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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公司合同(16份范本)

更新时间:2024-11-12

贸易公司合同

第1篇 20xx贸易公司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号_____楼

乙方:(员工姓名)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录用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员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市劳动合同规定》及《市劳动合同条例》,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年。其中试用期为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乙方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条工作岗位与任务

1.经考核现甲方聘任乙方在公司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岗位_________________工作,根据乙方专长和工作需要,甲方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安排。

2.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并接受岗位职责和绩效考核。

3.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三条工作时间与报酬

1.甲方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甲方为国家交通特殊行业,因岗位工作特点(生产),如需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应服从公司需要。

2.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和工作岗位,确定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元/月,正式聘用期本岗位工资为______元/月(人民币)

3.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报酬。

第四条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成绩突出者嘉奖晋级,违纪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条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1.对具有本市劳动手册和符合市规定的员工,甲方按市规定的基本标准为其缴纳三金(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及失业金)对原先无工作单位的外省籍员工购买社会综合保险,同时办理员工团体意外人身保险,不另报销医疗费用。

2.法定假日为有薪假期。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终止、解除、续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协议:

(1)甲方因机构变化,原岗位撤消,无适合岗位安排,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终止合同;

(2)本合同订立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已修改;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合同期满,双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违约责任详见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甲方因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双方可以续订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或予以除名:

(1)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试用期间不合格者;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经教育屡不悔改者;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4)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4.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因疾病,合同期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的。

5.乙方主动解除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各种专项培训费用,乙方应当归还甲方,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

(2)甲方如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单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大小和责任大小,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2.经甲方同意辞聘但未按规定按时交清公务与债权、债务手续的,甲方有权扣押毕业证(职称证书)和扣发当月工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甲方出资培训的员工在合同期或规定的服务期内离(辞)职的,按规定向甲方支付培训费。

4.甲方资助乙方买房款的员工在规定的合同期或服务期内离(辞)职的,乙方须归还所有款项。

5.工作需要向甲方领取的服装、工具及其他贵重物品在合同期满或离(辞)职时须交还甲方,在使用年限内的应按甲方规定承担相应的折旧费。

6.因乙方的工作性质,双方约定在合同期满或离(辞)职后的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同行业或同专业的工作,否则应向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7.对于公司技术和非技术信息,资金、财务和经营数据;商业计划、市场分析、未公布住处和市场预测、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公司人事和客户资源、政府接触等;技术信息——设计方案、技术诀窍、技术数据和工艺流程等保密信息乙方有义务保守,因任何原因泄漏,公司就情节轻重给予教育、警告、降级、降薪直至除名的处罚。造成经济损失或其它严重后果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力。

第八条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现行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九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未经本人授权代签的无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第2篇 其它贸易合同:贸易有限公司劳动合同

2023其它贸易合同:贸易有限公司劳动甲方:(用人单位全称)上海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上海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号_____楼

乙方:(员工姓名)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录用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员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及《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年。其中试用期为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乙方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条工作岗位与任务

1.经考核现甲方聘任乙方在公司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岗位_________________工作,根据乙方专长和工作需要,甲方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安排。

2.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并接受岗位职责和绩效考核。

3.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三条工作时间与报酬

1.甲方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甲方为国家交通特殊行业,因岗位工作特点(生产),如需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应服从公司需要。

2.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和工作岗位,确定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元/月,正式聘用期本岗位工资为______元/月(人民币)。

3.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报酬。

第四条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成绩突出者嘉奖晋级,违纪 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条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1.对具有本市劳动手册和符合上海市规定的员工,甲方按上海市规定的基本标准为其缴纳三金(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及失业金)。对原先无工作单位的外省籍员工购买社会综合保险,同时办理员工团体意外人身保险,不另报销医疗费用。

2.法定假日为有薪假期。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终止、解除、续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协议:

(1)甲方因机构变化,原岗位撤消,无适合岗位安排,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终止合同;

(2)本合同订立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已修改;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合同期满,双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违约责任详见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甲方因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双方可以续订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或予以除名:

(1)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试用期间不合格者;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经教育屡不悔改者;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4)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4.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因疾病,合同期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的。

5.乙方主动解除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各种专项培训费用,乙方应当归还甲方,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

(2)甲方如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单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大小和责任大小,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2.经甲方同意辞聘但未按规定按时交清公务与债权、债务手续的,甲方有权扣押毕业证(职称证书)和扣发当 月工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甲方出资培训的员工在合同期或规定的服务期内离(辞)职的,按规定向甲方支付培训费。

4.甲方资助乙方买房款的员工在规定的合同期或服务期内离(辞)职的,乙方须归还所有款项。

5.工作需要向甲方领取的服装、工具及其他贵重物品在合同期满或离(辞)职时须交还甲方,在使用年限内的应按甲方规定承担相应的折旧费。

6.因乙方的工作性质,双方约定在合同期满或离(辞)职后的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同行业或同专业的工作,否则应向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7.对于公司技术和非技术信息,资金、财务和经营数据;商业计划、市场分析、未公布住处和市场预测、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公司人事和客户资源、政府接触等;技术信息----设计方案、技术诀窍、技术数据和工艺流程等保密信息乙方有义务保守,因任何原因泄漏,公司就情节轻重给予教育、警告、降级、降薪直至除名的处罚。造成经济损失或其它严重后果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力。

第八条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现行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九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未经本人授权代签的无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 补偿贸易公司购销合同书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在__签订。

中国___公司(简称甲方)和_国___公司(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从__年__月份起至__年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品__套(件),计总值__万美元。

品号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价:

交货日期: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目的口岸:

支付办法:

包装:

其他: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

___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

船提单(正本__份,副本__份);发票(正本___份,副本___

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

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__份,分别寄给乙方或乙

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__%。次品

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_进出口总公司对_国出口商品合同规

定。

第二条

乙方同意自__年__月起至__年__月底止,提供__机器__台,准备设备_台,以及测试仪器__台,附配件__套等,计总值__万美元。(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台数、价值齐全)

交货期:

1.__机器,___年__月交货。

2.__机器,___年__月交货。

3.其他设备,___年__月交货。

目的口岸:

支付办法:

包装: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___年__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国___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条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的发生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

本合同以中、_文书写,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中国__公司代表

(签字)

乙方:

_国__公司代表

(签字)

见证人:

中国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4篇 其它贸易合同:深圳市某贸易有限公司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罗湖区共发达货运市场杰通货运部,住所地:深圳市罗湖区。

法定代表人肖虎勇,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全政,该公司郑州办事处经理。

被告周口祥龙四五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周口市川汇区法定代表人高化彩,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景珠,公司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深圳市罗湖区共发达货运市场杰通货运部诉被告周口祥龙四五贸易有限公司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xx年7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深圳市罗湖区共发达货运市场杰通货运部以庭外已协商解决为由申请撤诉,理由正当,应予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深圳市罗湖区共发达货运市场杰通货运部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深圳市罗湖区共发达货运市场杰通货运部负担。

审判员:许 东

二oo九年七月十七日

书记员:杨丽娟

第5篇 贸易公司机器类购销服务合同

2023贸易公司机器类购销服务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欲购买乙方生产的_____________型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台,购买价格_____________元。运输方式。

2、甲方确认产品无误后,方能将购货款汇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或太平洋卡上,乙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交通银行太平洋卡号:_________________持卡人:_________________农行卡号:_________________持卡人: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该将检验合格的产品及时、准确地提交给甲方,并遵守对用户的售后服务承诺(该条款详见《质量保证书》),甲方应及时将所需货款汇至乙方指定的帐号上。

4、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承诺不将该产品用于非法的盗版活动。

5、本合同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6、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顺利实施,如出现问题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工商管理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7、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法律为准。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第6篇 2023贸易公司规章制度

为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内抓管理,外树品牌,形成_____、规范的工作方式,制定本章程,望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一、接待规范

凡有来宾,公司人员都要热情接待,笑脸相迎,并用“您好”、“请坐”等礼貌用语接待,待客人就座后,要倒茶倒水。来客临别时,要用“慢走”、“再见”等礼貌用语送行。客人与公司人员谈话中间,无关人员不得吵闹或随便插话。未经许可,不得随便进入总经理室和财务室。

二、电话制度

1、凡接电话者,接机首先说“您好!这里是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

2、除工作需要外,公司人员不得随便使用公司电话聊天。

3、工作和业务需要外,公司人员不得随意拨打长途电话,若有违例者,从工资扣除所打电话费的三倍。

4、若有来电被叫者不在公司,要做好来电记录,包括来客姓名、电话、有何事等。

三、卫生制度

公司人员要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衣着整齐、端庄,办公用品要摆放整齐,不得随便乱丢乱放,随地丢弃杂物。

四、请假制度

1、公司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随便离岗或脱岗,不得迟到或早退,违反一次警告,违反两次扣除工资10元,以此递增。

2、公司人员一般不准请事假。若有特殊情况,可写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并扣除请假天数的工资。

五、财务制度

1、业务部门支付各类款项时要填写资金审批表,并提供相应的付款依据,经主管会计、公司领导审核签字后,出纳方可办理付款。

2、各项费用的报销要填写相应的报销审批单。报销审批单必须以真实、合法的原始发票为依据,原始发票不得涂改、伪造。财务人员应加强费用报销的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和越权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若有违反者,扣除相应报销款项和当月工资。

六、派车制度

1、公司汽车由领导统一安排,未经许可,不得随便借车、出车。

2、公司汽车谁开车谁负责,若有不必要的磕碰或损坏,由开车人负全部责任。

3、汽车要定时保养检测,开车人要不断地检查车的机油、刹车等部件,遇有情况要及时排除或汇报。

七、人事异动

1、凡新招聘的员工,在办理入职时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历正本、健康证明、2寸白底彩色照片两张、工资卡一张等。

2、员工入职后的一个月内,单位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社保手续。

3、试用期员工要辞职的,需提前3天提出申请,正式员工需要辞职的,需提前30天提出申请。

4、员工有劳动法、_____规定的辞退条件的,公司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补偿金。

八、工资制度

1、员工每月的工资定于下个月的________日发放。

第7篇 贸易公司员工劳动通用版合同

随着 法律知识 的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贸易公司员工 劳动合同 ,欢迎大家分享。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 上海 xx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号_____楼 乙方:(员工姓名)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 身份证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录用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员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____市劳动合同规定》及《____市劳动合同条例》,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其中 试用期 为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试用期乙方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甲方可 解除劳动合同 。

第二条工作岗位与任务 1.经考核现甲方聘任乙方在公司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岗位_________________工作,根据乙方专长和工作需要,甲方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安排。

2.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并接受岗位职责和绩效考核。

3.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三条工作时间与报酬

1.甲方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甲方为国家交通特殊行业,因岗位工作特点(生产),如需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应服从公司需要。

2.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和工作岗位,确定 试用期工资 为_______元月,正式聘用期本 岗位工资 为______元月(人民币)。

3.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报酬。

第四条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和甲方的39各项规章制度,成绩突出者嘉奖晋级,违纪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条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1.对具有本市劳动手册和符合____市规定的员工,甲方按____市规定的基本标准为其缴纳三金( 养老金 、 医疗保险 金及失业金)。对原先无工作单位的外省籍员工购买社会综合保险,同时办理员工团体意外人身保险,不另报销 医疗费用 。

2.法定假日为有薪假期。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终止、解除、续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协议:

(1)甲方因机构变化,原岗位撤消,无适合岗位安排,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终止合同;

(2)本 合同订立 后,所依据的法律、 法规 、规章及政策已修改;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合同期满,双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违约责任 详见本合同

第七条规定)。甲方因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双方可以续订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 解除合同 或予以除名:

(1)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试用期间不合格者;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经教育屡不悔改者;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4)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4.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因疾病,合同期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的。

5.乙方主动解除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各种专项培训费用,乙方应当归还甲方,乙方赔偿甲方 违约金 ____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

(2)甲方如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单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大小和责任大小,支付违约金和 赔偿金 。

2.经甲方同意辞聘但未按规定按时交清公务与债权、 债务 手续的,甲方有权扣押毕业证(职称证书)和扣发当月工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甲方出资培训的员工在合同期或规定的服务期内离(辞)职的,按规定向甲方支付培训费。

4.甲方资助乙方 买房 款的员工在规定的合同期或服务期内离(辞)职的,乙方须归还所有款项。

5.工作需要向甲方领取的服装、工具及其他贵重物品在合同期满或离(辞)职时须交还甲方,在使用年限内的应按甲方规定承担相应的折旧费。

6.因乙方的工作性质,双方约定在合同期满或离(辞)职后的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同行业或同专业的工作,否则应向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7.对于公司技术和非技术信息,资金、财务和经营数据;商业计划、市场分析、未公布住处____市场预测、 知识产权 、 商业秘密 和专有技术;公司人事和客户资源、政府接触等;技术信息----设计方案、技术诀窍、技术数据和工艺流程等保密信息乙方有义务保守,因任何原因泄漏,公司就情节轻重给予教育、警告、降级、降薪直至除名的处罚。造成经济损失或其它严重后果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力。

第八条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现行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九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未经本人授权代签的无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

第8篇 其它贸易合同:海南星河贸易公司其他不动产纠纷纠纷

上诉人海南省文化经济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文化公司)与上诉人海南星河贸易公司(以下简称星河公司)、海南华泰物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海中法民一重字第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xx年4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文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杨悦、委托代理人林祥和星河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陈刚以及华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荣湘、委托代理人许文刚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查明:1989年8月海口市国土规划管理局以市国规(1985)69号批复确认原广东民族歌舞团在海秀路白坡旧址5亩土地归文化公司使用,但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1992年1月13日,海南省文化广播体育厅(以下简称文体厅)作出琼文发字第(1992)9号《关于开发原广东省民族歌舞团旧址的决定》,决定将开发原广东省民族歌舞团旧址任务,交给本系统具有房地产经营权的星河公司。同日,星河公司与文体厅签订一份《协议书》,约定星河公司负责在该地建造一幢2万平方米、高20层以上的主楼和一幢4000平方米的附楼,该项目预计投资人民币4000万元,由星河公司贷款解决。文体厅同意用该地及建成的'文化大厦'主楼、附楼作为银行贷款的抵押,文体厅不负任何经济责任。该项目以文体厅名义报建,建成以后,该地土地使用权依然归文体厅所有,项目经营权归星河公司,经营期限为七十年,盈亏由星河公司自负。文体厅向星河公司提供该地的完整资料,并协助星河公司办理有关手续;院内现有住户的搬迁安置工作由星河公司负责,安置费用由星河公司支付,每户安置费用每月人民币1000元标准无偿拨给文体厅;项目建成后,星河公司负责从附楼中无偿划出3000平方米住房交由文体厅安排,主要解决搬迁户使用,同时考虑到这块地原委托文化公司管理,主楼建成后,星河公司应划出其中的两层归属文化公司使用,星河公司向文化公司收回两层的土建工本费,星河公司应同文化公司签订相应的协议。

1992年5月26日,星河公司与文化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双方同意将文体厅同星河公司1992年1月13日签订的协议书中第七条中'主楼建成后,星河公司应划出其中两层归属文化公司使用,星河公司向该公司收回两层的土建工本费条款',改为'主楼建成后,星河公司从主楼中无偿划出1000平方米归属文化公司使用(其中商场占200平方米)';将文体厅和星河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中的'项目建成后,星河公司负责从附楼中无偿划出3000平方米住房交文体厅安排'改为'项目建成后,星河公司负责从附楼中无偿划出20xx平方米交文体厅安排和无偿将1000平方米交文化公司使用,其余归星河公司所有和经营。文化公司和星河公司所得部分,均有使用权70年';星河公司同意借人民币200万元给文化公司使用,使用期至大楼建成交付使用时止,借款按星河公司向中行贷款建设该项目的利率计算利息;文化公司在主楼中分得的1000平方米和附楼中分得的1000平方米归其所有,自主经营;星河公司的责任是负责该大厦和住宅楼的兴建策划和全部资金筹集,承担建设过程中的一切规划、设计、施工、质量管理,承担全部经济责任风险;协议生效后三天内,星河公司先借给文化公司人民币20万元,一个月内再借给文化公司人民币30万元,余款人民币150万元在2个月内付清,文化公司负责将该地的完整地权文件资料复印件等交给星河公司,文化公司必须将该地的完整地权资料原件交银行抵押;在建楼期间,从文化公司搬迁之日起星河公司付给文化公司每月5000元作为文化公司租房办公和职工住宿费用。1992年5月30日,文体厅作出琼文函字(1992)138号批复,同意文化公司与星河公司签订《协议书》的内容。1992年7月,文化公司将上述合作用地的红线图及政府批文两份原件交给了星河公司。1992年7月22日星河公司以位于海口市海秀路22号5亩土地及地上、地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贷款1000万元,但未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1992年7月31日,星河公司将人民币206万元转入文化公司帐户。1993年6月2日,海口市土地管理局向文化公司与星河公司作出了《关于同意文化公司与星河公司合作建楼的批复》,同意文化公司提供2943.16平方米所属用地,由星河公司投资,双方合作兴建'文化大厦'。后文化公司将上述2943.1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中的2251.52平方米过户至星河公司名下,其余691.64平方米仍在其名下,并于1996年1月分别办理了使用权人为星河公司的'海口市国用(籍)字第q1648号'土地使用证,和使用权人为文化公司的'海口市国用(籍)字第q1649号'土地使用证,上述两份土地使用证中均注明2943.1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为共有使用权。星河公司在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上述两份土地使用证和合作建房用地手续过程中,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费及城建费等共计2,175,430.50元。

1993年7月10日,文化公司、星河公司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将原定星河公司拨给文化公司租房搬迁办公费从每月人民币5千元改为1万元,从7月份起计算至楼房建好交付使用时止;将星河公司借给文化公司人民币200万元改为20万元作为星河公司无偿给文化公司的补偿费,其余180万元是借款,借款按照银行利息标准计付利息,计息时间定为从文化大厦楼房基础动工之日起计至楼房建好交付使用之日止,但最长不超过两年(如楼房建设超过两年,超出时间不计利息)。文化公司、星河公司均依约履行了上述协议,并向土地管理局申请办理受让用地手续。同年9月,文化公司、星河公司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因受宏观调控影响,海南房地产市场严重不景气,双方合作之项目迟迟未动工兴建。

1995年6月3日,文化公司与星河公司签订一份《关于缓建文化大厦问题的协议书》,约定双方同意暂缓动工兴建文化大厦,缓建期四年。缓建期间由星河公司全权负责对文化大厦用地与第三人合作兴建临时商场,其经营所得用于支付搬迁户房租、银行利息及有关费用开销;星河公司每月增拨人民币1万元给文化公司作为追加搬迁费(一年两次付清),直到停止上述经营活动为止。

1995年6月26日,星河公司和华泰公司签订《合同书》,约定由星河公司出土地,华泰公司出资在'文化大厦'的用地上兴建二层购物城,建筑面积1796平方米,合作期限从1995年7月1日至1999年6月30日;星河公司固定分得商场面积600平方米,从每一层分别各300平方米垂直划分,其他面积归华泰公司,华泰公司和星河公司各自经营所分得的商场;该商场(即现在的新世界购物城)经营期限届满后,如该地原规划项目文化大厦需要上马时,双方应同时做好搬迁工作同时将商场拆除,如该文化大厦项目还不考虑上马时,双方可以按原有的合作基础继续经营下去,延长的时间直到该商场全部拆迁之日止。合同签订后,华泰公司即投入资金建成购物商城,并代星河公司垫付了文化大厦项目的用电增容及三通一平基础设施费用。1996年2月海口市土地管理局批复同意星河公司将位于海秀大道22号1533.34平方米用地租给华泰公司作为临时商场用地,期限从1995年7月1日至1999年12月30日止。缓建文化大厦四年半期限届满,'新世界购物城'仍由星河公司和华泰公司继续租赁经营。华泰公司与'新世界购物城'众租户签订的租赁合同终止期限至20xx年年底;星河公司现每月按照其司与华泰公司签订的《合同书》约定,收取的租金收入是人民币16000元,每月支付给若干搬迁户的费用是人民币4000元。

1995年8月25日,文化公司、星河公司又签订一份《关于缓建文化大厦问题的补充协议》,约定从1996年6月30日起,追加的每月人民币1万元搬迁费随星河公司出租新世界购物城铺面价格的上升幅度而增加;星河公司同意将其与华泰公司合作新世界购物城第三层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和分得的利益全部转给文化公司所有。其经营和分利问题,由星河公司负责和合作方谈妥;文化公司同意在原定文化大厦缓建四年的基础上,增加半年时间作为该购物城的筹建期。即文化大厦缓建期间自1995年6月3日至1999年12月2日止,期满后二十天内,该购物城由星河和合作方负责拆除干净的原地交还文化公司和星河公司合作使用。如不按时拆除该购物城由文化公司接收,归文化公司所有。上述协议签订后至1999年12月,星河公司共支付文化公司搬迁费人民币681090元,尚欠搬迁费人民币708910元。

1999年9月22日,文化公司以其与星河公司订立的合同无效为由,将星河公司列为被告,华泰公司为第三人,向原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星河公司交回土地使用权,赔偿经济损失。该院审理后作出(20xx)振民初字第484号民事判决,判决:1、解除文化公司与星河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2、星河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将合作地2251.52平方米的使用权退还给文化公司;3、星河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拖欠的搬迁费708910元支付给文化公司;4、星河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经济损失(从1999年12月2日至搬出新世界购物城止,以每月2万元计付)支付给文化公司;5、文化公司与第三人华泰公司重新合作经营'新世界购物城',合作的具体事宜,由双方自愿协商确定;6、驳回文化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文化公司与星河公司均不服该判决,向海口中院上诉,海口中院审理后作出(20xx)海中法民终字第202号民事判决:1、撤销原审判决第1、2、4、5、6项;2、变更原判第3项为:星河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1999年12月前尚欠的搬迁费708910元支付给文化公司,20xx年1月1日起的搬迁费星河公司仍按约定支付给文化公司;3、星河公司与文化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继续履行;4、驳回文化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文化公司仍不服,向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后,认为'本案合作合同是履行还是解除,涉及到新世界购物城善意投资者的利益,在赔偿和补偿问题未得到妥善处理前,解除《协议书》,必然损害到诸多投资新世界购物城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从法律效果还是社会效果看,都不宜马上解除《协议书》及相关合同,二审法院也是基于此点考虑,才作了不解除合同的判决。另外,华泰公司和众租户的租赁合同,到20xx年年底到期,届时,文化公司与星河公司之间的合作合同解除障碍消除。'遂作出再审判决:维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

另查,星河公司与华泰公司之间因欠款纠纷一案,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12月1日作出(20xx)美民二初字第120号民事判决,判决星河公司向华泰公司支付欠款1,883,701.00元及其利息损失。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星河公司未履行判决,华泰公司向美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星河公司与华泰公司于20xx年4月28日达成和解协议:确认星河公司欠华泰公司1,883,701.00元,同时星河公司同意应支付给华泰公司的利息为150万元,二项合计3,383,701.00元;星河公司将位于海口市海秀大道22号文化大厦项目的土地2251.52平方米及配电房等设施作价358.3701万元抵偿给华泰公司(其中土地317.32万元,配电房及设施41.0501万元),文化大厦项目由华泰公司负责继续开发。为此, 美兰区法院于同年5月26日作出(20xx)美民执字第56-2号民事裁定,裁定将星河公司拥有的位于海口市海秀大道22号面积为2251.5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海口市国用(籍)字第q1648)及配电房等设施归华泰公司所有,并于20xx年9月29日向海口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该局将上述土地使用权过户到华泰公司名下。20xx年11月11日,文化公司遂起诉本案,并向原审法院申请诉讼保全,要求查封星河公司名下的上述土地使用权。原审法院于同年11月26日作出(20xx)海中法民一初字第39号民事裁定,查封了上述争议的土地使用权,并于同年11月29日向海口市国土资源管理局送达了查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另外,依据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20xx)美民二初字第120号民事判决,华泰公司在出资与星河公司合作兴建'新世界购物城'中,垫付三通一平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费1,883,701元。对于双方争议的'新世界购物城'20xx年1月1日以后的租金收益,原审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 '新世界购物城'各层商业出租面积、租金标准及租金收益金额进行了评估鉴定。鉴定机构于20xx年7月27日作出(20xx)海中法鉴定第045号《司法技术鉴定报告》确认:'新世界购物城'房屋总建筑面积为4418.34平方米,其中第一层为1558.29平方米,第二层为1583.46平方米,第三层为1276.59平方米。根据该鉴定报告确认的各层各年度租金价格标准计算结果,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期间该商城第一、第二层租金收益总额为 16,921,570元,其中20xx年后年均月租金标准为第一层111元每平方米、第二层为53元每平方米、第三层为11元每平方米,故20xx年后'新世界购物城'总计年均月租金标准为284,978.55元。

原审法院认为:(一)关于文化公司就本案的起诉是否违反了'一事不再理'原则的问题。本案所涉文化公司与星河公司订立的《协议书》、《补充协议》、《关于缓建文化大厦问题的协议书》及《关于缓建文化大厦问题的补充协议》等四份合同,已为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确认为有效合同,应受法律保护。根据《关于缓建文化大厦问题的补充协议》的约定,文化公司同意与星河公司合作建设的文化大厦缓建期间自1995年6月至1999年12月2日止,期满后20天内,新世界购物城由星河公司与合作方负责拆除干净,并将合作用地返还文化公司与星河公司合作使用,如不按时拆除该购物城由文化公司接收,归文化公司所有。由此,星河公司与华泰公司合作经营的新世界购物城的届满期应为1999年12月2日,该届满期日后,星河公司和华泰公司继续经营该购物城已无合同依据,其应当拆除该购物城,并将所占用的土地返还用于文化公司与星河公司继续合作建设文化大厦。20xx年年底,文化公司与星河公司之间合作合同解除障碍已消除,文化公司要求解除前述的《协议书》等4份合同以及由星河公司和华泰公司返还共同占用文化公司的2251.5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并要求其支付新世界购物城其间的租金收益的诉讼请求,并不违反'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但文化公司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星河公司偿还欠款111,920元的请求,确属本院(20xx)海中法民终字第202号民事判决及省高院(20xx)琼民抗字第20号民事判决已确定的给付内容,该项请求本案不再审理。

(二)关于文化公司请求解除与星河公司签订的《协议书》等4份合同问题。在本案审理期间,星河公司多次表示其确已不具有继续履行与文化公司合作建设文化大厦协议的能力。文化公司与星河公司就上述合作合同的解除达成一致意见,且原省高院生效判决认定的合同解除障碍已消除,应当允许文化公司解除上述《协议书》等4份合同,文化公司该项请求有理,予以支持。

(三)关于2251.5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新世界购物城'能否退还文化公司的问题。本案争议的2251.5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原为划拨地,属于文化公司使用的原广东民族歌舞团旧址的5亩土地范围之内,根据文化公司与星河公司签订的《协议书》等合作建房合同,双方于1996年1月将上述2943.1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中的2251.52平方米登记至星河公司名下,其余691.64平方米登记在文化公司名下,星河公司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费及城建费等共计2,175,430.50元,该地已转化为商业用地。由于'文化大厦'项目因故缓建,文化公司与星河公司协商,经海口市土地管理局批准,由星河公司将其中的1533.34平方米用地租给华泰公司作为临时商场'新世界购物城'用地。后因星河公司与华泰公司债务纠纷诉讼,美兰区法院作出(20xx)美民二初字第120号民事判决,判令星河公司偿还华泰公司欠款本金1883701元及利息。该案执行过程中,星河公司与华泰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将星河公司所有的位于海口市海秀大道22号文化大厦项目的2251.5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作价317.32万元给华泰公司以抵偿上述债务,文化大厦项目由华泰公司负责继续开发。为此, 美兰区法院作出(20xx)美民执字第56-2号民事裁定,将星河公司所有的位于海口市海秀大道22号面积为2251.5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配电房等设施裁定归华泰公司所有,并向海口市国土局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美兰区法院的(20xx)美民执字第56-2号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有既判力。故上述土地使用权及配电房等设施已归华泰公司所有。文化公司在未经法定程序撤销或变更该民事裁定书之前,请求星河公司和华泰公司退还其该土地使用权及确认地上临时建筑物即'新世界购物城'归其所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四)关于合作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的清理问题。

1、海口中院(20xx)海中法民终字第202号判决和省高院(20xx)琼民抗字第20号民事判决允许华泰公司与星河公司合作经营'新世界购物城'的期限延至20xx年年底,星河公司从华泰公司收取的租金部分亦不作调整,文化公司和星河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可在合作合同解除的障碍消灭后一并结算。该判决限令星河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1999年12月前尚欠的搬迁费708,910元支付给文化公司,20xx年1月1日起的搬迁费星河公司仍按约定支付给文化公司。据此,20xx年年底之前的搬迁费按照上述生效判决执行,本案不再重复处理;2、20xx年1月1日起的债权债务问题。由于此前星河公司未经文化公司的同意而擅自以合作用地抵债,致使该地归他人所有无法返还,侵害了文化公司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同时亦造成文化公司与星河公司之间的合作合同继续履行已无可能,应视为星河公司构成违约。因此,星河公司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既有侵权责任,又有违约责任。依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星河公司对由此造成文化公司该土地使用权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因文化公司的上述合作用地原为划拨地,在双方合作期间转化为商业用地,星河公司为此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费及城建费等共计2,175,430.50元。故星河公司的此项赔偿金额应依该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美兰区法院的执行裁定确认的该地评估价值317.32万元)扣除星河公司已支出的上述费用确定,即997,769.50元(3173200元-2175430.50元)。依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星河公司对由此造成文化公司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因此,自20xx年1月1日起至合作合同解除之日止本该由文化公司获得的'新世界购物城'的租金收益,星河公司须如数赔偿给文化公司。又由于'新世界购物城'是华泰公司与星河公司合作经营,经营期满其双方共同负有交还文化公司的义务,上述租金收益不能据为己有,因此,华泰公司对此承担共同赔偿责任。此项赔偿金额应从20xx年1月1日起至合作合同解除之日止,按评估结果每月284,978.55元的租金标准,如数偿付给文化公司。

3、关于借款。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文化公司向星河公司的借款仅为180万元,按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但计息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如楼房建设超过两年,超出时间不计利息)。该款已于1999年7月31日支付给文化公司。现合作合同解除,该借款应当清偿。星河公司反诉请求文化公司偿还借款本息有理,应予支持,但计息时间应当以两年计算(即从1992年8月1日起计至1994年7月31日止)。星河公司称借款本金为200万元、文化公司称借款不计利息的诉辩均不符合事实,法院不予认定。

文化公司所欠星河公司的此项借款,抵消上述第2项星河公司应赔偿给文化公司的997,769.50元,文化公司尚应偿还星河公司借款本金802,230.50元(180万元-997769.50元)和借款利息(利息以本金180万元计算,从1992年8月1日起至1994年7月31日止按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付)。

(五)关于星河公司反诉提出的在文化大厦项目的投资费用的问题。除了前述认定的星河公司已交纳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费及城建费等共计2,175,430.50元外,星河公司主张的'三通一平'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费1,883,701元,依据已生效的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20xx)美民二初字第120号民事判决的认定,此款项为华泰公司在与星河公司合作兴建'新世界购物城'中出资垫付,该判决已确认星河公司应将该款项及其利息偿付给华泰公司,并已得到强制执行。因此,该款项属于星河公司与华泰公司合作经营'新世界购物城'中的支出,并非星河公司与文化公司在'文化大厦'项目的投入,与本案文化公司与星河公司之间的合同争议没有关联性,况且此项支出的费用其双方已在多年合作经营'新世界购物城'中得到回报,星河公司主张由原告文化公司承担缺乏合同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星河公司反诉请求的其他款项,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认定。

判决:一、解除文化公司与星河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关于缓建文化大厦问题的协议书》及《关于缓建文化大厦问题的补充协议》;二、星河公司、华泰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新世界购物城'每月284,978.55元的租金标准,如数支付从20xx年1月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的租金收益给文化公司,并对此承担连带责任;三、文化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星河公司偿还借款本金802,230.50元和借款利息(利息以本金180万元计算,从1992年8月1日起至1994年7月31日止按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付);四、驳回文化公司和星河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5236元、财产保全费16386元、评估鉴定费60424元、反诉案件受理费62728元,合计214774元,由文化公司负担40%,即85,910元;由星河公司、华泰公司共同负担60%,即128,864元。

判后三方当事人均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

文化公司上诉称:一、原判以赔偿取代返还土地使用权,严重违反了法律的规定,纵容和庇护非法占有国有资产的违法行为。1、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终止履行,恢复原状,相互返还。星河公司依据合同和补充协议占有的2251.52平方米土地,应当返还上诉人。2、本案土地并未灭失,只是被星河公司非法用以抵债,原物已被查封,可以予以追回。3、上诉人明确请求返还2251.5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没有诉求被上诉人赔偿非法转让的损失。原审应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作出判决,而不是对损失作出赔偿判决。4、上诉人与星河公司合作合同未解除之前,两被上诉人相互串通把土地抵债是无效的。5、星河公司没有按照合作合同约定,履行修建文化大厦的义务,该块地仍属上诉人所有,上诉人拥有的是物权,而两被上诉人之间是债权关系,物权优于债权。二、原审法院无视省高院生效的判决,采信美兰法院的执行和解裁定的既判力是错误的。1、海南高院(20xx)琼民抗字第20号民事判决判令上诉人与星河公司的合作合同继续履行到20xx年年底解除合同的障碍才消除。这是事实,具有既判力。任何违反该生效法律文书均应视为无效。20xx年4月28日,两被上诉人私下达成的和解协议明显违反了生效的判决是无效的。2、执行和解协议约束的是两被上诉人,无法对上诉人产生法律效力。3、原判驳回上诉人返还土地的请求不当。4、海口中院(20xx)海中法执字第150号民事裁定进一步证明了两被上诉人以物抵债的行为非法无效。该土地是合同继续履行的用地,并裁定信达公司申请以地抵债无效。三、两被上诉人具有共同返还义务,土地并没有合法地转移到第三人名下,一审以土地裁定归华泰公司所有为由,驳回上诉人返还之诉明显错误。四、原判认定2251.52平方米土地价值317.32万元严重违法。美兰法院执行裁定确认的土地价值317.32万元是在两年前的评估价格,两年后的土地已增值,海口市国土局公告的拍卖价格均在每亩150万元以上。五、原判180万元借款利息不当。双方合同约定180万元的借款利息计算时间从文化大厦楼房基础动工之日起算,现在文化大厦没有动工,就不应计算利息。六、缓建期满购物城应该归属上诉人,原判不予认定是错误的。原判没有判决20xx年至20xx年的租金收益是错误的。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第三项、第四项中'关于驳回原告文化公司其他诉讼请求'的判决。2、判令星河公司、华泰公司共同返还位于海口市海秀路22号的2,251.5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给文化公司。3、判决新世界购物城(共三层)归文化公司所有。4、判决星河公司、华泰公司连带支付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一至三层)的租金收益13,213,101元。5、判决文化公司不承担180万元借款利息。6、维持原审判决第二项。7、一、二审诉讼费由星河公司、华泰公司承担。

星河公司上诉称:一、企业之间的借款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应确认为无效。文化公司依据无效民事行为占用我司的200万元借款应返还给我司,并返还占用此款期间的银行利息。我司与文化公司合同约定借款200万元,后变为180万元,但我司实际上按原约定向文化公司支付了200万元,文化公司既然要求解除合同,就没有任何理由和依据无偿取得我司20万元'补偿'。双方合同中对利息计付起止时间的约定同样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的法律法规,同样应认定为无效,一审判决按合同约定的借款利息支付方式计付利息是违法的,应予改判。二、我司2251.5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被执行给华泰公司后,我司因而丧失了土地使用权,也随之丧失了向华泰公司收取租金的权利,一审判决我司连带向文化公司支付'新世界购物城'自20xx年1月1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租金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三、文化公司应按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比例支付我司'三通一平'费用和搬迁安置费。我司自1992年5月与文化公司签订《协议书》后,随后组织对该项目地上建筑物进行拆迁,对搬迁户进行补偿安置,土地进行平整,共在与文化公司合作建房的合作土地上投入'三通一平'费1883701元,搬迁安置费1874600元,两项共计3758301元,合作土地共为2943.16平方米,每平方米应为1276.96元,除去我司享有后被执行给华泰公司的2251.52平方米,文化公司应按其享有的691.64平方米向我司支付'三通一平'费和搬迁安置费883196.61元,因为这些费用是对原土地的'添附',文化公司无权无偿取得,故应按其土地比例支付给我司。四、文化公司应支付我司代垫的土地出让金所产生的利息损失。我司在与文化公司签订《协议书》后,于20xx年6月23日向海口市土地管理局支付了土地出让金217万余元。这些费用的支付是原划拨用地转化为出让用地即土地增值的必然前提。因此在文化公司要求返还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应承担我司因此产生的利息损失。其中文化公司单独受益的部分,即文化公司的691.64平方米土地我方无论如何都无法享受权益,等于文化公司长期占用了我司的资金,利息就达516,070.80元。请求:1、撤销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海中法民一重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第三项。2、判令文化公司偿还我司借款本金200万元,利息2,335,880元(暂计至20xx年1月31日)。3、判令文化公司支付我司按其享有的土地面积比例应承担的'三通一平'费和搬迁安置费共计364,248.1元。4、判令文化公司支付我司因代垫土地出让金而产生的利息损失2,196,054.20元(注:其中按其享有的土地面积应承担的利息为516070.80元);5、驳回文化公司要求我司和华泰公司连带支付'新世界购物城'租金的诉讼请求。6、上诉费由文化公司承担。

华泰公司上诉称:一、'新世界购物城'是我司出资、星河公司出地共同兴建的,后因星河公司欠我司债务,包括购物城所在用地范围在内的2251.5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已于20xx年5月26日被美兰区法院执行给我司。至此,星河公司丧失了对'新世界购物城'的收益权,无权再享有对'新世界购物城'租金的分配,文化公司就更无权要求星河公司与我司连带向其支付上述租金了。二、文化公司与星河公司1995年8月25日签订《关于缓建文化大厦问题的补充协议》,约定'文化大厦缓建期间自1995年6月至1999年12月2日止,期满后20天内,该购物城由星河公司和合作方负责拆除干净,将原地交还文化公司和星河公司共同使用,如不按时拆除,该购物城由文化公司接收,归文化公司所有'。由于该《补充协议》是我司与星河公司于1995年6月26日签订《合同书》之后文化公司和星河公司在我司不知情的情况下自行签订的。我司不是该《补充协议》的签约方,该协议损害了我司利益,该约定对我司没有任何约束力,文化公司和星河公司均无权依据该《补充协议》对我司主张任何权利。三、海南高院(20xx)琼民抗字第20号民事判决书已将我司与星河公司合作经营'新世界购物城'的期限延至20xx年底,且'星河公司从华泰公司收取的租金不作调整,文化公司和星河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可在合作合同解除的障碍消除后一并结算'。星河公司拥有的2251.5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已在20xx年5月26日被美兰区人民法院执行给了我司,而建在其上的'新世界购物城'建筑物也是我司投资修建的,也就是说,在高院判定的20xx年底解除合作合同障碍消除之时,2251.5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新世界购物城'已是我司的合法财产,文化公司和星河公司都无权要求我司对在自己的土地上自己投资盖的购物城向其交纳租金。四、一审判决既已确认'美兰法院的(20xx)美民执字第56-2号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有既判力,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5条第4项的规定,上述土地使用权及配电房等设施已裁定归华泰公司所有。文化公司在未经法定程序撤销或变更该民事裁定书之前,请求星河公司退还其该土地使用权及确认地上临时建筑物即'新世界购物城'归其所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那么,在20xx年5月26日美兰区法院把争议的2251.5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执行给我司后,星河公司已丧失了该土地的使用权,文化公司也不拥有该土地,也就当然无权主张与该土地使用权有关的收益权。而一审判决却又同时判令我司和星河公司连带向文化公司支付'新世界购物城'从20xx年1月1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租金给文化公司,是逻辑错误,自相矛盾。五、一审判决所依据的评估不公正。1、该评估是按面积全部都出租出去为基础计算租金的,但事实上根本不可能全部出租,因为任何物业都不可能达到的出租率;2、'新世界购物城'第三层是20xx年2月份才兴建(有规划部门处罚依据),同年5、6月份才陆续出租的,一审判决居然也判令我司和星河公司连带向文化公司支付第三层的租金显然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评估报告未扣除水费、电费、空调费、物管费和税收等各项费用,显然不合理,评估结果没有经过各方当事人听证,我司在一审就提出过但未被采纳。请求:1、撤销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海中法民一重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驳回文化公司要求我司和星河公司连带支付'新世界购物城'950万元租金(第一、二层从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31日共750万元;第三层从1995年8月25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共200万元)的诉讼请求。

二审期间,文化公司提交4份证据,即:1、颜为跃、林朝煌等8人关于争议土地拆迁情况证言,证明该土地在1994年底三通一平工程已全部完成。2、苏文川证言,证明拆迁工作是拆迁办完成的。3、海口九中证明,九中和新世界之间的围墙是九中建造的。4、电影公司证明,电影公司与新世界之间的围墙是电影公司建造的,以上四份证据拟证明华泰公司三通一平等工程投资是虚假的。星河公司和华泰公司对4份证据不同意质证,理由是,该证据所要证明的事实不属于本案事实,是已生效法律文书已确认的事实。华泰公司提交2份证据。1、华泰公司咨询函及国土局复函;2、海口市规划局同意按法院裁定划分争议土地的函及附图。证明争议土地可以分割并办理过户手续,无需共有人同意,美兰法院将2251.52平方米土地执行过户给华泰公司取得政府部门同意并无过错。文化公司认为该部分证据不属于新证据并对其证明力不予认可。

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基本一致,本院予以认定。

本案争议焦点:1、2251.5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能否返还文化公司。2、原审判决赔偿是否违反了不告不理的原则。3、原判赔偿的土地价格是否正确。4、新世界购物城应否判归文化公司所有。5、省高院(20xx)琼民抗字第20号民事判决对20xx年至20xx年的租金损失是否已作出处理。6、星河公司是否应支付20xx年1月1日以后的租金,华泰公司对此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7、文化公司应返还借款本金数额应是多少,其利息是否应支付。

本院认为:一、关于2251.52平方米土地能否返还的问题。文化公司与星河公司签订合作合同后,双方依约将该部分土地使用权过户给星河公司并办理了土地使用证之后,该土地使用权被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20xx)美民执字第5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抵债给华泰公司。该裁定未被依法撤销之前,该土地使用权从法律意义上仍属于华泰公司。故文化公司请求返还土地主张无法支持。原判驳回文化公司要求星河公司返还土地使用权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

二、关于原判赔偿是否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问题。文化公司在一审起诉时请求判令星河公司返还位于海口市海秀路22号2251.5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原审在既没有支持文化公司诉讼请求,也没有向其释明该土地无法返还时,可以请求折价赔偿的情况下,直接判决按该土地20xx年抵债时的评估价317.32万元赔偿给文化公司,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对此,本院认为,鉴于文化公司作为原审原告在一审起诉时未提出对该土地使用权折价赔偿的诉讼主张,上诉亦认为不应以赔偿损失代替返还土地使用权,故原判第三项,即文化公司向星河公司偿还借款本金802,230.50元(即按美兰法院执行评估该土地的价值317.32万元,减去星河公司支付的土地出让金2175430.50元再减去180万元的借款)不当,但当事人对此可另行诉讼。

三、关于星河公司应向文化公司赔偿的数额问题。因文化公司在原审中作为原告没有提出该项诉讼请求,原审法院亦没有将该问题确定为争议焦点。故该问题应另案解决。

四、关于文化公司请求将购物城判归其所有的问题。该项请求是基于文化公司与星河公司1995年8月25日签订的《关于缓建文化大厦问题的补充协议》约定的。但依照星河公司与华泰公司于1995年6月26日所签订的《合同》的约定,该购物城系由星河公司出地,华泰公司出资兴建的,其产权由星河公司分得一、二层各300平方米,其余归华泰公司所有,且星河公司所出土地使用权已被美兰区法院于20xx年以(20xx)美民执字第56-2号民事裁定抵债给华泰公司。故文化公司主张判归购物城产权,本院不予支持。

五、关于20xx年至20xx年购物城租金损失本院(20xx)琼民抗字第20号民事判决是否已作出处理问题。该判决维持海口中院(20xx)海中法民终字第202号判决第2项,即20xx年1月1日起的搬迁费星河公司仍按其与文化公司的约定付给文化公司。文化公司与星河公司于1995年8月25日的补充协议约定,星河公司同意将其与华泰公司合作新世界购物城第三层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和分得的利益全部转给文化公司所有。因新世界购物城第三层是20xx年2月兴建的,而本案争议的土地使用权,美兰法院已于20xx年5月26日裁定抵偿给华泰公司,星河公司至此对新世界购物城的第三层无任何权利。文化公司主张20xx年至20xx年新世界购物城一、二层租金应以星河公司在新世界购物城中的权益为基础,即星河公司应按其与文化公司的约定将新世界购物城中的一、二层各300平方米的租金支付给文化公司,即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的租金为1814400元,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租金为590400元共计2404800元(搬迁费已被生效判决所确定)。

六、星河公司20xx年1月1日后是否还需支付租金,华泰公司对此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问题。如前所述,20xx年以后星河公司对新世界购物城已无任何权益,更不享有租金收益,星河公司所承担的仍为不能履行合作合同的违约责任,即20xx年1月1日至本判决解除双方合作合同之日止新世界购物城一、二层租金损失,应赔偿给文化公司,即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的租金为1426800元。但华泰公司系其与星河公司的约定享有除星河公司应享有的600平方米以外的购物城产权,且星河公司用以与华泰公司合作兴建购物城的土地使用权已于20xx年5月26日被美兰区法院以(20xx)美民执字第56-2号民事裁定抵债给华泰公司,故华泰公司不应向文化公司支付该部分租金。原判认定星河公司应按新世界购物城一、二、三层每月284,978.55元租金标准向文化公司支付20xx年1月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的租金收益,并判决华泰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责任不当,应予改判。

七、文化公司应偿还的借款本金数额是200万元还是180万元及利息是否应支付的问题。根据双方1993年7月10日补充协议的约定,原借款200万元,现定为:其中20万元作为星河公司给文化公补偿费(无偿给文化公司),其余180万元是借款。由此可见,属于借款性质的数额是180万元。因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违反国家有关金融法规的规定,应认定该借款约定为无效条款,而双方约定的利息条款亦无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文化公司应返还星河公司180万元及法定利息,但原判支付利息的起止时间认定有误,应予纠正。即文化公司应向星河公司支付180万元自1992年7月3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同期贷款利率计。

八、关于星河公司上诉请求文化公司因合作合同无偿给付其20万元,合同解除后应否返还问题。因该款项是双方当事人约定合作期间星河公司给文化公司的无偿补偿费,现虽该合同依文化公司的请求判决予以解除,但该笔款项文化公司已作为合作期间的补偿费使用,故文化公司已无返还之必要。星河公司的返还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九、关于星河公司反诉请求文化公司应向其支付文化公司应按其享有的691.64平方米的'三通一平'费和搬迁安置费问题。原审判决对该项反诉请求未予以审理,即判决驳回显属不当。但因星河公司对此程序问题未提出上诉,且该部分事实已有生效法律文书予以证明,可以直接确认。其中'三通一平'费依据美兰区法院(20xx)美民二初字第120号民事判决,该土地的三通一平即基础设施费用为1,883,701元,文化公司所有的土地为691.64平方米,应为442,668元。合同解除后,文化公司应支付给星河公司。搬迁安置费海口中院(20xx)海中法民终字第202号民事判决已作出判定,且本院(20xx)琼民抗字第20号民事判决对此也予以了维持,故本案不再审理。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海中法民一重字第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海中法民一重字第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

三、星河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文化公司赔偿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止的租金损失3831600元。逾期则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四、文化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星河公司借款180万元、三通一平等费用442,668元元,总计2,242,668元(其中利息以本金180万元计算,从1992年8月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付)。逾期则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五、驳回文化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和星河公司反诉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150472元、反诉费62728元、财产保全费16386元、鉴定费60424元,合计292314元,

由文化公司与星河公司各承担50%,即146157元。

第9篇 贸易公司公司章程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___________经济特区 有限责任公司 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______________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名称:__________市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住所: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

第四条、公司的 经营范围 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 设立分公司 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________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

第七条、公司股东共__________位,姓名与住址如下:股东姓名: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东姓名: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有权查阅 公司章程 、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一) 公司名称 ;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 公司注册资本 ;

(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二)股东的住所;

(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

(四)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股东姓名:__________;出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比例:________________。股东姓名:__________;出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比例: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股东以货币出资

第十四条、各股东应当于公司注册登记前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股东可以以非货币出资,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出资。

第四章、股东会

第十七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

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

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风险提示:

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如果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些特定股东特别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按照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特定股东直接决定。

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者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当然,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第二十条、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会为定期会议,在每年的____月召开。公司发生重大问题,经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风险提示: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的召集权在董事会,当董事会或董事长不履行法定职责时,为了避免公司运营遭受影响,损害股东权益,应当在章程中赋予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在特殊情况下有直接召集股东会的权利。可做如下规定:

如果董事会违反本章程规定,拒绝召集股东会,或不履行职责时,持有公司10%(比例可以根据公司具体情况酌定)以上的股东,享有不通过董事会自行召集股东会的权利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参加会议的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二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日前以书面方式或其它方式通知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代理人参加。一般情况下,经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有效。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方为有效。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执行董事

第二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壹名,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权利。

第二十五条、执行董事为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________年。

第二十六条、执行董事由股东提名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七条、执行董事任届期满,可以连选连任。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八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他部门负责人等,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定。

第二十九条、执行董事应当将其根据本章程规定的事项所作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报送股东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管理部门。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任期________年。经理对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一条、执行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执行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十二条、执行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有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执行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执行董事和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股东会决议,可以随时解聘。

第七章、监事

第三十四条、公司不设监事会,监事成员一名,监事由股东会委任,任期________年。监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八章、财务、会计

第三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

第三十六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

第三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________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剩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三十八条、公司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三十九条、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四十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

第四十一条、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九章、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二条、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诸种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解散。

第四十四条、公司正常(非强制性)解散,由股东会确定清算组,并在股东会确认后____日内成立。

第四十五条、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七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____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____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清算组应当对公司债权人的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第四十九条、财产清偿顺序如下: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缴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第五十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一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中涉及登记事项的变更及其它重要条款变动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应当符合公司法及其本章程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只对所修改条款作出修正案。

第五十三条、股东会通过的章程修正案,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五条、公司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公司章程的补充决议,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本章程于公司核准登记注册后生效。股东盖章及签字(注:自然人为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0篇 贸易公司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先生/小姐:

经公司考核,由于阁下在入职试用期间,工作表现未能符合目前岗位要求,故现于年月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现请您前往人力资源部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知会。

多谢合作!

上海上怡贸易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本人已知晓并同意公司做出的以上决定

签字:

第11篇 贸易有限公司劳动合同范本一

贸易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号_____楼

乙方:(员工姓名)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

身份证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录用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员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市劳动合同规定》及《市劳动合同条例》,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年。其中 试用期 为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乙方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甲方可 解除劳动合同 。

第二条工作岗位与任务

1.经考核现甲方聘任乙方在公司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岗位_________________工作,根据乙方专长和工作需要,甲方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安排。

2.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并接受岗位职责和绩效考核。

3.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三条工作时间与报酬

1.甲方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甲方为国家交通特殊行业,因岗位工作特点(生产),如需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应服从公司需要。

2.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和工作岗位,确定 试用期工资 为_______元/月,正式聘用期本 岗位工资 为______元/月(人民币)。

3.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报酬。

第四条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成绩突出者嘉奖晋级,违纪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条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1.对具有本市劳动手册和符合市规定的员工,甲方按市规定的基本标准为其缴纳三金( 养老金 、 医疗保险 金及失业金)。对原先无工作单位的外省籍员工购买社会综合保险,同时办理员工团体意外人身保险,不另报销 医疗费用 。

2.法定假日为有薪假期。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终止、解除、续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协议:

(1)甲方因机构变化,原岗位撤消,无适合岗位安排,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终止合同

(2)本 合同订立 后,所依据的法律、 法规 、规章及政策已修改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合同期满,双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违约责任 详见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甲方因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双方可以续订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 解除合同 或予以除名:

(1)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试用期间不合格者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经教育屡不悔改者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4)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4.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因疾病,合同期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的。

5.乙方主动解除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各种专项培训费用,乙方应当归还甲方,乙方赔偿甲方 违约金 ____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

(2)甲方如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单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大小和责任大小,支付违约金和 赔偿金 。

2.经甲方同意辞聘但未按规定按时交清公务与债权、 债务 手续的,甲方有权扣押毕业证(职称证书)和扣发当月工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甲方出资培训的员工在合同期或规定的服务期内离(辞)职的,按规定向甲方支付培训费。

4.甲方资助乙方 买房 款的员工在规定的合同期或服务期内离(辞)职的,乙方须归还所有款项。

5.工作需要向甲方领取的服装、工具及其他贵重物品在合同期满或离(辞)职时须交还甲方,在使用年限内的应按甲方规定承担相应的折旧费。

6.因乙方的工作性质,双方约定在合同期满或离(辞)职后的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同行业或同专业的工作,否则应向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7.对于公司技术和非技术信息,资金、财务和经营数据商业计划、市场分析、未公布住处和市场预测、 知识产权 、 商业秘密 和专有技术公司人事和客户资源、政府接触等技术信息----设计方案、技术诀窍、技术数据和工艺流程等保密信息乙方有义务保守,因任何原因泄漏,公司就情节轻重给予教育、警告、降级、降薪直至除名的处罚。造成经济损失或其它严重后果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力。

第八条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现行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九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未经本人授权代签的无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第12篇 贸易公司劳务合同

2023贸易公司劳务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______个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试用期内经甲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单方面内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延长乙方的试用期或解除劳务合同。

第二条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岗位、工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甲方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实行计时工资。基本(固定)工资为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三)甲方每月_____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七条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九条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第13篇 上海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上海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上海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号_____楼

乙方:(员工姓名)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录用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员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及《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年。其中试用期为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乙方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条 工作岗位与任务

1. 经考核现甲方聘任乙方在公司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岗位_________________工作,根据乙方专长和工作需要,甲方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安排。

2.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并接受岗位职责和绩效考核。

3.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三条 工作时间与报酬

1.甲方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甲方为国家交通特殊行业,因岗位工作特点(生产),如需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应服从公司需要。

2.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和工作岗位,确定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元/月,正式聘用期本岗位工资为______元/月(人民币)。

3.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报酬。

第四条 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成绩突出者嘉奖晋级,违纪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条 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1.对具有本市劳动手册和符合上海市规定的员工,甲方按上海市规定的基本标准为其缴纳三金(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及失业金)。对原先无工作单位的外省籍员工购买社会综合保险,同时办理员工团体意外人身保险,不另报销医疗费用。

2.法定假日为有薪假期。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终止、解除、续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协议:

(1)甲方因机构变化,原岗位撤消,无适合岗位安排,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终止合同;

(2)本合同订立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已修改;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合同期满,双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违约责任详见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甲方因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双方可以续订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或予以除名:

(1)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试用期间不合格者;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经教育屡不悔改者;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4)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4.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因疾病,合同期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的。

5.乙方主动解除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各种专项培训费用,乙方应当归还甲方,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

(2)甲方如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任何单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大小和责任大小,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2.经甲方同意辞聘但未按规定按时交清公务与债权、债务手续的,甲方有权扣押毕业证(职称证书)和扣发当月工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甲方出资培训的员工在合同期或规定的服务期内离(辞)职的,按规定向甲方支付培训费。

4.甲方资助乙方买房款的员工在规定的合同期或服务期内离(辞)职的,乙方须归还所有款项。

5.工作需要向甲方领取的服装、工具及其他贵重物品在合同期满或离(辞)职时须交还甲方,在使用年限内的应按甲方规定承担相应的折旧费。

6. 因乙方的工作性质,双方约定在合同期满或离(辞)职后的 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同行业或同专业的工作,否则应向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7.对于公司技术和非技术信息,资金、财务和经营数据;商业计划、市场分析、未公布住处和市场预测、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公司人事和客户资源、政府接触等;技术信息----设计方案、技术诀窍、技术数据和工艺流程等保密信息乙方有义务保守,因任何原因泄漏,公司就情节轻重给予教育、警告、降级、降薪直至除名的处罚。造成经济损失或其它严重后果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力。

第八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现行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九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未经本人授权代签的无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第14篇 贸易公司委托生产合同

2023贸易公司委托生产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根据平等互利原则,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与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友好协商特约签定本合同。

一、双方承诺:由乙方提供不作价设备____________美元(港币)给甲方用于加工生产____________之用,(详见设备清单)。

产权归乙方所有。

使用期限为____________年,在监管期限内,不得擅自在境内销售、串换、转让、抵押或者移作他用。

到期后如不续签,则由甲方协助乙方申报海关核准后处理。

乙方以免费方式提供设备,不需甲方办理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设备款。

二、甲方向乙方购买原料、辅料

原料辅料

编码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单价金额____________品名单位数量____________单价金额____________

三、甲方供乙方制成品的数量及金额

原料辅料

编码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单价金额____________品名单位数量____________单价金额____________

四、乙方供料于____________________起运抵_______________

甲方制成品于_________________日前运往______________

五、运输方式及运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险费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包装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仲裁: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八份,由签字双方各执一份,其余六份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15篇 贸易公司借款申请书

_________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xxxxxxx有限公司位于xxxxx路(),我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在西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处登记注册成立,注册资金为xxx万元。

法定代表人:xxx,公司目前拥有员工5人,公司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主要从事木材,模板经营,同时兼营钢材、陶瓷销售等。

一、申请贷款的原因我公司由于进货应给xxxxxxxx支付675万元,现因缺少流动资金,目前已自筹75万元,占总款的11.1%,申请银行贷款600万元,占总款的88.9%,为了能按计划投入正常经营,加快双方生意往来的进度,特向贵社申请贷款600万元。

二、贷款担保措施该笔贷款由xxxxxx担保有限公司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

三、还款计划及还款来源根据贵社要求,经我公司研究,同意执行按月归还贷款的要求,我公司保证按月等额归还贷款本金,按季度归还利息。

此贷款还款来源为我公司每月经营收入,我公司计划将每日营业款缴存到我公司开立在你联社的存款账户中我公司申请借款额度600万元整,申请借款期限________年,望贵社给予贷款支持。

xxxxxxx有限公司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6篇 贸易公司机器类购销合同

2023最新贸易公司机器类购销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欲购买乙方生产的_____________型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台,购买价格_____________元。

运输方式。

2、甲方确认产品无误后,方能将购货款汇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或太平洋卡上,乙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交通银行太平洋卡号:_________________持卡人:_________________

农行卡号:_________________持卡人: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该将检验合格的产品及时、准确地提交给甲方,并遵守对用户的售后服务承诺(该条款详见《质量保证书》),甲方应及时将所需货款汇至乙方指定的帐号上。

4、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承诺不将该产品用于非法的盗版活动。

5、本合同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6、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顺利实施,如出现问题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工商管理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7、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法律为准。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贸易公司合同(16份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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