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移动电视广告发布通用版合同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布 广告,广告版本为 秒广告
二、广告发布地点为:
三、乙方所投放的广告段位: 次
四、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广告法及新闻宣传有关规定,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代理资质证书、按照国家政令要求具备的各种批准件原件,广告内容经承办方终审后方可播出
五、乙方声明并保证所提供的广告带内容的合法性并承担一切播出之后果,该样带为 秒广告 样带,乙方须将样带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甲方处。未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不得更改所播放的广告版本
六、广告播出(经典套装),每天滚动 次,共计播放 次,共计人民币 元,一次制作费: 元。合同总金额: 元( 元整)合同签定后付50%,即 b 元 合同执行后7个工作日内,付50%,即 b 元
七、付款方式: 支票 。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单位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及政府指令变化等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视为违约,违约一方须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尚未完成部分的20%作为违约赔偿金
九、上海xx公司广告投播订单(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广告播出以上海xx公司审核为准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广告的编排方式和发布时间见广告投播订单(合同)。
广告代理单位(章): 广告客户(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第2篇 移动电视广告发布合同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之原则,在严格遵守《广告法》《民法典》等中国有关法律及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于乙方公交移动电视媒体广告发布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严格遵守。
一、广告发布内容:
二、合同金额:
广告形式:贴片
广告单价(月/rmb 元)
发布时间(月数) 总净价(rmb 元)
三、付款要求:乙方每月播放完甲方广告后,在下月初,乙方向甲方上月广告播放监播报告,甲方对监播报告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指定账号汇入上月广告费用。
1、付款方式:
2、其他:
四、广告与制作:
甲方需在广告刊出日前5个工作日将广告片交达乙方;
如甲方需乙方广告影音制作服务,则按照乙方相关服务标准进行收费;
广告素材内容的要求:广告材料 betacam ,avi, 或 flash 文件(文件精度要求25 桢/秒,或720*576 像素以上) ;
如因甲方延误上述文件及广告内容而导致广告发布无法按期开始,乙方不承担发布期的补偿。
五、广告审批:
甲方在向乙方提交广告片时,须同时提交下述资料:
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如:许可证等) ;
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如产品合格证、商标证书等) ;
按各地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各级部门审批的相关文件;
医疗相关类广告审批由甲方负责相关部门广告审批文件;
乙方有权对甲方资料进行审查,并保留对广告发布的最终决定权。
六、违约责任:
由于天气或设备实际运转情况,乙方在实际发布时,可能有5%的偏差,属正常情况。
除以上情况,如乙方有漏播、错播之情形,乙方应按漏错播一次补播两次对甲方进行补偿,补播时间由甲乙双面书面确认;
甲方欲延迟发布广告内容的,应提前5 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调整广告排期,乙方已经发布的时间视为对本合同的正当履行,甲方广告重新发布时,该部分时间将予以相应扣除;
凡甲方撤消合同,须于广告终止之日前15 天以书面通知乙方,经过乙方同意,并须缴付该合同所涉撤消之金额的5%以补偿乙方损失。
如乙方不同意撤消合同,则合同应继续履行。
甲方有义务根据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
若甲方没有根据付款方式付款, 则视作甲方违约,甲方同意从延迟付款的当日起,每日向乙方缴纳合同总款 5‰的滞纳金。
甲方延期付款逾期超过15 日,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刊播甲方的广告,但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之合同额,同时甲方应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
七、其它:
不可抗力:如遇到自然灾害、战争及公交运营公司干预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令本合同终止或部分终止,乙方不承担责任;
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应受本合同条款约束;
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方式进行确认,经协商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参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解决;
争议解决:因对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争议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以通过方式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 乙方(签章) :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第3篇 移动电视广告发布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告法 》以及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 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于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 发布 广告,广告版本为 秒广告
二、广告发布地点为:
三、乙方所投放的广告段位: 次
四、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广告法及新闻宣传有关规定,客户需提供 营业执照 、 代理 资质证书、按照国家政令要求具备的各种批准件原件,广告内容经承办方终审后方可播出
五、乙方声明并保证所提供的广告带内容的合法性并承担一切播出之后果,该样带为 秒广告 样带,乙方须将样带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甲方处。未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不得更改所播放的广告版本
六、广告播出(经典套装),每天滚动 次,共计播放 次,共计人民币 元,免费一次制作费: 元。
合同总金额: 元( 元整)
合同签定后付50%,即 rmb 元
合同执行后7个工作日内,付50%,即 rmb 元
七、付款方式: 支票 。
八、 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单位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及政府指令变化等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视为违约,违约一方须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尚未完成部分的20%作为违约 赔偿金
九、 上海 铭邸广告有限公司广告投播订单(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 管辖
十一、广告播出以上海东方移动电视有限公司审核为准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广告的编排方式和发布时间见广告投播订单(合同)。
广告代理单位(章): 广告客户(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第4篇 移动电视广告发布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于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布广告,广告版本为秒广告;
二、广告发布地点为:;
三、乙方所投放的广告段位:次;
四、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广告法及新闻宣传有关规定,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代理资质证书、按照国家政令要求具备的各种批准件原件,广告内容经承办方终审后方可播出;
五、乙方声明并保证所提供的广告带内容的合法性并承担一切播出之后果,该样带为秒广告样带,乙方须将样带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甲方处。
未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不得更改所播放的广告版本;
六、广告播出(经典套装),每天滚动次,共计播放次,共计人民币_____元,免费一次制作费:元。
合同总金额:元(元整)
合同签定后付50%,即元
合同执行后7个工作日内,付50%,即元
七、付款方式:支票。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单位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及政府指令变化等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视为违约,违约一方须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尚未完成部分的20%作为违约赔偿金;
九、上海铭邸广告有限公司广告投播订单(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广告制作合同·小区广告合同·电梯广告租赁合同·广告刊登合同
十一、广告播出以上海东方移动电视有限公司审核为准;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广告的编排方式和发布时间见广告投播订单(合同)。
广告代理单位(章):广告客户(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第5篇 20xx移动电视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于 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 发布 广告,广告版本为 秒广告 ;
二、广告发布地点为:;
三、乙方所投放的广告段位: 次 ;
四、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广告法及新闻宣传有关规定,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代理资质证书、按照国家政令要求具备的各种批准件原件,广告内容经承办方终审后方可播出;
五、乙方声明并保证所提供的广告带内容的合法性并承担一切播出之后果,该样带为 秒广告 样带,乙方须将样带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甲方处。未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不得更改所播放的广告版本;
六、广告播出(经典套装),每天滚动 次,共计播放 次,共计人民币 元,免费一次制作费: 元。
合同总金额: 元( 元整)
合同签定后付50%,即 rmb 元
合同执行后7个工作日内,付50%,即 rmb 元
七、付款方式: 支票 。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单位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及政府指令变化等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视为违约,违约一方须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尚未完成部分的20%作为违约赔偿金;
九、上海铭邸广告有限公司广告投播订单(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广告播出以上海东方移动电视有限公司审核为准;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广告的编排方式和发布时间见广告投播订单(合同)。
广告代理单位(章): 广告客户(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第6篇 移动电视广告植入发布合同
2023移动电视广告植入发布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遵守国家《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秉着互惠互利合作原则, 双方就发布制作led 移动电视广告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广告发布概况
(一)广告发布内容: (见附件)
(二)广告发布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每天广告时间: (每天七小时)其中上午 点至 点;下午 至 点;或至晚上 点。
或重新约定时间为: 天
(四)广告视频制作时长: □更长 □60 秒 □30 秒 □20 秒 □ 15 秒
(五)移动播放区域:xx区(不去其他县城和乡镇)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一)本合同总金额为: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视频制作费用 元条。
本合同签订,甲方于 年 月 日支付款 元,作为定金。
(二)余额付款:播放 天内付清余额 元。
补充约定:每天需超出约定的七小时,每增加 1 小时增加 元费用。
(三)支付方法:
□支票 □转帐 □现金
第三条:其他约定权利与义务
1、在甲方确认视频制作内容,但因其他原因需重新修改或制作,甲方需承担相应的视频制作修改与制作的费用;
2、在正常行驶的过程中,因乙方车辆出现问题需维修,乙方在维修好之后需补偿甲方相应的时间;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补充后同具合同效力。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签约时间:20 年 月 日
第7篇 20xx年移动电视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于 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 发布 广告,广告版本为 秒广告 ;
二、广告发布地点为:;
三、乙方所投放的广告段位: 次 ;
四、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广告法及新闻宣传有关规定,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代理资质证书、按照国家政令要求具备的各种批准件原件,广告内容经承办方终审后方可播出;
五、乙方声明并保证所提供的广告带内容的合法性并承担一切播出之后果,该样带为 秒广告 样带,乙方须将样带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甲方处。未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不得更改所播放的广告版本;
六、广告播出(经典套装),每天滚动 次,共计播放 次,共计人民币 元,免费一次制作费: 元。
合同总金额: 元( 元整)
合同签定后付50%,即 rmb 元
合同执行后7个工作日内,付50%,即 rmb 元
七、付款方式: 支票 。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单位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及政府指令变化等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视为违约,违约一方须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尚未完成部分的20%作为违约赔偿金;
九、上海铭邸广告有限公司广告投播订单(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广告播出以上海东方移动电视有限公司审核为准;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广告的编排方式和发布时间见广告投播订单(合同)。
广告代理单位(章): 广告客户(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第8篇 移动电视广告发布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于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 发布 广告,广告版本为 秒广告 ;
二、广告发布地点为:
三、乙方所投放的广告段位: 次
四、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广告法及新闻宣传有关规定,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代理资质证书、按照国家政令要求具备的各种批准件原件,广告内容经承办方终审后方可播出;
五、乙方声明并保证所提供的广告带内容的合法性并承担一切播出之后果,该样带为 秒广告 样带,乙方须将样带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甲方处。未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不得更改所播放的广告版本;
六、广告播出(经典套装),每天滚动 次,共计播放 次,共计人民币 元,免费一次制作费: 元。
合同总金额: 元( 元整)
合同签定后付50%,即 rmb 元
合同执行后7个工作日内,付50%,即 rmb 元
七、付款方式: 支票 。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单位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及政府指令变化等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视为违约,违约一方须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尚未完成部分的20%作为违约赔偿金;
九、xx广告有限公司广告投播订单(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广告播出以xx移动电视有限公司审核为准;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广告的编排方式和发布时间见广告投播订单(合同)。
广告代理单位(章): 广告客户(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第9篇 移动电视广告发布合同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于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发布______广告,广告版本为______秒广告______
二、广告发布地点为:
三、乙方所投放的广告段位:______次
四、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广告法及新闻宣传有关规定,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代理资质证书、按照国家政令要求具备的各种批准件原件,广告内容经承办方终审后方可播出
五、乙方声明并保证所提供的广告带内容的合法性并承担一切播出之后果,该样带为秒广告样带,乙方须将样带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甲方处。未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不得更改所播放的广告版本
六、广告播出(经典套装),每天滚动______次,共计播放______次,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免费一次制作费:______元。
合同总金额: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元整)
合同签定后付50%,即rmb______元
合同执行后7个工作日内,付50%,即rmb______元
七、付款方式:支票。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单位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及政府指令变化等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视为违约,违约一方须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尚未完成部分的20%作为违约赔偿金
九、上海铭邸广告有限公司广告投播订单(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广告播出以上海东方移动电视有限公司审核为准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广告的编排方式和发布时间见广告投播订单(合同)。
广告代理单位(章):______________广告客户(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第10篇 2023年移动电视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于 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 发布 广告,广告版本为 秒广告 ;
二、广告发布地点为:;
三、乙方所投放的广告段位: 次 ;
四、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广告法及新闻宣传有关规定,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代理资质证书、按照国家政令要求具备的各种批准件原件,广告内容经承办方终审后方可播出;
五、乙方声明并保证所提供的广告带内容的合法性并承担一切播出之后果,该样带为 秒广告 样带,乙方须将样带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甲方处。未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不得更改所播放的广告版本;
六、广告播出(经典套装),每天滚动 次,共计播放 次,共计人民币 元,免费一次制作费: 元。
合同总金额: 元( 元整)
合同签定后付50%,即 rmb 元
合同执行后7个工作日内,付50%,即 rmb 元
七、付款方式: 支票 。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单位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及政府指令变化等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视为违约,违约一方须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尚未完成部分的20%作为违约赔偿金;
九、上海铭邸广告有限公司广告投播订单(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广告播出以上海东方移动电视有限公司审核为准;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广告的编排方式和发布时间见广告投播订单(合同)。
广告代理单位(章): 广告客户(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第11篇 2023移动电视广告发布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于 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 发布 广告,广告版本为 秒广告 ;
二、广告发布地点为:;
三、乙方所投放的广告段位: 次 ;
四、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广告法及新闻宣传有关规定,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代理资质证书、按照国家政令要求具备的各种批准件原件,广告内容经承办方终审后方可播出;
五、乙方声明并保证所提供的广告带内容的合法性并承担一切播出之后果,该样带为 秒广告 样带,乙方须将样带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甲方处。未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不得更改所播放的广告版本;
六、广告播出(经典套装),每天滚动 次,共计播放 次,共计人民币 元,免费一次制作费: 元。
合同总金额: 元( 元整)
合同签定后付50%,即 rmb 元
合同执行后7个工作日内,付50%,即 rmb 元
七、付款方式: 支票 。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单位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及政府指令变化等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视为违约,违约一方须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尚未完成部分的20%作为违约赔偿金;
九、上海铭邸广告有限公司广告投播订单(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广告播出以上海东方移动电视有限公司审核为准;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广告的编排方式和发布时间见广告投播订单(合同)。
广告代理单位(章): 广告客户(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第12篇 移动电视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于 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 发布 广告,广告版本为 秒广告 ;
二、广告发布地点为:;
三、乙方所投放的广告段位: 次 ;
四、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广告法及新闻宣传有关规定,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代理资质证书、按照国家政令要求具备的各种批准件原件,广告内容经承办方终审后方可播出;
五、乙方声明并保证所提供的广告带内容的合法性并承担一切播出之后果,该样带为 秒广告 样带,乙方须将样带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甲方处。未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不得更改所播放的广告版本;
六、广告播出(经典套装),每天滚动 次,共计播放 次,共计人民币 元,免费一次制作费: 元。
合同总金额: 元( 元整)
合同签定后付50%,即 rmb 元
合同执行后7个工作日内,付50%,即 rmb 元
七、付款方式: 支票 。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单位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及政府指令变化等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视为违约,违约一方须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尚未完成部分的20%作为违约赔偿金;
九、上海铭邸广告有限公司广告投播订单(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广告播出以上海东方移动电视有限公司审核为准;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广告的编排方式和发布时间见广告投播订单(合同)。
广告代理单位(章): 广告客户(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第13篇 广告合同:移动电视广告发布合同
广告合同范文:移动电视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于 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 发布 广告,广告版本为 秒广告 ;
二、广告发布地点为:;
三、乙方所投放的广告段位: 次 ;
四、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广告法及新闻宣传有关规定,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代理资质证书、按照国家政令要求具备的各种批准件原件,广告内容经承办方终审后方可播出;
五、乙方声明并保证所提供的广告带内容的合法性并承担一切播出之后果,该样带为 秒广告 样带,乙方须将样带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甲方处。未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不得更改所播放的广告版本;
六、广告播出(经典套装),每天滚动 次,共计播放 次,共计人民币 元,免费一次制作费: 元。
合同总金额: 元( 元整)
合同签定后付50%,即 rmb 元
合同执行后7个工作日内,付50%,即 rmb 元
七、付款方式: 支票 。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单位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及政府指令变化等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视为违约,违约一方须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尚未完成部分的20%作为违约赔偿金;
九、上海铭邸广告有限公司广告投播订单(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广告制作合同 ·小区广告合同 ·电梯广告租赁合同 ·广告刊登合同
十一、广告播出以上海东方移动电视有限公司审核为准;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广告的编排方式和发布时间见广告投播订单(合同)。
广告代理单位(章): 广告客户(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第14篇 移动电视广告发布合同格式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之原则,在严格遵守《广告法》《合同法》等中国有关法律及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于乙方公交移动电视媒体广告发布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严格遵守。
一、广告发布内容:
二、合同金额:
1.广告形式:贴片
广告单价(月/rmb元)
发布时间(月数)总净价(rmb元)
三、付款要求:乙方每月播放完甲方广告后,在下月初,乙方向甲方上月广告播放监播报告,甲方对监播报告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指定账号汇入上月广告费用。
1、付款方式:
2、其他:
四、广告与制作:
1.甲方需在广告刊出日前5个工作日将广告片交达乙方;
2.如甲方需乙方广告影音制作服务,则按照乙方相关服务标准进行收费;
3.广告素材内容的要求:广告材料betacam,avi,或flash文件(文件精度要求25桢/秒,或720*576像素以上);
4.如因甲方延误上述文件及广告内容而导致广告发布无法按期开始,乙方不承担发布期的补偿。
五、广告审批:
甲方在向乙方提交广告片时,须同时提交下述资料:
1.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如:许可证等);
2.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如产品合格证、商标证书等);
3.按各地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各级部门审批的相关文件;
4.医疗相关类广告审批由甲方负责相关部门广告审批文件;
5.乙方有权对甲方资料进行审查,并保留对广告发布的最终决定权。
六、违约责任:
1.由于天气或设备实际运转情况,乙方在实际发布时,可能有5%的偏差,属正常情况。
除以上情况,如乙方有漏播、错播之情形,乙方应按漏错播一次补播两次对甲方进行补偿,补播时间由甲乙双面书面确认;
2.甲方欲延迟发布广告内容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调整广告排期,乙方已经发布的时间视为对本合同的正当履行,甲方广告重新发布时,该部分时间将予以相应扣除;
3.凡甲方撤消合同,须于广告终止之日前15天以书面通知乙方,经过乙方同意,并须缴付该合同所涉撤消之金额的5%以补偿乙方损失。
如乙方不同意撤消合同,则合同应继续履行。
4.甲方有义务根据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
若甲方没有根据付款方式付款,则视作甲方违约,甲方同意从延迟付款的当日起,每日向乙方缴纳合同总款5‰的滞纳金。
5.甲方延期付款逾期超过15日,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刊播甲方的广告,但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之合同额,同时甲方应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
七、其它:
1.不可抗力:如遇到自然灾害、战争及公交运营公司干预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令本合同终止或部分终止,乙方不承担责任;
2.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应受本合同条款约束;
3.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方式进行确认,经协商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参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解决;
4.争议解决:因对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争议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以通过方式解决;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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