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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公司合同(16份范本)

发布时间:2023-07-21 热度:64

股份制公司合同

第1篇 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发起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杭州市区(县、市)路号。

第四条公司以设立的方式设立,在杭州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五条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发起人制订,在公司注册后生效。(如属募集设立,则第八条的表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经创立大会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股份总数万股,每股金额元,本公司注册资本实行一次性(或分期)出资。

第十一条公司由个发起人组成:_________________

发起人一:_________________(请填写发起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以方式出资__________万股、,共计出资__________万股,合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一次足额缴纳。(或以方式出资万股,其中首期出资万股,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到位,第二期出资万股,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到位;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万股;共计出资__________万股,合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

发起人:_________________(请填写自然人姓名)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第1项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2、对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作出决议(公司制订章程时最好对“重大资产”作出定性定量的规定);

3、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除本条第11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作为股东大会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4、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作为股东大会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发起人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三条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

股东大会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方式议事,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_________________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年__________月召开。

2、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四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主持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如不设副董事长,则删除相关内容),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如属募集设立,则增加以下表述:_________________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2、会议表决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公司章程也可对股东大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另作规定,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也可不作规定,如不作规定的,则删除本章)。

第六章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人(董事会成员五至十九人,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其中非职工代表人,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是否实行累积投票制,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则应在章程中载明],也可以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职工代表名,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待公司营业后再补选,并报登记机关备案。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不得超过董事任期,但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第1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_________________

11、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副董事长;

12、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除本章程第十二条第11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作为股东大会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13、对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以外的资产作出决议;

14、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作为股东大会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1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第十七条董事每届任期年(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十八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_________________

董事会以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议事,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非董事经理、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资格。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_________________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二次(至少二次,具体召开几次由公司章程规定),时间分别为每年召开。

2、临时会议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十九条董事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主持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如不设副董事长的,则删除相关内容),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2、会议表决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3、会议记录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二十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的职权也可另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为人(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其中:_________________非职工代表人,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是否实行累积投票制,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则应在章程中载明],也可以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职工代表人(职工代表人数由公司章程规定,但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待公司营业后再补选,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二十四条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五条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第1项至第6项职权,还有职权为:_________________

7、选举和更换监事会主席、副主席。

8、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六条监事会的议事方式

监事会以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方式议事,监事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_________________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二次,时间分别为每年召开(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具体召开几次,由公司章程规定)。

2、临时会议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议事方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二十七条监事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主持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职务的(不设副主席的删除相关内容),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2、会议表决

监事按一人一票行使表决权,监事会每项决议均需半数以上的监事通过。

3、会议记录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表决程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还是经理担任,公司章程要明确)担任。

第二十九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条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公司,供股东查阅。

第三十一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章程也可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办法)。

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三十二条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按《公司法》第十章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定期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如公司制订章程时,已确定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公司章程可载明,也可不载明。)

第三十五条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当于召开日(由公司章程规定)以前通知全体监事。

第三十六条公司合并的,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三十七条公司分立的,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三十八条公司减资的,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三十九条公司解散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第四十条本章程原件一式份,其中每个发起人各持一份,送公司登记机关一份,验资机构一份,公司留存份。

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

发起人盖章、签字(或由全体董事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第2篇 股份制公司股权转让通用版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代理人: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由甲方与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_币______万元,投资总额______币______万元,实际已投资______币_____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1、甲方占有公司__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__%的股权以__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按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__次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向乙方不可撤销地陈述与保证1、甲方确保其在标的公司的股权是真实、有效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股权的质押等影响股权转让及乙方行使权利的情形;2、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后提供的有关标的公司的所有财务报表等资料均为充分和客观真实的,不存在隐瞒、虚报和误导性称述;3、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后,不以标的公司的资产为任何形式的担保;4、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乙方向甲方不可撤销地陈述与保证1、本协议签署时向甲方提交根据其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部做出和出具的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有效决议和授权书;2、受让股权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3、确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受让股权的价款及履行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所有协议、合同。

四、有关股东权利义务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转让部分股权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东权利同时不再履行该部分股东义务。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标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五、违约责任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六、有关费用负担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______承担。

七、争议解决条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协议生效及其他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协议履行完毕时自行失效。2、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等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的具有协议内容的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而口头约定则不构成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3、在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所签的制式股权转让协议与本协议不符的,以本协议为准。4、本协议______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 股份制公司股权转让范本最新整理版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 代理 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由甲方与______合资经营, 注册资金 为______币______万元,投资总额______币______万元,实际已投资______币_____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__%的 股权转让 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__%的股权以__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按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__次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向乙方不可撤销地陈述与保证

1、甲方确保其在标的公司的股权是真实、有效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股权的 质押 等影响股权转让及乙方行使权利的情形;

2、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后提供的有关标的公司的所有财务报表等资料均为充分和客观真实的,不存在隐瞒、虚报和误导性称述;

3、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后,不以标的公司的资产为任何形式的担保;

4、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乙方向甲方不可撤销地陈述与保证

1、本协议签署时向甲方提交根据其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部做出和出具的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有效决议和授权书;

2、受让股权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3、确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受让股权的价款及履行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所有协议、合同。

四、有关 股东权利 义务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转让部分股权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东权利同时不再履行该部分股东义务。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标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五、 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 违约金 。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 赔偿金 。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______承担。

七、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协议履行完毕时自行失效。

2、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等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的具有协议内容的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而口头约定则不构成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3、在工商局办理 股权变更 登记时,所签的制式 股权转让协议 与本协议不符的,以本协议为准。

4、本协议______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4篇 互联网公司股份制经营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决策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经营人。)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入股出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的名称,经营场所位于。

二、经营范围:

三、甲、乙双方的姓名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出资方式及数额12、乙方以现金出资,折合人民币大写:小写元;乙方给予甲方(万元整)做为入股保证金。以保证在经营期限内不退股,待经营期限届满乙方退出股份时矛以返还。)3、甲、公司经营期间双方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示分割。

六、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公司一般在损;乙方按分取利润或分担亏损;(未经协商同意单方面造成损失由个人按实际损失承担)

七、退股入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入股人可以退股:1、经营期限届满,乙方不愿继续经营;2、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3、经营期限届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退股;4、甲,乙双方发生难于再继续股份经营时可以退股。5、乙方退股需提前__个月告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退股。6、未经甲方同意而自行退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解散与清算公司股份经营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经营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愿继续经营的;2、甲,乙双方决定解散;3、经营已不具备法定人数;4、双方解散后,企业应当依法进行结算。5、经营终止后,甲,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九、经营终止后的事项: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出,其价款参与分配;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双方财产不足清偿部分,由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名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5篇 入股成立新股份制公司合同

2023 入股成立新股份制公司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甲、乙、丙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资注册__________有限公司甲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占公司股份______%。

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运营期间努力经营并初步达成预定目标。

丙方是一家规模型生产企业,为有效整合资源。

现甲乙双方的同意丙方出资_____入股,成立新股份制公司。

经股东各方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__________新产品研发的指导性方案并参与技术指导,丙方负责__________新产品的开发、生产并投入相应配套经费。

2. ________有限公司为________新产品的独家销售代理,负责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工作。

3. 丙方负责在六个月之内,完成________的研发和生产工作。

4. ________有限公司负责协助________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和渠道拓展工作。

5. 丙方有义务公开所研发产品的元器件、人工以及其他成本的价格。

6. 丙方独立开发的产品在公开各种成本后,加收6%-8%的利润价格对________有限公司进行供货。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各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

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__%;

丙方占有公司股份______%甲、乙、丙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

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股东各方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作为资本填充。

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各方同意,然后重新核定股份结构。

三、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如公司正常经营,股东各方无意退出,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注资、撤资,股权的转让

注资: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股东各方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撤资: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撤资;

如执意撤资,撤资后以撤资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按撤资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

非经各方同意,任何出资一方不得退出。

股权的转让:允许股东方转让自己的出资。

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转让时,第三方须经其余股东同意并认可。

3、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出资各方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①合作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③合作事业不能完成;

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其余股东各方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股东方出资多少,先以共同财产偿还,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各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4、纠纷的解决

股东各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股东各方职务分配如下: 公司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公司必须实现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___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按照合资股份比例进行共同出资。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各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四份,三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各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盖章确认:_______________

第6篇 建企业股份制公司管理制度

企业股份制

本项目本公司与美国,欧洲的合作伙伴共同倾力推出,志在为准备走向国际化的企业提供面向全球/区域竞争的管理方案。

基本概念

股份

股份公司的股份具有两个方面的含义:

股份是构成股本的成分,并且是股东的计量单位,也就是说,股本由股份构成,股本的总额就等于全部股份金额的总和

股份是股东的权利义务来源,并且是股东的权利义务的计量单位,也就是说,股东的权利义务来源于其所拥有的股份。每个股东的权利义务在全部股东的权利义务上的相对地位等于这个股东所拥有的股份在全部股份中所占的比例。

股份具有不可分性,但可为数人所共有。每个股份所代表的股本额一律平等,并且可以自由转让。

股本

股本是指公司章程所确定的由股东认购股份出资所构成的财产总额。由于股本是在本公司章程中公开声明的财产总额,所以股本也叫名义资本。股本又是公司在设立登记时所填报的财产总额,所以又叫注册资本。

股本原则

股本确定原则:

指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股本总额,并且必须由股东认定股本总额的一定比例。

股本维持原则:

指公司在存续中,必须经常维持与已发行股本总额相当的显示现实财产,以具体财产充实抽象股本。

股本不变原则:

指股本总额一经公司章程规定,即不得随意变动。如要变动,则必须履行严格的法定的增加股本或减少股本的程序。

股东:股份的持有者

发起人:

指公司成立前参与公司设立活动、制定公司章程并在章程上签名盖章的人。由于发起人必须认购一定比例股份,因而在公司成立后,发起人即当然成为股东。

认股人:

指除发起人外认购股份的人。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认股人在公司成立后即成为股东。

股票:

股票是表彰股东权的有价证券。

公司实体设立的程序

订立章程:发起人订立章程

确定股东:发起人认领股份

确定出资:发起人缴纳股权

设置机关:发起人选任董事、监事

设立登记:董事、监事申请设立登记

第7篇 合股出资成立股份制公司合同

2023合股出资成立股份制公司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合股开办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全面实施双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双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占公司股份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1、双方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__%;甲乙双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双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双方同意,并由甲乙双方同时进行。

2、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双方无意退了,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合作期间甲、乙都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单独进行任何贷款活动,如果发生贷款活动,贷款个人对所带资金负全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贷款所产生的费用和造成公司的损失由贷款人一律承担。

3、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甲乙双方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退伙:

①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80%退出。非经双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60%进行赔偿。

②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5、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6、纠纷的解决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三、在成立股东后,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处理公司的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签证备案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___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一切贷款;

5、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50%。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3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双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_年_月_日

乙方:_年_月_日

第8篇 二人股份制公司章程

__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

为建立本公司运行机制,确立和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准则,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第二条 公司住所:

第三条 公司股东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第四条 股东的合营期限(即公司的营业期限)为____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 公司为____________公司,股东以____________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宗旨:守法经营,恪守信用,服务经济发展。

第七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注册资本及出资

第八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第九条 股东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和出资比例:

甲方____________:出资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以___________(出资形式)于公司登记前一次性出资缴清,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出资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以___________(出资形式)于公司登记前一次性出资缴清,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

第十条 股东各方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股东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盖有公司印章的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十二条 公司备置股东名册,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的二分之一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议,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股东有权选举公司的执行董事或监事,同时享有被选举权;

3、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4、在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5、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6、股东有权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7、股东有权按自己所持公司的出资比例要求清算组分配公司清偿债务后的财产;

8、提案权。

第十六条 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额;

3、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4、按出资比例承担亏损等风险责任。

第十七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股东会

第十八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九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向外出借款项、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1、延长公司合营期限;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有效,但对于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股东会每年召开二次定期会议,一般在每年年中和年底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首次股东会由出资额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其它情况下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三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并表决。

第二十四条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行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六章 执行董事

第二十五条 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权利,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

第二十六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并主持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制订公司的章程修改方案。

第二十七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务时,指定其它人员代为履行。

在发生不可抗力等重大事件时,执行董事可对一切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但必须符合公司利益,并且在事后迅速向股东会报告。

第七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 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部门。

第二十九条 公司登记设立后,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

第三十条 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定;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解聘除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 监事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十二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四条 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应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第三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十七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八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十章 劳动管理、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

第三十九条 公司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职工工资、劳保福利和社会保险的规定。

第四十条 公司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公司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一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四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散:

1、本章程第四条规定的合营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有上述第1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但需股东会决议通过。

第四十二条 公司依照上条第1项、第2项、第4项、第5项情形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8、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四十四条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时,清算组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四十五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并在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公司章程修改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公司股东会修订、补充。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十条 本章程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以登记机关核定的内容为准。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一式伍份,股东各执壹份,公司备存壹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壹份。

本章程经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9篇 出资入股成立新股份制公司合同

2023出资入股成立新股份制公司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甲、乙、丙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资注册__________有限公司甲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占公司股份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运营期间努力经营并初步达成预定目标。

丙方是一家规模型生产企业,为有效整合资源。现甲乙双方的同意丙方出资_____入股,成立新股份制公司。经股东各方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__________新产品研发的指导性方案并参与技术指导,丙方负责__________新产品的开发、生产并投入相应配套经费。

2.________有限公司为________新产品的独家销售代理,负责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工作。

3.丙方负责在六个月之内,完成________的研发和生产工作。

4.________有限公司负责协助________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和渠道拓展工作。

5.丙方有义务公开所研发产品的元器件、人工以及其他成本的价格。

6.丙方独立开发的产品在公开各种成本后,加收6%-8%的利润价格对________有限公司进行供货。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各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__%;丙方占有公司股份______%甲、乙、丙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股东各方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各方同意,然后重新核定股份结构。

三、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股东各方无意退出,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注资、撤资,股权的转让

注资: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股东各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撤资: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撤资;如执意撤资,撤资后以撤资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撤资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非经各方同意,任何出资一方不得退出。

股权的转让:允许股东方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转让时,第三方须经其余股东同意并认可。

3、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出资各方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①合作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③合作事业不能完成;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其余股东各方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股东方出资多少,先以共同财产偿还,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各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4、纠纷的解决

股东各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股东各方职务分配如下:

公司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公司必须实现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___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按照合资股份比例进行共同出资。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各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四份,三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各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盖章确认:_______________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_______________

第10篇 二人股份制公司章程范本专业版

__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

为建立本公司运行机制,确立和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准则,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第二条 公司住所:

第三条 公司股东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第四条 股东的合营期限(即公司的营业期限)为____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 公司为____________公司,股东以____________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宗旨:守法经营,恪守信用,服务经济发展。

第七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注册资本及出资

第八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第九条 股东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和出资比例:

甲方____________:出资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以___________(出资形式)于公司登记前一次性出资缴清,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出资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以___________(出资形式)于公司登记前一次性出资缴清,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

第十条 股东各方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出具验资报告。股东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盖有公司印章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十二条 公司备置股东名册,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的二分之一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议,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股东有权选举公司的执行董事或监事,同时享有被选举权;

3、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4、在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5、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6、股东有权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7、股东有权按自己所持公司的出资比例要求清算组分配公司清偿债务后的财产;

8、提案权。

第十六条 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额;

3、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4、按出资比例承担亏损等风险责任。

第十七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股东会

第十八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九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向外出借款项、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1、延长公司合营期限;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有效,但对于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股东会每年召开二次定期会议,一般在每年年中和年底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首次股东会由出资额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其它情况下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三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并表决。

第二十四条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行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六章 执行董事

第二十五条 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权利,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

第二十六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并主持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制订公司的章程修改方案。

第二十七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务时,指定其它人员代为履行。在发生不可抗力等重大事件时,执行董事可对一切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但必须符合公司利益,并且在事后迅速向股东会报告。

第七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 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部门。

第二十九条 公司登记设立后,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

第三十条 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定;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解聘除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 监事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十二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四条 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第三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十七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八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十章 劳动管理、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

第三十九条 公司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职工工资、劳保福利和社会保险的规定。

第四十条 公司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公司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一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四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散:

1、本章程第四条规定的合营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有上述第1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但需股东会决议通过。

第四十二条 公司依照上条第1项、第2项、第4项、第5项情形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8、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四十四条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时,清算组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四十五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并在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公司章程修改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公司股东会修订、补充。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十条 本章程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以登记机关核定的内容为准。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一式伍份,股东各执壹份,公司备存壹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壹份。本章程经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1篇 互联网公司股份制合同书合同

2023互联网公司股份制合同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决策人。)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经营人。)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入股出资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的名称 ,经营场所位于 。

二、经营范围: 。

三、甲、乙双方的姓名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出资方式及数额

1

2、乙方以现金出资,折合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 乙方给予甲方(万元整)做为入股保证金。以保证在经营期限内不退股,待经营期限届满乙方退出股份时矛以返还。)

3、甲、 公司经营期间双方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示分割。

六、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公司一般在损;乙方按 分取利润或分担亏损;(未经协商同意单方面造成损失由个人按实际损失承担)

七、退股

入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入股人可以退股:

1、经营期限届满,乙方不愿继续经营;

2、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3、经营期限届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退股;

4、甲,乙双方发生难于再继续股份经营时可以退股。

5、乙方退股需提前__个月告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退股。

6、未经甲方同意而自行退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解散与清算

公司股份经营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经营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愿继续经营的;

2、甲,乙双方决定解散;

3、经营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双方解散后,企业应当依法进行结算。

5、经营终止后,甲,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 届时予以返还。

九、经营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 并邀请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 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 不论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双方财产不足清偿部分, 由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名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

第12篇 2023股份制公司股权转让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由甲方与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_币______万元,投资总额______币______万元,实际已投资______币_____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__%的股权以__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按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__次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向乙方不可撤销地陈述与保证

1、甲方确保其在标的公司的股权是真实、有效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股权的质押等影响股权转让及乙方行使权利的情形;

2、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后提供的有关标的公司的所有财务报表等资料均为充分和客观真实的,不存在隐瞒、虚报和误导性称述;

3、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后,不以标的公司的资产为任何形式的担保;

4、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乙方向甲方不可撤销地陈述与保证

1、本协议签署时向甲方提交根据其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部做出和出具的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有效决议和授权书;

2、受让股权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3、确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受让股权的价款及履行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所有协议、合同。

四、有关股东权利义务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转让部分股权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东权利同时不再履行该部分股东义务。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标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五、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______承担。

七、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按照提交_____时该会现行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协议履行完毕时自行失效。

2、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等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的具有协议内容的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而口头约定则不构成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3、在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所签的制式股权转让协议与本协议不符的,以本协议为准。

4、本协议______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第13篇 股份制公司股权转让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由甲方与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_币______万元,投资总额______币______万元,实际已投资______币_____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__%的股权以__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按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__次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向乙方不可撤销地陈述与保证

1、甲方确保其在标的公司的股权是真实、有效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股权的质押等影响股权转让及乙方行使权利的情形;

2、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后提供的有关标的公司的所有财务报表等资料均为充分和客观真实的,不存在隐瞒、虚报和误导性称述;

3、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后,不以标的公司的资产为任何形式的担保;

4、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乙方向甲方不可撤销地陈述与保证

1、本协议签署时向甲方提交根据其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部做出和出具的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有效决议和授权书;

2、受让股权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3、确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受让股权的价款及履行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所有协议、合同。

四、有关股东权利义务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转让部分股权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东权利同时不再履行该部分股东义务。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标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五、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______承担。

七、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协议履行完毕时自行失效。

2、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等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的具有协议内容的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而口头约定则不构成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3、在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所签的制式股权转让协议与本协议不符的,以本协议为准。

4、本协议______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第14篇 二人股份制公司章程通用版

公司章程 为建立本公司运行机制,确立和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准则,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名称 :

第二条 公司住所:

第三条 公司股东姓名及 身份证 号码:

1、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2、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第四条 股东的合营期限(即公司的营业期限)为________年,自公司 营业执照 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 公司为____________公司,股东以____________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 责任。

第二章 宗旨、 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宗旨:守法经营,恪守信用,服务经济发展。

第七条 公司经营范围 :

第三章 注册资本及出资

第八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第九条 股东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和出资比例:

1、甲方____________:出资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以___________(出资形式)于公司登记前一次性出资缴清,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出资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以___________(出资形式)于公司登记前一次性出资缴清,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

第十条 股东各方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出具验资报告。股东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 违约责任 。

第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盖有公司印章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 公司注册资本 ;

4、股东的姓名、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十二条 公司备置股东名册,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风险提示:

由于股东出资人持有的股权属于财产权,因此是可以和房屋、土地、车辆、存款等有形财产一样发生 继承 的,如果股东出资人死亡则其 继承人 有权继承其名下的出资股份。如果公司股东出资人为了防止发生此类情况,避免有不熟悉的继承人通过继承成为公司股东,那么可以对股份的继承做出特别约定,比如股东出资人死亡则由其他股东收购其股权,而由其继承人分割股权价款等。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的______同意。股东应就其 股权转让 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____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风险提示:

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如果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些特定股东特别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按照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特定股东直接决定。

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者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当然,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1、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议,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股东有权选举公司的执行董事或监事,同时享有被选举权;

3、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4、在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5、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6、股东有权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7、股东有权按自己所持公司的出资比例要求 清算 组分配公司清偿 债务 后的财产;

8、提案权。

第十六条 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额;

3、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4、按出资比例承担亏损等风险责任。

第十七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股东会

第十八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九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向外出借款项、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1

1、延长公司合营期限;1

2、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有效,但对于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股东会每年召开二次定期会议,一般在每年年中和年底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首次股东会由出资额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其它情况下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三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日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委托 代理 人参加并表决。

第二十四条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行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六章 执行董事

第二十五条 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权利,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________年,连选可连任。风险提示: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的召集权在董事会,当董事会或董事长不履行法定职责时,为了避免公司运营遭受影响,损害股东权益,应当在章程中赋予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在特殊情况下有直接召集股东会的权利。可做如下规定:

如果董事会违反本章程规定,拒绝召集股东会,或不履行职责时,持有公司10%(比例可以根据公司具体情况酌定)以上的股东,享有不通过董事会自行召集股东会的权利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参加会议的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

第二十六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并主持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

1、制订公司的章程修改方案。

第二十七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务时,指定其它人员代为履行。在发生不可抗力等重大事件时,执行董事可对一切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但必须符合公司利益,并且在事后迅速向股东会报告。

第七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 公司设立 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部门。

第二十九条 公司登记设立后,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

第三十条 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定;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解聘除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 监事风险提示:

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公司的董事执行职务违法、侵犯公司与股东权益,造成损失时,承担赔偿责任,但具体救济途径没有规定。为了完善救济途径,可在章程中做如下规定:

董事、监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因无故不履行职务、擅自离职,侵犯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上述情形且公司怠于起诉时,任何股东有权代表公司提起 诉讼 。因诉讼而发生的实际支出,由公司承担。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任期每届为________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十二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规定,对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四条 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____日内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第三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 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________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十七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__。

第三十八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十章 劳动管理、 工资福利 及 社会保险

第三十九条 公司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职工工资、劳保福利和社会保险的规定。

第四十条 公司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 签订劳动合同 ,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公司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一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四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散:

1、本章程

第四条规定的合营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公司有上述第1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但需股东会决议通过。

第四十二条 公司依照上条第1项、第2项、第4项、第5项情形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____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8、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四十四条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时,清算组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四十五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并在清算结束之日起____日内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公司章程修改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公司股东会修订、补充。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十条 本章程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以登记机关核定的内容为准。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一式______份,股东各执______份,公司备存______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______份。本章程经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全体股东签名(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5篇 股份制建筑公司水泥建材购销合同

2023股份制建筑公司水泥建材购销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货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乙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除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__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____日~____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____%的违约金。

乙方责任: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____%的违约金。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篇 2023公司股份制合同模板

在投资人平等、自愿、诚实、信任的基础上,经投资人协商一致,现达成以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

订立协议各方当事人:

姓名 ,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男, 身份证号码:

二、 投资

1、 投资总额人民币万元(大写2、 投资情况:

(1) 出资人民币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2) 出资人民币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3) 出资人民币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4) 出资人民币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三、 采用共同协商的经营形式

股东分别负责不同的工作内容,共同负责公司的一切经营事物,并享用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检查权。公司的盈亏共同按照比例分担责任。真正做到相互监督,相互检查,相互信任,透明办事,共同把公司经营好,把公司业务做大、做强。

五、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一) 权利

1、股东会出席权。股东会原则上是、、四人共同参加,如果其本人实在不能到会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但会议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方可执行。

2、表决权。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

6、查阅权。为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实现共同的经营目标,股东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活动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帐簿。

7、红利发取权。股东有权按出资比例分取经营所产生的红利。

8、优先认缴出资权。公司新增资本或投资新项目,股东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活动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帐簿。

9、股东有临时会议的提议召开权。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如有要求,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10、股份转让权。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但股东要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时,必须经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其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期转让的股份额,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其转让。

11、股份的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

12、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公司清算完结后,公司财产在按照法定清偿后,如有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照其股份比例请求分配剩余财产。

13、其他权利。如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公司法或其他的法律、法规赋予股东的权利规定。

(二)义务

1、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实物,其它产权功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定价额的,应由该出资的股东交补其差额。

2、壹年内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股东在协议签订后,壹年内不得退股或转让股份,壹年期满后,股东有意要退股或转让股份的须得到其他原始股东同意,但股东要向原始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得全体原始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其转让的原始股东应当购买该期转让的出资额,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其转让。如转让或退股原始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 新投资人入股,经全体合伙人通过方可加入持股成为股东。在入股的第一年内不得退股及转让;

3、遵守公司章程和义务。公司章程是由股东共同制定的,既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也是股东行为的准则,因此,公司章程对每个股东都具有约束力。

4、以其所交纳的出资为限承担公司责任的义务。

5、对公司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

6、保守公司经营相关核心内容的义务。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 股东会职责

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利机构,有权行使以下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政策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投资项目,职务任免、薪酬待遇等相关事项。

3、 审议公司基本的管理制度。

4、 修改公司的章程。

5、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八、 股东会的表决方式:

股东大会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和多数通过相结合的协商表决方式,有效表决按优先顺序依次为:

在所占股份等同的情况下,以人数占多的股东一方通过为准。在对下列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才能形成决议:

1、改变公司的名称和经营项目。

2、处分公司的不动产。

3、转让或处分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增加新股东。

九、 税后利润的分配

按照下列顺序先后进行分配:

1、 按规定所交的滞纳金和罚款。

2、 弥补上年的亏损。

3、 发放员工奖金后按个人投资股份比例进行分红。

十、 退股要求

1、声名退股。即自愿退股,要求是投资人在入股一年后如出现退股事由,应当提前30天通知其他股东,在客观上不会给公司经营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经得全体股东同意后可以退股。

2、当然退股。即法定退股,是指投资人因某种客观情况并非基于投资人自愿而退伙。如投资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无民事能力人;个人丧赔偿能力;被法院强制执行没收在公司的全部个人财产份额。当然退股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股生效日。

3、除名退股。是指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将某一投资人从公司当中除名,退回(或不退回)

其全部(或部分)股资,使其退伙的法律行为。将投资人除名的事由为: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执行公司经营事务时不正当行为;以公司经营事务的便利谋取私利;其个人行为给公司经营带来很坏的声誉影响;缺乏诚信并恶意诋毁和损害其他股东的正当利益。造成的损失由其全部负责赔偿,并且视情节轻重经股东会讨论,扣除其股资的50%(或全部股资)。

公司经股东大会讨论决定除名的,必须以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书之日起,除名生效,在公司退还(或不退还)其股资后完成被除名人退伙形式。如被 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在接到除名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保护。 退股(退伙)的结果是退股人脱离由原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不再参与分红经营事宜,其他股东应当与退股人进行退股结算,根据退股时公司的财产状况退还其财产份额(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如退股人退股时,公司财产少于公司债务的,退股人应当按照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亏损部分。

十一、 其他

本协议书共 份,除留一份在公司备查外,各投资人自持一份,经全体投资人签名(按手印)后生效,至公司破产、解散或个人退股后失效,其他未尽事宜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并签字后生效。如有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 年 月 日

股东: 年 月 日

股东: 年 月 日

股东: 年 月 日

《股份制公司合同(16份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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