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餐饮系统软件及其配套产品买卖合同
2023餐饮系统软件及其配套产品买卖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向乙方购餐饮系统软件及其配套产品,乙方负责为甲方____________本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同履行条件及____________准备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合同自签订起即生效。
合同生效后,乙方将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在甲方现场____________相应产品。
2、因甲方工程进度等原因造成乙方现场安装时间变动,甲方应至少提前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含邮件、传真)通知乙方,合同中规定的安装时间做相应调整。
3、____________系统前,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确定设备在甲方现场的____________位置,以双方确认的《项目____________表》为最终依据。
4、乙方系统安装实施过程中,甲方有责任保障现场电力、网络等配套设备正常运转,如需改动《项目____________表》中的相关事项,必须事先通知乙方。
5、如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提出硬件设备方面的增删、变更或其他修改,以双方签字确认的《设备变更表》为最终依据,合同金额也作相应调整。
6、如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对软件产品提出功能修改、增补或新的开发需求,须由双方共同签订《需求确认表》,合同金额也做相应调整。
第二条服务及培训
1、乙方在系统____________实施后,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集中的产品培训,培训以双方签订的《培训计划书》为依据,双方均有义务遵照《培训计划书》进行相关培训。
2、乙方为甲方提供一年内免费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一年免费售后期自双方签署《盯场记录》时间开始计算。
3、售后期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者,产生的维护与保修费用不属于免费售后范围,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1)甲方人员未按照产品操作手册或说明进行操作而因其的设备损毁、软件崩溃等故障;
(2)甲方人员故意或因工作疏忽而引起的产品意外损毁;
(3)甲方人员在未予书面(含邮件、传真)知会或咨询乙方人员的情况下,对产品进行自行改动、设备变更及配置改变,而造成的损失;
(4)甲方人员在未予书面(含邮件、传真)知会或咨询乙方人员的情况下,邀请第三方人员对产品、设备进行的维护、调整、改动而引起的故障损失。
4、在免费售后期内,乙方一共可向甲方免费提供两次全面、集中的产品培训(包括系统____________实施完成后的一次)。超出两次免费培训后,如甲方因营业原因需要乙方提供产品培训服务,应按与乙方共同签订《培训计划书》进行安排,并以人民币元/次价格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
5、免费售后期期满后,甲方可根据乙方提供的售后标准续签《售后合同》并按相应的售后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如未续签新的售后合同,则乙方按人民币_______元/次向甲方收取上门维护费用。
6、乙方在系统____________完成后,按甲方上线要求时间,在系统正式上线当天提供全程盯场服务,协助和确保甲方人员正常使用产品,双方以共同签署的《盯场记录》为依据。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付款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合同款,经双方协商无效者,则须向乙方偿付未支付的款额,并自延期日起按合同总额的_______元/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项目延期责任:
乙方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致项目延误,经双方协商无效者,自延期日起按合同总额的_______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单方终止合同责任: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免责条款以外的原因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则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_______%作为违约金。
4、其他:
(1)甲方未按期付款且催款无效的时,经双方协商无效,自付款超_______天起,乙方有权随时收回系统控制权及设备所有权;
(2)系统安装并正式上线后,自双方签署《盯场记录》结束时间起,正常运行_______日后如甲方仍未签收《项目验收单》,则视为本项目已经验收通过。
5、甲方承认餐饮系统软件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如甲方发生侵犯乙方知识产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非法复制、分发、反编译等),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签字生效当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在收到相应付款后,即开始相关软、硬件采购及按甲方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准备工作。
3、乙方硬件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按合同内容予以核对签收无误后,需签署《硬件签收表》。
4、乙方完成系统____________、调试、培训,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对甲方系统正式上线进行盯场服务后,甲方须签署《项目验收单》。
第五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
1、详细条款、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服务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要求文件、验收报告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生效后,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后,拟定补充文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补充文件同样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2篇 餐饮产品采购合同
2023餐饮产品采购需方:供方: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双方就采购货物及相关审宜,经充分好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合同标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筐额
炕货期
备注
123总金额:¥
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方式:物流到货,运费由需方付.
四、货物包装要求:供方应确保包装质量满足运输安全要求,保护产品自身不受损害以及满足产品本身特性的要求。
五、风险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有供方承担。
六、质量及验收标准:□样品□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七、货物验收:货物送达后,需方按验收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测验收,如有问题或数量短缺问题,供方应在得到需方通知后3天内派人到需方处理相关事宜,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需方可以采取拒绝接受或限期补货,货款折扣等方式进行处理,供方经告不来处理的,合同自动解除,需方有权向供方追索相应损失。
八、货款结算: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付款日期:款到发货。银行账号:
九、产品经需方验收合格,数量无误,办理入库手续,双方按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货款结算。违约责任:供方不能按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口,应承担货款总额是2%违约金,依此类推,需方要以在货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部分:因供方产品质量问题而使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应承担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责任。
十、争议解决方式: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以传真形式签订合同盖章回传之日起开始生效,修改无效。
需方:供方:
第3篇 餐饮产品合作开发经营合同
2023餐饮产品合作开发经营通用版餐饮产品合作开发经营通用版合同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条 合作期限 本合同生效时起至 止,并仅限于双方共同设立的前两家实体餐厅
第四条 合作方式 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 甲乙双方以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
第一间及
第二间实体餐厅。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具体如下:
1.设立
第一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
2.设立
第二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____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
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 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② 向
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③ 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 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⑤ 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g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 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① 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 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 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⑤ 支付合伙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
②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③负责餐厅烹饪设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
④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
⑤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将餐厅操作有序且量化,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1》《2》《3》
⑥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着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
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顾问职责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委托顾问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合伙期间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②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伙实体餐厅之运营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负责连锁餐饮产品的定位、包装设计; 负责餐厅的选址、定位、外观设计、室内布置、成设、装潢,构建餐厅卫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环境; 负责餐厅及其经营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定制餐厅的宣传口号、定期策划促销活动,积极开拓市场,努力使餐厅及产品获得客户的满意和认可; 负责餐厅员工之招募、录用、培训、考勤、管理,制定员工岗位手册,营造融洽的劳资关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尽忠职守; 定期向甲方汇报餐厅之运营情况、产品之顾客反馈,同甲方共同商讨餐厅之发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连锁餐厅之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其收益归合伙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经营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的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在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负责及管理职务。
⑤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
第三家实体餐厅时起,乙方不享有
第三家及以后所有连锁餐厅之权利、不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
⑧禁止乙方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⑨合伙期间,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着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
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4篇 餐饮产品合作开发经营通用版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条 合作期限 本 合同生效 时起至 止,并仅限于双方共同设立的前两家实体餐厅
第四条 合作方式 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 甲乙双方以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
第一间及
第二间实体餐厅。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具体如下:
1.设立
第一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
2.设立
第二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各 合伙人 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____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
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 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② 向
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③ 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 连锁餐厅之经营权、 商标权 、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⑤ 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g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 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① 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 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 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 工资
⑤ 支付合伙 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
②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③负责餐厅烹饪设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
④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
⑤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将餐厅操作有序且量化,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1》《2》《3》
⑥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着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
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顾问职责的,甲方有权随时 解除合同 ,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委托顾问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合伙期间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②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伙实体餐厅之运营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负责连锁餐饮产品的定位、包装设计 负责餐厅的选址、定位、外观设计、室内布置、成设、装潢,构建餐厅卫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环境 负责餐厅及其经营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定制餐厅的宣传口号、定期策划促销活动,积极开拓市场,努力使餐厅及产品获得客户的满意和认可 负责餐厅员工之招募、录用、培训、考勤、管理,制定员工岗位手册,营造融洽的劳资关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尽忠职守 定期向甲方汇报餐厅之运营情况、产品之顾客反馈,同甲方共同商讨餐厅之发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连锁餐厅之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其收益归合伙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经营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的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在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负责及管理职务。
⑤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
第三家实体餐厅时起,乙方不享有
第三家及以后所有连锁餐厅之权利、不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
⑧禁止乙方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⑨合伙期间,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着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
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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