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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制合同(11份范本)

更新时间:2024-11-20

员工制合同

第1篇 深圳市家政服务合同示本(员工制服务类)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消费者):______________ 乙方(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深圳经济特区家庭服务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家政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乙方选派家政服务员_______人,以□居家/ □非居家/ □钟点工的服务方式为甲方提供下列第_______项服务。

1.一般家务;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5.家庭护理病人;6.医院护理病人;7.______________ 。

具体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家政服务员的基本情况及技能

性别:_______ 年龄:_______ 籍贯:_______ 学历:_______

乙方家政服务员应具备的技能或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服务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服务期限及工作时间

1.服务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非居家类服务时间为上午_______点至_______点;下午_______点至_______点;晚上_______点至_______点。

3.钟点工类家政服务时间为: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服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共_______元人民币/月。其中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报酬不少于_______元人民币/月。支付时间为_______。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更换和辞退乙方家政服务员。

(2)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状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如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如对体检项目有特别要求,可以要求增加,但应承担所增加项目的体检费用。

(3)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①乙方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②乙方家政服务员患有传染病的;③乙方家政服务员未经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④乙方家政服务员给甲方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⑤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务的;⑥乙方家政服务员离职的;⑦乙方家政服务员拒绝甲方合理的体检要求的;⑧ ______________ 。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①乙方家政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②符合调换条件,经甲方请求,乙方调换_______名同级别的家政服务员后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或拒不调换的;③空岗_______日乙方未派替换人员到岗工作的。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告知家庭住址、居住条件(应注明是否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联系电话、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及对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尊重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尊严,不得歧视、虐待或性骚扰乙方家政服务员,不得侵犯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个人隐私。

(4)甲方应为乙方家政服务员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甲方应安排乙方家政服务员每月_______天的休息时间。在双休日以外的国家法定假日确需乙方家政服务员正常工作的,应给予日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或在征得乙方家政服务员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

(5)甲方应为乙方家政服务员办理相关证件提供必要的协助。

(6)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家政服务员带往非约定场所工作,或要求其从事非约定工作,也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为第三方服务。

(7)甲方应向乙方家政服务员提示与服务有关的安全事项。

(8)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不得实施搜身、扣压钱物以及殴打、威逼等行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约定妥善处理。

(9)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应提前_______日与乙方续签合同。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临时召回家政服务员或解除合同,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害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①甲方唆使家政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的;②甲方家庭成员中有传染病人或精神病人而未如实告知的;③甲方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的,经乙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④约定的服务场所或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⑤甲方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从事违法行为;⑥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的。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家政服务员的身份证;乙方应为甲方委派体检合格并符合合同第二条要求的家政服务员;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持有深圳市区级以上医院在一年以内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2)乙方收到甲方投诉后应在----小时内答复;乙方是否接受甲方的调换请求,应在 日内做出处理并告知甲方。

(4)乙方家政服务员如离职,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委派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家政服务员接替后,乙方原家政服务员方可终止服务。

(5)乙方应为家政服务员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乙方负责其家政服务员的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

(7)乙方家政服务员不得擅自外出,不得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得参与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甲方必须在---小时内通知乙方备案,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8)乙方及其家政服务员应本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认真履行各项服务。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

合同期内,合同内容如有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2篇 2020扬州家庭服务合同书(员工制管理)

甲方(消费者):______________乙方(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家庭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内容

乙方选派家庭服务员_______人,以□居家/□非居家/□钟点工的服务方式为甲方提供下列第_______项服务。

1、一般家务;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5、家庭护理病人(半自理、不能自理);6、医院护理病人;7、其他______________.

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家庭服务员的基本情况及技能

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籍贯:_______学历:______国家职业资格证书__________.

乙方家庭服务员应具备的技能或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服务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服务期限及工作时间

1、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非居家类服务时间为上午______点至______点;下午______点至______点;晚上______点至______点。

3、钟点工类家庭服务时间为: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服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共_______元人民币/月。其中乙方家庭服务员工作报酬不少于_______元人民币/月。支付时间为_______.如不足一个月,应按照平均日工资(每月按照26个工作日计算)乘以实际工作天数计,或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更换和辞退乙方家庭服务员。

(2)甲方对乙方家庭服务员健康状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如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如对体检项目有特别要求,可以要求增加,但应承担所增加项目的体检费用。

(3)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庭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调换家庭服务员,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①乙方家庭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②乙方家庭服务员患有传染病的;③乙方家庭服务员未经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④乙方家庭服务员给甲方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⑤乙方家庭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务的;⑥乙方家庭服务员离职的;⑦乙方家庭服务员拒绝甲方合理的体检要求的;⑧___________.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①乙方家庭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②符合调换条件,经甲方请求,乙方调换_______名同级别的家庭服务员后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或拒不调换的;③空岗____日乙方未派替换人员到岗工作的。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告知家庭住址、居住条件(应注明是否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联系电话、与乙方家庭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及对乙方家庭服务员的具体要求。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尊重乙方家庭服务员的人格尊严,不得歧视、虐待乙方家庭服务员,不得侵犯乙方家庭服务员的个人隐私。

(4)甲方应为乙方家庭服务员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甲方应安排乙方家庭服务员每月____天的休息时间。在双休日以外的国家法定假日确需乙方家庭服务员正常工作的,应给予日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或在征得乙方家庭服务员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

(5)甲方应为乙方家庭服务员办理相关证件提供必要的协助。

(6)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家庭服务员带往非约定场所工作,或要求其从事非约定工作,也不得要求乙方家庭服务员为第三方服务。

(7)甲方应向乙方家庭服务员提示与服务有关的安全事项。由于甲方人为或其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丙方发生意外伤害,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应立即通知乙方。如遇乙方家庭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8)乙方家庭服务员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不得实施搜身、扣压钱物以及殴打、威逼等行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约定妥善处理。

(9)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乙方家庭服务员的,应提前____日与乙方续签合同。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临时召回家庭服务员或解除合同,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害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①甲方唆使家庭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的;②甲方家庭成员中有传染病人或精神病人而未如实告知的;③甲方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的,经乙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④约定的服务场所或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⑤甲方要求乙方家庭服务员从事违法行为;⑥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的。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家庭服务员的身份证;乙方应为甲方委派体检合格并符合合同第二条要求的家庭服务员;乙方家庭服务员应持有扬州市三级以上医院在一年以内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2)乙方收到甲方投诉后应在24小时内答复;乙方是否接受甲方的调换请求,应在____日内做出处理并告知甲方。

(3)乙方家庭服务员如离职,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委派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家庭服务员接替后,乙方原家庭服务员方可终止服务。

(4)乙方应为家庭服务员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乙方负责其家庭服务员的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

(6)乙方家庭服务员不得擅自外出,不得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得参与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甲方必须在一小时内通知乙方备案,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7)乙方及其家庭服务员应本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认真履行各项服务。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

合同期内,合同内容如有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应按每逾一天支付应付服务费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甲方与乙方家庭服务员在合同有效期内私下签订服务协议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服务费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依据合同条款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未提供服务期间的服务费。

4、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服务费______%的违约金。

5、一方违反合同的其他约定,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对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扬州市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 深圳市家政服务合同书示本(员工制服务类)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消费者):______________ 乙方(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深圳经济特区家庭服务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家政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乙方选派家政服务员_______人,以□居家/ □非居家/ □钟点工的服务方式为甲方提供下列第_______项服务。

1.一般家务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5.家庭护理病人6.医院护理病人7.______________ 。

具体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家政服务员的基本情况及技能

性别:_______ 年龄:_______ 籍贯:_______ 学历:_______

乙方家政服务员应具备的技能或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服务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服务期限及工作时间

1.服务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非居家类服务时间为上午_______点至_______点下午_______点至_______点晚上_______点至_______点。

3.钟点工类家政服务时间为: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服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共_______元人民币/月。其中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报酬不少于_______元人民币/月。支付时间为_______。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更换和辞退乙方家政服务员。

(2)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状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如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如对体检项目有特别要求,可以要求增加,但应承担所增加项目的体检费用。

(3)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①乙方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②乙方家政服务员患有传染病的③乙方家政服务员未经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④乙方家政服务员给甲方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⑤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务的⑥乙方家政服务员离职的⑦乙方家政服务员拒绝甲方合理的体检要求的⑧ ______________ 。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①乙方家政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②符合调换条件,经甲方请求,乙方调换_______名同级别的家政服务员后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或拒不调换的③空岗_______日乙方未派替换人员到岗工作的。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告知家庭住址、居住条件(应注明是否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联系电话、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及对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尊重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尊严,不得歧视、虐待或性骚扰乙方家政服务员,不得侵犯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个人隐私。

(4)甲方应为乙方家政服务员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甲方应安排乙方家政服务员每月_______天的休息时间。在双休日以外的国家法定假日确需乙方家政服务员正常工作的,应给予日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或在征得乙方家政服务员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

(5)甲方应为乙方家政服务员办理相关证件提供必要的协助。

(6)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家政服务员带往非约定场所工作,或要求其从事非约定工作,也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为第三方服务。

(7)甲方应向乙方家政服务员提示与服务有关的安全事项。

(8)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不得实施搜身、扣压钱物以及殴打、威逼等行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约定妥善处理。

(9)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应提前_______日与乙方续签合同。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临时召回家政服务员或解除合同,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害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①甲方唆使家政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的②甲方家庭成员中有传染病人或精神病人而未如实告知的③甲方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的,经乙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④约定的服务场所或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⑤甲方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从事违法行为⑥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的。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家政服务员的身份证乙方应为甲方委派体检合格并符合合同第二条要求的家政服务员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持有深圳市区级以上医院在一年以内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2)乙方收到甲方投诉后应在----小时内答复乙方是否接受甲方的调换请求,应在 日内做出处理并告知甲方。

(4)乙方家政服务员如离职,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委派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家政服务员接替后,乙方原家政服务员方可终止服务。

(5)乙方应为家政服务员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乙方负责其家政服务员的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

(7)乙方家政服务员不得擅自外出,不得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得参与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甲方必须在---小时内通知乙方备案,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8)乙方及其家政服务员应本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认真履行各项服务。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

合同期内,合同内容如有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

合同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应按每逾一天支付应付服务费 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甲方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在合同有效期内私下签订服务协议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服务费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依据合同条款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未提供服务期间的服务费。

4.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服务费 %的违约金。

5.一方违反合同的其他约定,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深圳市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深圳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监制

第4篇 2023公司员工制度

2023-公司员工制度范本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员工每是工作8小时,星期六、日及纪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所延长时数为加班,可给加班费或补休。

第四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之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1星期调整1次。

第五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三)_____──本人结婚,可请_____3天,_____者加10天,子女结婚可请2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

(五)产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产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_____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七)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十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三)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_____条例由_____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处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十四条、第九条一、二款规定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1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第十五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一)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十五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之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5篇 公司员工制度范本最新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员工每是工作8小时,星期六、日及纪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所延长时数为加班,可给加班费或补休。

第四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之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1星期调整1次。

第五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结婚可请2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

(五)产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产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七)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十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三)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处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十四条、第九条一、二款规定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1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第十五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一)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十五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之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6篇 新入职员工制度告知

首先欢迎你加入本公司,为了能让你有一个更好的工作环境,使我们的合作轻松愉快,请您详细阅读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1、新入职的员工必须完整的填好人事资料表,出示所有有效证件及原件交验,并将身份证、毕业证、工行卡的复印件及一寸近期面冠照片两张前来办理有关手续,新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交的所有证件及资料等均真实有效,否则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追究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2、本部门上班为12小时制,两班倒

1)每天早7点至晚7点为白班

晚7点至早7点为夜班

2)每周星期天中午白夜班进行倒班

3、新入职员工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随时解聘。

4、新入职员工根据公司管理规定有15天的试用期,15(含)天之内离职或被辞退者,不计薪金。(15天为双方自由选择期)

5、新入职的员工试用期间无任何福利补贴。

6、试用期过后的员工每月有2天公休待遇,但不累计。

7、试用期过后每月工资为2200元,全勤奖200元,包食宿。

8、正常上班后的员工每月请假超过8小时的,包括迟到、早退、矿工、脱岗的取消当月全勤奖。

9、辞职员工的各项薪金在办理完交接手续后于次月的(15日)发放。

10、任何形式的离职未交接工作的,公司有权利不予以结算工资。

11、新入职的员工如对公司管理及其他方面有所了解可直接咨询上级或人事部。再次欢迎您成为本公司的一员,因为有了你的加入公司的明天会更加辉煌。

_________公司综合部

以上的《新员工入职须知》本人已清晰了解并同意,本人一定会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公司的相关处罚

新员工签名确认: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第7篇 家政服务合同(员工制范本)

家政服务合同(员工制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商务部家政服务合同范本

年月日

聘请家政服务员须知

客户聘用家政服务人员,应到经政府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以家政服务为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家政服务机构,不要在非法劳务市场中招雇。请您结合自己的情况选择家政服务项目,并按此规定办理:

1、个人用户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或护照;单位用户持有合法证件及公函、介绍信。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并有能力支付相关费用。

3、要正确看待家政服务行业,允许家政服务员有一周的适应过程,尊重家政服务员的人格,禁止打骂、歧视或侮辱家政服务员。

4、愿意遵守国家和地方家政服务业的行业规则,配合家政服务机构的工作。

5、能如实填写客户信息登记表。

6、签订合同时知晓并认可双方的协商价格,选定服务项目、签订合同并交纳相关费用后,公司将为您提供相应期限的选项服务。

7、家政服务员在您家工作时,若出现身体不适或其他疾病,发生意外事件,请您务必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及时灵活做出处理,并通报家政服务机构。

以上规定及相关要求敬请客户仔细阅读,以求双方合作愉快。

甲方(客户):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家政服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电话: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术语释义

甲方(客户):是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劳务服务的购买者。

乙方(家政服务机构):依法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家政服务机构。

劳务费:乙方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后,甲方需要支付给乙方的劳务报酬。

劳务费的构成:包括乙方的服务费和家政服务员工资。

第二条服务内容

乙方应选派家政服务员人,为甲方提供下列第项服务:

1.普通家务劳动;2.婴、幼儿照护;3.婴幼儿教育;4.产妇与新生儿护理;5.老人照护;6.病人陪护;7.计时服务; 8.家庭餐制作;9.其他:。

第三条服务地址

第四条服务对象

1.服务对象人数和内容:;

2.护理依赖程度(无此项服务内容的不填):%;

3.特殊需求:。

第五条服务方式

□全日住家型 □日间照料型 □计时服务型 □其它:

。(请在□内打√)

第六条乙方家政服务员条件

姓名:籍贯:性别:年龄:学历:

技能级别:是否接受过培训: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服务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日间照料型服务时间:每天时至时。

第八条劳务费和保证金

1. 试用期收费:乙方家政服务员在试用期间的劳务费元/天,试用期天。试用期满后劳务费为元/月。在试用期内,符合双方约定调换条件的,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后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换,调换后试用期重新计算;甲方在合同期内调换超过名家政服务员时,乙方每调换一次加收服务费元/次;

2. 劳务费收取:甲方应于每月日将上月的劳务费支付给乙方,如家政服务员实际服务时间不足一个月而双方终止合同时,乙方按实际服务天数收取服务费,多退少补;

3.保证金收取:甲方应支付元给乙方作为甲方的信誉保证金;合同终止后,甲方没有欠费等违约行为,保证金如数退还。

第九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家政服务员,在乙方服务员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要求调换乙方家政服务员;

(2)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状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费用由甲方先行承担;体检合格的,体检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支付;如甲方要求增加非常规体检项目,且家政服务员同意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场所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

(4)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家政服务员或解除合同:

①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

②家政服务员患有传染病的;

③家政服务员未经甲方同意,让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

④家政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家庭成员行为的;

⑤家政服务员因过错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

⑥家政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服务质量不合格的;

⑦家政服务员主动要求离职的(家政服务员自身原因非甲方原因造成);

⑧试用期内调换名同级别的家政服务员后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

⑨其他:。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告知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居住条件、工作内容、工作强度、工作时间、薪酬待遇和对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上内容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若甲方家庭成员有上述病史,甲方应采取预防措施以保证家政服务员不会受传染或是伤害,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甲方不得给家政服务员随意增加规定以外的服务内容及工作量,如需增加,应与乙方协商,适当增加报酬;

(3)甲方应尊重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和劳动,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和居住场所,甲方应保证家政服务员不与成年异性同居一室(生活完全由他人照护的失能者除外),保证家政服务员的人身安全;如乙方家政服务员突发疾病或受伤时,甲方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并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应保证乙方家政服务员每周天的休息和每天基本的睡眠时间,并保证其用餐与甲方一般家庭成员相一致;国家法定假日确需乙方家政服务员照常工作的,要给予加班补助,加班工资按照元/天发放,或在征得乙方家政服务员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为第三方服务,也不得将家政服务员带往非约定场所工作或要求其从事非约定工作;

(6)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家政服务员进行管理和工作指导,并妥善保管家中财物;

(7)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应提前7日与乙方续签合同;

(8)甲方不得扣押家政服务员财产、证件或采取搜身、恐吓、殴打等侵犯家政服务员人身和财产权利的行为。

第十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了解投诉情况或家政服务员反映情况的真实性;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召回家政服务员或解除合同:

①甲方教唆家政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的;

②甲方家庭成员中有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未如实告知乙方,或未采取预防措施的;

③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的;

④约定的服务场所或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

⑤甲方对家政服务员的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刁难、虐待等损害家政服务员身心健康情形的;

⑥ 其他:。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委派身份真实、文化程度、培训状况和体检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的家政服务员;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持有正规医疗机构在一年以内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2)乙方应以诚信为本,如实介绍家政服务员的情况,指导家政服务员完成约定服务项目;

(3)乙方对安排的家政服务员应经过培训、进行过程管理、服务指导和监督,接受甲方投诉并妥善处理;

(4)乙方为家政服务员购买:□《家政职业责任险》□《家政服务员意外伤害加意外医疗险》□其他 (参见《商业保险保单》);

(5)出示必备有效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1. 合同到期,双方无续签意向,合同自动解除;

2. 提出解除合同一方应提前天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3. 出现第九条1.(5)⑧情况,如甲方无其他违约情况,乙方应返还信誉保证金,收取发生月的相应服务费,不足一个月的按天计算收取。

第十二条违约及赔偿责任

1.任何一方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应与对方协商解决;

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乙方服务费的,每超过1天按应付费用的1%支付违约金;

3.甲方因乙方家政服务员原因(突发疾病或发现不良行为的)而不继续使用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乙方应在家政服务员离职之日起3天内重新提供家政服务员,否则,每逾期1天按月服务费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派出的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或其他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家政服务员的责任和经济赔偿,乙方协助处理,属于乙方管理责任,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1. 甲方未尽审慎的注意义务,违反以下约定而导致的损失,乙方不予赔偿:

(1)甲方应妥善保管古董、文房、字画、珠宝、玉器、首饰等贵重、易碎物品,以及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乙方对此类物品不负责清洁养护;

(2)对于各类家用电器,乙方不负责拆装和清洗,只负责外部清洁;

(3)对于高档衣物、皮具、饰品、鞋帽等,乙方不负责清洗、熨烫、保养;

(4)乙方不负责洗涤内裤,产妇、新生儿、婴幼儿、失去自理能力的服务对象或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5)二层以上(含二层)住所的玻璃外侧,乙方不负责擦洗。

2. 如甲方要求乙方对价格昂贵的花卉果木或宠物进行照料,甲方须自行追加投保相关险种。甲方未按上述要求投保的,乙方对上述花卉果木或宠物的丢失、伤害、死亡等免责;

3. 以上内容若由乙方故意造成损失的,不在免责范围内。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条款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未尽事宜及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应另以书面形式补充;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内容有变更的,以“家政服务合同变更书”为准,除变更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另需材料清单:

1. 家政服务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 家政服务员的健康证明复印件

家政服务合同变更书(格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1.变更后本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内容变更为。

3.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场所变更为。

4.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方式变更为。

5.服务费变更为。

6.本合同第条、第条及第条取消。

7.调换家政服务员姓名:籍贯:性别:年龄:

学历:技能级别:是否接受过培训:。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家政服务合同续订书(格式)

本次续订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8篇 公司员工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员工每是工作8小时,星期六、日及纪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所延长时数为加班,可给加班费或补休。

第四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之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1星期调整1次。

第五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结婚可请2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

(五)产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产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七)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十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三)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处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十四条、第九条一、二款规定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1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第十五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一)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十五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之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第9篇 家政服务合同(员工制服务类)

家政服务合同(员工制服务类)

合同编号:

甲方(消费者):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经营者):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家政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内容

乙方选派家政服务员人,以□居家/□非居家/□钟点工的服务方式为甲方提供下列第项服务。

1.一般家务;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5.家庭护理病人;6.医院护理病人;7.。

具体服务内容:。

第二条家政服务员的基本情况及技能

性别:年龄:籍贯:学历:。

乙方家政服务员应具备的技能或其他条件:。

第三条服务场所:。

第四条服务期限及工作时间

1.服务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非居家类服务时间为上午点至点;下午点至点;晚上点至点。

3.钟点工类家政服务时间为:。

第五条服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共元人民币/月。其中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报酬不少于元人民币/月。支付时间为。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更换和辞退乙方家政服务员。

(2)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状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如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如对体检项目有特别要求,可以要求增加,但应承担所增加项目的体检费用。

(3)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①乙方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②乙方家政服务员患有传染病的;③乙方家政服务员未经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④乙方家政服务员给甲方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⑤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务的;⑥乙方家政服务员离职的;⑦乙方家政服务员拒绝甲方合理的体检要求的;⑧。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①乙方家政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②符合调换条件,经甲方请求,乙方调换名同级别的家政服务员后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或拒不调换的;③空岗日乙方未派替换人员到岗工作的。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告知家庭住址、居住条件(应注明是否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联系电话、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及对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尊重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尊严,不得歧视、虐待或性骚扰乙方家政服务员,不得侵犯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个人隐私。

(4)甲方应为乙方家政服务员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甲方应安排乙方家政服务员每月天的休息时间。在双休日以外的国家法定假日确需乙方家政服务员正常工作的,应给予日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或在征得乙方家政服务员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

(5)甲方应为乙方家政服务员办理相关证件提供必要的协助。

(6)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家政服务员带往非约定场所工作,或要求其从事非约定工作,也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为第三方服务。

(7)甲方应向乙方家政服务员提示与服务有关的安全事项。

(8)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不得实施搜身、扣压钱物以及殴打、威逼等行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约定妥善处理。

(9)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应提前日与乙方续签合同。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临时召回家政服务员或解除合同,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害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①甲方唆使家政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的;②甲方家庭成员中有传染病人或精神病人而未如实告知的;③甲方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的,经乙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④约定的服务场所或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⑤甲方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从事违法行为;⑥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的。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家政服务员的身份证;乙方应为甲方委派体检合格并符合合同第二条要求的家政服务员;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持有市区级以上医院在一年以内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2)乙方收到甲方投诉后应在小时内答复;乙方是否接受甲方的调换请求,应在日内做出处理并告知甲方。

(3)乙方家政服务员如离职,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委派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家政服务员接替后,乙方原家政服务员方可终止服务。

(4)乙方应为家政服务员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乙方负责其家政服务员的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

(6)乙方家政服务员不得擅自外出,不得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得参与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甲方必须在小时内通知乙方备案,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7)乙方及其家政服务员应本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认真履行各项服务。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

1.合同期内,合同内容如有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

2.合同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应按每逾一天支付应付服务费%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甲方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在合同有效期内私下签订服务协议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服务费%的违约金。

3.甲方依据合同条款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未提供服务期间的服务费。

4.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服务费%的违约金。

5.一方违反合同的其他约定,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市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1.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10篇 家政服务合同(员工制服务类)

合同编号:

甲方(消费者):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经营者):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家政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乙方选派家政服务员 人,以□居家/□非居家/□钟点工的服务方式为甲方提供下列第 项服务。

1.一般家务;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5.家庭护理病人;6.医院护理病人;7. 。

具体服务内容:

第二条 家政服务员的基本情况及技能

性别: 年龄: 籍贯: 学历:

乙方家政服务员应具备的技能或其他条件:

第三条 服务场所:

第四条 服务期限及工作时间

1.服务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非居家类服务时间为上午 点至 点;下午 点至 点;晚上 点至 点。

3.钟点工类家政服务时间为:

第五条 服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共 元人民币/月。其中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报酬不少于 元人民币/月。支付时间为 。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更换和辞退乙方家政服务员。

(2)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状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如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如对体检项目有特别要求,可以要求增加,但应承担所增加项目的体检费用。

(3)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①乙方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②乙方家政服务员患有传染病的;③乙方家政服务员未经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④乙方家政服务员给甲方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⑤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务的;⑥乙方家政服务员离职的;⑦乙方家政服务员拒绝甲方合理的体检要求的;⑧。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①乙方家政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②符合调换条件,经甲方请求,乙方调换名同级别的家政服务员后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或拒不调换的;③空岗 日乙方未派替换人员到岗工作的。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告知家庭住址、居住条件(应注明是否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联系电话、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及对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尊重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尊严,不得歧视、虐待或性骚扰乙方家政服务员,不得侵犯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个人隐私。

(4)甲方应为乙方家政服务员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甲方应安排乙方家政服务员每月天的休息时间。在双休日以外的国家法定假日确需乙方家政服务员正常工作的,应给予日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或在征得乙方家政服务员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

(5)甲方应为乙方家政服务员办理相关证件提供必要的协助。

(6)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家政服务员带往非约定场所工作,或要求其从事非约定工作,也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为第三方服务。

(7)甲方应向乙方家政服务员提示与服务有关的安全事项。

(8)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不得实施搜身、扣压钱物以及殴打、威逼等行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约定妥善处理。

(9)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应提前 日与乙方续签合同。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临时召回家政服务员或解除合同,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害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①甲方唆使家政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的;②甲方家庭成员中有传染病人或精神病人而未如实告知的;③甲方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的,经乙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④约定的服务场所或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⑤甲方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从事违法行为;⑥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的。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家政服务员的身份证;乙方应为甲方委派体检合格并符合合同第二条要求的家政服务员;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持有市区级以上医院在一年以内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2)乙方收到甲方投诉后应在 小时内答复;乙方是否接受甲方的调换请求,应在 日内做出处理并告知甲方。

(3)乙方家政服务员如离职,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委派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家政服务员接替后,乙方原家政服务员方可终止服务。

(4)乙方应为家政服务员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乙方负责其家政服务员的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

(6)乙方家政服务员不得擅自外出,不得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得参与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甲方必须在小时内通知乙方备案,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7)乙方及其家政服务员应本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认真履行各项服务。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

1.合同期内,合同内容如有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

2.合同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应按每逾一天支付应付服务费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甲方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在合同有效期内私下签订服务协议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服务费 %的违约金。

3.甲方依据合同条款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未提供服务期间的服务费。

4.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服务费 %的违约金。

5.一方违反合同的其他约定,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 市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1.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1篇 员工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全面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体制,现以劳动签约及有订立本规则,凡本厂所属员工都应该自觉遵守本规则。

2、因业务需要而延聘的特约人员,技术、管理顾问及定期签约人员(签约书中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应自觉遵守本规则(本规则所称的员工是指本厂正式录用的员工及试用期的新招进实习员工本公司)。

3、本规则如果发生异议,将提交本厂高级行政同事商讨。如果还无法解决,由本厂报请主管机关解释、处理。

4、合同期定为一年,每个员工均需订合同。合同期满要辞工的员工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厂方,如果某些职位会造成影响厂方生产的,要等厂方招到人顶替此职位时才能离厂。辞职人员工资随粮期领取。如每月1号发工资,而1号是休息假期,则发工资日期为下一个工作天。

第二章:厂规守则

1、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厂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安排,而各级主管人员必须认真、耐心教导其它员工

2、各员工对内须认真负责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产品质量、增创新产值;对外应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3、员工为事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但紧急或特别情况下不在此限。

4、员工非经本厂书面同意,不得在外兼任与本厂业务有关的职位,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义经营与本厂相同的经营项目,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谋取自己或他人之利,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员工在工用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除业务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厂电话。

6、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把亲友带入工厂或宿舍。

7、员工不得携带枪、弹药、刀具、摄影机、易爆及与生产或业务无关的物品进厂或宿舍。

8、员工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共财物出厂,私有物品携带出厂应向有关领导领取放行证方可携带出厂。

9、员工上班时必须佩带岗位证进入车间。

10、上班时间严禁吵闹、喧哗、打瞌睡及阅读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书刊。

11、讲卫生,不准在厂内乱扔杂物、不准随地吐痰。严禁用卫生纸以外的杂纸上厕所。

12、严禁代人打卡或签到。(除加通宵卡钟打不到除外,可到办公室签到)

13、所有员工不准向公司借款及预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14、机械设备必须每天保养,如果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请机修工来修理或主管,不能私自乱动。

15、保持厂内设施的整齐,不准擅自搬动固定的车位,桌子等厂内的一切固定设施。

16、严禁损坏工厂的一切财物和偷盗公司或他人的财物。

17、遵守财务制度,不得侵占和亏欠公款。

18、遵纪守法,文明用语,不恶语伤人、搬弄是非、大声吵闹。

19、严禁烟火,不准在车间内抽烟: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器和生火煮食;严禁留客住宿。

20、管理人员之间应互相帮助,通力合作。而每个部门主管须管理好自己部门员工,不可跨越其它部门。(除临时调动安排下)

21、不得操作使用或练习不属于自己使用的机器设备,如损坏设备和造成其它后果,一切责任自负。

22、保持车台整洁,每天开工以前必须先擦车台、试车才能正式生产。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关机。

23、所有工序均要签上自己的工号。不签工号者,取消此批工序的工资。如有自行涂改,故意制造混乱,将作严肃处理。所有涂改均要管理人员的签名。

第三章:雇用、调动

1、公司新进员工须经筛选或考试,并经审查核定才得雇用,应一律先经试用(一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如因志趣不合或无法胜任工作者可按工厂规定办理辞职。

2、订立劳动契约时隐瞒身体健康情况、工作经历、学历、身份等事实者,厂方将按其情节经重做出处理。

3、未满十六岁者不符合政府用工标准。

4、新进员工经核准雇用后,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地点亲自处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资料:

4-1、人事资料卡。

4-2、实习经历证件、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以民法有关规定诉讼赔偿。

5-1、侵占或亏欠款(物)者。

5-2、不法毁损公物者。

5-3、擅自越权处理事务,致工厂发生损害者。

5-4、对本工厂负责人、代理人及共同工作员工(含家属)有不法行为发生损害者。

6、因营运需要及符合原则下,调动员工工作时不得拒绝。

7、本公司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经预告,终止劳动契约。

7-1、歇业或转让时。

7-2、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7-3、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要之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时。

7-4、从业人员对于所担任工作确不胜任时。

8、员工欲终止契约时,依本规定预告本工厂,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工作时间及休息

1、本厂员工在办公时间内,未经师傅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工作时间:

早上8:00到12:00;

中午13:30到17:30;

晚上18:00起至21:30(加班)。

3、迟到

3-1、上班时间开始五分钟以内者为迟到。

3-2、上班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以后迟到者工者,领导人员有口头警告。

4、早退

4-1、下班时间前五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4-2、下班时间二十分钟以前提早下班者。

5、请假

5-1、员工未经请假或假滞未办理续假而擅自不到工者,第一次会有口头语警告,再犯者会依照厂规处罚。

第五章:工资

1、本规则所称工资,依(劳动契约)规定办理。

2、员工工资采取先劳动后领工资,每月发给。

3、本厂员工之工资发放双方议定,但公司有权提前或顺延,但以不超过当月为准。

4、本厂员工之工资分为下列各项:

4-1、本薪或底薪(视学识、经历、技术、能力及工作性质而定)。

4-2、津贴。

4-3、职务津贴或技术津贴(依职位或职称分别给予)。

4-4、全勤奖:

(i)每月没有迟到或早退,全月没请假会发全勤奖(含公司规定加班时)。

(ii)而全年每月有全勤奖者,年底有年终奖,年终奖则按全勤奖总和。

4-5、工作奖金:如计件后超出标准会发给奖金。标准则按每车位每月生产值,若生产于$700-$1000者,将按工资10%提成,而生产值于$1000以上者,将按工资15%提成作奖励。

第六章:请假

1、婚假:员工本人合法报准结婚者,并已在本厂服务三年以上者而请婚假,本厂会支付一周有薪假期。

2、公伤病假:经劳资部门确认因公致伤病者,其治疗期间而给予伤病假,本厂会支付有薪假期,而支付有薪假期则为住院时医疗期。

3、未住院者全年不得超过规定十日。

4、住院者不能超过政府规定的医疗期。

5、超过时效者:可办停薪留职,但经劳资部门特准者不在此限。

6、丧假:员工依本列规定,可提出合法证明申请丧假,可得有薪工资。

7、父母、配偶之丧给予丧假:祖父母、子女、配偶父母之丧给予丧假三日。

8、员工请假时,应事前亲自以口头或书面叙明请假理由及日数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办理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或限时信函报告单位主管代为起请假手续。

9、凡在本厂己有怀孕员工:本厂会提供90天产假期,并按劳工法每月综合计算薪金给予生孕员工。

10、凡在本厂已做多过一年的员工:除每年法定假10天之外,本厂会提供多10天假期给员工,薪金照发。

11、在加班赶货期间,员工若须请假,必须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去,否则会按不同情况下处分。

第七章:饭堂、宿舍守则

1、讲究卫生,在厂区内严禁乱丢垃圾、随地吐痰、乱倒剩菜饭。不得在冲凉房大小便,节约用水用电,严禁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2、每位员工床铺要保持整洁,宿舍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明火,严禁倒水,不得挂湿衣服,晾晒衣服要在指定地方,厂区内严禁聚赌,打架,不得男女同宿及带外人进厂留宿。

3、由厂方后勤安排好床位后,不得乱搬床位,宿舍的铁床不得私自移动。晚上12:00准时作息,12:00后不得进出厂门,作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及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4、三楼宿舍必须2人一间房,不可1人独占一个房间。

5、工作时间内由保安锁好宿舍门,除工休病假人员允许进宿舍,其余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宿舍停留,离职员工办好离厂手续后,需在当日由保安确认其物品后,搬离宿舍。

6、各员工必须注意保管个人物品,由于个人不小心而被盗窃者工厂不会负责任、

7、注意安全,在厂区范围内严禁坐栏杆。

《员工制合同(11份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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