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委托事权合同
甲方:___________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乙方:___________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2005〕第2号)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明确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和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三者的管理职责,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特订立本委托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范围:甲方将辖区内全部房屋(含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委托乙方负责办理。
二、委托时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正式挂牌办公
2.两名以上经培训的专、兼职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
3.统一使用“广州市房屋租赁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
四、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对违法租赁行为进行查处和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2.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组织实施,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开展违法租赁行为和租赁登记备案违规操作的调查、查处工作。
3.负责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组织工作。
(二)乙方职责:
1.负责办理辖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每月将受理的登记备案数据信息及时报送甲方。要求按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的办事程序进行统一操作,统一收费。
2.负责对辖区内租赁房屋进行巡查,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发现涉及甲方职权范围的违法租赁行为,及时书面告知甲方查处。
3.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工作。
五、违约责任:
1.
2.甲方发现乙方不履行职责或有违规操作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乙方逾期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向协调部门(办)反映。因乙方不履行职责或违规操作而造成管理过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一份给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
立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2篇 广州市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买方委托)
合同编号:穗房中介合字________号
广州 市房屋买卖中介 服务合同
(买方委托版)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制定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说明
1.本合同签订之前,各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充分协商,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可在合同中对其进行明确约定。 合同生效 后,当事人因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等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遵循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为体现合同各方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各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4.在签订合同前,有关当事人应当出示必须由其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或者从业人员不得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如有违反的,请向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反映(电话:66676400)。
6.根据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房屋买卖 代理 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前述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标准,是指向房屋买卖双方合计收取的费用标准。如发现中介机构超标收费的,可向物价部门反映(电话:12358)。
7.本合同说明部分,各方当事人确认已经阅读,并签章如下: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乙方(签章):
经纪人及执业证号(签章):
日期:
合同编号:穗房中介合字________号
广州市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
(买方委托)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证件类型:_______】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________】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号: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 号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
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委托乙方购 买房 地产,提供中介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拟 购房 地产的基本情况
1.房地产所在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房屋使用性质:【住宅】【商铺】【办公】【其他:________】。
3.【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地产登记簿为准)。
4. 拟购价格:¥_________________元以内。
5.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________】。
第二条 中介服务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房屋承购中介服务,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事项包括以下第______________项:
1.书面介绍与交易相关的售房政策、法律、税费标准;
2. 核查拟购房地产权属、出租情况及委托人对房屋的处分权利
3. 协助甲方现场察看该房地产
4. 向甲方提供影响房屋交易的重要信息(如有无占用学位、周围是否有变电站等);
5.促成房屋买卖,并协助上网签订《存量房 买卖合同 》;
6. 协助甲方办理房屋 按揭贷款 手续,贷款方式为【 商业贷款 】【 公积金贷款 】【商业和公积金贷款组合】;
7.协助办理交易资金监管手续;
8.代办房地产权属转移及变更登记手续;
9.协助交割交易房屋;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中介服务费
委托期内,经乙方促成,甲方与卖方达成交易并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按照________的方式支付中介服务费。
1.由甲方支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房款的________%作为中介服务费(甲方能证明该交易与乙方的服务没有因果关系的除外),其中:
a.完成网签手续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的________% ;
b.完成交易递件手续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的______% ;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由卖方支付。支付金额由卖方与乙方协商约定,乙方须将卖方支付的中介服务费金额告知甲方。
第四条 权利义务
1.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承购条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应当核实房地产权属情况及委托人对房屋的处分权利,协助甲方现场察看房屋,如实将交易相关的政策 法规 、税费标准和出售价格告知甲方。卖方同意出售的房地产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当每日按未付款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导致交易无法进行的,乙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按中介服务费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甲方因交易无法进行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如乙方通过补充约定或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约定,设立明确或暗示与本合同内容相冲突的、减轻或免除乙方责任、加重甲方责任或排除甲方权利条款的,该条款无效,以本合同为合法依据。本合同共____ 页,一式____ 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
第八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经纪人及执业证号(签章):
日期: 日期:
第3篇 广州市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卖方委托版)
广州 市房屋买卖中介 服务合同
(卖方委托版)
合同编号:穗存量房合字 号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说明
1.本合同签订之前,各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充分协商,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可在合同中对其进行明确约定。 合同生效 后,当事人因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等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遵循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为体现合同各方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各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4.在签订合同前,有关当事人应当出示必须由其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或者从业人员不得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如有违反的,请向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反映(电话:66676400)。
6.根据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房屋买卖 代理 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前述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标准,是指向房屋买卖双方合计收取的费用标准。如发现中介机构超标收费的,可向物价部门反映(电话:12358)。
7.本合同说明部分,各方当事人确认已经阅读,并签章如下: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乙方(签章):
经纪人及执业证号(签章):
日期:
合同编号:穗房中介合字 号
广州市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
(卖方委托)
甲方(卖方): ;【证件类型: 】号码: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委托代理人: ;【证件类型: 】号码: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乙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
资质证号: ; 营业执照 号码: ;联系电话: ;
甲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独家】【非独家】委托乙方出售于 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达成如下中介服务协议:
第一条 房地产基本情况
1.房地产地址: ;房地产权证号码: 。
2.房屋使用性质:【住宅】【商铺】【办公】【其他: 】。
3.建筑时间: (以 为准)。
4.【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房地产登记簿为准)。
5. 拟售价格:¥ 元以上。
6.同意 买房 的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 】
7.该房地产【不存在】【存在】【共有】【出租】【 抵押 】【查封】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权利受限制的情况可于 年 月 日前解除。
8.房屋【是】【否】办理了 土地出让 手续;【是】【否】缴清 土地出让金 ( 违约金 )。
9.房屋【是】【否】已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10.房屋【有】【无】占用户口;房屋【有】【无】占用小学学位。
第二条 中介服务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非独家】提供房屋出售中介服务,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事项包括以下第 项:
1. 书面介绍与交易相关的售房政策、法律、税费标准;
2. 提供市场行情,介绍客源;
3. 促成房屋买卖,并协助上网签订《存量房 买卖合同 》;
4. 协助甲方办理房屋 按揭贷款 涂销手续;
5. 协助办理银行房款托管手续及银行托管房款交割手续;
6. 代办房地产权属转移及变更登记手续;
7. 协助交割房源;
8. 其他:
第三条 中介服务费
经乙方促成,甲方与买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按照 的方式支付中介服务费。
1. 由甲方支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房款的 %作为中介服务费,其中:
a.完成网签手续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的 % ;
b.完成交易递件手续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的 % ;
c. 。
2. 由买方支付。支付金额由买方与乙方协商约定,乙方须将买方支付的中介服务费金额告知甲方。
第四条 权利义务
1.如甲方非独家委托乙方出售该房地产后,自行与非乙方介绍的买方达成交易并书面通知乙方的,本 合同解除 ,乙方应当撤下乙方在网上登记的本合同及房地产信息。甲方与买方解除买卖合同的,乙方应当及时撤下乙方在网上登记的存量房买卖合同。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信息资料。
2. 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条件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非独家委托乙方出售该房地产后,自行与非乙方介绍的买方达成交易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当每日按未付款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导致交易无法进行的,乙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按中介服务费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甲方因交易无法进行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协商未能解决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如乙方通过补充约定或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约定,设立明确或暗示与本合同内容相冲突的、减轻或免除乙方责任、加重甲方责任或排除甲方权利条款的,该条款无效,以本合同为合法依据。本合同共 页,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经纪人及执业证号(签章):
日期: 日期:
第4篇 广州市房屋出租委托合同书
委托出甲方:___________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乙方:___________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20__〕第2号)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明确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和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三者的管理职责,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特订立本委托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范围:甲方将辖区内全部房屋(含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委托乙方负责办理。
二、委托时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应具备下列条件: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正式挂牌办公;
两名以上经培训的专、兼职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
统一使用“广州市房屋租赁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
四、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负责对违法租赁行为进行查处和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组织实施,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开展违法租赁行为和租赁登记备案违规操作的调查、查处工作。
负责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组织工作。
(二)乙方职责:
负责办理辖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每月将受理的登记备案数据信息及时报送甲方。
要求按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的办事程序进行统一操作,统一收费。
负责对辖区内租赁房屋进行巡查,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发现涉及甲方职权范围的违法租赁行为,及时书面告知甲方查处。
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工作。
五、违约责任:
甲方没有由于甲方阻碍或未尽相关的配合义务使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正常出租房屋的,甲方的租金从恢复正常出租的开始日计算,且甲方每延误一日应按该房屋的保底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发现乙方不履行职责或有违规操作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
乙方逾期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向协调部门(办)反映。
因乙方不履行职责或违规操作而造成管理过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一份给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
立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5篇 广州市房屋出租管理委托授权合同
甲方:_________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乙方:_________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 广州 市 房屋租赁 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2005〕第2号)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明确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和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三者的管理职责,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特订立本 委托合同 ,共同遵守。
一、委托范围:甲方将辖区内全部房屋(含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委托乙方负责办理。
二、委托时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正式挂牌办公;
2.两名以上经培训的专、兼职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
3.统一使用'广州市房屋租赁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
四、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对违法租赁行为进行查处和做出 行政处罚 决定。
2.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组织实施,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开展违法租赁行为和租赁登记备案违规操作的调查、查处工作。
3.负责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组织工作。
(二)乙方职责:
1.负责办理辖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每月将受理的登记备案数据信息及时报送甲方。要求按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的办事程序进行统一操作,统一收费。
2.负责对辖区内租赁房屋进行巡查,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发现涉及甲方职权范围的违法租赁行为,及时书面告知甲方查处。
3.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工作。
五、 违约责任 :
1.甲方没有履行其相应的职责,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履行,如甲方仍不履行,乙方有权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相关协调部门(办)反映,督促甲方履行。因甲方不履行职责而造成管理过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行政责任。
2.甲方发现乙方不履行职责或有违规操作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乙方逾期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向协调部门(办)反映。因乙方不履行职责或违规操作而造成管理过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一份给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6篇 广州市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买方委托版)
广州 市房屋买卖中介 服务合同
(买方委托版)
合同编号:穗存量房合字 号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说明
1.本合同签订之前,各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充分协商,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可在合同中对其进行明确约定。 合同生效 后,当事人因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等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遵循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为体现合同各方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各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4.在签订合同前,有关当事人应当出示必须由其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或者从业人员不得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如有违反的,请向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反映(电话:66676400)。
6.根据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房屋买卖 代理 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前述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标准,是指向房屋买卖双方合计收取的费用标准。如发现中介机构超标收费的,可向物价部门反映(电话:12358)。
7.本合同说明部分,各方当事人确认已经阅读,并签章如下: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乙方(签章):
经纪人及执业证号(签章):
日期:
合同编号:穗房中介合字 号
广州市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
(买方委托)
甲方(买方): ;【证件类型: 】号码: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委托代理人: ;【证件类型: 】号码: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乙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
资质证号: ; 营业执照 号码: ;联系电话: ;
甲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委托乙方购 买房 地产,提供中介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拟 购房 地产的基本情况
1.房地产所在区域: 。
2.房屋使用性质:【住宅】【商铺】【办公】【其他: 】。
3.【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房地产登记簿为准)。
4. 拟购价格: ¥ 元以内。
5.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 】。
第二条 中介服务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房屋承购中介服务,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事项包括以下第 项:
1.书面介绍与交易相关的售房政策、法律、税费标准;
2. 核查拟购房地产权属、出租情况及委托人对房屋的处分权利;
3. 协助甲方现场察看该房地产;
4. 向甲方提供影响房屋交易的重要信息(如有无占用学位、周围是否有变电站等);
5.促成房屋买卖,并协助上网签订《存量房 买卖合同 》;
6. 协助甲方办理房屋 按揭贷款 手续,贷款方式为【 商业贷款 】【 公积金贷款 】【商业和公积金贷款组合】;
7.协助办理交易资金监管手续;
8.代办房地产权属转移及变更登记手续;
9.协助交割交易房屋;
10.其他: 。
第三条 中介服务费
委托期内,经乙方促成,甲方与卖方达成交易并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按照 的方式支付中介服务费。
1.由甲方支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房款的 %作为中介服务费(甲方能证明该交易与乙方的服务没有因果关系的除外),其中:
a.完成网签手续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的 % ;
b.完成交易递件手续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的 % ;c. 。
2.由卖方支付。支付金额由卖方与乙方协商约定,乙方须将卖方支付的中介服务费金额告知甲方。
第四条 权利义务
1.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承购条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应当核实房地产权属情况及委托人对房屋的处分权利,协助甲方现场察看房屋,如实将交易相关的政策 法规 、税费标准和出售价格告知甲方。卖方同意出售的房地产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当每日按未付款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导致交易无法进行的,乙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按中介服务费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甲方因交易无法进行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如乙方通过补充约定或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约定,设立明确或暗示与本合同内容相冲突的、减轻或免除乙方责任、加重甲方责任或排除甲方权利条款的,该条款无效,以本合同为合法依据。本合同共 页,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经纪人及执业证号(签章):
日期: 日期:
第7篇 广州房屋委托独家中介出售合同
2022广州房屋委托独家中介出售中介公司资质证号: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经纪人:_________经纪证号:_________经纪人:_________经纪证号:_________
乙方(卖方出租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中介服务内容甲方为乙方提供独家非独家中介服务,期限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出售租赁的中介服务。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提供代理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租赁登记手续的中介服务。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代为预约办理申请办理_________公证。
乙方同意不同意将房地产的钥匙交由甲方代为保管以供查看之用。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将房地产的钥匙交予其他中介公司,以供查看之用。
其它_________
第二条房地产权属情况房地产地址:_________;建筑时间:_________;房地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面积:_________。
房地产使用用途为住宅写字楼商铺工厂其他_________;性质为房改房商品房其他_________;房地产证证号:_________。
乙方房地产为独家所有共有其他_________;有没有抵押;有没有被查封;有没有出租。
其它____________房地产权属情况是房地产能否交易过户的关键资料,乙方必须完整如实填写,甲方必须对乙方提供和填写的资料进行核实。
第三条价款、收款方式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条件发出要约邀请(俗称放盘):
1.该房地产按套出售并计价,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范围内。
2.该房地产以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范围内,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范围内。
3.乙方同意收款方式:一次性收款分期收款按揭收款其他_________。
4.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承租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出租方支付。
其它____________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有权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或要求乙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甲方根据合同开展中介活动,为乙方房地产寻找购买租赁对象,经乙方同意不同意,甲方发布该房地产的广告,广告宣传费由甲方乙方承担。
3.甲方必须对乙方房地产的资料进行核实。
4.甲方应当根据协议,带购买租赁方察看该房地产,并将该房地产权属情况如实告知购买租赁方。
5.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方达成买卖租赁合同。
6.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过户方面的咨询。
7.甲方必须如实将交易进展情况通报乙方。
8.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9.其它_________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交易进展情况,甲方必须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2.乙方必须保证所填写的房地产权属情况真实;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房地产资料;并保证本人对该房地产拥有完整产权或已取得其他业主的委托有权处置该房地产。
3.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4.乙方应当根据合同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5.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条件为乙方找到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约定签署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的时间,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6.其它_________第六条中介服务费、协办手续费给付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日合同生效之日
其他_________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中介服务费。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购买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甲方代办房地产交易过户入住手续并结清有关费用赎契手续租赁登记
其他_________手续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协办手续费。
其它_________第七条合同的解除和变更乙方可以随时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前,甲方已为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该费用不得超过中介服务费)。
第八条法律责任
1.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_________。
2.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
3.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或欺诈,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但不得再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5.乙方与甲方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
第九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中介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的;
2._________
第十条纠纷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第8篇 广州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职业、电话、身份证号并附复印件)
受托人:广东xx信律师事务所 xx律师 职业证号:1xx
受托人:(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
在本人与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xx住宅小区的合同、建筑标准、质量、
xx学位等问题的争议中,本人现委托xx律师、 先生(女士)作为我的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有关事宜。
xx律师和 xx先生(女士)的委托代理权限为:
代为与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位于xx市xx区xx南区的xx住宅小区项目就我本人已订购单元的房屋质量、设计及修改方案、涉及合同附表四内容的签订与修改、明确xx学位、住宅小区内涉及全体业主公共利益部分的面积部分(含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和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有关权益的交涉和最终方案的确定等。
授权期限:自授权即日起至办理了房地产权证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第9篇 广州市房屋出租管理委托合同
甲方:___________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乙方:___________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 广州 市 房屋租赁 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2005〕第2号)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明确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和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三者的管理职责,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特订立本 委托合同 ,共同遵守。
一、委托范围:甲方将辖区内全部房屋(含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委托乙方负责办理。
二、委托时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正式挂牌办公;
2.两名以上经培训的专、兼职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
3.统一使用“广州市房屋租赁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
四、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对违法租赁行为进行查处和做出 行政处罚 决定。
2.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组织实施,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开展违法租赁行为和租赁登记备案违规操作的调查、查处工作。
3.负责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组织工作。
(二)乙方职责:
1.负责办理辖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每月将受理的登记备案数据信息及时报送甲方。要求按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的办事程序进行统一操作,统一收费。
2.负责对辖区内租赁房屋进行巡查,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发现涉及甲方职权范围的违法租赁行为,及时书面告知甲方查处。
3.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工作。
五、 违约责任 :
甲方发现乙方不履行职责或有违规操作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乙方逾期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向协调部门(办)反映。因乙方不履行职责或违规操作而造成管理过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一份给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
立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0篇 广州房屋租赁管理委托合同
2022广州房屋租赁管理委托甲方:___________
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2005〕第2号)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明确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和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三者的管理职责,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特订立本委托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范围:甲方将辖区内全部房屋(含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委托乙方负责办理。
二、委托时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正式挂牌办公;
2.两名以上经培训的专、兼职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
3.统一使用“广州市房屋租赁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
四、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对违法租赁行为进行查处和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2.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组织实施,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开展违法租赁行为和租赁登记备案违规操作的调查、查处工作。
3.负责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组织工作。
(二)乙方职责:
1.负责办理辖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每月将受理的登记备案数据信息及时报送甲方。要求按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的办事程序进行统一操作,统一收费。
2.负责对辖区内租赁房屋进行巡查,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发现涉及甲方职权范围的违法租赁行为,及时书面告知甲方查处。
3.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工作。
五、违约责任:
1.
2.甲方发现乙方不履行职责或有违规操作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乙方逾期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向协调部门(办)反映。因乙方不履行职责或违规操作而造成管理过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一份给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
立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1篇 广州买卖房屋过户全权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暂住证号: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暂住证号: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原因及事项:_________________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_________________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2篇 其它贸易合同:广州某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合同
2022其它贸易合同:广州某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原告杨林,男,1966年5月20日出生,汉族,湘潭市人,住湘潭市岳塘区五里堆晏家塘115号。
委托代理人陈晖,女,1972年3月26日出生,汉族,长沙市人,住长沙市芙蓉区蔡锷中路2号12栋2405房。
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维多利广场a座1803号。
法定代表人朱芙蓉,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杨林与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于20xx年7月31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过伟国担任审判长、审判员雷达、人民陪审员 傅旭光参加的合议庭,于20xx年9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谢艳辉担任法庭记录。原告杨林及其委托代理人陈晖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杨林诉称:20xx年7月10日与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根据约定,原告于7月10日当天通过工商银行向被告账户汇入100 000元,被告对原告开具了《收款收据》确认了与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并对原告开具了《授权书》,授权原告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潭华隆店洽谈合作事宜。原告回到湘潭后,依合同和加盟经营的需要完成了全部筹备工作,包括依《授权书》通过代理人有偿取得了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百货专柜审批手续后,却突然接到步步高华隆店通知:被告正式通知步步高华隆店取消对原告的授权,并授权另一加盟商与步步高华隆店洽谈合作事宜。原告询问被告,被告承认了上述行为,却没有给原告终止加盟关系的理由。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负担本案的诉讼费。
原告杨林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法庭提交以下证据:
1、 被告单位注册登记资料,证实被告主体资格;
2、20xx年7月10日原、被告签订的《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证实原、被告之间的加盟合作关系;
3、被告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实原告汇款的依据;
4、工商银行汇款单,证实原告依证据2的约定向被告账户汇入100 000元;
5、20xx年7月10日被告出具的《收款收据》,证实被告确认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
6、被告开具的《授权书》,证实被告确认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确定了加盟经营的位置;
7、原告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百货专柜合同新签审批表》,证实原告依证据2、6已经完成了基本筹备工作;
8、被告开具的另一份《授权书》,证实被告无故终止和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又授权另一加盟商与步步高华隆店洽谈合作事宜。
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书面辩称:《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是一个合作意向书,不具备合同生效条件,原告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不符合实际。答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将原告的首批货款无息退还原告即可。
被告没有向法庭提交证据材料。
以上证据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没有到庭质证,因被告在向法庭提交的书面答辩意见中认可原告陈述的事实经过,因此本院对上述证据1-8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确认。
根据以上认定的证据,以及原告的陈述和被告的书面答辩意见,本院认定以下事实:
20xx年7月10日,原告杨林与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一份,原告依《确认单》之规定向被告账户汇入100 000元,被告对原告开具了《收款收据》,随即被告对原告又开具了《授权书》。原告持被告公司的《授权书》办理了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百货专柜审批手续。但此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原告,被告又下了另外一份《授权书》给另一加盟商,终止了原告所持有的《授权书》的法律效力。经原告到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核实,了解到被告在没有和原告解除加盟关系的前提下,单方取消了对原告的授权,终止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重新对另一加盟商出具了《授权书》,原告对此向被告提出异议,但被告拒不理睬。原告遂于20xx年7月31日向本院起诉,提出如诉称之请求。
本院认为,20xx年7月10日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虽然没有标明合同的名称,但该《确认单》能确定当事人名称、标的和数量,具备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同时《确认单》是被告一方预先拟定的合同条款,原告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确认单》可以认定为格式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方式,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到达要约人时生效,生效时合同成立,该合同应该认定为生效合同;原告按合同约定支付了100 000元,被告认可了双方的加盟关系,且原告为履行合同完成了基本准备工作,应当认定为要约不得撤销;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辩称《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是一个合作意向书,不具备合同生效条件,与本案实际情况不符,被告的辩解意见本院不予采信;《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规定了在五种情形的条件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但被告未提供证据证实存在上述五种情形情况的存在。第九十六条规定,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因此,被告辩称其依据《确认单》中的约定,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将原告的首批货款无息退还原告即可。经本院审查,《确认单》中对此约定的内容为:“在签订此合作确认单后一个月,被告若无法与原告确认最终合作事宜,则无条件全额无息退还首批货款给原告。”该条款是被告免除其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该条款与《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相悖,该条款为无效条款,对原告没有约束力,故对被告该辩解意见本院不予采信。被告无正当理由终止加盟合作关系、撤销授权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原告请求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负担本案诉讼费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原告杨林与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双方于20xx年7月10日签订的《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为格式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继续履行合同。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过 伟 国
审 判 员 雷 达
人民陪审员 傅 旭 光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代理书记员 谢 艳 辉
第13篇 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委托事权合同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2005〕第2号)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明确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和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三者的管理职责,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特订立本委托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范围:甲方将辖区内全部房屋(含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委托乙方负责办理。
二、委托时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正式挂牌办公
2.两名以上经培训的专、兼职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
3.统一使用'广州市房屋租赁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
四、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对违法租赁行为进行查处和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2.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组织实施,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开展违法租赁行为和租赁登记备案违规操作的调查、查处工作。
3.负责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组织工作。
(二)乙方职责:
1.负责办理辖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每月将受理的登记备案数据信息及时报送甲方。要求按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的办事程序进行统一操作,统一收费。
2.负责对辖区内租赁房屋进行巡查,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发现涉及甲方职权范围的违法租赁行为,及时书面告知甲方查处。
3.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工作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履行其相应的职责,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履行,如甲方仍不履行,乙方有权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相关协调部门(办)反映,督促甲方履行。因甲方不履行职责而造成管理过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行政责任。
2.甲方发现乙方不履行职责或有违规操作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乙方逾期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向协调部门(办)反映。因乙方不履行职责或违规操作而造成管理过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一份给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甲方: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名)_____
立约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4篇 广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委托管理合同
2022广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委托管理电梯所有权人代表(甲方)
委托管理单位(乙方)
为保障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安全运行,明确甲方和乙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委托使用管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管理的电梯和委托管理期限
甲方将注册代码为
的 台电梯委托乙方进行使用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变更手续。
第二条 委托管理的职责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作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广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电梯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并对电梯的日常使用管理及安全运行负第一责任。
第三条 委托管理费用及结算方式、时间
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用每年 元(含电梯责任保险费、日常维保费、安全管理员费用等)。
1.甲方按(□月 □季 □半年 □年)支付委托管理费用,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
2.支付方式:□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账号 。
第四条 电梯责任保险
乙方应及时购买符合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的电梯责任保险(一次性事故最高赔偿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保障电梯使用各方利益。乙方未购买前述保险期间发生电梯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五条 电梯资料档案的管理
1.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电梯的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安全技术资料移交乙方。
2.乙方应委托取得相应资格许可的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收集涉及电梯安全运行的制造、安装、维修、检验和使用的相关资料。
3.乙方应建立完善的电梯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并保管好包括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和购买电梯责任保险单据等资料在内的电梯资料档案,在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后将电梯资料档案移交甲方。
第六条 电梯的使用管理
1.乙方应建立完善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的电梯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持证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进行使用管理。
2.乙方应委托取得相应资格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并与之签订维保合同。维保合同应当对电梯发生故障、事故时维保单位接到通知后到达现场的时间进行约定。
3.乙方应教育和引导乘客正确、安全使用电梯,制止乘客不安全的乘梯行为,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收到检验不合格报告时,立即停止电梯使用。
4.乙方应按计划做好电梯日常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见托管电梯电梯日常巡查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乙方应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法定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定期检验,保证不使用未经监督检验、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或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6.当电梯需要进行重大维修、改造或迁移时,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甲方书面同意前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方可委托取得相应资格许可的单位进行,不得私自或委托未取得相应资格许可的单位进行。
7.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委托管理费用,配合乙方进行电梯日常使用安全管理,有权对乙方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当有证据表明乙方对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不符合相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改正。
第七条 电梯故障、事故的应急措施和责任
1.乙方应制定电梯突发事件及事故的应急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平时应经常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对突发事件进行应对与记录。
2.乙方应在电梯轿厢内设立24小时应急电话,保持电话能够有效接通。在电梯发生故障、事故时,乙方应立即响应,对电梯乘客进行安抚和帮助,同时通知电梯维保公司30分钟内到现场进行救援。必要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3.电梯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时,乙方应及时组织电梯维保公司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电梯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4.因电梯使用、管理或维护保养等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如发生电梯安全事故,乙方作为电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釆取紧急措施救助受困者,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并预先垫付医疗费用,通知保险公司及时处理,同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汇报情况。
6.乙方在履行电梯事故首付责任后,有权向造成电梯事故的制造企业、安装企业、维保企业、检验单位或违规使用者追偿。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时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费用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应付未付金额的3%。
4.乙方对电梯的使用管理不符合相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在甲方书面通知的规定时间内仍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电梯使用管理权。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5.甲方不配合乙方对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或有其它阻碍、妨碍乙方安全使用管理电梯行为的,如发生损害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在承担首负责任后有权向甲方追偿。同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因维权而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电梯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则
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可在备注中列明。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备注: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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