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机动车辆保险单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机动车辆保险单
被保险人:_________
本公司依照保险单载明的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和 保险单号码:
其它条件,承保被保险人下列各种车辆的保险。
车辆型 号
牌照号码
用途
吨位或
座位
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费
合计
保险
金额
费率
保险费
基本
保险费
固定保险费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
特别约定:
保额来源依据及计算方式:
保险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保险费总数:人民币
自 年 月 日 时起
保险期限:个月
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请收到保险单,立即核对。
如有错误,希即通知更正。
经副理 登记 复核 制单
第2篇 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单(二)
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投保人已向本保险人递交投保申请,并同意按约定交纳保险费,本保险人依照承保险别及其对应条款和特别约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行驶区域
使用性质
座位/吨位
初次登记
年月
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价值
保险金额
费率(%)
基本保险费
保险费小计
赔偿限额
保险费小计
附加险
险别
保险金额(赔偿限额)
费率(固定保险费)
保险费小计
全车盗抢险
车上 责任险
车上座位
车上货物
无过失责任险
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
玻璃单独破碎险
车辆停驶损失险
自燃损失险
第3篇 机动车辆保险单(正本)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机动车辆保险单(正本)
被保险人: 保险单号:
鉴于投保人已向本保险人递交投保申请,并同意按约定交纳保险费,本保险人依照承保险别及其对应条款和特别约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第三联
被保险人留存联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行驶区域
使用性质
座位/吨位
初次登记年月
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价值
保险金额
费率(%)
基本保险费
保险费小计
赔偿限额
保险费小计
附加险
险别
保险金额(赔偿限额)
费率(固定保险费)
保险费小计
全车盗抢险
车上责任险
车上座位
车上货物
无过失责任险
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
玻璃单独破碎险
车辆停驶损失险
自燃损失险
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不计免赔特约险
无赔偿优待金额: 保险费合计(小写) (大写):
保险期限
自 年 月 日零时起 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特别约定:
明示告知:1.收到本保险单后请即核对,填写内容如与投保事实不符,立即通知本保险人采用机动车辆保险批单更改,其他方式的更改无效。
2.保险阅读所附保险条款,特别是有关责任免除和被保险人义务的部分。
3.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等,应书面通知本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
4.发生保险事故后,在48小时内通知本保险人。
被保险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保 险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签单日期:
(保险人签章)
核保: 制单: 经办:
第4篇 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单
被保险人:_________本公司依照保险单载明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其它条件,承保被保险人下列各种车辆的保险。
保险单号:_______________
车辆
型号
牌照
号码
用
途
吨位
或
座位
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费
合计
保险
金额
费
率
保险
费
基本
保险费
固定保险费
第5篇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单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单
被保险人:____
本公司依照本保险单载明的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和 保险单号码:
其它条件,承保被保险人下列各种车辆的保险。
车辆型号
牌照号码
用途
吨位或座 位
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费合计
保险金额
费率
保险费
基本保险 费
固定保险 费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
特别约定:
保额来源依据及计算方式:
保险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保险费总额:人民币
自 年 月 日 时起
保险期限: 个月
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请收到保险单,立即核对。
如有错误,希即通知更正。
经副理 登记 复核 制单
第6篇 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单(一)
被保险人:_________
本公司依照保险单载明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其它条件,承保被保险人下列各种车辆的保险。
保险单号:_______________
车辆
型号
牌照
号码
用
途
吨位
或
座位
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费
合计
保险
金额
费
率
保险
费
基本
保险费
固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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