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新农村建设合同
2023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合同
建设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运营方: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响应泗县县委、县政府加快新农村建设号召,促进农民致富,发展泗县农村经济,,进一步落实招商引资工作,加快城镇化项目进程,甲乙双方愿意为刘圩镇镇政府启动新农村建设项目精诚合作。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反复协商,就刘圩镇新农村建设合作建设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总则
甲方同意以甲方自有新农村建设项目用地:规划之四山村约100亩(附图),以实际丈量为准。
新农村建设用地价格及使用年限,甲方根据有关新农村建设政策规定的价格执行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农村建设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格执行。
甲方负责以甲方的名义申报各项建设手续,并在所有手续完善后,交乙方建设开发,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任何规费及税金乙方概不负责。
双方协商,为便于今后工作,成立新农村建设领导班子,甲方履行法律手续,乙方全权负责投资建设及销售。
二、合作范围
甲乙双方合作的范围:
四山村新农村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房屋及配套设施的施工建设,以及通过有关部门批准规划范围内。为本项目服务的配套设施的项目建设,和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拆迁及青苗补偿。
四山村新农村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地的平整。
四山村新农村建设用地范围内修建道路,及其他公共设施包括水、电、有线及无线通讯、地下给排水网、广播电视线路接入、邮电等服务设施的建设。
双方依据政府最终批准的规划,按地方政府要求进行实施。
双方依据政府最终批准的规划确定的绿化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标准。
拆迁村庄的'土地复垦平整。
新农村建设单体的定向销售。
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政策宣传及执行,及在实施过程中的执行问题。
三:责任范围
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及责任范围
甲方负责协调建设用地,落实政策实施要求。
甲方负责协调政策落实,甲方负责协调新农村建设地块的地质勘探工作费用有乙方承担。
甲方负责协调四山村新农村所涉及到的所有村民房屋拆迁丈量和异地安置房屋购买合同签订事宜。
四:乙方责任:
乙方负责四山村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
乙方负责四山村新xx该项目的土地测量图纸设计,销售宣传施工实施,及工程验收。
乙方严格按刘圩镇政府上报批准后的四山村新xx建设方案要求实施,如有变动必须经刘圩镇政府批准后方案实施。
乙方在实施过程中,若甲方需要乙方配合的,乙方应积极态度对政策的落实宣传,国家各项扶持资金的到位都应努力去做。
乙方在实施过程中。应遵守当地民风民俗,不做违规违法之事,交付一个合格工程。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依据本协议精神,按国家政策享受泗县新农村建设的及奖励政策。
同时将本协议交由四山村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通过后本协议正是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将本协议上报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规划局国土、建设部门通过并获得建设所需的各项批文及政策支持。
责成村民委员会和被拆迁人达成拆迁协议,落实国家对拆迁户的政策补贴及时到位,落实过度费按时分发确保拆迁户平稳过度。
办理建设房屋产权证明,确保搬迁村民获得合法产权。
本协议签订后应严格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商业机密,更不得将约定给乙方项目擅自交由第三方合作开发。
如因少数村民因客观原因不能购买开发房屋的,甲方负责将销售尾盘的不动产无偿过户至乙方名下。确保乙方合法利益。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按本协议精神,分享甲方利益以外的开发收益。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或合同权利转让第三方。
协同甲方完成开发建设前的各项文件报批及拆迁过程的辅助工作。
按计划开工建设,并保证新建房屋及配套设施验收合格。
在开发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的相关法规。
七、实施步骤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须将本协议约定事项交由四山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获得通过后本协议正式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组织规划方案设计等工作,需要上报县国土、规划及县新农村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
获得前述各项批准后,应及时成立共建办公室,及开工前各项准备,以便于工作顺利开展,共建办公室成立后,乙方负责拆迁政府补贴外的资金及前期建设准备工作、甲方负责协调落实政府各项扶持资金到位的前期工作。
共建设办原则上以村民委员会为主,遇到原则情况,甲方应积极主动协调解决和强力解决建设过程中实际问题。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全面履行合同约定,因乙方资金不及时到位影响双方约定的开发时间和进度的,每延期一天按履约保证金的0.5%支付甲方违约金,延期达三个月以上的加倍支付违约金,延期达六个月以上的,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不得异议。
因乙方建设工程验收不合格,致使无法整改补救,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九、其他
第九条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项目启动后将前期工作经费贰拾万元,汇至甲方指定的双控账户或则合同终止。
甲方在协议签约生效7日,向乙方全面提供前期所需各项资料及场地,以便于乙方按时施工。
甲方向乙方提供四山村新农村建设用地必须在合同生效10日内手续办理完毕,同时提供相应合法文件。
本协议生效后,不得擅自变更,如需变动有其他未进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本协议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政府其他部门需要备案之合同,由双方共同提供。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_____乙方:(盖章)_____
代表:(签字)_____代表:(签字)_____
第2篇 新农村社区开发建设合同书
新农村社区开发建设合同书
甲方:
乙方:贵远国际大联*创富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是由贵远国际大联*创富集团有限公司等多个加盟单位组成的大型联合集团,联合集团有项目、有 专利 技术、有资金来源,公司集科研、投资、建设、生产、销售、服务一体的综合性跨行业、跨地域的多元化科技、建设、生产、服务型企业(统称“贵远*际集团”)
建设新农村社区,加快城镇一体化进程,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农林牧高效综合开发,建高层建筑节约国家土地,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一项主要内容。按照国家有关新农村建设的文件精神,依据《 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 》及有关法律 法规 ,结合县、镇、村实际情况,本着共同开发,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陵县新农村社区建设,土地开发事项制定如下合同:
一、项目名称:新农村社区开发建设及新能源互补发电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建设规划:
(一)甲方无偿提供土地,乙方投入巨额资金,建设新农村社区。建设30层以上商、住两用多功能发电大楼,并为村民免费提供安置楼房,同时建设幼儿园、学校、卫生所、村民活动中心等综合配套服务设施,先建后搬迁,让村民安居*业,复耕腾空土地,节约国家土地资源。
(二)乙方用高科技专利技术,利用社区住宅楼顶、楼体、楼下安装新能源互补发电设备,建设新能源互补发电基地。利用自然资源,进行光能、风能、空气能、地热能、地磁能等,综合利用,互补发电,节约国家煤炭等能源(社区内无污染,无杂音)。
(三)新能源互补发电,降低了电价成本,节约了国家能源,以低电价满足了社区居民用电和产业项目用电(电价比国家电网便宜0.10元-0.20元,社区居民免费用电50度左右)。
三、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规模:新农村社区开发建设及新能源互补发电建设项目,投资规模预计45亿元人民币。其中:新农村社区开发建设预计投资20亿元人民币;新能源互补发电设备及配套设施等,预计投资25亿元人民币。
(二)资金来源:集团自有资金、信贷支持资金、公益扶助基金、政策性补贴资金。
四、项目承建单位:
承建单位是由乙方贵远国际大联*创富集团有限公司等多个加盟单位组成的大型联合集团,共同策划、投资、承建、完成该项目的建设。(贵远*际集团、 上海 现代房地*实业公司、濮阳华隆建*集团有限公司等多个单位共同参与承建)。
五、新农村社区命名、社区区域地理位置及面积:
(一)新农村社区命名:山东省陵县经济开发区刘家铺社区。
(二)新农村社区区域地理位置:新农村社区区域地理位置定于陵县经济开发区刘家铺,德州市与陵县中间位置,104国道北侧约0.5公里,京沪高铁德州东站南侧约2公里处。
(三)新农村社区面积:社区规划占地面积约400亩。(社区东西长约664米、南北宽约380米)。
六、社区土地和乙方用社区楼房及综合配套服务设施置换获得的土地性质:
(一)新农村社区开发建设土地,即社区土地为出让土地(办理出让土地证)。
(二)乙方用社区住宅楼房和综合配套服务设施置换的土地,为出让土地(办理出让土地证)。
七、社区土地和乙方用社区楼房及综合配套服务设施置换获得的土地用途和税费负担:
(一)社区土地用途:甲方无偿提供社区土地约400亩,乙方投入巨额资金,建设商、住两用多功能发电大楼和幼儿园、学校、卫生所、村民活动中心等综合配套服务设施。社区住宅楼建设俊工后,村民全部安置到新楼,并按甲、乙双方合同规定及时置换土地。社区内50%的楼房安置村民住宅,50%的楼房乙方进行对外销售,确保乙方建筑工程不亏损,略有收益。
(二)置换土地用途:乙方用社区楼房和综合配套服务设施置换获得的土地,80%的土地用于商业项目和房地产开发,20%的土地用于工业项目和其他项目开发。乙方获得经济效益,甲方增加财政收入。
(三)税费负担:社区土地和乙方用社区楼房和综合配套服务设施置换获得的土地,其土地价款和涉及土地方面,应上交(缴纳)的各项税费,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担涉及土地环节方面的任何税费。楼房建设和其他配套设施建设方面,应上交(缴纳)的各项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土地换楼房,楼房换土地,各自负责各自的税费,各其负责,互惠互利。
八、新农村社区建设规模:
(一)在社区规划建设30层以上商、住两用多功能发电大楼,单户居住面积100-150平方米(包括仓储间面积和 公摊面积 )的住宅楼和楼间仓储间约各6000套,其中安置社区村民住宅楼和楼间仓储间约各3000套(以村民实际入住户数为准,甲方无权出售安置楼房),同时建设幼儿园、学校、卫生所、村民活动中心、垃圾气能转换站、停车场等综合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
(二)社区商、住两用多功能发电大楼,按照乙方的要求和规划,甲方整体自选大楼位置,对村民进行安置。选后剩余的房产及乙方需要销售的房产,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房产的 土地使用证 和 房产证 手续。
(三)社区商业用房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房产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手续。
九、置换土地的原则和条件:
(一)乙方规划在社区建设30层以上商、住两用多功能发电大楼和幼儿园、学校、卫生所、村民活动中心、垃圾气能转换站、围墙、大门等综合配套服务设施,经甲、乙双方协商,其置换土地面积,按社区的建筑面积,平均每120平方米(乙方销售处理的房产和自用的房产面积除外)置换一亩土地,预计可置换3000多亩土地,甲、乙双方按3:7的比例分配置换 土地所有权 (甲方占30%,乙方占70%)。
(二)置换土地的区域、地理位置和面积:置换土地的区域:陵县经济开发区、项目东区、陵县县城周边区域。置换土地的地理位置:置换的土地,靠公路两旁,达到交通便利。置换土地的面积:按社区实际丈量(测量)的建筑面积为准(乙方销售处理的房产和自用的房产面积除外),进行测算和置换。
(三)甲方将乙方置换的土地,负责办妥相关手续后(出让土地证及建设所需的一切所有证件)交付给乙方无偿使用70年,自2014年至2084年年底止。期满后,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可续约。
十、交房期限:
在社区建设商、住两用多功能发电大楼,乙方应在办理各项手续完毕后,开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工程竣工,俊工后及时交付给甲方安置商、住两用多功能大楼住宅。同时设计施工小区内道路和绿化等配套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接到安置商、住两用多功能大楼之日起,将置换的土地,按合同约定土地面积,办妥相关手续后,及时交付给乙方使用。
十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社区建设过程中,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社区建设相关手续,办理手续的所有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二)建社区,腾土地,节约土地资源,上级有政策性补贴和奖励。乙方享受上级对社区建设的优惠政策和腾空土地奖励补助资金,属于国家政策及山东省政策(国家及山东省补贴)规定的奖励补助资金归乙方,属于德州市及陵县政策规定的奖励补助资金归甲方(德州市及陵县补贴)甲方按约定及时将腾空土地奖励补助资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三)建设商、住两用多功能大楼,主要建筑材料由乙方 招标 确定,招标过程中甲方监督。选择建筑材料,乙方根据甲方当地的现状,进行选择。建筑材料原则使用mb新型材料及其他材料。
(四)建设商、住两用多功能大楼,监理公司由甲方指定,甲方另派施工人员监督工程质量,隐蔽工程中间验收,甲、乙双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要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执行。
(五)按照国家补偿标准,甲方承担村民社区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坟墓、其他附着物补偿相关问题。
(六)甲方负责乙方的安全,避免闹事、堵路、哄抢公共财物等恶性事件的发生,并及时处理因土地发生的矛盾纠纷。
十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对社区建设用地拥有所有权和经营权(安置的村民住宅楼及仓储间约各3000套除外)。
(二)乙方对村民安置后,剩余和销售的房产及其他设施,如学校、幼儿园、卫生所、村民活动中心、商业用房等综合配套设施,拥有所有权和经营权。对机器设备及发电设施等拥有所有权和经营权。
(三)乙方在启动社区建设前,应向甲方提供公司的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和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建筑资质证书等有效证件;同时支付350万元质量 保证金 ,正常施工后六个月,无条件退还给乙方。在项目地尽快成立运营公司。
(四)乙方按照约定,为甲方建设提供安置住宅楼房约3000套,仓储间约3000套(以村民实际入住户数为准,甲方无权出售安置楼房,所有权归甲方)。同时建设村民活动中心、卫生所、学校、幼儿园综合配套服务设施各一处(所有权归乙方)。
(五)新社区每120平方米(包括仓储间面积及公摊面积)的住宅楼房面积,置换一亩土地。其他建筑物及设施,如学校、幼儿园、卫生所、村民活动中心、垃圾气能转换站、围墙、大门等综合配套服务设施,每120平方米建筑面积,置换一亩土地,置换的土地为出让土地。预计可置换3000多亩土地。甲、乙双方按约定的3︰7比例分配土地的所有权(甲方占30%,乙方占70%)。
(六)乙方依约享有70年置换土地的土地所有权。置换土地的区域位置:位于陵县开发区、项目东区、陵县县城周边区域。置换土地的地理位置:靠公路两旁,达到交通便利。置换土地的面积:按社区实际丈量(测量)的建筑面积为准(乙方销售处理的房产面积和自用的房产面积除外),进行测算和置换。乙方将置换获得的出让土地,80%用于商业项目和房地产项目开发;20%用于工业项目及其他项目开发。
(七)建社区,腾土地,节约土地资源,上级有政策性补贴和奖励。乙方依约享受国家及山东省规定的腾空土地奖励补助资金。奖励补助资金数额,按甲、乙双方约定的3︰7 土地使用权 比例计算。奖励补助资金到位后,及时拨付给乙方。
(八)乙方在社区建设过程中,承担所发生的 债权债务 ,负责缴纳建筑税。
(九)因甲方原因致使不能按期交房的,甲方可为乙方顺延工期。
十三、安置商住两用发电楼交付标准:
(一)外墙:外墙保温材料,外墙刷涂料。
(二)门:入户为防盗门、室内为普通木门。
(三)墙:使用国家重点推广的新型建材,铝合金(塑钢)玻璃窗。
(四)顶棚墙面:888仿瓷涂料。
(五)地面:地板砖。
(六)楼梯间:墙面为888仿瓷涂料粉刷、钢制楼梯扶手、普通地板砖地面。
(七)厨房:墙面普通瓷砖、地面普通瓷砖、设沽菜池、普通水龙头。
(八)防水:卫生间、厨房全防水、阳台局部防水。
(九)小区规划小路按设计标准施工,绿化统一标准。
十四、 违约责任 :
(一)如乙方建设的村民安置楼房,不能如期交付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另行协商。
(二)商、住两用多功能大楼交付使用后,在工程法定保修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若有村民或甲方关联人员索要财物、断水、堵路口等借口闹事,甲方负责处理,交由执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五、补充协议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于德州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十七、陵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由陵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行使、履行以上合同条款的职责、义务和权益,执行以上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并负法律责任。
十八、合同生效时间: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贵远国际大联*创富集团有限公司
陵县政府县长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张*元
管委会主任签字(盖章):
主办人签字(盖章):主办人(项目引荐人):王*岭
签订日期: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如陵县人民政府不愿意签章,也可以下达授权文件(一式四份,甲方政府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合同十七条可改为如下条款:
十七、授权:陵县人民政府已下达授权文件,授权于陵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行使、履行以上合同条款的职责、义务和权益,执行以上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两级政府共同承担法律责任。
第3篇 新农村建设资金申请报告
省扶贫办领导:
xx区xx镇xx村位于西长公路xx段东侧,全村共辖14个村民小组,746户,3588人,耕地面积8126亩。
今年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村党支部、村委会积极响应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按照“一个中心,六大功能区”(即以村部为中心,建成公益事业区、小康家园示范区、加工服务区、主导产业开发区、规模养殖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布局,对全村的新农村建设进行了全面规划。
目前,已建成村部办公楼一幢,完成xx小学改建,拓宽硬化村级道路9公里建成前宅后院式小康农宅15套,已搬迁入住15户,并被列为“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建成标准化的村级卫生所1处,文化活动中心1处,新建水塔2座,铺设自来水管道3600米,共需资金93万元,现已自筹13万元,上级部门解决25万元,尚缺资金55万元,恳请贵办帮助解决。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第4篇 新农村建设工程拆迁房屋合同
2023新农村建设工程拆迁房屋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拆 迁 户(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幢____间,共__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以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条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___元。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元;
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________元;
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第四条 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__,共____套____间,____层____号,配有____等装备。
第五条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等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件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第六条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 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第七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__ 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拆迁户(乙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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