日加班的每周休息日﹑节假日加班应享有标准小时工资。

人员所需部分副食品,如需从中国空运或海运至项目所在国,物品到达机场或港口后,有关报送﹑提货﹑运输等工作,雇主应给予协助。

第十八条劳保用品及小工具

甲方应为人员免费提供一般劳保用品和专用劳保用品以及办公用品,本合同附件7中所列的一般劳动用品可由乙方公司在中国包干代购,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人________美元。专用劳保用品如需乙方公司代购,由雇主据实支付货款,并承担这些物资的包装费及运费。

甲方应免费向人员提供各工作所需的手工用小工具。手工用小工具如需乙方在中国代购,所需费用(包括运输费﹑包装费)由甲方承担,并在收到乙方公司代购手工用具小工具的帐单后____天内以美元电汇至中国公司帐户。

本合同未列的,但为顺利实施本工程所必需的其他用品应经双方工地授权代表协商同意后,由甲方免费提供。

第十九条保密

乙方及其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工程的一切资料及情况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

甲方及其任何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提供劳务的条件和价格以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和情况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

第二十条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人员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涉及项目所在国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应由甲方出面处理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

人员因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而发生的涉及项目所在国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甲方应协助乙方出面处理,所发生的费用乙方负担。

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如天灾﹑战争﹑内乱﹑封锁﹑暴动﹑传染病﹑政变等,使本工程无法继续进行,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暂停。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应负担人员的回国旅费。

第二十二条仲裁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按()项仲裁。

(1)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2)在被诉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按照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补充和修改

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修改或补充的条款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文字

本合同用中英文写成,中英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异议,以___文为准。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20xx涉外工程承包合同

202320xx最新涉外工程承包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

一、本合同经下述双方签署:

市卫生局局长______先生(以下简称甲方)

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工程部经理______先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__________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授权(以下简称乙方)

出生地:____________(国家)

国籍:____________(国家)

总部:______(国)______市

在a 国的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信箱

鉴于甲方要兴建____________学校______平方米的教学楼(该工程为楼房,包括全套家具、设备、空调)进行施工。

乙方承认自己对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确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同意缔约,按合同施工。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____________第纳尔(兑换美元的比例为70%)。

这个金额是用单位乘实际工程量的方法计算出来的,这仅是对“概算工程”而言。至于“分段工程”则根据临时报表进行支付。临时报表的书写方法应是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对乙方的支付要根据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

合同价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为施工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开支、义务、各种税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期内规定的保修、保养费。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格。

三、合同工期

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第____________号附件的说明,在自移交场地之日起的380天内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节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内。如果甲方由于某些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认为不可能按期完工的话,可从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并提出要求增加期限。如果乙方证实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四、移交场地

根据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通知,进行工地交接,交接时须签订纪要,双方各执一份。如果乙方或其接收场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规定期限内缺席,甲方可照常起草纪要,并将机要的复印件寄给乙方。起草纪要之日为乙方接收场地之日。

五、查看工地

乙方承认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的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等。由这些因素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六、履约保证金

用现金、信用支票,或按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保函作保均可。按第五十六条规定,保函须在合同整个执行期中都有效,直到最后交付工程为止。

该保证金始终由甲方保存,用于乙方完美施工和履行甲方权利的保证。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挂号函件后,最多一个月内,按可能业经被扣除的金额的相同额度补足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的余额,或者从乙方手中收回工程,由甲方自行施工而由乙方承担费用,甲方有权索赔,只要用挂号函件通知乙方即可,无须诉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

甲方有权从乙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收益中划拨其拖欠的债务。

七、图纸和规范完整无缺

甲方提交的任何技术说明、设计、绘图中的所有错误或疏忽可以随时更正。乙方应亲自审查规范、设计、图纸的有效程度,并在适当的时候把自己的意见告诉甲方。在甲方接受这些意见的情况下,甲方要对这些意见负责,就如同是其自己提出来的一样。

八、施工进度计划表

乙方自接收工地起,十五天内向甲方递交一份施工计划,阐明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采用的办法、施工进度、施工安排、运进施工现场的设备,以及建立临时设施等。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意见和施工进展情况,对自己的施工计划进行调整。

九、合同内容的变更

甲方有权调整合同内容,但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5%。实际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在合同金额的15%之内时,乙方无权要求任何补偿。

根据本条款的规定,如果乙方认为提出的调整会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或交工,乙方可以自通知进行调整之日起最多两个星期内向甲方提出延长工程的要求。否则,等于放弃权利。这样,乙方就要在原工期内完成包括调整部分在内的工程,并交付使用。

甲方在收到乙方呈交的延期要求时,可将工期延长到其认为适当的时候。

十、支付条件

对符合条件与规范而且实际上完成了的工程,甲方在双方确定的单价基础上,向乙方支付其造价的______%。这些支付款的金额应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的规定和每月完成的工程量报表而定。这些款项要在扣除本条第一款所述的预付款比例和先前业已支付的入库材料费后才能支付,每月支付金额不少于______第纳尔。甲方支付本规定的月工程进度款,要在工程报表得到甲方认可的四十五日之内进行。条件是完成的工程应全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

支付要在审查报表、支付申请单、并证实无误后进行。支付迟于四十五天时,乙方可按____________银行规定的利息索取利息。由于乙方对工程量的统计欠及时,或者在制作工程量表时乙方(或其代表)外出,或甲方认定工程的进度差、乙方(或其代表,或其分包人)的表现差,甲方对其逾期支付不负支付利息的责任。同样,如果报表出现缺陷、疏忽和错误——不管是被甲方发现的还是在支付前被a国任何稽核、监督单位发现的——甲方对其逾期支付也不承担支付利息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可将支付(月进度)款的时限适当推迟,以便对报表进行校正。本文规定的因迟付而享受利息的规定不适用于付款、合同决算款、过期退回保证金,以及材料款。一言以蔽之,这个规定只适用于月工程进度款。

乙方应向a国有关方面缴的款项,可从其于甲方签订的合同的收益中扣除。

在遵守货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乙方可以把用于工程而从国外购来的进口材料款、机械设备款汇往国外。也可根据现行规定和状况,把本合同的盈余款额汇往国外。

十一、信用证

为本合同施工而需要从国外进口的材料费、设备费,乙方可以用a国的一家银行所开的信用证兑换外汇。

这个金额的确定要根据乙方开信用证前向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单子总价而定。

信用证可以分着开。根据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须进口的每一批施工材料、设备的时间表而确定支付金额和日期。同时根据该表确定信用证的有效期。

每次装运支付75%以上金额时,要提供下列凭证:

(1)五份认证的原始账单。

(2)一套货运单据,证实已按正常的海运价付过运费。

(3)由a国的一家保险公司为甲方开的为之承担的一切风险的保险文件,要求从制造厂到a国项目现场均在保险范围。

(4)装运氢弹。

(5)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由甲方承认和批准的检查证明。

(6)制造厂家的证明和a国驻国外使馆或领事馆在原件上认证。

当这些材料和设备根据工艺要求和技术规范安装完毕后,甲方通知银行并支付15%比例的信用证金额。

十二、甲方有权检查材料及其种类,只有甲方开了证明以后才允许启运。

海关税收以及所有储存费、运往现场的开支、装卸费,只要没有得到有关方面豁免,都由乙方根据法律交付。

为办理信用证及付款手续上的需要,乙方负责向其在a国国内外的开户银行提交一份合同副本。

十三、完美施工

乙方应根据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和施工计划及专业技术规定的要求认真地进行施工。在施工中要使用优质材料、设备、机械,在投入使用之前,要给甲方工程师提供所有样品,并给予充分时间进行认可。

因材料有瑕疵,或制造粗糙,或施工错误而致使甲方拒收的任何工程部分,需对其进行修理或拆除时,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十四、第三方保险

乙方应在一家保险公司对因施工而使第三者及其财产蒙受损失的责任进行保险。不论什么情况,保险金额均为____________第纳尔。为避免可能发生的工人和其他人员伤亡,避免给社会和个人造成损失,乙方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其中包括按交通规则设置白天与夜晚的路标(用标记和[3]指示灯)。由于施工,由于乙方或其代理人,或其承包人,或其职工的不慎而可能造成的死亡、事故、损伤,乙方要负直接责任,并独自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索赔和补偿。

十五、工程保险

乙方应在一家保险公司缴纳保险金,对现场已完成的工程、材料和器具遭到破坏、失火或被窃进行保险。保险文件要为承包商承担一切风险。根据本合同第五十四条规定到工程初步接收时此项保险才可结束。

十六、乙方未尽保险义务

乙方在开工时,要为其前两条所规定的保险义务提出已履行的证据。如对保险未尽义务,或没有支付这笔款项,甲方可以代为保险,承担这笔费用,可将这些费用从乙方应得的款项中扣除。在所有情况下,甲方都应停止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直至乙方确实已经承担此项保险义务,并支付这笔款项。

十七、分包合同

不允许乙方将合同中规定的工程分包出去,但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允许乙方和那些有能力和经验的专业施工公司,就合同中部分工程的施工签订分包合同。在所有情况下,把部分工程分包出去的乙方,始终都要和他的分包人一起对本合同的执行负责。

十八、转让

不允许乙方向他人转让整个或部分合同,如乙方违反这一条规定,合同就被废除,履约保险金就被没收。这无须经过任何法律手续,也不影响甲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如有必要,甲方还有权向乙方索取因物价上涨所增加的费用。但允许签约人将其应得款的全部或局部转让给a国的一家银行,条件如下:

(1)针对乙方的转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成立。

(2)这种转让不影响甲方对乙方的权利。

(3)一旦乙方向某银行转让,就不能反悔,除非得到银行的同意。

十九、施工监督

对签约工程的施工监督和对乙方施工的检查,由甲方工程师或管理机构授权的职员承担。如甲方工程师或认为工程进展缓慢,可以向乙方提出书面警告,要求增加工人,增加机械设备,加班以及采取其他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按时竣工的措施。所有这些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工程师和他的职员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现场,对施工的工程进行检查、管理,乃至发布旨在使施工顺利进行的命令和指示,这些指令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记入现场记录;乙方和他的工人、分包者应执行这些指令,而且不使用那些甲方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或附件条件的材料。为了保证按技术规范和合同条件进行施工,在甲方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他们有权书面通知停工,或者不接受不符合议定的材料和工程;同时允许在不影响工程造价、不违反合同宗旨的情况下,根据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细小的调整和修改。对于那些需要增加费用的工程应经甲方批准。甲方工程师有权要求乙方做材料试验、材料分析、检查材料强度和提交各工期的照片,这些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只有甲方要求再次对这些材料进行检查和试验,而且两次试验结果都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时,甲方才承担这笔费用。

为继续施工起见,乙方也可以要求甲方工程师进行任何一项必要的检查。这要由乙方向甲方工程师或其代表提交一份书面报告,由后者在报告的复印件上做收讫签字,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工程师应做必要的检查,并尽快提出意见,把检查结果记入工地记录。

二十、甲方工程师办公室

乙方应在现场为甲方工程师提供办公室。该办公室应完全符合条件,包括全套设备。建立办公室、供电、安装设备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十一、乙方的现场代表

乙方应指定现场代表,负责接收并执行甲方工程师的指令,同时应为他设立一个具有同等施工经验、有高度技术水平的技术机构,给机构成员在整个工程期间均应在现场。

对于现场代表和技术机构成员的选配和更换,应事先经甲方同意,必要时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选,这不影响乙方完美施工的责任。

二十二、为管理工作和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乙方和他所属的工地负责人、代表、职工,要为甲方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包括到现场进行检查、测量、试验及其他工作,同时还应照顾到其他承包人在现场及其附近地方的施工,并为他们的施工创造有利条件。

二十三、维护工地秩序

乙方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对那些玩忽职守、拒绝执行工程师指示,或者技术能力差,或有关当局要求解雇的职工,乙方应在街道甲方书面命令后的二十四小时内把他们送出现场,在任何扰乱工地治安的行为出现时应马上报警。

二十四、合同文件应保存在工地

乙方现场至少应保存两套合同文本、技术规范、工程图纸及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以便在甲方工程师或去的代表需要时参阅。

二十五、已完工程的计算

乙方应保存专门的记录,把由双方签字的月统计表中反映出来的工程量记录在案。

二十六、设备处理

二十七、保护公共设施

如果在现场挖掘土方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东西,乙方应立即停止挖掘工作,并及时报告甲方或专门机构。乙方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那些被破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十八、文物和有价值的物品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和有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在采取防止损坏、打碎的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告诉甲方、文物局和警察局,如果这些文物不易搬动,应就地停工,并通知甲方代表、专门机构和警察局。

二十九、停工

只有接到甲方的书面命令,才允许乙方停工。在停工期间,乙方负责保护工程。

如果停工的原因不属于乙方,那么甲方应向乙方不足相当于停工时间的工期,如果停工时间超过六个月而原因又归结于甲方,那么乙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索取他已经施工的工程费用和停工时间的实际损失,但不许要求其他方面的赔偿。

三十、误期罚款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期限,或在其他业已议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他应承担误期罚款。比例如下:

如果甲方认为可以从已经完成的工程中获益的话,每误期一天的罚款占延期总价的1%,如果甲方认为不能从已经完成的工程中获得收益的话,每误期一天的罚款占工程总价的%。

在所有的情况下,罚款均不应超过合同总价的5%,即使未因延误工期而造成损害,误期也要罚款,无须提醒,不用警告,不用提交仲裁或采取任何其他措施,也不影响甲方因误期使自己蒙受的损失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如果甲方证实乙方误期是由于意外原因所致,那么误期罚款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罚款可以从保证金或者乙方在甲方处的应得款项或者从其在任何其他的公共机构的应得款项中扣除。任何罚款的扣除并不意味着免除乙方承担施工以及完成议定工程的责任。

在乙方于甲方处还有足够款项偿还延期罚款的情况下,甲方根据自己的全面估计,可以延期索回罚款。但要由乙方提出申请,并阐明延期缴纳罚款的详细理由和延迟期限。

三十一、废除合同

在不影响甲方取得误期罚金和赔偿的条件下,在遇到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废除合同,没收保证金。

乙方延期开工,或施工很慢,虽然给予书面提醒,甲方仍认为他不可能按期完成合同工程。

如果乙方停工十五天以上,停工理由不被甲方接受。

如果乙方撤离工地,或放弃工程,或证实他没有施工,或者他被证实施工混乱,而又不可能指望他完美施工。

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施工,甲方认为没有必要个他一个宽限期,或者再给他的宽限期内未能完成施工。

在执行合同或同甲方在施工期交往中,如乙方自己或通过他人直接或见解采用欺骗或营私舞弊的手法。

如果乙方破产,或宣布破产,或陷于于债权人调停状态。

如果乙方对合同的执行严重敷衍了事,或者忽视履行合同中的实质性义务,而且从书面要求其改正之日起十五日之内仍无动于衷。

对取消合同和没收保证金,甲方用备忘录形式通知乙方即可,无须诉诸司法和采取其他措施。

三十二、收回工程由己方出资施工

除了合同金额外,甲方有权索取误期罚款,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收回工程所蒙受的损失。

三十三、终止合同

如果出于公益需要,甲方可在乙方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结束合同,条件是必要时可向乙方赔偿。

三十四、工程清点

特别是在第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条中所指的那些情况下,由甲方确定检查现场的时间,清点已经完成的工程,清点乙方运到现场的机械、材料、设备。甲方至少在七天之前用挂号函件将确定的时间告诉乙方,让其参加清点并签署纪要。如果乙方或他的代表在规定的时间缺席,那么甲方就在乙方缺席的情况下进行清点,并记入清点纪要,甲方代表在纪要上签字,将该纪要用挂号函件寄一份给乙方,让乙方对纪要发表意见。如果乙方在纪要送去七天当中没有发表意见,就说明他承认纪要中的内容正确无误,并接受了清点。

本条规定的工程计算和清点费用由乙方负责。

在因执行法令而结束合同的情况下,本条款有效。

三十五、丧失能力

如果乙方丧失能力,那么甲方有权在终止合同和允许乙方的继承人继续施工二者之间做出选择,如果乙方这样要求,甲方也证实乙方的的继承人有继续施工的财力和技术能力的话。

如果乙方多于一人,当其中的一人丧失能力,甲方可以在中指合同和委托乙方的其他人继续施工二者之间进行选择。

如果乙方只是拥有人员,或只有资金的公司而且已经散伙,而散伙的目的不是为了重新组合,甲方就结束合同。

在所有可以结束合同的情况下,用挂号函件将甲方的意见通知乙方即可,无须采取任何其他措施或通知诉讼。

三十六、乙方遇到不可抗拒的情况

如果遇到不可抗拒和无法预料的情况,使施工任务繁重,乙方受到重大损失的威胁,而施工并非不可能进行时,乙方可以用合理提高合同金额的方法向甲方索取赔偿。如果这种情况继续存在,而又不能消除,就终止合同。如果出现施工无法进行的不可抗拒的力量,乙方履行施工的义务就被免除。

三十七、支付印花税

乙方应在a国税务局办理合同登记手续,要在签订合同十五天之内缴印花税,对误期缴纳次税要承担各种费用和罚款。乙方还应缴纳为执行合同应缴的其他印花税,并向甲方递交他缴完税收的正式文件。

三十八、所得税

根据a国所得税法和此法公布的其他条例,乙方应缴的所得税和本合同利润附加税。

三十九、海关税

根据海关及有关制度和规定,乙方负责缴纳进口货物和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理应缴纳的海关税和其他税收。

四十、享受临时免税制度

四十一、当地材料

只要在a国市场上有建筑材料、设备、机械、器具等国内产品,乙方必须尽可能使用。

四十二、组织施工和使用当地工人

乙方负责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设备、机械、器具及其他与施工、完美施工有关事宜的组织工作,甲方向a国的有关当局提交文件,以便在该合同工程需要雇工时,为之提供方便条件。

四十三、工人花名册

在开工时,人员增加或变动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花名册,用以反映工人、职员、技术人员的姓名和工地管理人员的不同职务。乙方还要向甲方提供有关乙方运入现场的机械、设备、一起的说明和资料。

四十四、安排工人居住,提供现场公共设施

乙方负责向其工人、职工提供住房,并负责现场居住费用;还要负责提供这些住房的照明、引水及必要的公共设施。如果乙方为其工人建临时住房时,应得到甲方的同意;在这种情况下,乙方负责所有建房费用、维修费,并负责提供必要的服务。工程竣工之后,乙方还要负责拆除临时住房,并恢复原状;如甲方需要,可按双方协商的价格进行转让。甲方提供必要的电源、水源,但乙方要承担内部的临时管线安装费、照明费;用于工程施工的发电机、机械等所用水、电和燃料的消耗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负责处理废水和废渣。

四十五、违禁物品

四十六、禁止政治活动

乙方及其合作者、分包人、代理人、外国雇工以及他们的家属在a国境内居住期间,不能以任何形式参与任何政治活动。

四十七、周假和法定假

乙方应让他的外国工人和职工在星期天和a国法定假日休息。根据先行法律、条例的规定,因工作需要工人们在假日工作时应给予补偿。

四十八、工人的工资和奖金

乙方负担工人的工资、奖金和补偿。按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工资最低基限法及现有和将来要制定的其他法律和制度,均由乙方独自承担业主(对工人)应尽的所有义务。

四十九、合同机密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允许乙方披露合同的细节,也不允许乙方在商业印刷品、专业印刷品和其他场合披露这些细节。

在施工期间直到合同结束和维修期终止后,乙方均应保密,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允许传播报表中的全部或局部内容。

五十、遵守法律条款和条例

乙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a国的有效法律,特别是有关工程、工资、社会保障、工程保险、物资保险、运输保险、运输工具保险的法律和有关文物、海关、税收及其他诸如此类的法律。对于为施工而取得的任何一种许可所花的费用,均应由乙方承担。

在遵守合同条款的同时,在执行本合同中所产生的各种赋税,其中包括海关税和附加税,均由乙方负担。除了法定和合同条件中规定可豁免的以外,任何一项税收均不能免除。

五十一、专利权和发明权

乙方应尊重他人的专利权、发明权和垄断权——对于因乙方不尊重他人的这种权利,其中包括a国境内外项目的技术说明和图纸——他人向甲方提出的任何要求而因之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五十二、a国的司法权限

有关合同的所有解释和执行必须服从a国的现行法律和法规,a国的司法部门负责审理由合同引起的纠纷。

任何一方诉诸法律都不能中止合同的执行,都不影响双方的义务和权利,直到对争执的问题有了必须执行的判决为止。

五十三、初步验收

当乙方完成了合同的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以后,应马上用挂号函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确定初步验收日期。同时乙方应清理现场所有杂物。否则甲方在用挂号函件通知乙方并给十天以内的宽限之后,乙方仍未清理现场时,甲方就要进行这项清理工作,这时乙方应负责此项费用。甲方应将确定好的验收日期书面通知乙方,此验收日期不得超过接到乙方通知日的一个月。验收应在既定日期进行,应起草一式三份的初步验收纪要,由双方或双方代表签字,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或其代表。如果乙方或他的代表未出席检查,即进行乙方缺席检查,应将情况记入纪要,并用挂号函件将一份纪要寄给乙方。如果检查证实已完工程符合合同条款的要求,那么,甲方通知乙方完工的日期就作为竣工日期,同时也作为维修的开始日期。

如果在检查中发现没有按照合同施工,那么,应在纪要中注明,并责成乙方按合同修补和纠正错误、完善工程。维修期就从完善施工后的最后一次检查时开始。

如果需要的话,允许甲方对一部分已经完成的工程,根据本条款中规定的内容和条件进行局部、临时性的验收,条件是局部交付的工程应能使用。在验收工程之前,乙方应出资在工地提供必要的工具、设备、仪器,供甲方或其代表在检查、试验时使用。如果在检查、试验当中,发现毛病和错误,但在本质上并不影响工程,也不妨碍受益,那么当甲方认为可以时就接收,也可以给乙方一段修理和补缺的时限。这笔费用可从乙方在甲方手中的应得款中扣除,只要这些毛病和错误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并能按照要求受益,到工程缺陷修补完善后,再将扣除款项退回乙方。

五十四、维修期

乙方要保证本合同规定的工程无瑕疵、施工良好,全部工程使用要达到预期的目的。自甲方初步验收之日起,维修保证期为一年,如果在此期间发现缺点和不足,那么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后一个星期内进行修理和完善。否则,甲方代为修理,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此项费用。本条规定的维修保证期与a国民法中规定的保修期是一致的。

五十五、最终验收

在维修期结束前的适当时间,乙方须通知甲方,要求其确定检查和最终接收的日期。甲方应自接到乙方的通知之日起两星期内确定检查和验收的日期,并通知乙方亲自到场或派代表参加。在乙方或其代表参加的情况下,在确定的日期内进行检查,同时要就次起草一式四份由双方在场人员签字的纪要,并将其中的一份交给乙方。如果乙方或其代表缺席,可在既定日期进行缺席检查,把情况记入纪要,并寄乙方一份。

甲方有权组成一个自己认为合适的接受技术组,全权进行各种检查、试验,或采取任何旨在查看工程质量的措施。

五十六、试验费用

乙方承担在a国国内外用于样品和试验的全部费用,根据本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工程量表,只要所用的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须负担样品、试验费用,并有义务将工程(或局部)拆开,以便检验其质量,然后再恢复原状,此项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五十七、乙方易址

本合同开头填写的乙方地址变动时,乙方要保证通报。否则,可按原址与乙方通信和发通知,责任由乙方承担。

凡是涉及合同条款的书面通知,可以面呈,但在影印件上要签字,也可用挂号函件寄送。这种通知一经递交,就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五十八、合同文本

本合同用______语书写八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乙方自己保存一份,另一份用以缴税;并分送财政部、计划部、会计司和税务总局各一份。

第3篇 涉外工程承包合同

(一)工程总 承包合同

日期:20 年 月 日

地点 市

本合同经下述双方签署:

1. 市卫生局局长 先生(以下简称甲方)

2. 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工程部经理 先生(19 年 月 日由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授权)(以下简称乙方)

出生地: (国家)

国籍: (国家)

总部: (国) 市

在a国的通讯地址: 信箱

鉴于甲方要兴建的 学校10000m2的教学楼,乙方提交报价已于 年 月 日被 市卫生局 招标 委员会接受并已中标。根据a国 部1983年2月5日第318号决议,双方缔约于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要完全、准确地按照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工程量表、价格表及与合同条款有关的书面协议,在 市对 学校10000m2的教学楼(该工程为楼房,包括全套家具、设备、空调)进行施工。

乙方承认自己对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确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同意缔约,按合同施工。

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 第纳尔。兑换美元比例为70%。

这个金额是用单价乘实际工程量的方法计算出来的,这是指“概算工程”而言。至于“分段工程”则根据临时报表进行支付,临时报表的书写方法应是双方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对乙方的支付要根据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

合同价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为施工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开支、义务、各种税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期内规定的保修、保养费。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格,如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 工资 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在a国国内或国外新增加赋税。

(三)工期

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第号附件的说明,在自移交场地之日起的380天之内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节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内。如果乙方由于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认为不可能按期完工的话,可书面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并提出要求增加期限。如果乙方证实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四)移交场地

根据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通知,进行工地交接,交接时须签订纪要,双方各持一份。如果乙方或其接收场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规定的期限内缺席,甲方可照常起草纪要,并将纪要的复印件寄给乙方。起草纪要之日等于乙方接收场地之时。

(五)查看工地

乙方承认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土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等。由这些因素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六) 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自被通知中标的第2天起的30天内,向甲方寄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该合同总额的20%,或在指定期限内将以前寄存的 投标保证金 补充到上述比例。该合同只有在寄存保证金之后才对甲方产生义务。

有现金、信用支票,或按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保函作保均可。按第五十六条规定,保函须在合同整个执行期中都有效,直到最后交付工程为止。

该保证金始终都由甲方保存,作为乙方完美施工和履行甲方权利的保证。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挂号函件后,最多在一个月内,按可能业经被扣除的金额的相同额度补足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的余额,或者从乙方手中收回工程,由甲方自行施工而由乙方承担费用。甲方有权索赔,只要用挂号函件通知乙方即可,无须诉诸法院或采取其它措施。

甲方有权从乙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收益中索取其拖欠的债务。

(七)图纸和规范完善无缺

甲方提交的任何技术说明、设计、绘图中的所有错误或疏忽,随时可以更正。乙方应亲自审查规范、设计、图纸的有效程度,并在适当的时候把自己的意见告诉甲方。在甲方接受这些意见的情况下,甲方就要对这些意见负责,就如同是其自己提出来的一样。

(八)施工进度计划表

乙方自接收工地起,15天内向甲方递交一份施工计划,阐明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采用的方法、施工进度、施工安排、运进施工现场的设备,以及建立临时设施等。乙方应根据甲方意见和施工进展情况,对自己的施工计划进行调整。

(九)合同内容的变更

甲方有权调整合同内容,但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5%。实际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在合同金额的15%之内,乙方无权要求任何补偿。

上述调整金额,要用业已议定的单价计算。如果没有这种单价,则在责成乙方进行调整时的当地市场价格或世界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计算。

根据本条款的规定,如果乙方认为提出的调整会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或交工,乙方可以自通知进行调整之日起最多两个星期内向甲方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否则,等于放弃权利。这样,乙方就要在原工期内完成包括调整部分在内的工程,并交付使用。

甲方在收到乙方呈交的延期要求时,可将工期延长到其认为是适当的时候。

(十)支付条件

1. 在乙方接收工地、提交履约保函并办完合同注册登记付税手续之后,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应在乙方提交与预付款等值的保函之后,该保函应该在施工期间始终有效,且应开自一家a国的银行,或是经过这家银行认证,同时不许附加任何条件,也不得被作废。上述银行须承认有一笔与保函等值的款项由甲方支配,并承认可全部支付甲方,无须提醒,无须诉诸司法部门,也无须办理其他手续,同时也不管乙方或第三者提出的异议。预付款应从支付给乙方的月工程进度款中按预付款在合同总价中所占的比例扣除,直到扣完为止。保函额度也可以按预付款收回的金额递减。

2. 乙方运到工地而又是工程实际需要并被甲方接受的材料,其费用中的 %应付给乙方。条件是乙方提供的材料应是优质、适用、符合规定,为甲方工程师所接受,并须妥善储存在仓库里。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乙方运到工地的机器设备,这些机器设备是工程的组成部分,在安装时应是完好无损的,但属乙方所有的机械则不包括在内,因为这些机械并非是工程的组成部分,只不过是为了施工而引进到现场。上述预付款要首先从乙方用库存材料所完成的工程的进度款中扣除,直到全部收回为止。

3. 对符合条件与规范而且是实际上完成了的工程,甲方在双方确定的单价基础上,向乙方支付其造价的 %。这些支付款项的金额应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每月完成的工程量报表而定。这些款项要在扣除本条第一款所述的预付款比例和先前业已支付的入库材料费后才能支付,每月支付金额不少于 第纳尔。甲方支付本条规定的月工程进度款,要在工程报表得到甲方认可的45日之内进行。条件是完成的工程应全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

支付要在审查报表、支付申请单、并证实无误后进行。支付迟于45天时,乙方可按 银行规定的利息率索取利息。由于乙方对工程量的统计欠及时,或者在制作工程量表时乙方(或其代表)外出,或甲方认定工程的进度差、乙方(或其代表,或其分包人)的表现差,甲方对其逾期支付不负责支付利息。同样,由于报表出现缺陷、疏忽和错误不管是被甲方发现还是在支付前被a国任何稽核、监督单位发现甲方对其逾期支付也不承担支付利息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可将支付(月进度)款的时限适当推迟,以便对报表进行校正。本文规定的因迟付而享受利息的规定不适用于预付款、合同决算款、过期退回保证金,以及材料款。一言以蔽之,这个规定只适于月工程进度款。

4. 乙方应向a国有关方面交的款项,可从其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的收益中扣除。

5. 甲方从每月的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5%的金额,作为保证施工完好的保留金。在工程竣工和按第五十四条规定进行初步验收后,遂将这个比例金额付还乙方。也可以依据一份符合本规定且与上述比例等值的保函,把这个比例的金额付给乙方,该保函自初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开出有效。

6. 在遵守货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乙方可以把用于工程而从国外购来的进口材料款、机构设备款汇往国外。也可根据现行规定和状况,把本合同的盈余款额汇往国外。

(十一)信用证

为本合同施工而需要从国外进口的材料费、设备费,乙方可以用一家a国的银行所开的信用证兑换外汇。

这个金额的确定要根据乙方开信用证前向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单子总价而定。

信用证可以分着开。根据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须进口的每一批施工材料、设备的时间表而确定支付金额和日期。同时根据该表确定信用证的有效期。

在确定受益人之后,开给乙方的信用证,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给任何其他受益人。上述信用证的每次支付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1. 每次装运支付75%金额时,要提供下列凭证:

(1)五份认证的原始帐单。

(2)一套货运单据,证实已按正常的海运价付过运费。

(3)由a国一国保险公司为甲方开的为之承担一切风险的保险文件,从制造厂到a国项目现场均在保险范围。

(4)装运清单。

(5)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由甲方承认和批准的检查证明。

(6)制造厂家的证明和a国驻国外领事馆或领事馆在原件上认证。

2. 当这些材料和设备根据工艺要求和技术规范安装完毕后,甲方通知银行并支付15%比例的信用证金额。

3. 信用证金额的10%保存在全部合同工程初步验收结束时为止。上述支付比例,由甲方通知银行支付。

(十二)甲方有权检查材料及其种类,只有甲方开了证明以后才允许启运。

海关税收以及所有储存费,运往现场的开支,装卸费只要没有得到有关方面豁免,都由乙方根据法律交付。

为办理信用证及付款手续上的需要,乙方负责向其在a国国内外的开户银行提交一份合同副本。

(十三)完美施工

乙方应根据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和施工计划及专业技术规定的要求认真地进行施工。在施工中要使用优质材料、设备、机械,在投入使用之前,要给甲方工程师提供所有样品,并给予充分时间进行认可。

因材料有瑕疵,或制造粗糙,或施工错误而致使甲方拒收的任何工程部分,需对之进行修理或拆除时,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十四)第三方保险

乙方应在一家保险公司对因施工而使第三者及其财产蒙受损失的责任进行保险。不论什么情况,保险金额均为 第纳尔。为避免可能发生的工人和其他人员伤亡,避免给社会和个人造成损失,乙方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其中包括按交通规定设置白天与夜晚的路标(用标记和指示灯)。由于施工,由于乙方或其代理人,或其承包人,或其职工的不慎而可能造成的死亡、事故、损伤,乙方要负直接责任,并独自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索赔和补偿。

(十五)工程保险

乙方应在一家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对现场已完成的工程、材料和器具遭到破坏、失火或被窃进行保险。保险文件要为承包商承担一切风险。根据本合同第五十四条,到工程初步接收时此项保险才可结束。

(十六)乙方未尽保险义务

乙方在开工时,要为其前两条所规定的保险义务提出已履行的证据。如对保险未尽义务,或没有支付这笔款项,甲方可以代为保险,承担这笔费用,可将这些费用从乙方应得的款项中扣除。在所有情况下,甲方都应停止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直至乙方确实已经承担此项保险义务并支付这笔款项。

(十七)分包合同

不允许乙方将合同中规定的工程分包出去,但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允许乙方和那些有能力和经验的专业施工公司,就合同中的部分工程的施工签订分包合同。在所有情况下,把部分工程分包出去的乙方,始终都要和他的分包人一起对执行本合同共同负责。

(十八)转让合同

不允许乙方向他人转让整个或部分合同,如乙方违反这一条规定,合同就被废除,履约保险金就被没收。这无须经过任何法律手续,也不影响甲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如有必要,甲方还有权向乙方索取因物价上涨所增加的费用。但允许签约人将其应得款的全部或局部转让给a国的一家银行,条件如下:

1. 针对甲方的转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成立。

2. 这种转让不影响甲方对乙方的权利。

3. 一旦乙方向某银行转让,就不能反悔,除非得到银行的同意。

(十九)施工监督

对签约工程的施工监督和对乙方施工的检查,由甲方工程师或管理机构授权的职员承担。如甲方工程师认为工程进展缓慢,可以向乙方提出书面警告,要求增加工人,增加机械设备,加班以及采取其他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按时竣工的措施。所有这些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工程师和他的职员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现场,对施工的工程进行检查、管理,乃至发布旨在使施工顺利进行的命令和指示这些指令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记入现场记录乙方和他的工人、分包者应执行这些指令,而且不使用那些甲方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条件或附件条件的材料。为了保证按技术规范和合同条件进行施工,在甲方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他们有权书面通知停工,或者不接受不符合议定的材料和工程同时允许在不影响工程造价、不违反合同宗旨的情况下,根据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细小的调整和修改。对于那些需要增加费用的工程应经甲方批准。甲方工程师有权要求乙方做材料试验、材料分析、检查材料强度和提交各工期的照片,这些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只有甲方要求再次对这些材料进行检查和试验,而且两次试验结果都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时,甲方才承担这笔费用。

为继续施工起见,乙方也可以要求甲方工程师进行任何一项必要的检查。这要由乙方向甲方工程师或其代表提交一份书面报告,由后者在报告的复印件上作收讫签字。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工程师应作必要的检查,并尽快提出意见,把检查结果记入工地记录。

(二十)甲方工程师办公室

乙方应在现场为甲方工程师提供办公室。该办公室应完全符合条件,包括全套设备。建立办公室、供电、安装设备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十一)乙方的现场代表

乙方应指定现场代表,负责接收并执行甲方工程师的指令,同时应为他设立一个具有同等施工经验、有高度技术水平的技术机构,该机构成员在整个工作期间均应在现场。

对于现场代表和技术机构成员的选配和更换,应事先经甲方同意。必要时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选,这不影响乙方完美施工的责任。

(二十二)为管理工作和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乙方和他所属的工地负责人、代表、职工,要为甲方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方便,包括到现场进行检查、测量、试验及其他工作,同时还应照顾到其他承包人在现场及其附近地方的施工,并为他们的施工创造有利条件。

(二十三)维护工地秩序

乙方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对那些玩忽职守,拒绝执行工程师指示,或者技术能力差,或有关当局要求解雇的职工,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命令后的24小时内把他们送出现场,对任何扰乱工地治安的行为应马上报警。

(二十四)合同文件应保存在工地

乙方现场至少应保存两套合同文本、技术规范、工程图纸及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以便在甲方工程师或他的代表需要时参阅。

(二十五)已完工程的计算

每月底在甲方代表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出资对完工部分进行计算,同时应由甲方代表参加。工程计算必须由双方代表签字才有效。如果乙方拖延工程计算,他就要服从甲方的算法并承担计算费用。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只是一种估算,用上述计算方式计算出来的实际完成的工程,才是实际工程量。

乙方应保存专门的记录,把由双方签字的月统计表中反映出来的工程量记录在案。

(二十六)设备处理

未经甲方同意不允许乙方将他运入现场的材料、工具、机械、设备、临时设施运走和处理,直至工程初步交工时为止。上述材料设备丢失、损坏、被窃等,甲方概不负责。

(二十七)保护公共设施

如果在现场挖掘土方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东西,乙方应立即停止挖掘工作,并及时报告甲方或专门机构。乙方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那些被破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十八)文物和有价值的物品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和有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在采取防止损坏、打碎的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告诉甲方、文物局和警察局,如果这些文物不易搬动,应就地停工,并通知甲方代表和专门机构或警察局。

(二十九)停工

只有根据甲方的书面命令,才允许乙方停工。在停工期间,乙方负责保护工程。

如果停工的原因不是属于乙方,那么甲方应向乙方补足相当于停工时间的工程,如果停工时间超过6个月而原因又归结于甲方,那么乙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在这样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索取他已经施工的工程费用和停工期间的实际损失,但不许要求其他方面的赔偿。

(三十)误期罚款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期限,或在其他业已议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他应承担误期罚款。比例如下:

如果甲方认为可以从已经完成的工程中获益的话,每误期一天的罚款占延期工程总价的1%,如果甲方认为不能从已经完成的工程中获得收益的话,每误期一天的罚款占工程总价的0.1%。

在所有的情况下,罚款均不应超过合同总价的5%。即使未因延误工期而造成损害,误期也要罚款,无须提醒,不用警告,不用提交仲裁或采取任何其他措施,也不影响甲方因误期使自己蒙受的损失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如果甲方证实乙方误期是由于意外原因所致,那么误期罚款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罚款可以从保证金或者乙方在甲方处的应得款项或者从其在任何其他的公共机构的应得款项中扣除。任何罚款的扣除并不意味着免除乙方承担施工以及完成议定工程的责任。

在乙方于甲方处还有足够款项偿还延期罚款的情况下,甲方根据自己的全面估计,可以延期索回罚款。但要有乙方提出申请,并阐明延期交纳罚款的详细理由和延迟期限。

(三十一)废除合同

在不影响甲方取得误期罚金和赔偿权利的条件下,在遇到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废除合同,没收保证金。

1. 乙方延期开工,或施工很慢,虽然给予书面提醒,甲方仍认为他不可能按期完成合同工程。

2. 如果乙方停工15天以上,停工理由不被甲方接受。

第4篇 工程项涉外居间合约书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国外建筑公司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______省__________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

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总价、工程量子目单价、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品种及单价、弃渣运距等。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业主提供的各种材料单价,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

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四百六十四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

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6、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承担。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

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__________%。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正常施工的一个月内,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元整;在正常施工的两个月内,应支付__________;剩余施工合同金额从正常施工的第三个月开始,根据甲方每月取得的验工计价款,按__________%的比例支付;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后五日内全部结清。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

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__________差__________等__________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支支付______________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涉外工程合同(4份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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