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四川省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本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挂车和摩托车。
三、本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的相关内容。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缴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应了解、查验车辆的状况。
四、双方当事人应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五、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供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六、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二 手 车 买 卖 合 同
合同编号:
卖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
2、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3、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
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 方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 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 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在 (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见附件一)。
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 %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其他约定
附件一:车辆状况说明书(车辆信息表)
附件二:车辆相关凭证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5、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6、车辆养路费缴付凭证
7、车辆保险单
8、购车发票
卖方:__________ (签章)
卖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 (签章)
买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第2篇 四川省二手车买卖合同常用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住所: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话:
乙方(买受人):国籍: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身份证□居住证□护照□永久居留证□营业执照□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
经双方协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给乙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车辆代码:生产国别或生产地:生产厂名称:排气量:
颜色:合同车辆主要配置约定: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元,大写。数量:台。车辆总价:元,大写。
预付定金:元。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书》(见附件二)。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2.1签订本合同时,首付合同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
2.2余款计人民币元,大写,乙方于年月日前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
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条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甲方提供办理汽车牌证的随车资料,应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和供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
4、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年月日。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2)公里□
(注: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应当场验收,乙方须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如对外观、内饰、随车物件及功能等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负责调换、处理。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按照生产厂家承诺的内容维修、保养。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的保修期,为年或者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如果车辆用于出租或营运则保修期为年或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购车发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车辆交接日期□为起算日期。
(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内容执行。
(3)其他约定。
2、生产厂家(或甲方)指定特约维修站(地址:联系电话:)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甲方查询。
3、甲方除自身按照保修手册进行维修、保养外,同时有责任督促车辆维修站按照保养、保修手册和用户手册规定的内容对所售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4、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保养手册等相关资料。如属乙方使用、保养不当或擅自改装、装潢导致车辆出现故障,由乙方自行解决。
5、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生产厂家(或甲方)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
6、保修期中,出现质量故障在日内未能修复并经厂家特约维修站确认的,则保修期予以顺延。同时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向生产厂家索赔。
7、由于人为损坏、使用、保养不当,或到公布、指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装潢、改装、修理致使车辆出现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8、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9、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家的要求办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每日按逾期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定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日按乙方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赔偿损失、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乙双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提供相关证明。
7、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8、乙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或符合当地相关的规定所要求的资格,并且已了解乙方入户所在地对入户车辆的一些限制性法规,否则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双方特别约定:
。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种方式解决:
(1)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对车辆质量有异议的,确定由检测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该产品手册的技术质量的,鉴定费由对质量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另一方承担。
第十条双方的联系方式及资料
1、甲方联系资料: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日间)(夜间)
传真号码:工作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资料: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日间)(夜间)
传真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3、以上通讯方式若有改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变更方负责。手机或其他移动通讯工具的短信仅作为普通信息传递之用,不作为重要事项的通知方式。
4、由于乙方改变通讯方式,令甲方无法及时通知乙方提车的,甲方有权保留乙方订购的车辆7天,超过7天甲方可以不为乙方保留车辆,不退还定金。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如阿拉伯数字与大写数字有矛盾时,以大写数字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商品车辆交接书;
附件二、委托服务协议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3篇 四川省二手车买卖合同
南京 市 汽车买卖合同 说明
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
2 、本合同所称汽车是指由汽车销售企业出售的新车。
3 、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中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 、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 出卖人 ) :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 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 代理 人: 电话:
乙方 ( 买受人 ) :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 ( 地址 ) : 邮编: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身份证 □ 居住证 □ 护照□ 永久居留证□ 营业执照□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 地址 ) :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
经双方协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给乙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车辆代码: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排气量:
颜色: 合同车辆主要配置约定: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 元,大写 。数量: 台。车辆总价: 元,大写 。
预付 定金 : 元。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书》 ( 见附件二 )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 、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 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 .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2.1 签订本合同时,首付合同价款的 %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2 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
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 。
(1) 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 ( 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 。
(2) 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 、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条 质量
1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 、甲方提供办理汽车牌证的随车资料,应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和供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
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 、交车时间: 年 月 日。
2 、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
3 、交车地点:
4 、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 (1)100 公里□ (2) 公里□
(注: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 、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 销售发票。
(2)( 国产车 ) 车辆合格证或 ( 进口车 ) 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 中文 ) 。
(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 、车辆交接时应当场验收,乙方须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如对外观、内饰、随车物件及功能等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 经甲方确认后负责调换、处理。
7 、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 ( 见附件一 ) ,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 、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按照生产厂家承诺的内容维修、保养。
( 1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的保修期,为 年或者 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如果车辆用于出租或营运则保修期为 年或 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购车发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车辆交接日期□为起算日期。
( 2 )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内容执行。
( 3 )其他约定 。
2 、生产厂家(或甲方)指定 特约维修站(地址: 联系电话: )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甲方查询。
3 、甲方除自身按照保修手册进行维修、保养外,同时有责任督促车辆维修站按照保养、保修手册和用户手册规定的内容对所售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4 、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保养手册等相关资料。如属乙方使用、保养不当或擅自改装、装潢导致车辆出现故障,由乙方自行解决。
5 、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生产厂家(或甲方)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
6 、保修期中,出现质量故障在 日内未能修复并经厂家特约维修站确认的,则保修期予以顺延。同时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向生产厂家索赔。
7 、由于人为损坏、使用、保养不当,或到公布、指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装潢、改装、修理致使车辆出现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8 、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9 、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家的要求办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每日按逾期应付款的 % 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延期付款超过 1 个月的,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 ,乙方无权要求反还定金。
2 、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日按乙方已付款的 %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 1 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 、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赔偿损失、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4 、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乙双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 、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提供相关证明。
7 、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8 、乙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或符合当地相关的规定所要求的资格,并且已了解乙方入户所在地对入户车辆的一些限制性法规,否则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双方特别约定: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 种方式解决:
( 1 )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 )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双方对车辆质量有异议的,确定由 检测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该产品手册的技术质量的,鉴定费由对质量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另一方承担。
第十条 双方的联系方式及资料
1 、甲方联系资料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日间) (夜间)
传真号码: 工作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2 、乙方联系资料: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日间) (夜间)
传真号码: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3 、以上通讯方式若有改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变更方负责。手机或其他移动通讯工具的短信仅作为普通信息传递之用,不作为重要事项的通知方式。
4 、由于乙方改变通讯方式,令甲方无法及时通知乙方提车的,甲方有权保留乙方订购的车辆 7 天,超过 7 天甲方可以不为乙方保留车辆,不退还定金。
第十一条 其他
1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不可分割的部分。
2 、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如阿拉伯数字与大写数字有矛盾时,以大写数字为准。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商品车辆交接书;
附件二、委托服务协议书
甲方 ( 盖章 ) 乙方 ( 盖章 )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商品车辆交接书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在 (地点)对商品车辆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 、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为: 乙方经过验收,认为符合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约定 ( 发动机号: 车架号: ) ,同意接受。
2 、乙方已付清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甲方已开具发票给乙方。发票号为: 。
3 、随车文件清单如下 ( 有提供的请打“√” ,没提供的请打“×” ) :
(1) 发票 □ (2) 合格证 □ (3) 报关证明文件 □ (4) 商检证 □
(5) 使用说明书 □ (6) 保修卡 □ (7) 简易操作手册 □ (8) 拓印纸 □
(9) 其他: 。
4 、经双方确认,在下列完好无损、运转正常的车辆项目右侧打“√”,反之打“×” ,未完善的请补充说明。
(1) 外观及漆面
(9) 灯光
( 17 ) 电动电线
( 25 ) 随车饰物
(2) 内饰
( 10 ) 反光镜
( 18 )cd
( 26 )
(3) 转向
( 11 ) 轮胎及备胎
( 19 ) 收放机
( 27 )
(4) 制动
( 12 ) 雨刮器
( 20 ) 点烟器
( 28 )
(5) 手刹
( 13 ) 发动机
( 21 ) 钥匙及摇控器
( 29 )
(6) 离合器
( 14 ) 空调
( 22 ) 千斤顶
( 30 )
(7) 排档
( 15 ) 门窗
( 23 ) 随车工具
(31 )
(8) 仪表盘
( 16 ) 电动天窗
( 24 ) 警示牌
( 32 )
补充说明:
5 、里程表显示数: 公里。
6 、其他交接事项: 。
7 、以上车辆经验收完成后,买卖双方应当场签订本交接书,签署后则视该车辆已交付完毕。甲方所购车辆的所有权及风险从卖方(甲方)转移到买方(乙方)。
8 、本交接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 年 月 日
附件二:
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 ( 乙方 ) : 受托人 ( 甲方 ) :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 ( 打√ ) :
□ (1) 代办银行按揭
□ (2) 代办上牌的相关手续
□ (3) 代办保险
□ (4) 代办装潢
□ (5) 代办其他项目:
二、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费用:
1 、代办保险
( 1 )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
( 2 )保险期限:一年□ 二年□ 三年□
( 3 ) 第三者责任险 : 元。
( 4 )车辆损失险: 元。
( 5 )险种 费用: 元。
( 6 )以上保险合计: 元。
( 7 )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 保险合同 应当书面专门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2 、代办上牌。
养路费: 元, 车船税 : 元,购置税: 元,注册费: 元,其他: 元,合计 元。
3 、代办装潢:
。合计 元。
4 、代办其他项目:
。合计: 元。
5 、委托劳务费: 元。
上述费用:乙方预付□ 完成委托事宜后乙方在车辆交接时支付□。
三、上牌服务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四、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当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 、购置税凭证
2 、养路费凭证
3 、机动车保险单
4 、行驶证
5 、车船税凭证
6 、车辆牌照号码:
五、违约责任
1 .甲方在代办服务过程中造成车辆毁损、灭失的,由甲方予以赔偿。
2 .乙方中途撤回委托的,应承担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3 .除不可抗力或政府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将完成委托的车辆交付乙方,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 贷款利率 计算。若逾期超过 30 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全部车价款 % 支付违约金。
4 .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按约完成的,则交车期限顺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4篇 四川省二手车买卖合同常用版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及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墓础上,就二手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二手车(注:_____批量交易车辆请填写合同附件)
车主姓名:_____ 号牌号码:_____ 厂牌型号: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 车架号:_____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至:_____ 车辆______年检有效期限至: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 行驶公里数:_____ 。
车辆使用性质:口客运、口货运、口出租、口租赁、口非营运、口其他。
车辆状况:
第二条 车辆成交价格及交验车
车辆成交价格为(不含税费)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口买方负责、口卖方负责、口 。
买方应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在 (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自验收、审验无误起______日内向卖方支付车价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价款后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在______日内协助买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注:双方约定分期付款的,可就付款时间及车辆交付等问题在第六条中约定。)
相关文件包括:_____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等级证书、车辆购置税证明、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交付凭证 。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 、卖方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宜权,且该车符合相关规定姐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 、卖方应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很成分。
3 、买方应按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约定支付车价款。
4 、卖方收取车价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 、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 负责。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澳成的一切报失.
2 、买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每日按未交车价款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 、卖方未按约定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价款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 、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规定期间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规定期限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① 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一份,备案部门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方(章):__________ 卖方(章):_____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第5篇 二手车辆买卖协议:四川省二手车买卖合同
二手车辆买卖协议:四川省二手车买卖合同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挂车和摩托车。
三、本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的相关内容。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缴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应了解、查验车辆的状况。
四、双方当事人应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五、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供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六、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二 手 车 买 卖 合 同
合同编号:
卖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买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 ;车牌号码: ;
厂牌型号: 。
2、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3、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 方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 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 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在 (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见附件一)。
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 %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其他约定
附件一:车辆状况说明书(车辆信息表)
附件二:车辆相关凭证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5、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6、车辆养路费缴付凭证
7、车辆保险单
8、购车发票
卖方: (签章) 卖方开户银行:
帐号:
户名:
买方: (签章) 买方开户银行:
帐号:
户名: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65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